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版权年鉴2014(总第六卷)
- 中国版权年鉴编委会
- 94510字
- 2021-03-26 21:35:00
2013年地方版权工作
北京市
2013年,北京市版权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2013年版权工作的指示要求,紧紧围绕服务首都经济建设大局,有效宣传普及著作权法,扎实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切实加强版权保护力度,大力促进版权相关产业发展,积极推动版权“走出去”,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较好业绩。2013年,北京地区作品自愿登记量达428701件,同比增长15.6%,连续11年位居全国第一;计算机软件登记量为41712件,占全国总量的25.38%,位列全国第一;完成142家市属国有企业的软件正版化工作,采购各类软件1.4万套,采购金额达2000多万元;完成400余家政府序列外机关的软件正版化,涉及计算机3万余台,采购软件约1.5万套,采购金额高达2000万元。
一、积极谋划,不断创新,开创版权宣传工作新局面
提高社会公众的版权保护意识是版权工作的重点之一,多年来,市版权局始终以此作为重要的职责和使命,将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多渠道宣传版权保护知识和法律法规。2013年,市版权局进一步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抓住第十三个世界知识产权日、《视听表演北京条约》签署一周年、中国软件博览会、北京国际图书节等重要契机,积极谋划,周密部署,将版权宣传推向一个又一个高潮,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宣传效果。
4月20日至26日的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以“贯彻北京条约加强版权保护”为主题,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除了组织18个区县集中开展版权宣传外,市版权局还组织了保护数字音乐版权研讨会、知识产权庭审观摩、版权保护视频访谈、版权保护微博有奖转发等一系列专题活动,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为了配合做好活动,市版权局积极做好选题策划,组织媒体进行了大量采访报道。期间,媒体刊发了百余篇报道,人民网、新华网、中国网、新浪等多家网站转载达数千次,形成了强大的宣传声势。联合新浪微博发起的“版权保护从我做起”微博有奖转发活动,转发高达48万多次,充分发挥了新媒体的作用,在网络上掀起了版权宣传的高潮。
二、加强协作,攻坚克难,稳步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
2013年是北京市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的关键一年,北京市按照国务院的统一要求,部署完成了政府序列外机关及部分市属国有企业的软件正版化工作,确保了2013年软件正版化目标的实现,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宣贯培训、建立长效机制,推进全市软件正版化工作持续健康发展。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主要得益于以下几个方面:
1.领导高度重视,责任落实到位。北京市一贯高度重视软件正版化工作。4月25日,市版权局组织召开了推进市属国有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动员部署会,市版权局副局长王野霏进行了工作部署,市政府副秘书长侯玉兰发表了讲话并提出了工作要求。7月18日,又组织召开了国家机关软件正版化专项检查整改工作会议,时任版权局局长冯俊科作了动员部署,市委副秘书长傅华发表讲话并提出了要求。会后,各单位积极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正版化自查整改工作进展顺利。
2.耐心细致督导,充分做好服务。北京市2013年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时间紧、覆盖广、任务重,北京市版权局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全面服务。安排专业技术人员深入有关单位进行调研,了解实际情况,并责成专人对各单位报送信息进行细致指导,掌握第一手资料,为全面做好整改工作提供数据支持。针对被检单位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市版权局多次安排人员现场培训辅导,编发了多期《软件正版化常见问题解答》、《企业软件资产管理制度》等材料提供给各单位参考,受到普遍好评。
3.协调解决问题,强力有序推进。在推进软件正版化过程中,出现了个别单位资金协调困难、工作消极懈怠等问题。为此,市版权局先后多次召开全市“专项检查整改工作”动员工作会和推进会,及时督促纠正思想认识偏差,并先后向3个单位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当面约谈了2个单位负责人,取得了显著的效果。此外,市版权局多次协调财政局、经信委等相关单位召开协调会,帮助各单位克服困难、解决问题;另外,还授权北京市正版软件服务工作站建设开发了北京市正版软件采购平台,为相关单位节省了大量采购资金,受到了好评。
