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行业大势

文化创意产业是以创作、创造、创新为根本手段,以文化内容和创意成果为核心价值,以知识产权实现或消费为交易特征,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体验的具有内在联系的产业集群(1)。近年来,随着新常态、新战略、新技术、新政策等外部发展环境的变化,以及文化生产、市场、消费等内在发展动力的变化,我国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呈现出欣欣向荣的发展态势。

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产业高端化升级

为解决我国经济结构中供给和需求不平衡、不协调的问题,提高供给侧对需求侧变化的快速适应调整能力,2015年以来我国全面启动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文化创意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宏观经济命题中的重要一环,旨在通过高质量的文化供给创造和满足文化消费需求,完善文化市场运行机制,全面提升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效率和质量。文化创意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要包括“做减法”和“做加法”两个层面,其中,“做减法”是要去除文化创意产业落后产能、去除文化产品库存、降低文化企业成本;“做加法”就是革新文化供给体制机制,发展高精尖文化创意产业、创作高质量文化精品、创新高效益的文化商业模式。

(一)文化创意产业的高精尖融合业态大量涌现

我国文化创意产业历经十多年的孕育、形成和发展,目前已经进入爆发式增长期。文化创意产业具有独特的产业价值链、快速的成长方式以及广泛的渗透力、影响力和辐射力,未来仍然是我国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在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背景下,近年来,出版、影视、音乐、传媒等传统文化产业积极加快自身业态升级,主动淘汰落后的文化产能和设备,加强创新创作、技术改造及设备更新,鼓励文化产品和服务向数字化、网络化转化,开发适合互联网和移动终端的数字文化产品,全面打造文化创意产业升级版。“文化+”带动的跨界融合效应全面显现,诞生了文化+科技、文化+金融、文化+旅游、文化+体育、文化+农业等多元融合的新模式和新业态,实现了“文化+”商业模式的创新,激活和重构了传统产业的生态环境,也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拓展了新思路和新平台。传统装备制造业、体育产业、特色农业等通过与文化融合发展,提高产业的文化附加值,从而扩大消费群体,实现自身结构转型调整。现代互联网企业如百度、阿里、腾讯等也纷纷开启了在影视、文学、音乐、动漫等诸多文化领域的战略布局,贯通内容制作、明星演艺、宣传推广、发行销售、衍生产品等各类业态和各个环节,实现跨平台的创新拓展。

(二)文化产品和服务精品化、创意化演进明显

衡量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水平的一个重要标准,是文化供给对人民群众文化需求的满足程度,而文化供给质量是创造和满足文化消费需求的前提。当前,在我国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不断丰富的同时,低端化、同质化的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仍然过剩,纯娱乐导向成为一大流弊,高端原创的精品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仍然不足,难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升级的文化消费需求。例如2016年我国国产电视动画片产量11.9万分钟(2),在全世界遥遥领先,但海量产品无法全部转化为有效供给,急需在供给侧改革创新,加快开发特色鲜明、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显著的文化产品和服务。为引导文化创作,国家相关部门连续推出国家级文化项目和国家级精品文化工程,全面引导文化市场提供品质高、创意好的产品,加强对文化产品和服务的内涵挖掘,创造能塑造民族精神风貌、反映社会关注焦点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刺激人们的消费欲望和需求。如北京故宫面对博物馆衍生商品的同质化和低端化局面,在文化创意产品研发设计、制作生产、营销推广、消费服务等方面做出了许多开拓性探索,带动了故宫经济社会效益的快速提升。2016年,故宫在每日限流8万人次的情况下,参观总人数达到1600万人次,门票总收入达到6.5亿元;研发的富含故宫文化元素的产品达近万种,文创产品收入超过10亿元,是故宫门票收入的近2倍,真正摆脱了“门票依赖症”,使古老的故宫逐步走进了大众的生活(3)

