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数据透视

2016年,全市20个功能区整体发展规模和发展效益持续保持较高水平,功能区规模以上文化创意产业法人单位总数达到5308家,同比增长21.97%,占同期全市规模以上文化创意法人单位数量比重达到66.08%;从业人员总数达到92.73万人,同比增长15.03%,占同期全市规模以上文化创意从业人数比重为73.78%;营业收入总额达到11114.04亿元,比2015年增长22.75%,占同期全市规模以上文化创意产业营业收入总额的比重达到73.00%;利润总额共计848.06亿元,贡献税金共计449.81亿元,两者在全市规模以上文化创意产业中的相应比重均超过75%;资产规模总额达到1.93万亿元。

一、功能区法人单位情况

功能区规模以上文化创意产业法人单位(以下简称功能区法人单位)是指在功能区注册的规模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从事文化创意产业的单位实体,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和其他法人等。功能区法人单位数量是反映功能区法人单位的集聚发展状况和分布密度的指标,可衡量功能区发展水平。

(一)基本情况

1. 全市近七成的法人单位在功能区集聚

2016年,20个功能区法人单位总数达到5308家,同比增长21.97%;占全市规模以上文化创意产业法人单位总数的比重达到66.08%,全市规模以上文化创意产业法人单位在功能区的集聚程度持续三年保持在66%以上,功能区对文化创意企业的吸引力持续保持在较高水平。

2. 各功能区法人单位数量分布差异显著

如表2-1所示,2016年,法人单位在各功能区的分布差异仍然较大。其中,文化科技融合示范功能区法人单位数量达到2160家,占全部功能区法人单位总数的40.69%,其余功能区法人单位数量均在1000家以下。其中,法人单位数量位于500~1000家的功能区有1个,为CBD—定福庄国际传媒产业走廊功能区,达到925家。法人单位数量位于300~500家的功能区有2个,分别为文化金融融合功能区和奥林匹克公园文化体育(会展)融合功能区,达到451家和345家。法人单位数量位于100~300家的功能区最多,达到7个,包括动漫网游及数字内容功能区、天坛—天桥核心演艺功能区、798时尚创意功能区、出版发行功能区、创意设计服务功能区、文化艺术品交易功能区和会展服务功能区。法人单位数量位于50~100家的功能区有3个,为影视产业功能区、新媒体产业功能区和北京老字号品牌文化推广功能区。法人单位数量位于10~50家的功能区有2个,为音乐产业功能区及历史文化和生态旅游功能区。戏曲文化艺术功能区、天竺文化保税功能区、未来文化城功能区和主题公园功能区4个功能区法人单位数量仍未突破10家。

表2-1 功能区法人单位数量分布情况

3. 功能区法人单位聚集程度大幅提高

功能区法人单位密度(即单位土地面积的法人单位数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土地的集约利用程度。2016年,功能区法人单位密度平均值为11.72家/平方公里(1),同比增长22.08%,再上新台阶。9个功能区法人单位密度均超过功能区平均水平,其中文化金融融合功能区、天坛—天桥核心演艺功能区和北京老字号品牌文化推广功能区3个功能区集聚效应最为显著,分别达到55.54家/平方公里、30.50家/平方公里和36.68家/平方公里,是功能区平均水平的3~5倍。法人单位密度低于1家/平方公里的功能区已由2015年的5个,减为2016年的3个,分别为戏曲文化艺术功能区、未来文化城功能区、主题公园功能区。从同比增幅来看,会展服务功能区、798时尚创意功能区、文化艺术品交易功能区、主题公园功能区、音乐产业功能区和天竺文化保税功能区的法人单位集聚密度实现了显著突破,而新媒体产业功能区、创意设计服务功能区同比出现下降。详见表2-2。

表2-2 功能区法人单位密度情况

4. 功能区法人单位的区域分布呈阶梯状

当前,功能区法人单位数量的区域分布开始呈现出阶梯化特征,位于功能拓展区的功能区法人单位已占全部功能区法人单位总数的79.01%,以绝对优势稳居第一梯队;位于功能核心区的功能区法人单位占全部功能区法人单位总数的18.37%,以近千家法人单位的数量进入第二梯队;位于城市发展新区和生态涵养发展区的功能区法人单位数量均不足百家,列居第三梯队。在功能拓展区中,朝阳区和海淀区实力最强,法人单位数量分别达到1660家和2270家,丰台区和石景山区则仅有100家左右;在功能核心区中,东城区和西城区法人单位数量分别达到628家和347家;在城市发展新区中,通州区、顺义区和大兴区的功能区法人单位数量相差无几,均为20~30家,而昌平区和房山区仅分别有11家和1家;在生态涵养发展区中,怀柔区以21家的数量位居第一,门头沟区和延庆区实力相当,均10家出头,平谷区和密云区数量仅有5家和1家。详见表2-3。

表2-3 功能区法人单位区域分布情况

(二)两条主线带动情况

1. 两条主线文创产业发展差距逐渐缩小

文化科技融合主线和文化金融融合主线一直以来都是北京文化创意产业功能区的发展主力,2016年两条主线法人单位数量继续领先于其他功能区,达到2837家,同比增长13.43%,占功能区法人单位总数达到53.44%,继续显示出了独特的发展优势。2016年,文化科技融合主线和文化金融融合主线法人单位数量分别达到2386家和451家,前者是后者的5.29倍,相比2015年的6.76倍,差距明显缩小。