4.严格检查整改,确保不留死角。2013年10月,市版权局对列入2013年检查范围的单位开展了严格的督导检查。制定了检查标准和流程,通过召开检查验收工作专项培训会,对检查人员进行了严格培训。随后,组成了10多个检查组,通过现场听取汇报、查阅文件资料、对安装情况进行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各单位进行了认真的检查验收,并联合纪检部门安排市部分纪检监察员对检查全过程进行监督。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各单位限期整改,确保不留死角。
5.加强培训宣贯,建立长效机制。为全面提升全市企业正版化工作水平,北京市版权局就教育培训编制了详细的工作计划,并举办了多期培训会和宣贯会,通过常态化培训帮助政府和企业解决正版化工作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各种技术问题,并指导各单位进一步健全软件资产管理制度,建立软件资产管理长效机制。
三、加强监督,抓好大案,切实加强版权保护力度
通过各种手段有效加强监督监测,切实抓好大案要案,不断增强版权保护的力度和实效。
1.继续实施版权护航工程。协助国家版权局实施网络主动监管任务,继续推动《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指导意见》的贯彻实施。对大型综合性网站的版权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监测、主动监管,并按期召开网络企业工作会议,通报监控情况。
2.进一步推行《版权声明试行办法》。结合主动监管工作,重点加强在版权资源信息中心网站发布版权声明的作品保护工作,通过网络推送版权声明和侵权预警通知等方式,支持正版传播,推进互联网行业自律,基本上杜绝了大中型视频网站互相侵权盗播的现象。
3.积极组织版权调解。对被举报投诉的网站进行定向监测,约谈违规单位,指导其制定整改方案并督促落实,通过版权纠纷调解,确保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4.坚持与广电、通信部门的快速反应机制。对有侵权行为同时未经许可从事视听服务或未经登记的非法网站实施快速清理,进一步净化网络版权环境。
5.协助公安机关查办涉嫌侵权的案件。配合公安机关对网上的一些长期、大量上传影视和音乐作品的“热心用户”进行调查、跟踪、取证,积极参与重大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
6.进一步推进重点版权企业保护工程。目前列入重点保护的企业已有央视、乐视、爱奇艺、搜狐、优酷、盛世骄阳等6家。市版权局通过版权声明、监控代理等方式对这些企业的版权实施重点保护。
7.积极支持、配合司法机关办理侵犯著作权刑事案件。全年共受理公安司法机关涉及侵犯著作权疑难问题的书面请求文件9件,均按期给予书面答复,为公安司法机关顺利办理侵犯著作权刑事案件提供有力支持。
8.实施清源行动。对经版权行政机关认定属于“专门或主要从事侵权盗版活动的网站”采取停止广告投放业务、停止结算已经产生的广告收入等措施;对于违规继续为“盗版网站”提供广告投放业务的企业,由版权行政管理部门或相关行业协会采取约谈、公开谴责等方式予以警示;对经警示无效的企业,提请有关执法部门追究其共同侵权的法律责任。
9.成功办结百度、快播侵犯著作权行政处罚案。按照国家版权局的统一部署,市版权局参与了百度、快播侵犯著作权案的查处工作,并在规定期限内顺利办结案件。
10.贯彻落实“2013年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剑网行动’”相关工作。市版权局与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市公安局等联合成立了“北京市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围绕网络文学、音乐、影视、动漫、软件等重点领域以及图书、音像制品、网络出版物等重点产品,加强对重点视频网站、网络销售平台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各种网络侵权盗版行为。
四、整合资源,突出重点,大力促进版权相关产业发展
1.利用技术手段,完善版权服务体系。充分利用技术手段,加强版权管理和版权服务信息化建设,建立统一高效的平台,实现数据统计、台账管理、数据共享等功能,不断完善版权登记、版权贸易等一体的版权服务体系。经统计,2013年北京地区作品版权自愿登记数总计428701件,同比增长15.6%。
2.整合优势资源,成立首都版权联盟。为了整合首都版权资源优势、推动首都版权产业发展,市版权局积极筹备并发起成立了首都版权联盟。联盟成立后,筹备了联盟刊物及网站,建立了日常工作机构——秘书处,开展了日常办公和相关外联工作,并围绕着音乐、书画等重点版权保护领域展开了调研。
3.多策并举,有效加强数字音乐版权保护。2013年上半年,网络音乐或将下载收费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为此,市版权局将数字音乐版权保护作为2013年的重点工作之一,通过出台行动计划、召开专题研讨、组织专家访谈等一系列有效措施,促进数字音乐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取得了良好成效。
(赵晓鹏)
天津市
2013年,天津市版权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国家版权局的指导下,全面积极推进天津市的版权工作,主要完成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推进天津市区县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
按照国务院文件要求和国家版权局的工作计划,在市政府指导下,天津市区县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顺利完成。2013年初,市版权局代市政府起草了《天津市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2012年工作总结和2013年工作计划》,并上报国家版权局,建立了软件信息每月统计报送制度,及时了解各区县的软件正版化推进情况,并按期向国家版权局上报情况。4月25日至26日,国家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督查组到津检查。5月中旬,召开了“天津市区县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技术培训会”。下发了7个达到软件正版化要求必备文件,建立健全规范软件资产管理文档。
