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身保险综合实验教程
- 王媛媛 秦蓉蓉
- 9字
- 2024-10-29 20:08:19
第一章 人身保险产品
实验一 人身保险产品分析
一、实验目的
(1)掌握人身保险产品的类别及各险种的主要特点;
(2)了解监管机关对人身保险产品监管的内容;
(3)学习人身保险产品PPT制作素材的收集和整理;
(4)熟练使用Powerpoint软件制作人身保险产品说明PPT。
二、实验要求
(1)回顾人身保险产品的基本概念和分类标准;
(2)能够对各类别的人身保险产品进行分析;
(3)能够利用给定或自行搜集的人身保险产品资料制作产品说明PPT。
三、实验环境(仪器、软件和材料)
(1)电脑;
(2)Internet网络连接;
(3)Office办公软件;
(4)PPT制作模板及素材;
(5)人身保险产品条款、核保规程及费率表等。
四、实验前的知识准备
(一)人身保险产品的概念和分类
人身保险产品是指保险公司为被保险人在死亡、伤残、疾病或者生存到双方约定的年龄或期限情况下提供给付保险金的服务。人身保险产品的服务对象主要为被保险人;产品的标的是被保险人的寿命和身体;产品的具体内容为被保险人的生存保障、老年保障、疾病保障、死亡和伤残保障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第95条规定“人身保险业务,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这是按照保障范围对人身保险业务进行的划分,也是最常见、最基本的人身保险分类。人寿保险是以人的生命为保险标的,以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生存或死亡到保险期满为保险责任的一种人身保险。根据承保期限和承保内容的不同,人寿保险又可以分为定期寿险、终身寿险、两全保险和年金保险。健康保险主要以被保险人因疾病等需要支付医疗费,因疾病造成残疾以及因生育、疾病或意外伤害无法正常工作而减少劳动收入作为保险事故。健康保险中最常见的是医疗保险,包括普通医疗保险、综合医疗保险、各种补充医疗保险以及部分特种医疗保险等类型。此外,疾病保险、失能收入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等也属于健康险的类别。意外伤害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因在保险期限内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或残疾为保险事故的一种保险。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责任仅限于意外伤害造成的死亡、残疾,不包括其他原因(如疾病、生育等)引起的残疾或者死亡。
此外,根据投保方式的不同,人身保险可分为个人人身保险、联生保险和团体人身保险。个人人身保险是指一张投保单只承保一个被保险人的人身保险。联生保险是指将存在一定利害关系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个人(如父母、夫妻、子女、兄弟姐妹或合作者等)作为联合被保险人同时进行投保的一类保险。团体人身保险是在一张总保单下承保多个被保险人的人身保险。根据被保险人的风险程度的不同,人身保险可以分为标准体保险(健体保险)和非标准体保险(弱体保险或次标准体保险、次健体保险)。标准体保险是指对于身体、职业、道德等方面没有明显缺陷的被保险人,保险人按照所制定的标准或正常的费率来承保的保险。非标准体保险是不能用正常的费率来承保的保险,该类人群发生保险事故的可能性较高,只有满足特别的条件才能承保。根据保单持有人是否能够分红,可以将人身保险分为分红保险和非分红保险。分红保险能让保单持有人定期分享保险人经营的利润,而非分红保险只能获得保单规定的基本的风险保障。
人身保险的分类并没有固定的原则和标准,除了上述分类外,还可以根据实施方式的不同将人身保险分为自愿保险和强制保险,按被保险人是否参加体检分为验体保险和免验体保险等。
(二)人身保险产品体系
随着社会经济状况的变化,新技术、新渠道的出现,以及社会生活环境和人口结构的变迁,人身保险产品的需求和供给出现了新的变化。人身保险产品不仅提供传统的风险保障和储蓄,并且逐渐向非传统的投资型、万能型产品发展,甚至股指、股指连结产品也可能在股市的进一步开放后推出。根据人身保险经营实务中对产品划分的习惯,可以将含有保证预定利率且明确保险金给付的人身保险产品称为传统产品。而对于不保证保单价值的分红保险、投资连结保险和万能保险等则称为新型产品(见图1.1)。
图1.1 人身保险产品体系
在我国寿险公司的经营中,人寿保险产品是最主要的产品。2018年我国寿险业务的原保费收入约为20722.86亿元,健康险业务原保费收入约为5448.13亿元,意外险业务原保费收入约为1075.55亿元。图1.2展示了人寿保险产品的主要类别:定期寿险产品按照保额是否固定以及保额变动的方式,可以分为水平保额定期寿险产品、递减式定期寿险产品和递增式定期寿险产品;终身寿险产品按保费或保额是否变化可分为传统终身寿险产品和修正终身寿险产品;两全保险产品则可以分为普通两全保险产品、期满双倍两全保险产品、养老附加定期保险产品以及联合两全保险产品;年金保险产品根据被保险人的人数、缴费方式、给付时间以及给付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个人/联合年金产品、趸交/期交年金产品、即期/延期年金产品和纯粹/最低保证年金产品。