(三)文化生产和供给市场化、多元化格局形成

提升文化产品和服务的市场供给能力,推动文化创意产业高端化发展,要通过破除体制性障碍来促进文化资源要素的结构性调整,要把握和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对内与对外、国有与私有、继承与创新等重要关系,增强文化领域改革的整体性和协调性。创新传统文化产品、市场化文化产品和公共文化产品的供给方式,积极引入多元化、市场化的供给主体和供给方式,提高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水平。鼓励国有文化企业及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文化供给,推动龙头型、骨干型和中小型文化企业的联动整合与融合创新,带动文化生产与消费良性互动。此外,产业链整合是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点,通过将生产要素和文化资源以产业链为核心进行全面整合,发挥集群效应,从而降低成本、提高效率,也成为优化文化创意产品供给方式的重要手段。例如华谊兄弟基于自身丰富的影视IP资源,通过打通上下游产业链,拓宽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供给,形成实景娱乐、影视娱乐、互联网娱乐等多方位的文化创意产品和服务供给体系。

二、“一带一路”开启产业开放发展新方向

2013年9—10月,国家提出建设“新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以下简称“一带一路”)的倡议,并决定2017年在北京举办“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讨论当前世界和区域经济面临问题的解决方案。“一带一路”不只是一个经济合作的空间概念,更是一个建立在历史文化基础之上的文化影响力范畴,是用文化将历史、现实与未来连接在一起而成为中国面向全球化的整体架构。文化是“一带一路”的灵魂,文化的涵化、聚化、内化和转化功能,使之对内可以增强国家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从而汇聚共识、积聚力量,对外可以塑造国家形象,提高我国在国际社会的影响力与亲和力。“一带一路”文明圈建设是一种复杂化、差异化、精细化和国别化的文化大战略,是中国优秀文化走出去的一个平台,为我国文化产业国际化发展提供了极其难得的机遇,我国文创产业必须承担起历史责任,深化与“一带一路”国家的文化联系,积极参与文化交流、传播和贸易。

(一)“一带一路”为传播优秀文化提供了新平台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不仅具有相似的地缘文化,也是历史悠久的大陆文明和开拓创新的海上文明的交汇之所,是中国优秀文化走出去的重要通道。根据国家对“一带一路”文化发展的部署,要重点完善“一带一路”文化交流合作平台,优先推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中国文化中心建设,推动中外文化经典作品互译和推广,着力打造以“一带一路”为主题的国际艺术节、博览会、艺术公园等国际交流合作平台。要积极探索与沿线国家和地区开展同源共享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联合保护、修复和利用,逐步建立“一带一路”文化数据库,打造公共数字文化支撑平台。北京作为全国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国际交往中心和科技创新中心,是传统文化、现代文化、国际文化相交融的独特承载区。首都文化企业应积极参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中国文化中心建设,通过积极组织承办“一带一路”相关的艺术节、博览会、交易会、论坛等对接活动,参与跨区域艺术创作、人才交流和影视剧译制传播等,全面弘扬和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二)“一带一路”为拓展文化贸易开辟了新空间

“一带一路”建设为中国文化创意产业进一步扩大对外文化贸易提供了崭新的平台和丰富的题材。以往中国对外文化贸易主要面向欧美和日韩等发达国家,而这些国家本身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水平都比较高,文化输出能力强,加上其固有的文化偏好,导致中国文化贸易存在严重逆差,对外文化贸易的国际竞争力不强。“一带一路”倡议涵盖了中亚、南亚和东南亚大部分地区,并向西亚、欧洲和非洲延伸,其沿线国家众多,总人口约44亿,经济总量约21万亿美元,分别约占全球的63%和29%。“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多为发展中国家,因地缘关系与中国文化有着天然联系,为中国对外文化贸易开启了一个新的广阔天地。“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有助于北京市文化创意企业充分发挥演艺、电影、电视、广播、音乐、动漫、游戏、数字文化、创意设计、艺术品交易等产业优势,积极拓展面向“一带一路”国家的文化贸易渠道并完善文化贸易服务体系,加速国有文化企业及社会资本参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文化产业和事业投资建设。