2013年4月至9月,市版权局先后三次组织相关人员对区县进行了软件正版化工作检查,前两次主要是对16个区县普查,对146台计算机的软件使用情况进行检查;9月份主要是对完成情况不好或没有启动软件正版化工作的区县进行走访,宣传软件正版化工作的意义和完成此项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通过走访,天津市16个区县全部将此项工作列入工作重点,先后有10个区县已基本完成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
10月下旬,天津市版权局又针对没有完成软件正版化工作任务的区县进行了走访,进一步督促区县在国务院规定的时间结点内完成软件正版化工作任务。其中,6个区县已基本落实采购正版软件资金,进入采购正版软件阶段。宁河县,东丽区、武清区、北辰区、河东区等5个区县政府高度重视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在2011年已购置了一批政府机关办公软件的基础上,2013年对全区政府机关和部门使用的软件进行了详细排查,进一步查遗补缺,决定再购买一批正版软件,确保全面按时保质完成软件正版化工作。
截至2013年底,全市16个区县733个部门共有计算机22972台,在已安装正版软件的基础上,购买操作系统软件8730套、办公软件11099套、杀毒软件2641套,共计投入软件采购资金1890.80万元,全部完成了市区县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任务。
二、2013年打击网络侵权盗版的“剑网行动”
按照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印发〈2013年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剑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市版权局与市公安局、市通信管理局、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系,成立了“剑网行动”领导小组,联合下发了《天津市2013年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剑网行动”实施方案》,与市公安局联合,检查了天津市的部分网站。联合有关部门开展了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剑网行动”,对本市28个重点网站在内的100余个网站以及54个服务器托管商、网络接入商进行了检查,要求其对接入用户及内容开展自查,严禁出现网络侵权行为的发生。
9月,国家版权局下发了《关于加强重点网站版权主动监管的实施意见》,针对需重点监管的网站名称,市版权局与市公安局联合查找了网站的管理所在地,经查天津市无以上网站,已将情况报国家版权局。
三、打击侵权盗版案件的认定
1.完成了两个案件的侵权盗版制品的认证工作。参加了天津“905”大案的收尾工作。参加市政法委召开的“905”案件协调会议,并为以侵权盗版罪处罚的案件提供著作权法律支持。
2.调处两件版权纠纷。一是天津外国语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的老师投诉南开大学出版社不付稿酬的纠纷;二是湖北一作者的作品转载未付酬的纠纷。两件版权纠纷案在市版权局的调处下得到圆满解决。
3.完成版权先进集体和个人的推荐工作。天津黄金生贩卖盗版、淫秽光盘案专案组荣获国家版权局授予集体一等奖(天津市“扫黄打非”办公室、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市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市公安局南开分局、南开区人民检察院、南开区人民法院)。
四、版权管理工作
组织天津各出版单位参加了2013年北京国际图书博览会。审核涉外图书合同278项、电子出版物2个、音像复录加工合同10个,作品登记84件,软件认证登记57件,版权咨询200余人(次)。
协助完成了天津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评估和《天津市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2014—2016年)》。
(张倩)
河北省
2013年,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和国家版权局的指导下,河北省各级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大力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严厉打击侵权盗版行为,强化社会服务意识,采取多种形式加强版权保护,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提前完成市县两级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进一步巩固了省级政府机关和企业软件正版化成果
10月底,全省11个设区市、2个省管县(市)和192个县级政府全部完成了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任务,比国务院要求的时限提前了2个月。市县两级政府共落实采购资金13444万余元,采购操作系统软件69280套,办公软件118878套,实现了市县两级政府(含同级党委、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的全覆盖。为完成此项工作,省市县三级政府高度重视,版权部门履职尽责。
