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厄庇诺米斯》的真伪

如前所述,19世纪的疑古风潮把《厄》打入了“伪作”的行列,在没有充分理由的情况下轻易否认了柏拉图的著作权。但这种情形随着格罗特和雷德尔(Hans Raeder)而大有好转,从此以后,里特(C.Ritter),哈华德(J.Harward),泰勒等人极力证明《厄》是柏拉图的真作。

不过,仍然有不少学者认为《厄》不是柏拉图的作品,海德尔(W.A.Heidel)就从《厄》的冗长语言和运用对话的方式等方面判断它不可能是柏拉图的作品,但海德尔的影响还不够大,F.Mueller于1927发表的博士论文就对现代《厄》的研究产生了巨大的作用,尤其是他从风格的角度否认《厄》的真实性,为现代柏拉图研究开启了一个十分重要的路向:风格学。F.Mueller的观点立即得到了G.Pasquali的支持,里特也随即倒向了这一边。

几乎与此同时,哈华德为其翻译的《厄》所写的导言中认为该书在风格上十分接近《礼法》,仅此一点即足以有效地证明它出自柏拉图之手。泰勒稍后注意到了F.Muller的著作,并于1929年出版了一部专著逐点反驳F.Mueller的观点。

1931年,W.Theiler对泰勒和F.Mueller之争作出评论,他认为后者的观点虽然并非很有说服力,但亦予以支持。

从此以后,学者们在《厄》的真伪问题上就明显分化成了两派,即以Édouard des Places,L.A.Post,H.Raeder和F.Novotný等人支持泰勒为代表的学者,支持泰勒,认可《厄》的真实性,是为“赞成派”。另一方,F.Mueller,W.Theiler为“反对派”,不承认《厄》的真实性。F.Mueller指导的学生H.Lier亦主要以风格学为武器支持其师的观点。到了1951年,G.Mueller虽从风格特征方面支持F.Mueller和W.Theiler的说法,但亦采信泰勒和哈华德的观点,认为《厄》的大部分内容都能够与《礼法》相比勘,其观点有所缓和。[43]

Leonardo Tarán详细地考察了从古至今的几乎所有关于《厄》的研究,并在详注本中对《厄》的版本、内容、结构等方面作了极为深入的分析,得出结论,《厄》既不是柏拉图的著作,也不像第欧根尼所说的那样,是柏拉图的弟子菲利普(Philip of Opus)所作,而是柏拉图早期学园中某个学者所作,[44]我们至今仍然无法知道《厄》的作者是谁。这种观点虽看似颇为客观中正,但仍然遭到了施特劳斯及其弟子的批评,认为这种看似中庸的观点其实仍然不到位。[45]下面我们且来逐一分析。

1.古代的证据

亚里士多德在其著作中并没有提到《厄》,但据Harward和泰勒的研究,亚里士多德是熟悉《厄》的,其《灵魂论》(De Anima)411a12中所提出的看法很可能是建立在《厄》984d关于五种物体的理论上的,而430a18在语言上似乎也是在重复或模仿《厄》。亚里士多德在撰写《论动物部分》(De Part.Animal)641b18时,脑子里似乎想着《厄》982a7。尤其明显的是,当亚里士多德在《形而上学》1073b9差不多肯定就是在回应《厄》987b8中的说法,泰勒还绘声绘色地把亚里士多德这种回应描述成一种“憎恨”和“报复”。[46]不过哈华德和泰勒的说法只能证明《厄》与亚里士多德有一定的关联,而无法说明柏拉图就是《厄》的作者,同样完全可能的是,《厄》是亚里士多德的同时代人的作品,而且在那个时代,对灵魂、天体、始基等问题的共同关注似乎不稀罕,也并不能证明什么问题。

最早提到《厄庇诺米斯》之名的是拜占庭的阿里斯托芬(见第欧根尼3.62.2),在他仅有的五部三联剧中,他就把《厄》算作了柏拉图的真作。让人觉得颇费思量的是,《厄》所在的三联剧位于五部三联剧的正中,而不像忒拉叙洛斯那样,把这组对话放在最后。而且,阿里斯托芬的这组对话的内在顺序也颇不“规范”(其他各组亦类似):《礼法》、《米诺斯》和《厄庇诺米斯》,与忒拉叙洛斯的顺序(《米》、《礼法》、《厄》)有所不同。就故事情节和内容来说,忒拉叙洛斯的排序是正确的。对于阿里斯托芬的证据,反对者认为由于阿里斯托芬把明显伪造的文本(如《米诺斯》和某些信札)算作了柏拉图的真作,因此在真伪问题上,他的话不能作为可靠的证据。而在赞成派看来,阿里斯托芬的话是可信的,他毕竟“去古未远”,而且是一位严肃的学者,因此,他的话表明从公元前3世纪也就是柏拉图去世不到百年的时间起,人们就把《厄》当作了柏拉图的真作。[47]