2. 两条主线单位空间集聚情况进一步提升

2016年,两条主线法人单位密度为19.91家/平方公里,是功能区平均水平的1.70倍,其中文化金融融合主线单位密度超过全市功能区平均水平4倍。文化科技融合主线法人单位密度为17.76家/平方公里,高于2015年的16.22家/平方公里,企业空间集聚程度进一步提高。文化金融融合主线法人单位密度为55.54家/平方公里,与2015年的39.66家/平方公里相比增速显著。两条主线相比,文化金融融合主线的法人单位密度是文化科技融合主线的3.13倍,充分体现了北京的金融机构总部优势。总体来看,两条主线均体现了文化创意产业的高精尖、跨界融合特性,集聚了最具发展活力的企业,对功能区快速发展和创新发展发挥了重要的带动作用。

(三)七大板块支撑情况

1. 七大板块法人单位数量整体快速增长

文化艺术、传媒影视、出版发行、设计服务、文化交易、会展活动和文化休闲7个板块包括17个功能区,对全市功能区的影响举足轻重。2016年,七大板块功能区法人单位数量达到2471家,同比增长33.50%;占功能区法人单位总数的比重达到46.55%,相比2015年的42.53%进一步提高。从法人单位数量来看,绝大多数板块相比2015年都有大幅提升。其中,传媒影视板块法人单位数量实现新突破,首次超过千家;会展活动板块法人单位数量达到469家,逼近五百大关;文化艺术板块法人单位数量成功翻番,达到334家;出版发行和文化休闲两大板块法人单位数量比2015年分别增长20.78%和30.19%;设计服务板块法人单位数量比2015年略有降低;文化交易板块法人单位数量从2015年的42家跃居2016年的117家,实现近3倍增长。详见图2-1。

图2-1 七大板块法人单位分布情况

2. 七大板块法人单位集聚水平持续提高

2016年,功能区七大板块法人单位密度平均值为7.93家/平方公里(不含历史文化和生态旅游功能区),同比增长38.64%,是功能区平均法人单位密度的2/3,高于2015年功能区平均水平的相对比例。七大板块中,除设计服务板块外,其余六大板块的法人单位集聚水平均呈增长之势。其中,文化交易板块和文化艺术板块法人单位密度增幅最大,分别达到178.90%和106.03%;会展活动板块和文化休闲板块法人单位密度增幅达到40%以上;传媒影视板块和出版发行板块法人单位密度增幅达到20%以上。但七大板块中法人单位密度高于功能区平均水平的仅有会展活动板块,而文化休闲板块和文化交易板块,分别仅为功能区平均水平的30.18%和36.17%。详见图2-2。

图2-2 七大板块法人单位密度情况

(四)“3+3+X”产业分布情况

根据《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提升规划(2014—2020年)》,文化创意产业包括三大类别,分别是以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3个行业为代表的“传统行业”,以广告会展、艺术品交易、设计服务3个行业为代表的“优势行业”,以文化科技融合、文化金融融合、文化与其他领域融合为代表的“融合业态”,构成“3+3+X”产业体系。

1. 融合业态法人单位数量持续引领功能区

2016年,传统行业、优势行业和融合业态三大类功能区法人单位数量分别达到1559家、774家和2975家,同比分别增长33.13%、34.84%和14.12%,增速显著。三大类功能区法人单位数量分别占全部功能区法人单位数量的29.37%、14.58%和56.05%,融合业态功能区法人单位数量占比最高。

2. 融合业态法人单位密度持续遥遥领先

2016年,传统行业和优势行业功能区法人单位密度分别为8.00家/平方公里和9.40家/平方公里,分别是功能区平均水平的68.26%和80.20%,高于2015年的62.56%和72.62%,集聚趋势也进一步显现。融合业态功能区法人单位密度达到17.02家/平方公里,是功能区平均水平的1.45倍,法人单位密度持续三年高于功能区平均水平。

二、功能区从业人员情况

功能区从业人员是指在功能区内规模以上文化创意产业法人单位从事一定的社会劳动并取得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各类人员,可反映各功能区吸纳文化创意产业人才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1. 功能区从业人员数量总体呈现持续增长

2016年,功能区从业人员总数达到92.73万人,同比增长15.03%,增速比2015年提高了11个百分点,占全市规模以上文化创意产业从业人员的比重达到73.78%,功能区内文化创意产业从业人员增长显著。13个功能区从业人员数量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增长,其余7个功能区出现小幅下降。其中,文化科技融合示范功能区和CBD—定福庄国际传媒产业走廊功能区仍然处于引领地位,分别以53.46万人和10.28万人的从业人员数量稳居功能区前两位,同比分别增长12.08%和13.05%。文化金融融合功能区和奥林匹克公园文化体育(会展)融合功能区从业人员虽然仍列居第三、第四位,但前者同比增长42.14%,后者则同比下降11.20%。创意设计服务功能区和798时尚创意功能区从业人员数量均在3万人左右,但前者同比下降12.02%,后者则同比大幅增长152.52%。动漫网游及数字内容功能区和出版发行功能区从业人员数量相近,分别为2.69万人和2.32万人,但前者同比增长56.47%,后者则同比下降6.33%。天坛—天桥核心演艺功能区、文化艺术品交易功能区和北京老字号品牌文化推广功能区从业人员数量都在1万人以上,同比分别增长151.33%、146.22%和8.16%,增幅差异较大。戏曲文化艺术功能区、音乐产业功能区、天竺文化保税功能区、会展服务功能区、未来文化城功能区、影视产业功能区、新媒体产业功能区、主题公园功能区、历史文化和生态旅游功能区从业人员数量均不足万人,其中前5个功能区都处在快速增长的阶段。详见表2-4。