图1.2 人寿保险产品类别
从中国保险市场的供给来看,无论是死亡保险、两全保险还是年金保险都有相应的传统型产品和新型产品提供给消费者选择。例如:终身寿险既可以是传统的预定利率产品(如弘利相传终身寿险),也可以是分红产品[如平安护身福终身寿险(分红型)]、投资连结产品(如友邦双盈人生投资连结保险)或万能寿险产品[如平安智能星终身寿险(万能型)];两全保险既可以是传统产品(如新华乐行无忧两全保险),也可以是分红产品[如阳光人寿财富年年两全保险(分红型)]。而对于健康保险产品来说,由于保障范围与社会医疗保险有一定的交叉,因此其需求受社会保险政策的影响较大。在新型寿险产品销售方面,由于投保人购买新型寿险产品后将承担一定的利率风险,因此为了保证寿险市场健康和稳定的发展,国家保险监督管理部门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来规范新型寿险产品的发展,例如《分红保险管理暂行办法》《投资连结保险管理暂行办法》和《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
(三)人身保险产品分析
人身保险产品是寿险公司经营的基础和核心。寿险公司中保险营销员的展业、市场营销部的管理、客户服务部的核保、核赔和保全等工作,均是以人身保险产品为基础开展的。因此,对人身保险产品进行分析是寿险公司每位员工必备的技能之一。在进行产品分析时,应考虑的主要因素包括:产品设计开发的背景;产品的功能;产品的责任范围;产品的核保规程;产品保费和保额之间的关系;保单现金价值的状况以及产品预定利率与市场利率的关系等。在此基础上,可以分析该款人身保险产品的类型和特点、产品的目标市场、营销策略、服务策略和与行业同类产品相比的优缺点等(见图1.3)。
图1.3 人身保险产品分析的主要内容
1.产品设计开发的背景
人身保险产品是寿险公司各项管理能力和技术水平的载体,产品设计和开发的背后是公司市场定位和发展战略的集中概括。特别是长期的寿险产品,更是寿险公司对未来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做出长期判断后而设计出的产品。任何人身保险产品的开发都是围绕寿险公司的经营目标来进行的,这些产品从整体上反映并符合寿险公司的性质特点、企业文化以及长期战略目标和规划,反映了市场上保险消费者的需求。对于保险销售人员和销售管理人员来说,了解人身保险产品设计开发的背景对于其恰当地选择目标市场、制定营销策略和服务策略非常重要。
2.产品的功能
保险具有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的功能。其中经济补偿的保障功能是保险最基本的功能,也是保险产品有别于其他金融产品的显著特征。不同的人身保险产品功能各不相同,例如,传统寿险产品的功能主要是死亡保障、生存保障和残疾保障;万能寿险和投资连结保险除了提供人身风险保障外还有投资理财的功能;健康保险产品的主要功能是疾病风险保障和医疗费用补偿等。通过对产品功能的分析,可以帮助销售人员发现产品的特点,进而更准确地锁定目标市场。
3.产品的责任范围
保险责任是保险公司承担的义务,是保险合同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从法律关系上看,投保人购买保险实质上是购买保险公司的保险责任;从消费者的需求来看,投保人和被保险人需要的也是保险公司的保险责任。不同类别的产品其保险责任不同,通过对保险责任的分析,可以辨别出该款人身保险产品的类别。例如,人寿保险产品主要提供身故保险责任和生存保险责任;健康保险主要提供健康保障,像医药费补偿、失能收入保障和长期护理保障等;意外伤害保险主要提供意外风险保障,像意外死亡、意外残疾及意外医疗费用等。
4.产品的核保规程
产品的核保规程对寿险公司各类人身保险产品的缴费期限、承保年龄、最低承保金额、最高承保金额、投保金额、缴费方式、缴费期限以及承保条件等进行了相应规定。通过核保规程,可以充分了解该款产品的投保和承保条件,有利于销售人员确定产品的适用人群,为客户制定翔实的保险产品建议书,也有利于保险服务人员为客户提供承保和保全服务。
5.产品保费和保额之间的关系
保险费是投保人为取得保险保障而向保险人缴纳的费用,保险金额是保险当事人双方约定的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人承担给付金额的最高限额。分析人身保险产品保险费和保险金额之间的关系,可以帮助保险公司员工认识产品的功能,进而确定合适的目标市场。例如,保费较低而保额较高的产品一般只能提供短期保障或者单一的风险保障,保单一般不具备现金价值。该类产品适合的人群广泛,尤其适合那些保险需求高,而预算却有限的客户。
6.保单现金价值的状况