西塞罗在最早提到《厄》中的某个段落,并把它看作是柏拉图的观点,也就是说,西塞罗把《厄》当作柏拉图的真作来引证。自此以后,古人就把《厄》当成真作来看待了。哈华德为了证明西塞罗的证据,全文引用了西塞罗《论演说家》第3卷第6节20-21,并认为西塞罗的话指的是《厄》991e2。[48]但反对者西塞罗的话同样不能当作可靠的证据来看,因为到西塞罗时代,人们已经把明显的伪作收进了柏拉图全集,甚至早在公元前3世纪,柏拉图著作中的鱼龙混杂之现象就已经非常严重了,到西塞罗时代,以讹传讹自是不足为奇。而西塞罗、特翁、扬布里可(Iamblichus)、克莱门特(Clement)、尤西比奥(Eusibius)等人都把《厄》当成真作来引证,亦出于同样的原因,都作不得数。

在古代,明确提出《厄》不是柏拉图作品的差不多只有新柏拉图主义者普罗克洛斯(Proclus,410-485),这位集雅典学园和亚力山大里亚两派学识于一身的鸿儒却提出了让人百思不得其解的看法。据奥林匹奥多罗斯(Olympiodorus,495-570)的《柏拉图哲学导论》(Prolegomena to Platonic Philosophy)所载,普罗克洛斯否认《厄》,其理由主要有:1)柏拉图没有时间写作《厄》。柏拉图尚未修订好《礼法》就辞世了,而柏拉图不会在还没有修改好《礼法》的情况下再去写一部其他什么著作。2)《厄》与柏拉图其他著作不一致。在《厄》中,从西向东的运动被称为“向右”的运动,而在柏拉图对话中(比如《蒂迈欧》36c)中则被称为“向左”的运动。[49]

对于普罗克洛斯这种非常不充分的论证,泰勒和哈华德等人对之进行了猛烈的抨击,认为论据一恰恰已经把《厄》假定为另一篇对话录(而且柏拉图大部头著作必定耗费时日,在如此漫长创作某一部大书的同时,他完全可能抽出时间写一部小书),而论据二又不能说明任何问题,因为柏拉图著作中的不一致之处很多,如果照这种理解,那么整个柏拉图全集都可能是“伪作”。泰勒总结说:“普罗克洛斯显然不知道在他自己那个时期之前,关于《厄庇诺米斯》的任何可疑之处,都已被试探过了。因为他完全凭论据而不是凭证据作为排斥的依据。此外,他的论据不恰当,因为他所抱怨的‘与《礼法》不一致’,在《厄庇诺米斯》里有,在《礼法》里同样也有。”[50]

也许正是出于这种考虑,普罗克洛斯才会甚而至于怀疑《王制》的真实性。不过普罗克洛斯这种不太有力的反驳对于《厄》这篇重要的著作还没有构成足够的威胁,真正把《厄》排除在柏拉图著作之外,并且还把其著作权赋予某个特定的人(柏拉图的学生),从而对《厄》的真实性予以致命打击的是第欧根尼的记载。现代人多据以判案,由此显得十分重要,值得专门提出来讨论。

2.《厄》的著作权

在古代的证据中,赞成派和反对派其实都找不到足够的理由来支持的自己的论点。我们不能简单地说“没有反对这篇对话录纯真性的真正的古代证据”,[51]也不能仅仅凭作品中实实在在的“不一致”就判定《厄》是伪作。[52]那么,《厄》究竟出自谁之手呢?如果我们能够找到它的作者,那么我们就不难判决其归属,而其真伪问题似乎也就迎刃而解了。

现代学术界之所以把《厄》看作是伪作,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理由仍然来自第欧根尼,他在《著名哲学家的生平、学说和格言》中有这样一段记载:

有人说奥普斯的菲利普从蜡板上把《礼法》誊抄了下来,据说《厄庇诺米斯》也是他的。[53]

泰勒说:“在近代,依靠这一句话的力量,断言《厄庇诺米斯》是菲利普所编著的《礼法》的一个附录,已习以为常。”[54]为什么会有这种结果呢?第欧根尼这句话究竟是什么意思?