表2-4 功能区从业人员情况

2. 功能区从业人员集聚效应基本保持稳定

如表2-5所示,从功能区从业人员密度(即单位土地面积的从业人员数量)来看,2016年功能区平均值为2046.30人/平方公里。其中,文化科技融合示范功能区、文化金融融合功能区、798时尚创意功能区、北京老字号品牌文化推广功能区从业人员密度分别达到4349.06人/平方公里、7614.41人/平方公里、3564.65人/平方公里和4510.04人/平方公里,分别是功能区平均水平的2.13倍、3.72倍、1.74倍和2.20倍,对文化创意产业从业人员的集聚效应显著。

表2-5 功能区从业人员集聚情况

从法人单位平均从业人员来看,功能区平均水平为174.69人/家,其中,法人单位平均从业人员数量在200人/家以上的功能区有文化科技融合示范功能区和音乐产业功能区2个,分别达到247.51人/家和224.42人/家,法人单位吸纳从业人员平均规模相对较大;法人单位平均从业人员数量在100~200人/家的功能区有12个,分别为动漫网游及数字内容功能区、文化金融融合功能区、798时尚创意功能区、CBD—定福庄国际传媒产业走廊功能区、影视产业功能区、出版发行功能区、创意设计服务功能区、文化艺术品交易功能区、奥林匹克公园文化体育(会展)融合功能区、北京老字号品牌文化推广功能区、未来文化城功能区及历史文化和生态旅游功能区。法人单位平均从业人员数量不足100人/家的功能区有6个,分别为天坛—天桥核心演艺功能区、新媒体产业功能区、天竺文化保税功能区、会展服务功能区、戏曲文化艺术功能区和主题公园功能区。

3. 海淀区集聚了功能区六成以上的文化创意人才

2016年,功能区从业人员数量在北京16区的分布情况有较大差异,位于东城、西城、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6个主城区的功能区从业人员占全部功能区从业人员的98.22%,位于其他10个郊区的功能区从业人员数量均不足万人。其中,海淀区从业人员高达55.94万人,集聚了全部功能区60.32%的从业人员;朝阳区从业人员达到19.26万人,集聚了全部功能区20.77%的从业人员。

从法人单位平均从业人员数量来看,海淀区仍然最多,达到246.42人/家,是功能区平均水平的1.41倍,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平均数量全市相对较高。其余15个区均低于平均水平,其中,东城、西城、朝阳、丰台、石景山、通州、顺义、大兴、平谷、延庆10个区法人单位人才集聚水平相当,平均从业人员数量均在100~200人/家;房山、昌平、门头沟、怀柔、密云5个区企业人才集聚能力稍弱,法人单位平均从业人员数量均不足100人/家。详见表2-6。

表2-6 功能区从业人员区域分布情况

(二)两条主线带动情况

1. 两条主线文化创意人才吸纳能力稳步提升

2016年,两条主线功能区从业人员数量达到62.34万人,同比增长15.92%,增速比2015年提高了9.65个百分点。两条主线从业人员数量占功能区从业人员总数的比重进一步提高到67.23%。两条主线法人单位平均从业人员数量达到219.73人/家,同比增长2.19%。其中,文化科技融合主线和文化金融融合主线的法人单位平均从业人员数量分别为235.35人/家和137.09人/家,同比分别增长3.77%和1.38%,实现双提升。

2. 文化金融融合主线人才聚集能力持续增强

2016年,文化金融融合主线功能区从业人员达到6.18万人,同比增长41.74%,增速迅猛。文化金融融合主线功能区从业人员数量占两条主线的比重为9.91%,比2015年占比提高了1.81个百分点;文化金融融合主线功能区从业人员数量占功能区从业人员总数的比重达到6.67%,比2015年提高了1.27个百分点,两项比重持续增长。文化金融融合主线单位面积从业人员达到7614.41人/平方公里,是文化科技融合主线的1.82倍,人才吸纳能力显著。

(三)七大板块支撑情况

1. 七大板块从业人员数量呈现增减相交

如图2-3所示,2016年,七大板块功能区从业人员数量达到30.39万人,同比增长13.23%,占全部功能区从业人员数量的32.77%。七大板块从业人员呈“四升三降”的特点。其中,文化艺术板块、文化交易板块、会展活动板块和文化休闲板块等4个板块功能区从业人员数量呈增长趋势,同比分别增长177.10%、146.48%、4.29%和4.50%。传媒影视板块、出版发行板块和设计服务板块等3个板块功能区从业人员数量同比分别下降1.20%、6.33%和12.02%。从各板块从业人员占全部功能区的比重来看,仅文化艺术板块和文化交易板块的比重上升了3.06和0.85个百分点,其余5个板块比重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下降。

图2-3 七大板块从业人员情况

2. 七大板块功能区从业人员集聚程度整体下降

如表2-7所示,2016年,七大板块功能区的法人单位平均从业人员数量为122.98人/家,同比下降15.19%;占同期功能区平均水平的70.40%,低于2015年占功能区比重78.28%。其中,文化艺术板块和文化交易板块法人单位平均从业人员数量同比分别增长609.27%和225.44%,增幅较大;出版发行板块法人单位平均从业人员数量同比增长3.26%;传媒影视板块、会展活动板块、文化休闲板块和设计服务板块法人单位平均从业人员数量同比分别下降68.91%、76.41%、68.22%和24.24%,法人单位平均从业人员规模显著下降。从单位面积从业人员数量来看,七大板块平均值为968.49人/平方公里,仅为功能区平均水平的47.33%;空间集聚程度相对较高的文化艺术板块、出版发行板块、设计服务板块、会展活动板块,也仅为功能区平均水平的53.06%、59.94%、92.10%和68.57%。