寿险公司经营中,有些投保人会由于各种原因终止缴费而提出退保。此时,若保单采用的是均衡保费制,则投保人已经缴纳的保费的积累值与保险成本积累值之间的差额是属于保单持有人所有的,这部分金额不随保单效力的改变而丧失,一般称其为保单现金价值,而现金价值并不完全等于保单价值。大多数具有现金价值的保单会在保单中给出现金价值表。不同的险种、不同的缴费期间会产生不同的现金价值。例如,短期的定期寿险保费低廉,一般没有现金价值,长期定期寿险的现金价值会先升后降;终身寿险和两全保险一般都有现金价值,且在整个保险期间内表现为慢慢增加;万能寿险和投资连结保险的现金价值则体现在个人账户的价值上,具有不固定性。而对于不同的缴费期限,保单的现金价值在缴费期限内的累积速度也不同,缴费期限越短,累积的速度越快;缴费期满后,保单现金价值的累积速度是相同的。
7.产品预定利率与市场利率的关系
预定利率是指寿险产品在计算保险费及责任准备金时所采用的利率,其实质是寿险经营者因占用了客户的资金,而承诺以年复利的方式赋予客户的回报。预定利率的高低和产品的价格直接相关,在其他假设条件不变的前提下,如果该款产品的预定利率较高,则保险消费者投保时所缴纳的保费就越少。2013年寿险费率新政实施之前,因普通型人身保险预定利率的上限是2.5%,所以开发新产品的条件受到限制,市场上各家保险公司同类型的产品同质化严重。人身保险预定利率放开后,各保险公司可以根据市场利率和市场的供求关系自主确定预定利率,不同公司同类型产品的价格已出现明显差异。而对于分红保险、万能寿险和投资连结保险等新型人身保险产品来说,其预定利率或者有浮动的空间,或者将利率的风险转移给保险消费者。
五、实验内容
(1)实验形式:小组实验。
(2)实验用时:2学时。
(3)指定实验内容:
各小组根据给定的“洪福定期两全保险”产品的相关资料(详见材料一、材料二和材料三),制作产品说明PPT,作为市场推广或者销售培训之用。PPT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观念导入、产品特色、保险责任、投保示例、目标市场以及与行业同类产品相比的优缺点。
(4)可选实验内容:
由于寿险公司经营产品种类繁多,各小组可以结合兴趣及擅长自行选择产品,如:以分红保险、年金保险、万能保险以及投资连结保险等产品为对象,制作产品说明PPT,作为市场推广或者销售培训之用。PPT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观念导入、产品特色、主要条款介绍、投保示例、目标市场以及与行业同类产品相比的优缺点。
材料一:洪福定期两全保险保险条款
洪福定期两全保险保险条款
条款目录
第一条 保险合同的构成
第二条 保险责任
第三条 责任免除
第四条 保险责任的开始
第五条 基本保额
第六条 保险金额
第七条 合同撤销权
第八条 合同的解除
第九条 受益人的指定与变更
第十条 保险事故的通知
第十一条 保险金的申请与申请时效
第十二条 保险金的给付与失踪的处理
第十三条 身体检查
第十四条 保险费的缴付、宽限期及合同效力的终止
第十五条 保险费的自动垫缴
第十六条 借款
第十七条 欠款的扣除
第十八条 合同效力的恢复
第十九条 保险品种的变更
第二十条 基本保额的变更
第二十一条年龄的计算与错误的处理
第二十三条 争议的处理
第二十四条 释义
第一条 保险合同的构成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及附加合同由保险单及其所载的条款、投保单以及有关的声明、批注及其他约定的书面文件构成。
若上述构成本合同及附加合同的文件正本需留本公司存档,则其复印件或电子影像印件亦可视为本合同的构成部分,其效力与正本相同。
第二条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本公司负下列保险责任:
一、身故、全残给付
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身故或全残,则本公司给付等值于保险金额或现金价值(两者以高者为准)的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二、满期给付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合同满期当日的24时,且本合同仍然有效,则本公司给付等值于合同已缴保险费总额的满期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第三条 责任免除
被保险人的身故或全残由下列原因中的一种或多种所致者,本公司不负赔偿责任:1.投保人、受益人对于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2.被保险人故意自致的伤害;
3.被保险人自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二年内自杀;
4.被保险人参与斗殴、犯罪、拘捕或服用、吸食、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患艾滋病(AIDS)或感染艾滋病病毒(HIV呈阳性);
