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法律知识问答及案例解读
- 全国普法办
- 663字
- 2020-08-27 15:08:27
13 发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时,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采取哪些措施?
《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条规定:“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发现传染病疫情或者接到传染病疫情报告时,应当及时采取下列措施:
“(一)对传染病疫情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根据调查情况提出划定疫点、疫区的建议,对被污染的场所进行卫生处理,对密切接触者,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并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疫情控制方案;
“(二)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对疫点、疫区进行卫生处理,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疫情控制方案,并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采取措施;
“(三)指导下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实施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传染病疫情的处理。”
延伸解读 各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法采取多项措施
面对不断增加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与疑似病例,中央及各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取了多项措施:检测病毒样本;在各大媒体平台采用图文、视频等方式普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预防和控制方法,如勤洗手、戴口罩等,以及口罩如何正确使用、特殊人群如何预防、社区疫情如何预防、如何居家消毒等;疫情监测,如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疫情监测中,在一名确诊患者家中的门把手上发现了新型冠状病毒的核酸,提示市民应更注意手部卫生;及时报告各地新增确诊、疑似、死亡及治愈病例的数量,相关病例的年龄、身体状况及活动轨迹;积极配合各部门各社区开展联防联控工作;等等。
特殊时期,各位公民应该按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积极配合各种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在保护自己的同时,为国家疫情平息做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