第欧根尼这句话的前半部分虽然在语言上没有什么疑问(除了“抄写”一词外),[55]但却给人产生了这样一种印象,或者毋宁说印证了亚里士多德模棱两可的说法:[56]《礼法》是柏拉图的最后一部著作。人们由此再进一步想像(仅仅是想像而已),柏拉图还没有来得及对《礼法》进行修订润饰就去世了,这部最重要的政治哲学著作当时还是写在蜡板上的草稿,是他的学生菲利普把它抄下来整理发表的。因此,如果《厄庇诺米斯》的故事情节正好接在柏拉图最后一部著作之后的话,那这部归在菲利普名下的“柏拉图式的著作”毫无疑问是伪作,至多不过是对柏拉图文风笔调和思想主题的刻意模仿。

这句话后半部分的解释就出现分歧了。格罗特、泰勒和哈华德极力维护柏拉图对《厄》的著作权,把这句话解释为《厄》也不过是菲利普从蜡板上抄下来的,因此它归根结底还是柏拉图的作品。但反对者认为这种理解是一种故意的曲解,尽管这句希腊文因简洁而显得有些含混,但我们绝不能把它理解作“菲利普也抄下了《厄》”,而只能照字面意思理解为“他(菲利普)也是《厄庇诺米斯》(的作者)”。[57]于是,围绕这句话而对《厄》的著作权产生了三种意见:1)菲利普所作,2)柏拉图口授而由菲利普记录,3)既非菲利普所作,亦非出于柏拉图之手,而是柏拉图某个不知名的第一代弟子所作。下面我们来逐个分析,最后提出自己的一点点补充。

那些简单接受第欧根尼说法的人自不足论,而另一些学者则似乎找出了足够的证据来支持菲利普的著作权。耶格尔(Werner Jaeger,1888-1961)从亚里士多德与《厄》和柏拉图《礼法》的关系出发,联系到《厄》对柏拉图独特的所谓“理念论”的态度与《王制》有所不同等原因,便采信了第欧根尼的说法。耶格尔的理由是,首先,菲利普是柏拉图的秘书和为柏拉图作传的亲密弟子,跟随柏拉图多年,充分理解柏拉图的思想,也知道柏拉图的写作计划。其次,菲利普注意到了《礼法》所留下的一个未完成的计划,也就是横亘在公民和统治者之间的教育鸿沟,于是菲利普就如何教育统治者或如何让君王更有智慧等问题而作了《厄》,以作为《礼法》的补充。再次,菲利普是学园中最好的数学家和天文学家,其知识背景亦能说明《厄》是他的作品。最后,菲利普作《厄》是得到了学园的授权和同意。耶格尔因此得出较为温和的结论,《厄》即便是菲利普所作,但其基本思想乃是直接从宗师柏拉图那里来的,因此“我们不能把《厄》称为伪作”。[58]

当然,耶格尔的这种看法亦遭到了泰勒和哈华德等维护柏拉图对《厄》著作权的学者的质疑。[59]在他们看来,菲利普既不是学园的掌门人,也不是非常重要的门徒,即便要整理柏拉图的著作,似乎也还轮不到他。此外,如前所述,学园诸生在柏拉图去世后就开始收集这位圣人的著作,这批亲炙弟子必定知道那些著作是柏拉图的手札,而且他们对老师的崇敬之情怎么可能容忍他人的作品混入宗师的全集中?因此,《厄》要么是柏拉图亲手所撰,要么是他口授并监督完成的。[60]而且尤其重要的是,第欧根尼的这句话在整个柏拉图著作史上似乎找不到其他相似的旁证,此前虽有人曾提到过一些著作出自“菲利普”,但那些“菲利普”都不是这个菲利普,而且没有人提到过这位菲利普与《厄》的关系,因此根据“孤证不立”的原则,第欧根尼这句话不能作为证据来看待。况且,第欧根尼的记载常常把不同传统和学派的说法都收入其著作中,让人很难取舍。

Leonardo Tarán对这位菲利普进行了细密的梳理,辑出了所有关于他的古代文献,得出如下结论。菲利普生卒年不详,大约小柏拉图十岁,既是柏拉图的学生,也是苏格拉底的学生。历史上也有学者(如斯蒂凡努斯,普罗克洛斯,普鲁塔克,Stobaeus等)提到过菲利普,但他们所谓菲利普是柏拉图的“秘书”和“传记作者”的说法也不大靠谱。Leonardo Tarán通过分析,认为菲利普和柏拉图两人都不拥有对《厄》的著作权,因此最好保留着这样的可能性,即《厄》是早期学园的另一位成员所作。[61]