(三)“一带一路”为企业全球布局创造了新机遇

境外经贸合作区已成为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和国际产能合作的重要载体,成为中国企业“走出去”实施跨区域产业布局的平台和名片。境外经贸合作区不仅使我国优势产业在海外形成集聚效应,也降低了中国企业“走出去”的风险与成本。根据商务部统计,截至2016年底,我国在20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正在建设的合作区有56个,累计投资185.5亿美元,入区企业1082家,总产值506.9亿美元(4),在我国所有合作区中所占的比重分别为72.72%(合作区数量)、71.09%(入驻企业数量)、76.68%(累计投资额)和72.13%(总产值)(5)。我国在“一带一路”沿线建立的海外园区多年来主要集中在加工制造、能矿资源利用、农产品加工、商贸物流等行业领域,但近年来科教和文化类经贸合作区比重显著提高,越来越多的中国文化企业和文化园区更加注重推动中国传统优势文化产业、高科技文化装备制造业“走出去”,更加注重利用现代化手段和音乐、演出、动漫、网游等多样形式挖掘“文化新丝路”主题的文化内涵、文化元素和经济价值,更加关注中国文物修复、演艺体验、艺术人才等先进技术和要素的推广和辐射。与此同时,国内领先的文化创意产业园区也成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特色文化要素和先进文化企业进入中国发展的重要平台。

三、消费升级提速赋予文化市场发展新活力

我国居民消费经历了基本生活用品消费、家庭电器消费、汽车住房等资产消费三个阶段后,正在进入精神产品消费新时期,旅游、教育、大众文化娱乐、体育健身等文化消费处于持续升温爆发阶段。同时,我国精神产品消费市场结构和诉求也处于持续变革中,从单一追求功用性消费向更加注重观赏、情调、体验、服务等的多元消费诉求发展。我国在一系列深化商业转型升级和促进消费升级政策的叠加推动下,文化消费渠道、消费内容、消费供应方式日新月异,文化市场发展活力十足、空前繁荣,文化消费已经成为文化创意产业持续升级壮大的新引擎。

(一)网络文化消费呈现爆发式增长

近年来,受我国新网民数量稳健增长和手机网民规模持续扩大的带动,网络文化消费规模快速增长,消费内容日渐丰富,消费活跃度逐步提升。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第39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至2016年底,我国网民规模达到7.31亿人,互联网普及率为53.2%,超过全球平均水平3.1个百分点;手机网民规模达6.95亿人,增长率连续三年超过10%。其中,我国网络游戏用户规模达到4.17亿人,同比增长6.5%;网络文学用户规模达到3.33亿人,同比增长12.3%;网络视频用户规模达到5.45亿人,同比增长8.1%;网络音乐用户规模达到5.03亿人,同比增长0.4%;在线旅行预订用户规模达到2.99亿人,同比增长15.3%;网络直播用户达到3.44亿人,主要集中在游戏直播、演唱会直播、体育直播和真人聊天秀直播。从发展趋势来看,以网络文学为核心IP来源的产业生态逐渐形成,网络视频、网络音乐、网络文学等内容朝着精品化、差异化方向发展,以优质内容培养用户付费习惯的盈利模式得到较好推广,“互联网+优质内容”的消费模式仍然有爆发式增长空间。从承载主体来看,网络娱乐消费进一步向移动端转移,手机端网络音乐、视频、游戏、文学用户规模增长率均在6%以上(6)

(二)参与体验式消费规模持续增大

文化消费的本质是“参与”和“体验”。科技进步催生了大众传媒时代的来临,文化消费突破了静态观看和实物享用模式,消费与生产之间的时间距离和空间距离快速拉近,信息传播的便捷、廉价让消费者可以直接参与生产和消费,文化娱乐消费产品的参与模式和体验模式的创新要求更加凸显。文化消费参与性和体验性特点在旅游领域表现得尤为突出,2016年全国共有45.6亿人次旅游,人均旅游3.3次;国民旅游消费收入总计达到4.66万亿元,据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测算,我国旅游业对国民经济综合贡献度(7)达到11%(8)。其中乡村旅游、红色旅游、户外旅游、体育旅游等个性化、体验化旅游持续升温,自由行、品质游、度假休闲旅游市场规模逐步扩大,成为旅游消费升级的新标志。而在吃喝玩乐、文教娱乐消费等方面,消费者对消费内容、消费品质和消费获得感等精神服务体验的标准和要求日益提高。