表2-7 七大板块从业人员集聚情况

(四)“3+3+X”产业分布情况

1. 近七成从业人员分布于融合业态功能区

2016年,融合业态功能区从业人员数量达到64.17万人,同比增长15.56%;占全部功能区从业人员总数的69.20%。与传统行业和优势行业两类功能区相比,融合业态功能区从业人员数量分别是其3.45倍和6.44倍,人才吸纳能力突出。融合业态功能区的法人单位平均从业人员数量为215.68人/家,是功能区平均水平的1.23倍,是传统行业和优势行业的1.81倍和1.68倍。融合业态功能区单位面积从业人员数量为3675.38人/平方公里,是功能区平均水平的1.80倍,是传统行业和优势行业的3.85倍和3.04倍,空间集聚效果也较为显著。

2. 传统行业和优势行业人才集聚程度相对较低

2016年,传统行业和优势行业功能区从业人员数量分别为18.59万人和9.97万人,同比分别增长17.73%和7.20%;分别占功能区从业人员总数的20.05%和10.75%,相比2015年,前者小幅上升,后者小幅下降,但均远低于融合业态所占比重。从法人单位平均从业人员数量来看,传统行业和优势行业分别为119.26人/家和128.76人/家,分别是功能区平均水平的68.27%和73.71%,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平均规模相对较小。从单位面积从业人员数量来看,传统行业和优势行业分别为953.65人/平方公里和1210.40人/平方公里,仅是功能区平均水平的46.60%和59.15%,空间集聚程度相对较弱。

三、功能区营业收入情况

功能区营业收入是指功能区规模以上文化创意产业法人单位在从事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和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经营业务过程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该指标可以反映各功能区的市场经营能力和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贡献大小。

(一)总体情况

1. 功能区营业收入规模再创新高

2016年,全市20个功能区营业收入总额达到11114.04亿元,比2015年增长22.75%,占全市同期规模以上文化创意产业总营业收入的比重达到73.00%,功能区整体经济发展规模再创新高。

2. 百亿元左右中小型功能区增长迅猛

如表2-8所示,在20个功能区中,年营业收入达到1000亿元以上的有2个功能区,千亿级功能区数量与2015年持平,分别是文化科技融合示范功能区和CBD—定福庄国际传媒产业走廊功能区,营业收入分别达到5665.26亿元和1372.04亿元,比2015年分别增长16.15%和21.73%。两个功能区营业收入合计占功能区营业收入总量比重达到63.32%。

表2-8 功能区营业收入梯队分布情况

年营业收入在500亿元~1000亿元的有2个功能区,数量与2015年持平,分别是文化金融融合功能区和动漫网游及数字内容功能区,营业收入分别达到852.06亿元和838.07亿元,合计占功能区营业收入总量比重达到15.20%,比2015年提高了2.4个百分点。

年营业收入在200亿元~500亿元的有5个功能区,数量与2015年持平,分别是798时尚创意功能区、奥林匹克公园文化体育(会展)融合功能区、创意设计服务功能区、北京老字号品牌文化推广功能区和出版发行功能区,5个功能区营业收入合计占全部功能区营业收入总量比重达到14.7%,比2015年降低1.4个百分点。其中,798时尚创意功能区为200亿元级功能区的新成员,营业收入从2015年的115.06亿元跃升到2016年的404.97亿元,实现了3.52倍增长;而退出200亿元梯队的功能区为新媒体产业功能区,营业收入从2015年的204.31亿元跌落到2016年的30.99亿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统计口径发生变化,原功能区内的爱立信等数家大型企业被调整划出,调减营业收入合计约150亿元。

年营业收入在100亿元~200亿元的有5个功能区,数量高于2015年的2个功能区,分别是影视产业功能区、天坛—天桥核心演艺功能区、音乐产业功能区、会展服务功能区和文化艺术品交易功能区,后4个功能区均为新进入百亿元功能区的新成员,5个功能区营业收入合计占全部功能区营业收入总量比重达到6.29%,比2015年提高了3.48个百分点,此区间的功能区营业收入集聚程度显著提高。音乐产业功能区、会展服务功能区、天坛—天桥核心演艺功能区、影视产业功能区和文化艺术品交易功能区的营业收入同比分别增长3832.47%、669.57%、197.49%、40.01%和36.96%,显著高于功能区营业收入平均增速。

年营业收入在100亿元以下的有6个功能区,数量少于2015年的9个功能区,其中新媒体产业功能区、历史文化和生态旅游功能区营业收入为30.99亿元和20.87亿元,未来文化城功能区、主题公园功能区、戏曲文化艺术功能区营业收入不足5亿元,天竺文化保税功能区营业收入为1026.30万元。6个功能区的营业收入占全部功能区营业收入总量比重达到0.50%,比2015年降低1.47个百分点,100亿元以下功能区与其他功能区的发展规模差距进一步拉大。

3. 功能区营业收入涨幅和跌幅两极分化严重

2016年,14个功能区营业收入较2015年相比实现显著增长。其中,5个功能区涨幅超过100%,分别为音乐产业功能区、未来文化城功能区、会展服务功能区、798时尚创意功能区和天坛—天桥核心演艺功能区,营业收入分别是2015年的39.32倍、9.48倍、7.70倍、3.52倍和2.97倍。动漫网游及数字内容功能区、文化金融融合功能区、影视产业功能区、文化艺术品交易功能区4个功能区营业收入比2015年分别增长47.94%、43.91%、40.01%和36.96%。北京老字号品牌文化推广功能区、CBD—定福庄国际传媒产业走廊功能区、文化科技融合示范功能区、奥林匹克公园文化体育(会展)融合功能区4个功能区营业收入比2015年分别增长25.57%、21.73%、16.15%和11.08%。天竺文化保税功能区营业收入突破了1000万元。

