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都好久没去看过小黄了吧。”母亲道。
“是哦,我都忘记了,都快半个多月没去看过了。我等会作业做完去看看。”
“不用去了。小黄现在关在后面的猪棚里。”
堆着稻草的角落,小黄正蜷缩在那里舔舐着伤口。胡桐伸出手想抱起它,看看它的伤口,刚碰到它的脑袋,它弯曲着前腿往后跳去,整个身体近乎倾倒,并发出刺耳的尖叫。吓得胡桐也后退一步。黑福站在猪棚外看了一眼小黄,又走了。
母亲站在胡桐身后也叹了口气:“它被车撞去了,就被送回来了。”
“为什么呀,不是都关在那个院子里的。”
“是外,就是天天关着,想给它放一放,让它自己出门玩玩,就被撞去了。”
“那家人就把它送回来了?”
“是啊,他们说撞去以后小黄就疯掉了,不让碰,还要咬人。”
“老妈,它是不是因为痛?他们就这样抛弃它了啊?”胡桐满眼心疼。
“没用了么,还留着干嘛。看它脚自己能不能长好,能好么最好,不能好么也没办法,我已经消炎药什么都给它拌饭里了。”
“不用带去看医生吗?”
“兽医看过了外,说吃消炎药自己会好的,狗恢复能力很好的。”
很是感叹,命运对小黄的不公。它原是黑福生下来最强壮的小狗,从小虎头虎脑,四肢粗壮,通体黄色,鼻子黑又亮,反应灵敏。用老人们的话,它的品相是上等看家护院的选择。幸运的话,它自然会成长成一个村庄里的狗霸王,也就是令农村孩子们闻风丧胆的大黄。
但,显然幸运不属于它。
先是第一任主人的不喂食、抛弃;再到现在的出车祸、抛弃。让善良的胡桐仿佛感同身受,眼圈开始泛红。就像别人说的那样,胡桐是个爱哭包,无论发生什么豆大的眼泪便能说出来就出来。可是没有人能理解,这是因为超出常人的心软敏感。
一味的敏感心软并不能帮到任何人,只会徒添自己和对方的负担。小黄就不买帐于胡桐的眼泪,反而在几天后脚能下地后追着胡桐咬。在父母和黑福的面前却显得格外乖巧,胡桐将此时告诉父母,得到却是不信任。
“你真会乱说,小黄不是乖的很。”小黄正端正坐着,享受着母亲的抚摸。
“可是真的,你们都不在的时候,就追着我咬。”胡桐怯怯道。
“你以前不是很喜欢它的,怎么突然就变了?”
“变得是它啊,不是我……”
胡桐也着实不明白,就像秃头也不想没头发,却被别人追着问,你怎么不留头发一般冤枉。真正的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这时马路上突然传来急刹车,尖叫,惊呼,熙熙攘攘的动静。
母亲这时也跑出门察看,胡桐也紧跟其后。
张郑康的母亲,跑掉了一只拖鞋,在车前哭。
母亲见此情形,立马蒙住胡桐的眼睛,让胡桐转身回去:“小孩子不能看,快回去。”
“为什么我不能看,什么东西啊?”
“别人出车祸了,你快回去。”
柏油路旁。
两排柳树,垂下绿丝绦,随风起,随风落,好不悠哉。
人群驻足,议论纷纷,时而感叹,时而惋惜。村上的狗们也三两结伴,听绯闻,凑热闹。
独有一家人伤怀,众人双手背起皆在安慰。出车祸的人便是张郑康的舅舅了,家中独子,不过二十五,未娶妻未生子。那时的人们都特别在意传宗接代,固有的思想是要有个一个儿子。也有人说,一定要有儿子是为了家中能多个劳动力。女子总是力气比不过男子,挑担干重活的时期自然是不容易赚到吃的。
村上都在为他家这时断了后而在思考以后怎么办的时候,他家当机立断将张郑康随了母姓,改名为郑康作为结局。
胡桐回到家中,小黄不出意料的追着胡桐的脚后跟咬。
胡桐蹲下,想要讨好与它,如同母亲抚摸它一般抚摸,伸出手。小黄见机对着胡桐的手一口,“啊”,胡桐缩回手,看到留在食指上的一条牙印,渐渐沁出红色的液体。
一瞬间,不好的念头全部涌入胡桐的脑子里,而最坏的便是狂犬病和父母的责骂。
她不知道该不该告诉父母,怕父母会骂她,也怕父母会将小黄处死,但更怕自己真得了狂犬病,死了。
犹豫再三,晚饭间还是将被咬的事情告诉了父母。
父亲拉过胡桐手一看,立马不耐烦道:“你干嘛要去招惹它,它本来就脚痛。”
委屈,真的委屈,明明没有招惹它。
胡桐心里暗想要与它绝交,以后定对它敬而远之。
第二日一大早,父亲就带着胡桐去了分水人民医院打了狂犬疫苗。百江人民医院太小了,小到连个打狂犬疫苗的地方都没有,但它却解决了大多数这个村上的医疗需求,胡桐和胡素都出生于此。可惜,如今它变成了一个卫生院,连医院也算不上了。
打完针上课时,胡桐不争气的眼泪更是一串串的滴落,幸好除了王茂,没有人发现胡桐的异样。
回到家便再也没见到小黄的身影,刚刚课上还在纠结回到家该如何面对它。
“小黄呢?”
“送人了。”
“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