(三)文化消费空间载体日益综合化

我国文化消费的传统空间载体主要集中在影剧院、书店、图书馆、博物馆、KTV等文化消费场所,文化消费形态相对单一,文化消费选择性较低。近年来,由于城市居民就业与生活空间的日益紧密,居民对文化消费品质和种类要求持续提升,文化消费的空间载体也相应呈现三大趋势。一是以楼宇和楼宇群为核心的大型文化消费综合体越来越多,各省市在仓库、校区、礼堂、商场、办公楼等改造利用过程中,结合当地居民的文化消费需求,积极建设各类主题休闲公园,打造集影剧院、书城、艺术画廊、演艺体验、生活体验等文化消费项目于一体的大型文化消费综合体,吸引居民开展综合性文化消费。二是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的文化消费作用日益凸显,部分以演艺、音乐、设计等消费产品为核心的文化创意产业园区为群众文化消费提供了多样化的平台。同时,园区内艺术家居住和创作空间所营造的独特文化氛围,极大地丰富了大众体验文化艺术的渠道,造就了文化生产、销售和消费一体化的新型文化消费载体。三是文化旅游小镇成为深度参与特色文化体验的重要载体,文化是旅游小镇的灵魂,根据小镇依托文化的不同,文化旅游小镇分为传统文化、民族文化、饮食文化、宗教文化、异域风情、艺术情调、历史题材、文化主题型、休闲文化、时尚文化等多种类型,成为特色文化传承和传播的文化消费新型综合体。

四、产业大调整大融合引发文化产业大变革

文化创意产业本身具有高知识含量、高科技含量、覆盖范围广等内在属性,大数据、互联网、物联网等高端科技资源对文化产品内容的启发效应和对产品形式创新的带动作用,进一步提升了文化产品和服务的吸引力、参与度和体验感,创新了文化创意产业的生产和传播方式,显著提升了文化创意产业的附加值。同时,“文化+其他产业”是助推文化创意渗透其他领域,丰富文化创意产业业态的重要途径。

(一)“互联网+”赋予文化创意产业新动能

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的飞速发展,使人类全面进入“万物互联互通”的新时代。信息时代互联网技术与多种行业结合使生产方式产生的新变化,也为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带来全新契机,使文化创意产业进入“再换挡期”。“互联网+文化”不仅引发了文化消费方式的变革,更重要的是在文化要素资源配置中,在文化产品的创作、生产制作和营销传播等多个环节中,大大发挥了优化和集成作用,通过观念、技术和模式的创新,引发了新文化生产方式、新产品形态、新业态和新生产模式的变革,并且触发了文化创意产业在商业模式、资本运作及传统业态转型等方面的变化,打通了产业链,促进了文化创意产业整体业态的升级,为文化创意产业持续增长注入了新动力。尤为重要的是“互联网+”影响着文化产业创作、营销到消费、衍生品开发的各个阶段,从根本上改变了文化产品的产业链,催生出互娱模式、协同模式、价值模式等新兴产业模式。由互联网催生的数字化生产与传播、数字化管理与消费等,均让新型传媒产业成为成长最快的文化创意产业。“互联网+”催化出一批用户导向的、以免费开放共享为核心的文化创意平台,产生了经济集群效应,创造了一批平台型文化航母企业;“互联网+”催生出自制剧、自媒体以及社群化等一批新的文化业态,持续为文化产业带来新鲜血液。