2016年,6个功能区营业收入比2015年出现下降,数量少于2015年的9个。其中,历史文化和生态旅游功能区、出版发行功能区营业收入降幅分别为5.75%和6.37%,创意设计服务功能区、主题公园功能区、戏曲文化艺术功能区营业收入降幅分别为25.25%、27.79%和42.47%,而新媒体产业功能区营业收入降幅达到84.83%。功能区2016年营业收入同比变化的两极分化程度较大。

4. 功能区法人单位平均营业收入差异较大

如表2-9所示,2016年,功能区法人单位平均营业收入达到2.09亿元/家,同比增长0.65%。其中,6个功能区法人单位平均营业收入超过功能区平均水平,分别为音乐产业功能区、动漫网游及数字内容功能区、影视产业功能区、北京老字号品牌文化推广功能区、文化科技融合示范功能区和798时尚创意功能区,该类功能区的文化航母型企业带动效应突出。6个功能区法人单位平均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家,分别为文化金融融合功能区、创意设计服务功能区、出版发行功能区、CBD—定福庄国际传媒产业走廊功能区、天坛—天桥核心演艺功能区和奥林匹克公园文化体育(会展)融合功能区。文化艺术品交易功能区、会展服务功能区、新媒体产业功能区、戏曲文化艺术功能区、天竺文化保税功能区等8个功能区法人单位平均营业收入不足1亿元,急需强化大型文化企业带动。

表2-9 功能区法人单位平均营业收入情况

5. 功能拓展区实现了近八成的功能区营业收入

如表2-10所示,功能区营业收入的区域集聚效应非常显著,6大中心城区的法人单位经济效益相对较高。位于功能拓展区的功能区营业收入总额达到8815.11亿元,以占全部功能区79.01%的法人单位数量实现了79.32%的营业收入占比,其中海淀区和朝阳区营业收入分别达到6042.88亿元和2328.59亿元,位居16区第一和第二名。位于功能核心区的功能区营业收入达到2127.87亿元,以18.37%的法人单位数量实现了19.15%的营业收入占比。位于城市发展新区的功能区营业收入达到96.84亿元,以1.64%的法人单位数量实现了0.87%的营业收入占比。位于生态涵养区的功能区营业收入达到74.23亿元,以0.98%的法人单位数量实现了0.67%的营业收入占比。

表2-10 功能区营业收入区域分布情况

(二)两条主线带动情况

1. 两条主线营业收入的主导地位进一步巩固

2016年,文化科技融合和文化金融融合两条主线营业收入达到7355.39亿元,比2015年增长21.85%,占全部功能区营业收入总量的比重达到66.18%。在两条主线中,文化科技融合示范功能区营业收入连续四年位居第一。两条主线不仅实现了自身产业规模的持续提升,而且对其他功能区的科技支撑和金融促进作用也更加凸显。详见表2-11。

表2-11 两条主线营业收入情况

2. 两条主线土地产出率高于功能区平均水平

从单位土地面积产出来看,2016年文化科技融合和文化金融融合两条主线的土地产出率(即单位土地面积营业收入)持续提高,分别达到48.40亿元/平方公里和104.93亿元/平方公里,同比分别增长19.45%和43.91%,分别是功能区整体土地产出率(24.68亿元/平方公里)的1.96倍和4.25倍,两条主线功能区土地产出率显著较高。详见表2-12。

表2-12 两条主线土地产出率情况

3. 文化金融融合主线劳动生产率相对较高

从单位从业人员产出来看,2016年文化科技融合和文化金融融合两条主线劳动生产率(即从业人员平均营业收入)分别达到115.81万元/人和137.81万元/人,同比分别增长5.13%和1.34%;文化科技融合主线略低于同期功能区平均水平(119.86万元/人),文化金融融合主线高出功能区平均水平14.98%。但是动漫网游及数字内容功能区从业人员平均营业收入高达311.40万元/人,居全部功能区之首。详见表2-13。

表2-13 两条主线劳动生产率情况

(三)七大板块支撑情况

1. 传媒影视板块占七大板块营业收入近半

2016年,七大板块营业收入合计为3758.65亿元,比2015年增长24.56%,高于功能区平均营业收入增长速度。其中,传媒影视板块营业收入为1598.76亿元,比2015年增长8.67%,占七大板块的比重达到42.54%,接近一半。文化艺术板块和会展活动板块营业收入比2015年分别增长298.01%和41.70%,合计营业收入达到1150.72亿元,占七大板块的比重达到30.60%。出版发行板块、设计服务板块、文化休闲板块3大板块同为300亿元左右,但前两个板块营业收入出现了显著下降,文化休闲板块实现显著增长。文化交易板块营业收入比2015年增长37.08%,2016年首次达到100亿元以上。详见表2-14。

表2-14 七大板块营业收入情况

2. 七大板块土地产出率相对较低

2016年,七大板块平均土地产出率为12.21亿元/平方公里,同比增长24.59%,仅相当于同期功能区平均水平的49.47%,表明七大板块土地产出率远远低于两条主线。

从土地产出率绝对值来看,2016年设计服务、文化艺术、出版发行等六大板块土地产出率均位于10亿元~20亿元/平方公里;文化交易板块为4.02亿元/平方公里,明显偏低,土地产出率亟待提高。从土地产出率发展趋势来看,设计服务和出版发行2个板块出现下降,降幅分别达到25.25%和6.37%;其余5个板块均实现增长,尤其是文化艺术板块增幅达到298.01%,文化交易、会展活动、文化休闲3大板块增幅均达到20%以上。详见表2-15。

