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数据整理与报告撰写

1.各临床研究中心关于汗腺再生临床试验的论文,以及汗腺再生的临床试验的相关数据、资料的引用必须经解放军总医院第一附属医院全军创伤修复重点实验室付小兵院士或盛志勇院士同意后方能对外发表。
2.对于一切私自引用汗腺再生临床试验相关数据及资料的行为和将其作为个人成果发表的行为将进行责任的追究。
3.在临床试验结束期,临床试验的一切原始数据上交解放军总医院第一附属医院全军创伤修复重点实验室。
4.汗腺再生临床试验的相关论文的发表由解放军总医院第一附属医院全军创伤修复重点实验室负责,各临床试验中心均作为论著发表的作者单位。

执笔人:盛志勇(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第一附属医院)

付小兵(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

马奎(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第一附属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