一是政府领导亲自抓工作。张庆伟省长、杨汭副省长多次作出批示,杨汭副省长还亲自给各市市长写信,对落实资金、完成时限等方面工作提出要求。省政府及时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市县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的紧急通知》 (办字[2013]11号),对市县政府的正版化工作作出部署。市县政府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良好工作机制。
二是职能部门加强指导。省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不仅组织各成员单位组成11个督导组,对分包的设区市进行了实地督导,而且加强日常性指导,全年共编印工作简报50期,编号文件近30份,编写工作资料10余份,发送工作邮件500多次。各地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也及时成立若干督导组,分批次进行了拉网式的督导检查。
三是足额落实采购资金。全省落实50万元及以上的县级政府数量达120个,占总数的62.5%。设区市中,财政情况十分紧张的衡水市,在分管副市长的亲自协调下,筹措资金达323.44万元。
四是及时完成招标采购。各地立足实际,多数采取场地许可方式采购国产办公软件,一次性解决了普通岗位的办公需求。石家庄、邢台、张家口、秦皇岛等市还采取市县统一谈判、共享采购价格的方式,加快了进度,节约了采购经费。
五是完成培训安装和检查验收。市县政府先后组织了339次培训,参训人员达17943人(次)。软件安装后,各地分批次组织了检查验收,各单位均建立了软件资产管理制度和账目,张贴了资产贴标。
六是组织开展“回头看”活动,对100多家省直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加强日常监管。同时,有针对性地开展勘察设计、汽车等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取得了明显效果。2013年4月、10月,国家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督查组两次对河北省软件正版化工作进行督查,给出了“组织有力,责任到位;督导有力,落实到位;保障有力,资金到位;管理有力,制度到位;宣传有力,意识到位”的高度评价。
二、积极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及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剑网行动”
全省版权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文件精神,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打击和整治力度,取得了明显效果。
一是省版权局对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及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结合全省实际,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及时印发到各设区市和成员单位。
二是加强行业监管。通过“净网”、“秋风”等专项行动,检查出版物市场、店档摊点和印刷复制企业3.82万家(次),收缴各类侵权出版物10万余件,查处侵犯著作权案件12起,向公安部门转办涉嫌侵犯著作权案件2起,协调关闭网站29家,严肃处理出租、出售、转让出版权问题,维护了新闻出版秩序。
三是开展了打击网络侵权盗版第九次“剑网行动”。重点围绕网络文学、音乐、影视、游戏、动漫和软件以及网络销售平台等领域,严厉打击未经许可非法上传、传播他人作品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故意为侵权盗版分子提供搜索链接、信息存储空间以及服务器托管、网络接入等服务的违法行为。行动期间,省版权局向通信管理部门发函5次,协调查询6个网站IP地址信息,督促设区市版权部门查处了游视网、听微微网、点点网、“5·1音乐”网及江西音乐网等5起网络侵权盗版案件。
四是与省公安厅等11部门共同印发了《联合打击防范侵权假冒违法犯罪工作协作机制》,建立了联合打击防范侵权假冒违法犯罪工作协作机制。
三、高度重视软件正版化、案件查处等版权保护活动所取得成果的宣传工作
在推进软件正版化、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及案件查处过程中,省市县三级版权部门充分利用当地的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络等新闻媒体,及时发布信息,介绍工作成果,扩大社会宣传的影响力。
一是省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利用2013年4月、10月国家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督查组检查之机,邀请省内主流媒体开展跟踪报道,《河北日报》、《燕赵都市报》、《河北青年报》、河北电视台等媒体纷纷发布消息,及时跟进宣传。各市县利用当地媒体,宣传正版化工作,提高使用正版软件的意识。沧州市版权部门印制了近千份《沧州市推进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指导手册》,在推进工作中发放给各单位。