表2-15 七大板块土地产出率情况

3. 七大板块劳动生产率普遍较高

如表2-16所示,2016年,七大板块劳动生产率达到123.69万元/人,同比增长10.01%,略高于功能区平均水平119.86万元/人。文化休闲、文化艺术、传媒影视、出版发行等4大板块的劳动生产率分别达到169.68万元/人、140.54万元/人、139.98万元/人和120.37万元/人,均高于功能区平均水平,其中前3个板块位居两条主线和七大板块的劳动生产率前三名。从各板块劳动生产率增长态势来看,文化艺术、会展活动、文化休闲、传媒影视等4个板块劳动生产率均实现了显著增长,其余3个板块劳动生产率出现一定程度下降。

表2-16 七大板块劳动生产率情况

(四)“3+3+X”产业分布情况

1. 融合业态功能区集约化特征凸显

从营业收入总额来看,2016年融合业态功能区营业收入达到7665.70亿元,比2015年增长21.90%;融合业态功能区营业收入占全部功能区营业收入总额的比重为68.97%,稳居三大类别之首,显著发挥了融合业态对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主力军作用。

从土地产出率来看,2016年融合业态、传统行业和优势行业三类功能区分别为44.31亿元/平方公里、13.13亿元/平方公里和10.79亿元/平方公里,尽管增速分别达到21.90%、31.88%和7.76%,但是土地产出率相差仍然较大(2)。与传统行业和优势行业相比,融合业态土地产出率和集约化发展程度更高。

2. 传统行业类功能区劳动生产率提高较快

2016年,传统行业、优势行业和融合业态功能区劳动生产率分别为137.68万元/人、89.14万元/人和119.47万元/人,同比分别增长12.01%、0.51%和5.49%。其中,文化艺术板块劳动生产率同比增长43.64%,为七大板块之首,对传统行业劳动生产率贡献最大。详见表2-17。

表2-17 三大业态劳动生产率相关情况

四、功能区税收利润情况

功能区税金是指功能区规模以上文化创意产业单位在从事文化创意产业日常经营业务过程中应该缴纳的各项税金,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所得税等。功能区利润总额指功能区规模以上文化创意产业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各种收入扣除各种耗费后的盈余数额,反映企业在报告期内实现的盈亏总额。

(一)总体情况

1. 税收总体情况

从税金总量看,2016年功能区税金总额共计449.81亿元,占全市同期规模以上文创企业税金(586.14亿元)的76.14%,成为全市文化创意产业税收收入的主力。其中,文化科技融合示范功能区、CBD—定福庄国际传媒产业走廊功能区、文化金融融合功能区三大功能区税金为272.00亿元、39.65亿元和31.82亿元,合计占功能区税金总量的76.40%。新媒体产业功能区、音乐产业功能区、历史文化和生态旅游功能区、未来文化城功能区、主题公园功能区、天竺文化保税功能区和戏曲文化艺术功能区7个功能区税金均不足2亿元,税金合计占功能区比重仅为0.82%。其余10个功能区税金为3亿~17亿元,合计占比为22.82%。

从法人单位平均税金来看,20个功能区法人单位平均税金为847.43万元/家。其中,北京老字号品牌文化推广功能区、文化科技融合示范功能区、798时尚创意功能区和创意设计服务功能区4个功能区法人单位平均税金为1390.49万元/家、1259.26万元/家、1041.60万元/家和864.91万元/家。3个功能区法人单位平均税金不足100万元,其中主题公园功能区为94.84万元/家,天竺文化保税功能区为73.90万元/家,戏曲文化艺术功能区仅为2.47万元/家。详见表2-18。

表2-18 功能区税金相关情况

2. 利润总额总体情况

如表2-19所示,从功能区利润总额看,2016年功能区利润总额为848.06亿元,占全市同期规模以上文化创意产业利润总额(1095.15亿元)的77.44%,成为全市文化创意产业利润创收的主力。其中,文化科技融合示范功能区利润总额占58.34%;文化金融融合功能区、CBD—定福庄国际传媒产业走廊功能区、创意设计服务功能区分别占功能区利润总额的7.93%、6.81%和6.78%,合计占比21.52%。音乐产业功能区、动漫网游及数字内容功能区、北京老字号品牌文化推广功能区、奥林匹克公园文化体育(会展)融合功能区、798时尚创意功能区、出版发行功能区和影视产业功能区7个功能区的利润总额达到10亿元~50亿元,合计占功能区全部利润总额的17.58%;剩余9个功能区利润总额占功能区全部利润总额的2.56%,而历史文化和生态旅游功能区、未来文化城功能区、主题公园功能区、天竺文化保税功能区、戏曲文化艺术功能区5个功能区利润总额均不足1亿元。

表2-19 功能区利润总额相关情况

从利润率来看,音乐产业功能区、创意设计服务功能区、天竺文化保税功能区3个功能区的利润总额占营业收入比重最高,分别达到26.44%、18.65%和18.38%。文化金融融合功能区、文化科技融合示范功能区、北京老字号品牌文化推广功能区的利润率达到7%~10%。