6.战争、军事行为、暴乱、恐怖主义行为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期间及由此引起的疾病。
自发生责任免除情形的当日24时起,本合同效力终止,本公司将退还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若未交足二年保费的,则扣除手续费后退保险费。
第四条 保险责任的开始
本合同对应负的保险责任自投保人缴付首期保险费且本公司同意承保后开始,并溯自缴付保险费的当日24时起生效。本合同应签发保险单作为承保的凭证。
对于被保险人在投保人缴付首期保费且本公司同意承保后,保险单签发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仍负保险责任。
本合同的保单周年日、保单年度、保险费到期日、合同期满日均以生效日计算。
第五条 基本保额
本合同所称的基本保额是指保险单上所载的寿险主合同的金额。
第六条 保险金额
本合同各保单年度的保险金额与基本保额相同。
第七条 合同撤销权
投保人在收到本合同及附加合同之日起十日内可向本公司书面提出撤销合同的申请,并亲自或挂号邮寄将本合同及附加合同退还。
投保人依前项规定行使合同撤销权时,撤销的效力自本公司收到书面申请及合同(若为邮寄,则以寄达邮戳日为准)当日24时起生效,本合同及附加合同自始无效,本公司将向投保人退还所缴的保费。
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于收到本合同及附加合同之日起十日内向本公司提出理赔申请或本合同是由其他险种的约定变更而来的,则不得行使本合同的撤销权。
第八条 合同的解除
一、投保人、被保险人对于本公司的书面询问应据实告知。
若投保人、被保险人因故意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本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提高费率,或足以变更本公司对于危险估计的,本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保费,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负赔偿责任。
若投保人、被保险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本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提高费率,或足以变更本公司对于危险估计的,本公司有权解除合同。但可退还合同的现金价值,未交足二年保费的,扣除手续费后退保费。
二、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投保人可书面通知本公司要求解除合同(以下简称退保)。申请退保时,投保人应提供下列证明文件和资料:
1.解除合同申请书;
2.保险合同;
3.投保人的户籍证明及身份证明。
本公司接到退保申请(若未邮寄,则以寄达邮戳为准)的当日24时,本合同效力终止。本公司将于收到上述资料的三十日内退还合同效力终止日的现金价值,若投保人未交足二年保费的,扣除手续费后退保费。
第九条 受益人的指定与变更
本合同及附加合同订立时,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应指定一人或数人为保险金的受益人,受益人为数人时,应确定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份额的,受益人按相等的份额享有收益权。
本合同及附加合同订立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可以申请变更受益人,经本公司同意并批注后生效。投保人指定受益人须经被保险人(若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则为其监护人)同意。
第十条 保险事故的通知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十天内通知本公司,并在三十天内提交所需凭证和资料,若由于时间延误导致必要证据丧失或事故性质、原因无法认定的,则由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一条 保险金的申请与申请时效
一、身故、全残保险金的申请
受益人申请身故、全残保险金时,应提供下列证明文件和资料:
1.保险金给付申请书;
2.保险合同;
3.受益人的户籍证明及身份证明;
4.若因被保险人身故提出申请,则应提供被保险人的户籍注销证明以及公安部门或本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诊断书或验尸证明书;若被保险人为宣告死亡,受益人须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
5.若被保险人全残提出申请,则应提供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签定机构或医师出具的鉴定诊断书;