(二)“文化+”加出文化跨领域发展新境界

“文化+”是文化更加自觉、主动地向经济社会各领域的渗透,其核心是赋予事物活的文化内核、文化属性、文化精神、文化活力、文化形态和文化价值,为事物植入文化的DNA。文化创意产业经过近十多年来的快速发展,已经对社会、经济和城市各个方面产生了极为深刻的影响,呈现出明显的“文化+”特征,加出文化跨领域发展的新境界,成为中国经济转型升级的新动能。一方面,“文化+”孕育出产业新概念,在文化+科技、文化+生态、文化+城市、文化+制造、文化+信息、文化+建筑、文化+旅游、文化+体育、文化+养生、文化+历史、文化+军事等交叉融合领域,促使传统产业形成超出传统功能的感官体验、人文关怀和娱乐学习等多重功能,形成更加丰富多元的业态新概念。另一方面,“文化+”催生的文化融合产业,不仅关乎产业变革、市场份额和国家实力,也关乎文化精神、价值观输出和意识形态。文化产品作为兼容物质和精神双重价值的商品,作为国家间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交汇的媒介,凸显出打破民族、肤色、宗教、语言、国家等各种禁锢的巨大动能,成为世界各国价值观交融、思想灵魂交融的工具。

(三)文化与科技融合创造文化产业新价值

随着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和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全世界科技与文化融合态势更加凸显,数字技术和网络信息技术快速发展掀起的高科技浪潮在改造提升传统文化创意产业的同时,还催生了一大批新的文化形态和文化业态,对持续推动经济增长发挥了重要作用。党的十七大以来,我国不断加强文化与科技融合的创新和应用推广,组织实施了国家文化科技创新工程,加强了文化领域共性关键技术研究,认定了一批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涌现出一批以高新技术为依托、以数字内容为主体、以自主知识产权为核心的高成长型文化科技企业,促使科技交融渗透到文化产品创作、生产、传播、消费的各个层面和关键环节,成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核心支撑和重要引擎。具体来说,文化科技融合在我国逐步形成了多层次、宽视野、跨行业的崭新格局。一方面,文化科技融合创新出以电子技术、网络技术、信息技术和数字技术为核心的文化传播方式,极大地提升了文化的表现力、传播力、吸引力和影响力,如各类音视频技术在鸟巢、水立方、国家大剧院、上海世博会文化广场等大型设施成功应用,使文化艺术演出和实景视听节目的观赏效应、交互效应愈加突出。另一方面,4D电影、VR+艺术、VR+博物馆等文化科技新载体和新业态的快速发展演变,使历史文化资源修复、保护、传承和利用手段得以全面创新,推动了优秀文化产品数字化传播和体验化传承,极大地提升了文化创意产业的附加值。

五、产业链分工协作促进区域错位协同发展

经过多年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日益呈现出产业集聚发展的核心特征。相比于其他产业,文化产业的集群发展更多发源于内在的智力成果和知识资源的集群凝聚需求,从而形成了产业链纵向一体化和同类产品资源横向集群化的集聚发展模式。与此同时,文化企业在不断寻找新市场、接受新技术和满足新需求过程中,分工细化特征日益明显,上下游分工协作、共性资源共享的特征日益凸显。

(一)产业链分工更加细化和专业化

由于文化创意产业跨产业、跨行业、跨区域协同发展的内在驱动力较强,导致文化创意产业业态的裂变与重组加速,行业分工更加细密和专业化。基于新的技术和商业模式,新一轮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开启了线下制造商、线上销售商、第三方运营商、内容提供商等的多方联合,形成了多个企业共同经营一条产业链的分工模式。如在出版和影视行业,内容创意和出版、影视制作和播出呈现逐步分立的态势,既可以带动细分领域的专业化提升和市场化合作,也可以促进影视文化产业链资源在全国范围内配置,这些产业链条上各环节、各要素错综复杂交织在一起,催生了产业生态集群。

