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基本照护

第一节 记录簿、应急联系方式

照护者在测量各项指标后,应将数值记录在记录簿内,作为家庭医生的参考依据;当这些指标不正常或有明显变化时,应积极联系家庭医生、急救机构及家属。
1.记录簿格式(作为参考)
2.应急联系方式
(翟朝璐 编写,郭欣颖、刘亚、张宁 审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