二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周期间的重点宣传。4月25日,省版权局组织11个市同时举行集中销毁侵权盗版制品及非法出版物活动,在活动现场向公众免费发放“拒绝盗版,拥抱梦想”为主题的绿书签,张贴“绿书签行动2013”宣传海报,开展了“加入绿书签行动”签名活动。同期,保定、唐山、廊坊、邯郸、承德等市版权部门走上广场宣传著作权法,发放各种宣传材料15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350余次。石家庄市先后深入110家企业走访调研,宣传版权知识,督导检查软件使用情况,收到了明显的效果。
三是总结推荐了各类先进单位及个人并公开进行表彰。根据国家版权局的相关通知精神,推荐了8个单位和4名个人为2012年度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及个人。7月2日,国家版权局印发《关于奖励2012年度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及个人的决定》(国版字[2013]9号),河北省推荐的单位和个人全部获得奖励,其中张志强等侵犯著作权案专案组、“11·16”销售侵权复制品案件专案组分别获得有功单位一等奖,陈建彬等侵犯著作权案专案组获得有功单位二等奖,保定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石家庄市新华区文广新局、石家庄北部湾歌厅音乐作品侵权案专案组、省通信管理局市场监管处、省版权局版权管理处等5个单位获得有功单位三等奖;刘强、蒋绮芳、王丽峰、王玉恒等人分别获得有功个人一等奖、三等奖。
四、不断加大文化市场日常巡查及侵权盗版案件的查处力度
省版权局根据工作需要,先后多次指导设区市开展执法工作。市县版权行政部门加大日常巡查和执法力度,查处了一系列侵权盗版案件。
3月7日,石家庄市桥东区文体局执法人员在对辖区书店进行日常检查时,发现辉芳书店和盛达书店分别销售盗版《新华字典》和《阿衰全集》彩色版图书,执法人员依法对两书店做出了没收盗版图书、罚款2000元和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3月至8月,赵县文广新局执法人员在对娱乐场所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明星泡泡堂、星光大道和红河谷等歌厅未经权利人许可,经营性使用音乐作品,执法人员依法对其分别做出了罚款8000元、4000元和10000元的行政处罚。
3月中下旬,三河市版权局根据举报,查处了王磊销售盗版自学考试教材案,依据《著作权法》之相关规定,对当事人做出没收《管理会计(一)》等侵权出版物960册、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6月16日,新乐市文广新局执法人员在对辖区内部分印刷厂进行例行检查中,发现辉煌印刷厂正在印刷《八年级历史试卷(河北版)》辅导材料,印刷成品400份。执法人员经过调查询问,依法对该厂做出了没收侵权制品《八年级历史试卷(河北版)》辅导材料400份、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7月11日,根据群众举报,石家庄市版权局和新华区文体局执法人员,在警方配合下对卢国胜租住地进行了检查,发现其非法盗印《多孔砖砌体结构技术规范》和《2013国家司法考试分类解析》等书籍。版权部门依法对其做出了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9月上旬,石家庄市桥西区文体局执法人员对涉案人员连彩彬依法做出停止在网络平台上销售盗版图书、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经查,自2013年1月至8月,涉案人在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在“天天批发吧”、“完美图书城”、“八方来客图书城”、“淘宝图书批发社”等网络交易平台上销售《笑猫日记》、《查理九世》等盗版图书650套。执法人员依法对涉案人员做出上述行政处罚。
9月21日,石家庄市新华区文体局执法人员在对杜北乡印刷企业进行检查时,发现新鑫印刷厂内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复习教程》60册。经调查询问,该厂不具备出版物印刷资质,且提供不出涉案图书的相关手续,属于盗印。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印刷厂做出了责令其停止侵权行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10月18日,石家庄市桥西区文体局依法对非法销售侵权盗版图书的“泽榕书社”给予没收盗版出版物4650册、没收非法所得300元、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经查,《保险基础知识》、《统计法基础知识》、《经济法》等30个品种4650册涉案图书均系伪造、假冒“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经济科学出版社”、“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的盗版出版物。
10月18日,石家庄市桥西区文体局依法对“教育书城0311”网店做出停止在网络平台上销售盗版图书、没收盗版图书3000册、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经查,依法查扣的《遇见未知的你》、《查理九世》等图书3000册,为盗版图书。
10月25日,石家庄市裕华区文体局接群众举报,称河北科大商城有商户经营盗版图书。执法人员现场执法中,发现商户学海书店正在销售的《肖秀荣命题人1000题》涉嫌侵权盗版,执法人员依法对涉案书店做出没收侵权制品《肖秀荣命题人1000题》26册、罚款480元的行政处罚。
五、不断提高服务意识和业务水平,为社会公众提供维权和版权服务
全省版权部门不断加强业务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努力为社会公众和企业提供热情、高质的服务。
2月中旬,根据国家版权局要求,省版权局认真研究和讨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修订草案)》,并提出了反馈意见。