从每个单位平均利润总额来看,20个功能区法人单位平均利润总额为1597.71万元/家。其中,音乐产业功能区法人单位平均利润总额超过10437.99万元/家,创意设计服务功能区、北京老字号品牌文化推广功能区、文化科技融合示范功能区、影视产业功能区、文化金融融合功能区、动漫网游及数字内容功能区和798时尚创意功能区7个功能区的法人单位平均利润超过1000万元/家。剩余12个功能区的法人单位平均利润总额均不足1000万元/家,其中新媒体产业功能区、历史文化和生态旅游功能区、天竺文化保税功能区、主题公园功能区及戏曲文化艺术功能区5个功能区法人单位平均利润总额不足300万元/家。

3. 海淀等三区集聚了功能区90%左右的税金和利润

从税金和利润总额来看,2016年位于功能核心区和功能拓展区的功能区税金分别为68.56亿元和374.49亿元,功能区利润总额分别为138.08亿元和698.49亿元;位于城六区的功能区税金和利润总额合计占功能区相应总量的比重分别为98.50%和98.65%。其中,位于海淀、朝阳、东城的功能区税金和利润总额在16区中排名前三,分别占全部功能区税金总额的62.50%、16.84%和11.83%,合计占功能区税金总量的比重达到91.17%;占功能区利润总额的66.07%、11.88%和11.06%,合计占功能区利润总额的比重达到89.01%。详见表2-20。

表2-20 功能区税金和利润总额的区域分布情况

(二)两条主线带动情况

1. 两条主线占功能区税金超七成

2016年,文化科技融合和文化金融融合两条主线的功能区税金合计达到318.48亿元,占功能区税金总量的70.90%。在两条主线中,文化科技融合示范功能区税金占功能区税金总额的63.80%,法人单位平均税金为1201.42万元/家。文化金融融合主线功能区税金占功能区税金总量的7.07%,法人单位平均税金为705.59万元/家。详见表2-21。

表2-21 两条主线功能区税金情况

2. 文化科技融合主线功能区利润高于功能区平均水平

2016年,文化科技融合和文化金融融合两条主线利润总额分别为524.82亿元和67.25亿元,合计占功能区利润总额的69.70%,高于两条主线营业收入占比3个百分点。从法人单位平均利润总额看,文化科技融合主线法人单位平均利润总额为2199.59万元/家,高于功能区平均水平37.67%。文化金融融合主线法人单位平均利润总额为1491.04万元/家,略低于功能区平均水平。详见表2-22。

表2-22 两条主线功能区利润总额情况

(三)七大板块支撑情况

1. 两大板块法人单位平均税收贡献度较高

如表2-23所示,2016年,传媒影视板块和文化艺术板块功能区税金分别达到45.72亿元和23.68亿元,占功能区税金总额的比重分别达到10.20%和5.30%,会展活动板块、设计服务板块、文化休闲板块、出版发行板块占功能区税金总量的比重在2%~4%,而文化交易板块税金为3.89亿元,仅占功能区总额的0.90%。

表2-23 七大板块功能区税金情况

从法人单位平均税金来看,文化休闲和设计服务两大板块的法人单位平均税金高于功能区平均水平,分别为1014.36万元/家和864.91万元/家,处于七大板块的前两位;其他5个板块的法人单位平均税金低于功能区平均水平。

2. 设计服务板块法人单位平均利润总额最高

如表2-24所示,2016年,传媒影视、文化艺术、设计服务三大板块的功能区利润总额分别为69.73亿元、59.58亿元和57.47亿元,占功能区利润总额的22.02%。其中,传媒影视板块高于文化金融融合主线利润总额;而出版发行板块和文化交易板块利润总额分别为10.88亿元和5.84亿元,合计仅占功能区利润总额的1.97%。

表2-24 七大板块功能区利润总额情况

从单位平均利润总额看,设计服务板块法人单位平均利润总额为3056.70万元/家,在两条主线、七大板块中排名第一,高于排名第二的文化科技融合主线38.97%。文化休闲板块、文化艺术板块两大板块法人单位平均利润总额分别为1952.89万元/家和1783.71万元/家,略低于排名第二的文化科技融合主线,均高于文化金融融合主线利润水平。

(四)“3+3+X”产业分布情况

1. 融合业态功能区法人单位平均税金和利润总额均最高

从税金来看,2016年融合业态功能区税金总额达到332.48亿元,占全部功能区税金比重为73.92%,显著发挥了融合业态对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主力军作用。融合业态法人单位平均税金为1117.58万元/家,显著高于传统行业的510.63万元/家和优势行业的487.43万元/家。融合业态功能区利润总额达到619.02亿元,以56.05%的法人单位数量占比实现了72.99%的利润总额占比。详见表2-25。

表2-25 三大业态功能区税金和利润总额情况

2. 优势行业功能区平均利润水平高于传统行业功能区

从利润总额来看,传统行业功能区利润总额达到140.19亿元,以29.37%的法人单位数量占比实现了16.70%的利润总额占比。优势行业功能区利润总额为88.86亿元,以14.58%的法人单位数量占比实现了10.50%的利润总额占比。从法人单位平均利润总额来看,优势行业为1148.06万元/家,显著优于传统行业法人单位平均利润总额899.20万元/家。详见表2-25。

五、功能区资产规模情况

功能区资产规模是指功能区内规模以上文化创意产业法人单位拥有的资产总额。功能区资产规模反映各功能区发展实力和资源基础等,对于把握功能区文化创意产业整体发展规模有重要价值。