(二)产业间跨界合作需求日益增强

数字技术、新媒体技术、移动终端技术、“互联网+”等通用先进技术的发展,为文化创意不同行业之间的跨界融合创造了机遇。如在出版领域,加强数字出版和新媒体运营是出版行业未来的发展方向。未来出版企业要更加注重依赖新媒体资源,实现与读者的体验互动,更加关注基于大数据库的多维度阅读需求、有效阅读资源、用户行为状态的信息采集;更加注重从读者需求出发,强化出版资源的规模化集成、整合和推广;更加注重充分利用互联网、移动互联网和物联网的作用,强化全媒体、全介质、全通道、全设备、全装置的内容传播,出版发行产业与新媒体产业之间的合作点越来越广泛。文化艺术产业与旅游、网络、动漫等领域跨界融合的趋势也日益明显。在推动文化创意产业跨产业链和跨区域合作过程中,要打破以技术为导向的产业联盟发展格局,重点推动组建以市场与应用为导向的新兴文化业态产业联盟,培育跨文化领域的新型文化创意企业,推动不同类型的文化创意产业之间实现深度融合与创新发展,进一步拓展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空间,构建更大体量的产业生态链。

(三)大中小企业生态构建更加完善

从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发展驱动力来看,只有打造完善、开放、创新的生态系统,才能形成园区自身持续良性升级发展的活力源泉。产业生态系统的构建既需要龙头企业或平台企业作为骨架支撑,实现航母引领,也需要中小微创新企业作为护航舰队,实现活力带动。因此,文化创意产业的持续发展离不开多元化、集团化文化航母的带动,也离不开大量中小微文化企业的行业补链和创新激发。文化创意产业的快速裂变与重组趋势,不仅要求中小微企业持续保持创新活力,发展与市场最接轨的新业态,专注于“做专业的事”,与文化航母之间形成互补发展格局;还要求大型文化航母集团和骨干企业必须依托主导文化行业的主旋律,强化对行业内产业链上下游的专业化配套布局,运用市场化机制推动各细分产业链环节实现专业化、市场化发展,以市场为导向,打造航母集团的持续竞争力。

六、政策环境持续优化为产业升级注入动力

近年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出台了多项支持、促进产业发展的政策,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纵观我国政策特点,明显具有从特惠性政策向普惠性政策、从小文化政策向大文化政策、从产业支持性政策向市场建设性政策转变的趋势,政策环境持续优化成为推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重要动力。

(一)国家文化创意产业法治环境不断完善

多年以来,我国文化创意产业逐步回归文化市场,国家更加重视文化创意产业法治建设,文化立法工作取得一定成果。与文化工作关系密切的法律包括文物保护法、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著作权法等,行政法规包括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博物馆条例等。2015年,被称为文化创意产业法制建设年,我国启动了《文化产业促进法》起草工作,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四号),推动我国从电影大国向电影强国转变;出台了我国博物馆行业第一个全国性法规文件《博物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9号),推进博物馆事业规范化、专业化发展。2016年,出台了《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号),为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法律依据和制度保障,全面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发展。目前正在审查推进的法律法规包括文化产业促进法、著作权法(修订)、全民阅读促进条例、电影管理条例、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公共图书馆法草案,正在研究推动的有广播电视传输保障法、文物保护法(修订)、体育法(修订)、著作权法实施条例(修订)、印刷业管理条例(修订)等。这些法律法规的出台将有效弥补我国文化法治体系不健全、知识产权保护法律缺乏等短板。

(二)全国文化创意产业政策体系持续健全

为加快推动文化创意产业成为支柱型产业,多年来国家各部门出台了一系列强有力的政策文件,范围之广、数量之多、扶持力度之大前所未有,形成了相对完善的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政策体系。2015年,为了进一步构建完善的文化经济政策体系,国家出台了《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中办发〔2015〕2号)、《关于推动传统出版和新兴出版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新广发〔2015〕32号)、《扶持成长型小微文化企业工作方案》(办产函〔2015〕174号)、《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5〕32号)等政策,内容涵盖公共文化服务、创业创新、文化企业扶持、双效统一等多个方面。2016年,国家发布了《“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国发〔2016〕67号)、《关于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36号)、《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进一步扩大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领域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16〕85号)、《关于开展引导城乡居民扩大文化消费试点工作的通知》(文产发〔2016〕6号)、《关于推进工业文化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2016〕446号)、《文化部“一带一路”文化发展行动计划(2016—2020年)》(文外发〔2016〕40号)等专项规划政策,将数字创意产业纳入重点培育的战略性新兴产业,进一步完善了文化消费、细分领域文化创意产业政策。总体来说,国家关于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目标和路线方针已经十分明确,既包括文化创意产业宏观战略政策,也有文化金融、资本市场构建等市场建设性政策,还完善了文化消费引导促进政策,这些政策的深化落实有助于文化创意产业在“十三五”期间实现更大的跨越。