3月20日,省版权局派人参加了秦皇岛市举办的软件正版化工作业务培训,为市直机关和各县区文广新局代表共计80余人讲解了正版化相关知识。
4月中旬,参加了国家版权局在合肥举办的“全国版权示范工作经验交流会”,学习了兄弟省市在版权保护方面的经验。
8月14日至15日,省版权局组织河北日报报业集团、河北出版传媒集团及河北省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有关人员,赴北京参加2013年新闻出版行业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培训会议。
9月中旬,省版权局组织河北省基层版权执法人员,参加国家版权局在成都举办的“2013年全国版权执法培训会议”,进一步加强了执法能力建设,提高了执法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
10月11日至12日,省版权局组织省政府办公厅、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和省国资委有关人员,参加了在北京召开的2013年全国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培训会议,有力地推动了全省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的顺利开展。
10月至11月,省版权局指导邯郸市版权局查处了江苏省盐城市唐明干先生的投诉案件,使得侵权人就侵权一事很快与作者达成赔偿协议,为权利人挽回了损失。
此外,省版权局从尊重知识产权、树立企业形象、履行社会义务、规避法律风险等保护企业的角度,引导企业主动更换盗版软件,妥善调解了两起某国外软件公司对省内两家企业涉嫌侵权的投诉,及时化解了矛盾纠纷。
2013年,省版权局为出版社登记外国及港澳台图书出版合同197件,为社会公众登记美术、文字和音乐等作品190件。各地为企业组织软件正版化培训14次,参训企业160家,参训人数达到1320人(次)。
(李冬群)
山西省
2013年,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山西省版权局按照国家版权局和山西省政府2013年的总体工作部署,坚持创新思维、依法行政、加强管理、服务大众的宗旨,积极拓展版权宣传范围,着力加强版权监管力度,全面提高版权服务质量,攻坚克难,扎实推进,较好地完成了打击侵权盗版、市县级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和企业软件正版化等各项重点工作任务。
一、打击侵权盗版工作成效显著,版权行政执法和市场监管工作全面加强
版权管理与执法工作是山西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重要内容。2013年是全国开展“双打”工作的第4年,随着“双打”工作的逐步进展,要求逐年提高,任务日益繁重。虽然2013年市、县级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耗费了很大的精力,但省版权局坚持打击侵权盗版的劲头不松,市场监管的力度不减,“双打”工作标准不降。全年版权领域的“双打”工作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一)注重传统出版物市场的整顿规范
2013年,省版权局根据国家版权局和省“双打”领导组的安排,结合版权工作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开展了全省新闻出版系统“双打”工作,对全年“双打”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分别制订了省版权局一、二、三、四季度“双打”工作要点,在山西省范围内开展了图书、软件、音像制品流通环节的集中整治工作。其中,突出加强了重点时段的版权监管工作,下发了《山西省新闻出版(版权)局关于开展“两会”、“两节”期间出版物市场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全年全省各级新闻出版、版权、文化行政执法、公安部门共查办各类侵权盗版案件97起,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是离石盗版教材教辅案。
(二)注重网络侵权盗版的专项整治
为加强网络环境下的版权行政执法和监管工作,根据国家版权局等四部门的安排,省版权局于7月10日至10月20日联合省公安厅、省通信管理局、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四部门共同开展了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剑网行动”。行动中,突出加强对重点网站的主动监管和排查工作,全省各市共主动监管网站100余个,其中包括省级重点监管网站6个。比较典型的案例是省版权局联合运城市、临猗县文化执法、公安部门查办的“YY456音乐网”侵犯著作权案件。该网站未经著作权人授权擅自提供大量音乐作品供公众试听、下载,并通过刊登淘宝广告获利,国际唱片协会掌握了其大量的侵权证据,并将该网站举报至国家版权局,之后国家版权局将该案件转至省版权局。省版权局接收案件后立即对该音乐网站进行了调查取证,并通过运城市联通公司确定了音乐文件服务器的物理地址和案件当事人,案件从侦办到告破只用了两天时间。该案件的快侦快破有效地维护了中国的版权管理国际形象,成为山西省2013年“剑网行动”中的一大亮点,也为查办网络侵权盗版案件这一难题积累了大量有效的经验。
(三)注重涉刑案件的衔接配合工作
根据《关于在打击侵犯著作权违法犯罪工作中加强衔接配合的暂行规定》精神,省版权局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长治市版权管理部门查获的涉嫌著作权犯罪案件的涉案光盘进行了认真鉴定,为侵犯著作权犯罪行为的定罪量刑提供了准确有力的证据。
(四)注重将查办案件与宣传教育有机结合
