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难治性癌痛诊断与治疗
- 王昆 王杰军
- 11字
- 2020-08-28 09:29:57
第三章 难治性癌痛的评估
第一节 难治性癌痛评估概述
准确的癌痛评估是合理、有效进行镇痛治疗的前提。大多数癌痛在遵循“常规、量化、全面、动态”的评估原则基础上,经过规范化的治疗都能得到良好控制。但常规治疗无效的难治性癌痛,其病因、机制的详细评估和诊断就尤为重要。所以需要进行全面的再评估。
一、难治性癌痛综合评估的内容
主要包括疼痛的程度、发生原因、机制、解剖特征、功能评价、药物治疗史、心理因素及是否存在肿瘤急症。且要在治疗的全程进行动态评估。这些评估的内容可以归为两大部分:即难治性癌痛诊断的确立和进一步明确治疗策略相关因素的评估。
(一)难治性癌痛诊断的确立
难治性癌痛的诊断标准包括:①持续性疼痛数字化评分≥4分和(或)爆发痛次数≥3次/天。②遵循相关癌痛治疗指南,单独使用阿片类药物和(或)联合辅助镇痛药物治疗1~2周,患者疼痛缓解仍不满意和(或)出现不可耐受的不良反应。那么确立诊断时评估内容就包括以下内容:
1.癌痛程度的评估
一般采用数字评分法,且不仅评估一个时间点的疼痛,还可借助《简明疼痛评估量表》来明确是否为≥4分的持续性疼痛,和(或)频繁发作的爆发痛(≥3次/天)。对于有意识障碍,无法准确报告自己疼痛程度的患者,可以通过对行为的观察明确疼痛的程度。
2.药物治疗史及不良反应的评估
(1)药物治疗史的采集:
依据诊断标准,在难治性癌痛的评估过程中治疗史的采集尤为重要。要明确患者既往应用阿片类药物的时间、剂量、增减的过程。还要明确辅助药物的使用情况,同时也包括患者是否有精神类、毒麻类药物的滥用史,这些对诊断的确立和后续的治疗都十分重要。
(2)药物不良反应的评估:
部分患者的“难治”是因为不可耐受药物的不良反应,所以评估的内容一定包括对阿片类药物或其他辅助药物不良反应的评估。是否可以短时间内耐受,是否严重影响日常生活。
(二)进一步明确治疗策略相关因素的评估
除了难治性癌痛的诊断确立,还需要对以下方面的内容进行评估,才能明确下一步治疗策略和方案:
1.病因和机制
可通过询问疼痛的部位,并进行相应的影像学检查,明确疼痛的病因和发生机制。疼痛的病因包括肿瘤直接导致的和治疗相关的。而发生机制要区别是难治性躯体痛、内脏痛、神经病理性疼痛、炎性痛等。还包括对爆发痛发生的情况和诱因的评估。
2.功能评价
疼痛导致机体功能障碍也是评估的重要内容之一,对功能影响的评价是明确下一步诊疗方案的重要参考。也包括睡眠障碍、劳动能力与生活质量。可选用WHO的生活质量量表。
3.心理社会因素
疼痛的发生及严重程度,不仅与躯体因素有关,与心理社会因素也存在明确的相关性。所以难治性癌痛的评估,应包括焦虑、抑郁、社会支持情况等心理社会因素的筛查,必要时需要转诊精神科,加入精神科药物治疗或心理治疗。
4.肿瘤急症的评估
病理性骨折、肿瘤破裂、急性肠梗阻、肠穿孔、颅内高压、上腔静脉压迫综合征等都是肿瘤患者可能出现的急诊情况,且多数伴有疼痛。在进行难治性癌痛治疗之前,要明确是否存在肿瘤急症,如果存在,应以急症治疗为主。
二、特殊癌痛综合征的诊断与评估
癌痛的发生机制是错综复杂的,多数难治性癌痛并不是单一机制,而是已经形成了疼痛综合征。常见的癌痛综合征包括腰大肌综合征、肝痛综合征、胰腺癌疼痛综合征、盆腔疼痛综合征、会阴部疼痛综合征等。要结合影像学和临床表现明确诊断,以给予对症处理。
(王楠娅 李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