(一)基本情况

1. 超过七成的资产规模集中在三大功能区

如表2-26所示,截至2016年底,20个功能区的资产规模总额为1.93万亿元,功能区资产总额的平均值965.40亿元,仅有4个功能区超过平均水平,绝大部分功能区资产规模处于平均值以下。其中,文化科技融合示范功能区资产规模最大,达到10320.17亿元,占全部功能区资产规模总额的比重达到53.45%;其次为CBD—定福庄国际传媒产业走廊功能区和文化金融融合功能区,资产占比分别达到10.75%和7.92%。排名前三的功能区合计资产规模占比为72.11%。动漫网游及数字内容功能区、798时尚创意功能区、奥林匹克公园文化体育(会展)融合功能区和创意设计服务功能区4个功能区的资产占比为3%~6%;出版发行功能区、文化艺术品交易功能区、会展服务功能区、影视产业功能区和北京老字号品牌文化推广功能区等5个功能区的资产占比为1%~3%;8个功能区的资产占比不足1%,其中天竺文化保税功能区资产规模最小,仅有0.29亿元。

表2-26 功能区资产规模情况

2. 影视产业功能区法人单位平均资产规模最高

2016年,全市功能区法人单位平均资产规模为3.64亿元/家。处于第一梯队的是影视产业功能区、798时尚创意功能区、动漫网游及数字内容功能区和文化科技融合示范功能区4个功能区,法人单位平均资产规模高于功能区平均水平30%以上,分别达到5.16亿元/家、5.09亿元/家、4.81亿元/家和4.78亿元/家。处于第二梯队的是创意设计服务功能区、音乐产业功能区和文化金融融合功能区3个功能区,位于功能区平均水平附近。处于第三梯队的是文化艺术品交易功能区、北京老字号品牌文化推广功能区、出版发行功能区、会展服务功能区、奥林匹克公园文化体育(会展)融合功能区和CBD—定福庄国际传媒产业走廊功能区6个功能区,约为平均水平的60%~75%。第四梯队为剩余7个功能区,法人单位平均资产规模不足平均水平的50%,其中最小的为天竺文化保税功能区,仅为0.29亿元/家。详见表2-27。

表2-27 功能区法人单位平均资产规模情况

3. 功能拓展区集聚了八成的功能区资产规模

功能区资产规模的区域集聚效应非常显著。位于功能核心区的功能区资产规模合计达到3180.64亿元,以占功能区18.37%的法人单位数量实现16.47%的资产规模占比。位于功能拓展区的功能区资产规模合计达到15609.52亿元,以占79.01%的法人单位数量实现80.85%的资产规模占比。位于城市发展新区的功能区资产规模合计达到139.11亿元,以占1.64%的法人单位数量实现0.72%的资产规模占比。位于生态涵养区的功能区资产规模合计达到378.66亿元,以占0.98%的法人单位数量实现1.96%的资产规模占比。详见表2-28。

表2-28 功能区资产规模区域分布情况

(二)两条主线带动情况

1. 两条主线的资产规模接近七成

两条主线功能区资产规模合计12935.38亿元,占功能区资产规模总额的比重达到67.00%,接近七成。其中,文化科技融合主线功能区资产规模合计达到11407.15亿元,占功能区资产规模总额的59.08%;文化金融融合主线功能区资产规模合计达到1528.23亿元,占功能区资产规模总额的7.92%。详见表2-29。

表2-29 两条主线资产规模相关情况

2. 两条主线法人单位平均资产规模差异较大

20个功能区的法人单位平均资产规模为3.64亿元/家,两条主线功能区法人单位平均资产规模为4.56亿元/家,是功能区平均水平的1.25倍。其中,文化科技融合主线功能区法人单位平均资产规模为4.78亿元/家,文化金融融合主线功能区法人单位平均资产规模为3.39亿元/家,文化科技类法人单位的资产规模相对较高。详见表2-29。

(三)七大板块支撑情况

1. 传媒影视板块法人单位资产规模优势明显

七大板块功能区资产规模合计6372.54亿元,占全部功能区资产规模总额的比重达到33.00%。其中,传媒影视板块资产规模最大,达2416.20亿元,占功能区资产规模总额的12.51%,在七大板块中资产规模优势显著;文化艺术和会展活动两大板块的资产规模达到千亿元,出版发行和设计服务2个板块的资产规模达到500亿元~700亿元级别;文化交易和文化休闲2个板块的资产规模最小,仅分别为310.91亿元和306.66亿元。详见表2-30。

表2-30 七大板块功能区资产规模情况

2. 设计服务板块法人单位平均资产规模相对较大

七大板块功能区法人单位平均资产规模为2.58亿元/家。其中,设计服务和文化艺术板块的法人单位平均资产规模最大,达到3.73亿元/家和3.16亿元/家,这两大板块法人单位资产规模普遍相对较大。其他5大板块的法人单位平均资产规模相差不大,为2.22亿元~2.65亿元/家。详见表2-30。

(四)“3+3+X”产业分布情况

1. 融合业态功能区集聚了近七成的资产规模

从资产规模来看,传统行业、优势行业和融合业态三类功能区资产规模总额差异较大,其中融合业态功能区最大,达到13242.04亿元,占功能区资产规模总额的比重接近七成,表明融合业态对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发挥了主力军作用。详见表2-31。

表2-31 三大业态功能区资产规模情况

2. 融合业态功能区法人单位平均资产规模最大

从资产规模来看,传统行业、优势行业和融合业态三类功能区的法人单位平均资产规模差异较大。其中,融合业态功能区的法人单位平均资产规模最大,达到4.45亿元/家,是功能区平均水平的1.22倍。传统行业和优势行业的法人单位平均资产规模分别为2.54亿元/家和2.72亿元/家,相对处于轻资产状态。详见表2-31。


(1) 因历史文化和生态旅游功能区无明确四至范围,在计算全市功能区平均值时,其法人单位数量和面积未计算在内。

(2) 在融合业态类功能区中不含历史文化和生态旅游功能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