(三)本地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环境持续优化

在全国文化创意产业政策的引导和带动下,2015年以来本市将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作为经济转型升级的核心动力,积极制定相应的产业促进政策,从公共文化服务、创业创新、“互联网+”、扶持中小微文化企业发展、产业融合发展等方面进行了细化安排,文化创意产业相关政策体系逐步完善。2015年,市政府出台了《北京市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行动计划(2015—2020年)》(京政发〔2015〕20号)。2016年,我市继续出台《北京市“十三五”时期加强全国文化中心建设规划》、《北京市“十三五”时期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规划》、《中共北京市委关于繁荣发展首都社会主义文艺的实施意见》等综合性政策,以及《关于加快发展对外文化贸易的实施意见》、《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的实施意见》、《北京市剧院运营服务平台项目管理办法》等细分行业领域专项政策,北京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总体政策框架进一步完善。

此外,2016年北京市全面创新实施精细化和精准化的文化创意产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政策,发布了《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文化创意企业上市、挂牌和并购奖励实施细则(试行)》、《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补助实施细则(试行)》、《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文化创意产业孵化器奖励实施细则(试行)》、《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奖励实施细则(试行)》、《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贷款贴息实施细则(试行)》、《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贴租实施细则(试行)》、《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贴保实施细则(试行)》。在2016年度重点项目支持方向中,更加侧重于支持有利于优化首都文化创意产业功能布局的市区重大文化项目,更加注重结合各区产业功能定位和功能区规划主导产业定位推动项目差异化布局,更加注重对功能区重点文化项目、重点文化服务平台的支持。此外,全市通过打造市场化的投融担贷孵文化金融体系,设立文创产业基金、文化中心建设基金等方式,为企业和园区提供更加针对性、市场化和精准化的资金支持方式。为推进文创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我市2016年开始设立北京宣传文化引导基金、北京文化艺术基金、北京影视出版创作基金,每年投入3亿元,定向资助和奖励重点文化活动、重要主题宣传和重大题材创作,激发文化精品的创造活力,全面引领首都文化特色。


(1) 《文化创意及相关产业分类》(DB11/T763-2015)。

(2) 中华人民共和国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EB/OL].国家统计局.http://www.stats.gov.cn/tjsj/zxfb/201702/t20170228_1467424.html,2017-02-28.

(3) 北京故宫文创产品一年卖了10个亿[EB/OL].凤凰网.http://www.jlonline.com/news/2017-03-12/200104.shtml,2017-03-12.

(4) 推进“一带一路”沿线经贸合作区建设[EB/OL].经济参考.http://jjckb.xinhuanet.com/2017-05/24/c_136309852.htm,2017-05-24.

(5) 叶尔肯·吾扎提等.我国在“一带一路”沿线海外园区建设模式研究[EB/OL].中国网·中国发展门户网.http://news.china.com.cn/2017-04/18/content_40738552_2.htm,2017-04-18.

(6) 周志军.今年上半年我国网络文化市场营收破千亿元[EB/OL].新华网.http://epaper.ccdy.cn/html/2016-08/10/content_184523.htm,2016-08-10.

(7) 旅游业对国民经济综合贡献是指旅游业及相关行业增长对GDP增量的综合贡献,包括直接贡献和间接贡献。一般采取2008版旅游卫星账户方法,以国家旅游局、国家统计局、教育部等正式公布的各年度统计公报、各年度旅游抽样调查、各年度统计年鉴为基础,采用2012年版投入产出表进行核算。

(8) 旅游产业成为拉动我国经济增长新引擎[EB/OL].新华网.http://zgly.xinhuanet.com/2017-01/13/c_1120304071.htm,2017-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