6.若申请人为代理人,则应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
7.本公司认为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文件和资料。
二、满期保险金的申请
受益人申请满期保险金时,应提供下列证明文件和资料:
1.给付申请书;
2.保险合同;
3.被保险人的户籍证明及生存证明;
4.受益人的户籍证明及身份证明;
5.若申请人为代理人,则应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
受益人对本合同保险金的申请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五年不行使而消失。
第十二条 保险金的给付与失踪的处理
本合同于保险金申请审核通过后的十日内履行给付责任,若逾期,本公司则加息给付。
若被保险人经法院宣告死亡后生还,保险金的领受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被保险人生还后的三十日内向本公司退还已领取的保险金。
第十三条 身体检查
申请本合同或附加合同保险金时,本公司有权利根据实际情况要求被保险人到指定医院进行身体检查,费用由本公司承担。
第十四条 保险费的缴付、宽限期及合同效力的中止
投保人应于合同成立时向本公司缴付首期保费,以后各期的保费按保单上所载的日期和缴费方法缴付。
分期保费未按期缴付的,自保费到期的次日起六十日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合同仍然有效。对于被保险人在宽限期内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仍负责,超过宽限期仍未缴付保费的,除非合同其他条款另有约定,否则本合同自宽限期满的当日24时起效力中止。
第十五条 保险费的自动垫缴
投保人超过宽限期仍未缴费的,若投保人已选择自动垫缴,本公司将自上一期保险费到期日之次日起以本合同及附加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自动垫缴到到期应缴的保险费和利息,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六条 借款
本合同生效一年后且在累积有现金价值的情况下,投保人可以向本公司申请借款,借款金额最高不得超过本合同当时现金价值的85%,每次借款的时间最长为6个月。
第十七条 欠款的扣除
本合同在给付各项保险金、现金价值时,若合同有欠缴保险费(包括自动垫缴的保险费)及利息、借款及利息,则本公司应先扣除上述款项后给付各项保险金、现金价值。
第十八条 合同效力的恢复(以下简称复效)
本合同及附加合同效力中止后的二年内,投保人可以向公司提出复效的书面申请,并提供被保险人的健康声明书或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报告书,在经审核通过并缴清欠缴保费及利息后的当日24时,本合同及附加合同效力即恢复。
第十九条 保险品种的变更
本合同生效二年后,在缴费期限的每个保单周年日,若符合本公司当时的规定,投保人可提出变更保险品种的申请。
第二十条 基本保额的变更
在合同有效期内,投保人可以依本合同规定增加或减少合同的基本保额。
第二十一条年龄的计算与错误处理
被保险人的年龄以周岁计算,投保人在申请投保时,应在投保单上按被保险人的真实年龄及性别填明,若发生错误,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本合同接受的年龄限制的,本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费给投保人。但本合同生效超过二年或自本合同最后复效日起超过二年者除外。
二、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的年龄或性别不真实,致使投保人实缴保险费少于应缴保险费的,本公司有权更正并要求投保人补交保险费,若已发生保险事故的,本公司按实缴保费和应缴保费的比例折算给付保险金。
第二十二条 住所或通信地址的变更
投保人的住所或通信地址变更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公司,若未及时通知,本公司按本合同及附加合同上所载的最后住所或通信地址发送的通知,视为已送达投保人。
第二十三条 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或附加合同争议解决方式由当事人投保时在投保单上约定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
(一)仲裁;
(二)诉讼。
第二十四条 释义
本合同及附加合同中具有特定含义的名词,其定义如下:
周岁:以法定身份证明文件中记载的出生日期为计算基础。
本合同已缴的保险费总额:等于投保人实际缴费的保单年度乘以本合同按标准体年缴费率计算所应缴付的保险费。
全残:指具有下列情况之一项目或多项者:
一、双目永久完全失明的(注1);
