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实践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与中国的国情相适应,它既符合中国的政治传统,又能够满足现代政治发展的需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协商民主”定位为“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是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EB/OL].中国共产党新闻网,2013-11-15, http://cpc.people.com.cn/n/2013/1115/c64094-23559163.html.,并要求在党的领导下,以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为内容,在全社会开展广泛协商,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中国的协商民主发展由此迈入了一个全新的历史进程。目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经过长期的实践探索,已经形成了多层次的协商民主运行格局,主要表现为两个层面:一是国家政治层面的协商民主实践,二是基层社会治理层面的协商民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