推荐序三 互联网金融风险的法治应对

王卫国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中国银行法学研究会会长)

互联网金融的本质是金融,金融就有风险,既然有风险,就要应对风险,应对风险需要法治。中国法学界面对这些新的风险和挑战的基本态度是:一方面,法律要善待技术进步,不能因为有风险就封杀。另一方面,法律需要管控风险,尤其是系统性风险。

互联网金融打出的旗号是普惠,普惠金融具有高度的涉众性,这本身就意味着社会性风险。因为有大量的人在参与,虽然这些人投入的资金不大,但是他们对风险的承受能力很低。一个富翁损失10万元、100万元没什么,但一个退休工人损失3万元、5万元就是致命的。互联网金融的投资者风险承担能力较低,容易引起系统性风险。

因此,互联网金融法治主要有两个目标:第一,防范系统性风险,第二,金融消费者保护。本书紧密围绕这两个目标,深度把握法律与技术相结合的互联网金融法治特点。

书中强调了对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并作为互联网金融风险治理的一个重要路径。金融消费者相对经营者而言是一个弱者,法律的政策向消费者倾斜,这个判断是正确的,并且是制定消费者保护法律的一个重要依据。但是在实践中,弱者也不能甘当弱者,尤其在金融领域,有一部分风险是不可避免的,需要由消费者自己来承担。金融消费者要加强自身的防护,全社会也要共同努力,提升金融消费者的自身素质。

同时,本书也特别重视信息工具的互联网金融规制路径,并特别强调前沿技术区块链的重要价值。我认为互联网金融规制一半靠法律,一半靠技术,很多问题要通过技术手段来解决。我们知道法律秩序的本质是规范人的行为,互联网时代的金融业态和交易,都是以行为的数据化或者说隐性化为特点的,互联网金融在有形空间里面不可见、不可视,也不可描述。数据或者说信息的获取、识别,以及它的固定或者说锁定,是发现行为、评价行为和规制行为的前提,因此,法律的对策不能仅靠传统的法律手段,还要靠新的技术手段。

包容互联网金融,不仅是让互联网金融本身去发展,而且要让管控风险的技术同时发展,所以法律和技术就形成了一个很重要的结合点。

法律人要了解技术,法律制度的制定者也要了解技术,既要知道我们面临技术带来的挑战和风险,也要了解我们如何通过技术进步、技术手段去管控风险的可能性和机会。所以说,在互联网金融安全的挑战之下,法治创新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未来即将进入金融科技化的时代。

我相信,杨东教授及其学生文诚公在本书中呈现的思路将带来一个好的结果:一方面,效率得到增长,另一方面,安全性可以通过技术发展得到提升。这也是我们所希望看到的一个愿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