二、两上肢腕关节以上或两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的;
三、一上肢腕关节以上及一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的;
四、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及一上肢腕关节以上缺失的;
五、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及一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的;
六、四肢关节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注2);
七、咀嚼、吞咽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
八、中枢神经系统机能或胸、腹部脏器机能极度障碍,终身不能从事任何工作,为维持生命必要的日常活动,全需他人扶助的(注4)。
【注】:
1.失明包括眼球缺失或摘除,或不能辨别明暗,或仅能辨别眼前手动者,最佳矫正视力低于国际标准视力表0.02,或视野半径小于5度,并由保险公司指定有资格的眼科医师出具医疗诊断证明。
2.关节机能的丧失系指关节永久完全僵硬,或麻痹,或关节不能随意识活动。
3.咀嚼、吞咽机能的丧失系指由于牙齿以外的原因引起器质障碍或机能障碍,以致不能做咀嚼、吞咽运动,除流质食物外不能摄取或吞咽的状态。
4.为维持生命必要之日常生活活动,全需他人扶助系指食物摄取、大小便、穿脱衣服、起居、步行、入浴等,皆不能自己为之,需要他人帮助。
5.所谓永久完全丧失系指自意外伤害之日起经过180天的治疗,机能仍然完全丧失,但眼球摘除等明显无法复原之情况,不在此例。
艾滋病(AIDS):是后天性免疫力缺乏综合征的简称。
艾滋病病毒:是后天性免疫力缺乏综合症病毒的简称。后天性免疫力缺乏综合症的定义按世界卫生组织所定的定义为准。若在被保险人的血液样本中发现后天性免疫力缺乏综合症病毒或其抗体,则可认为此人已受艾滋病或艾滋病病毒感染。
恐怖主义行为:包括但并不仅限于以下行为:任何人或群体、以个人名义单独所为或代表组织、政府,出于政治、宗教、意识形态和种族等原因,使用武力(暴力)或以武力(暴力)相威胁,从而影响政府或使公众陷入恐惧。
现金价值:各保单年度末的现金价值如保险单或合同批注上所示,若因其他条款的约定而发生变更,则现金价值将重新计算。
借款利率、利息:借款利率是参照银行六个月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以此为基础利率可上下浮动10%),并向主管单位报备后,由本公司每年宣布两次,时间分别为1月1日和7月1日。
借款利息按当时本公司已宣布的借款利率计算,并沿用至该次借款期期满。欠缴保险费(包括自动垫交的保险费)的利息和保险金逾期给付的利息均按当时本公司已宣布的借款利率计算。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手续费:指本合同对本合同已承担的保险责任所收取的费用及每份保险合同平均承担的营业费用、佣金的总和,其金额为实缴保险费总额减去退保金额后的余额,退保金额的计算方法在保险单上列明。
材料二:洪福定期两全保险简易核保规程
一、缴费期限及承保年龄
表1.1 缴费期限及承保年龄
二、承保金额:最低承保金额10000元人民币。
【注】:
1.投保金额需为10000元人民币的整数倍;
2.可附加意外伤害保险、住院医疗补贴保险和住院医疗补偿保险。
材料三:洪福定期两全保险保险费率表(20年缴费)
表1.2 每万元基本保额 单位:元
表1.2(续)
六、实验方法和操作步骤
通过对人身保险产品体系的回顾以及对各险种特点进行分析的基础上,认真研读给定的实验材料,提取相关信息,按照实验要求为给定产品设计产品说明PPT,并将最终完成的PPT打印出来作为实验结果附在实验报告中。具体的实验步骤如下:
步骤1:学习人身保险产品分析的内容,掌握产品分析方法;
步骤2:认真研读给定的两全保险产品的条款、核保规程和费率表等资料;
步骤3:从所选实验内容的相关资料中选取所需信息,为制作产品说明PPT做准备;
步骤4:整合搜集的素材,制作产品说明PPT,阐述所选产品的目标客户群、产品特色、与行业同类产品相比的优缺点等;
步骤5:填写实验报告,打印PPT并上交。
七、实验注意事项
1.PPT设计的内容应包含观念导入以及利益演示部分;
2.产品说明中的所有内容可扩展,但应以给定的材料为基础。
八、参考文献
[1]吴岚,张遥.人身保险产品[Z].广州:广州信平市场策划顾问有限公司,2009.
[2]刘冬娇.人身保险[M]. 2版.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15.
[3]张旭升,周灿.人身保险理论与实务[M].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2010.
[4]网易财经http://money.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