公众良好的版权意识是版权秩序不断改善的重要前提。为全面提升公众的版权保护意识,在全社会逐步形成“尊重知识、尊重劳动、尊重创作、尊重版权”的舆论氛围,2013年“4·26知识产权宣传周”期间,省版权局紧紧围绕“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支撑创新驱动发展”的宣传主题,结合“双打”工作,从4月18日起组织各级新闻出版部门大范围、多角度地开展版权保护宣传进校园、进社区、进媒体活动。全省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7万余件,销毁各类侵权盗版制品60余万件,活动直接受众达到23万余人,省内各大新闻媒体进行了全程跟踪报道。如省版权局与太原市版权局在太原科技大学开展了“版权进校园”宣传咨询活动,共发放《版权保护手册》、《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主题宣传海报等宣传资料和宣传品3800余份,现场解答各类版权咨询190余次,3000余名师生参加了活动。此外,在太原市100个中小学校的科普、学习栏中张贴了版权“宣传专刊”。
二、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圆满完成,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成效明显
(一)全面完成市、县级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任务
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是省版权局2013年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国家版权局的要求,市、县级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应于2013年底前完成。省版权局积极争取各方支持,深入挖掘自身潜力,勤督促、勤管控、勤汇报、勤指导,努力通过一切可能的途径向市、县级政府施加压力,经过一年来的艰苦努力,全省11个市、127个县(含开发区)的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最终圆满完成。
1.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责任落实
省版权局在组织市、县级版权管理部门开展工作的基础上,积极依托省政府办公厅和省“双打”办等部门,千方百计争取支持,发挥其组织领导优势,督促市、县级政府机关加快推进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
1月18日,省版权局在全年新闻出版工作会上对正版化工作进行了专题部署,要求各级版权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协调、组织职能,督促、指导各市、县按时限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
2月22日,在山西省“双打”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上,王一新副省长在讲话中专门拿出很大的篇幅讲正版化工作,有效推动了正版化工作的进展。
2月28日,省版权局组织召开了市、县级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推进会议,对加速推进正版化的协调工作作出具体安排,并对各市有关工作人员进行了专门培训。
3月28日,山西省“双打”领导小组向各市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市、县级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实施意见》,重申了各市、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是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明确了经费落实、采购安装、检查验收的时间表。
5月,为进一步加大市、县级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力度,山西省政府办公厅再次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市、县级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县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推进工作,务必于9月底前落实软件采购资金并进入实质性采购安装,从10月起山西省政府将陆续对市、县级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国务院《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发布实施后,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专门通知,要求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构建工作机制、抓好制度建设,并突出抓好当前市、县级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各项工作,确保如期完成工作任务。
10月17日,国务院推进使用正版软件部际联席会议对山西省的督查工作结束后,省政府办公厅发出通报,并对正版化工作再次作出部署,有效加快了正版化工作进程。
2.加大督查力度,确保资金及时到位
根据国务院的有关要求,山西省确定了正版软件实行政府集中采购、所需经费由本级财政部门集中支付的原则。要求各级政府在充分考虑实际工作需要和本级政府财政状况的基础上,确定和落实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所需经费。