我们虽无力调停和评判他们的争论,但我们注意到了这场争论中大家似乎忽略了两点,可以聊作补充。首先,从“据说”一词来看,第欧根尼的语气本来就十分勉强,他似乎并不特别相信这种说法,否则又何以马上把《厄》归入阿里斯托芬和忒拉叙洛斯的编排中呢?就算第欧根尼颇为赞同这种“据说”,就算这种“据说”是古人引用文献的习惯,但“风闻言事”的证明效力无论如何也是极其有限的。其次,第欧根尼在这里“据说”的内容与下文他所记载的阿里斯托芬和忒拉叙洛斯的编排明显是矛盾的,如果《厄》真的是菲利普所作,而阿里斯托芬和忒拉叙洛斯却把它编进了柏拉图著作中,第欧根尼为什么没有对此提出异议?从第欧根尼的行文来看,他明显站在忒拉叙洛斯的立场上(反对阿里斯托芬),肯定了忒拉叙洛斯的编排。因此,我们大体可以推断,第欧根尼既然认可了其目录中的《厄》,也就说明第欧根尼不相信此前关于《厄》是菲利普所作的说法。

3.计算机分析

自计算机诞生不久,学者们就开始用这种先进的方法来分析柏拉图作品。从20世纪50年以来,计算机就用于编辑准确的术语辞典,编纂古典作家的索引,确定作品的大致时间,甚至用来辅助判断作品的真伪。[62]这对于那些认为人脑判断总免不了主观随意因而十分迷信科学的人来说,似乎更为客观公正,但电脑分析的实际效果往往让人啼笑皆非,就连使用这一技术来分析柏拉图著作的真伪和编年的人都知道,模仿就能够愚弄计算机,而且即便计算机能够分析出什么结果,它也无法对此作出什么深刻合理的解释。比如,在《斐德若》230-234中,斐德若转述吕西阿斯(Lysias)的一篇文章,计算机似乎无法判断出这篇文章究竟是以下哪种情况:吕西阿斯的真作;吕西阿斯所作而由柏拉图改动;完全是柏拉图所作,不过是在模仿吕西阿斯而已;完全是柏拉图所作,而且不是在模仿吕西阿斯,即与吕西阿斯无关;其他某个不知名的人所作,柏拉图只是照录而已。[63]下面我们简单参考一下计算机的分析成果,不惟其有价值,更为其有趣。

《厄》虽然被现代学界认为全然缺乏柏拉图的风格,而且在形式和内容上都极有缺陷,但根据计算机的分析,《厄》在风格学上比其他任何对话——不管是晚期的还是早期的对话——都更接近《礼法》,与柏拉图后期著作具有一种强大的“姻亲关系”。经过连篇累牍的数据列表和复杂的公式计算后,Gerard R.Ledger得出结论说,“必须把《厄》接受为真作”。作者进一步认为,不管《厄》的学术价值多大多小,但它从根本上说,“都并非配不上《礼法》的作者”。在作者看来,与其把《厄》看作是一篇独立的对话,不如把它看作是《蒂迈欧》的预先准备(precursor)。[64]

根据作者的研究,在整个柏拉图对话中,有四篇对话尤其与柏拉图材料的主体部分十分相似,甚至比传统所认为的真作更接近柏拉图全集的核心对话,因此不可能否认这四篇对话在柏拉图真作中所应该占有的一席之地。这四篇对话是《书简七》、《厄庇诺米斯》、《希庇阿斯前篇》和《阿尔喀比亚德前篇》,前两部著作近于《礼法》,而后两部著作在整个柏拉图全集中最为接近《王制》,以至于没有理由拒绝它们。此外,《墨涅克塞努斯》和《克里托丰》是真作,但《阿尔喀比亚德后篇》、《希帕库》、《希庇阿斯后篇》、《米诺斯》、《特阿革》以及《书简二》和《书简十三》有可能是伪作,“因为它们似乎处于柏拉图的风格范围之外”。但作者并没有为自己极不情愿所宣布的判决打上“终审”的印鉴,他紧接着就说,“另一方面,它们可能是柏拉图的早期著作,写于其形成期(formative years),在其风格尚未发展成形之前,有反常现象(abnormality)也是可以理解的”。[65]这种判断虽不足为凭,但似乎也略有启发:伪作和“少作”之间本来就难有界线。

最为有趣的是,按照作者用于分析的某些参数,《书简七》、《厄庇诺米斯》和《墨涅克塞努斯》是真作,而有几篇本属于柏拉图主流的作品倒不符合这些参数,其中就有《王制》和《高尔吉亚》。也就是说,据计算机分析,《厄》是真的,而《王制》倒有可能是伪作![66]更为有趣的是作者对《厄》的计算机分析,其结果把它抬高到了让人惊讶的地步,《厄》、《阿尔喀比亚德》、《书简七》、《希庇阿斯前篇》和《特阿革》的作者“比柏拉图还柏拉图”(are more like Plato than Plato is like himself)。[67]

由此可见,计算机的分析结果似乎只能姑妄听之,聊作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