为加快市、县级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进度,尽快落实采购资金,确保如期完成工作任务,省版权局加大了督促检查力度。从5月起实行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情况逐月通报制度,每月对全省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并直接报送省长、分管副省长、各市市长和分管副市长。2013年7月,组成7个督查组分赴全省11个市督促检查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在认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和对具体工作进行指导的基础上,专门约见了长治、晋城、临汾、运城等市分管软件正版化工作的领导,当面指出问题,明确有关要求,督促市政府主要领导认清形势、明确责任,抓紧落实经费,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8月下旬,又组成5个督查组,对山西省11个市级政府和40余个工作进展相对滞后的县级政府再次进行督查,重申了国务院和省政府的有关要求,约见了部分工作未完成市、县的市长、县长或分管软件正版化工作的副市长、副县长,督促落实正版软件采购资金,要求当场对落实资金数额和完成正版化工作的时间作出明确承诺。
为推动工作在9月底前取得重大突破,省版权局将8、9月确定为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攻坚月,多措并举,全力推动市、县级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一是加强进度管理。在5月以来按月通报的基础上,日日统计工作进度,天天督促工作进展,随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求各市软件正版化工作每天都要有新成果。二是加大督查力度。在两次督查工作的基础上,多次向部分市的市长或分管市长致电致函,督促所辖县(区)尽快落实软件采购经费。三是注重业务指导。结合山西省省级政府机关和兄弟省(市)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经验,本着既要实现软件正版化工作目标又要节约经费的原则,指导各市优化工作方案,降低财政负担,减少工作阻力,确保工作如期完成。
3.主动跟踪管理,指导安装使用工作
10月起,山西省在继续督促少数未落实采购资金县级政府机关的基础上,重点督促各市、县做好软件采购安装和使用管理工作。对市、县级政府机关软件采购安装工作进行跟踪管理,指导他们在遵守政府集中招标采购有关规定的前提下,选择合法快捷的采购方式,科学合理地采购性价比高的软件。在软件安装过程中,要求各市、县做到责任到人,搞好安装备案。要求严格计算机软件日常使用管理,把软件作为国有资产纳入本部门资产管理范围,建立软件使用管理制度档案,做到专人负责、台账齐全、管理严格、使用有序。工作过程中,力求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问题,力求工作无失误、无疏漏。
4.狠把质量关,严格开展检查验收
为有效保证市、县级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质量,省版权局结合省级政府机关检查验收经验,制定了《山西省市、县级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检查验收方案》、《山西省市、县级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检查验收评分标准》,于11月28日至12月15日对市、县级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进行了抽查验收,从组织领导责任落实情况、工作计划制定及完成情况、软件采购资金落实情况、软件采购安装情况、软件使用管理和工作长效机制构建情况五个方面对市、县级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进行了考核评分。检查结果显示:各抽检市、县软件安装到位、制度建设到位、工作落实到位,市、县级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达到了预定目标。
10月中旬,国务院推进使用正版软件部际联席会议督导组赴山西省检查督导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时,对山西省在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中的推进措施、管理方法、工作质量和短时间内取得的巨大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
(二)继续坚持不懈地抓好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
山西省在对历年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认真总结的基础上,遵循“以大型企业为重点,以国有、外商投资、民营大型企业在先,中小企业在后依次推进”的工作方针,全年100家企业实现软件正版化的工作目标已基本完成。此外,根据国家版权局的统一部署,从2013年9月起,开展了全省新闻出版行业二级企业的软件正版化工作。
1.100家企业的软件正版化工作圆满完成
在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中,山西省坚持因地制宜、逐步推进的原则,全年在全省选择100家企业开展软件正版化工作。对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实施目标责任管理,2013年初将全省重点推进企业的软件正版化工作任务全面分解落实到各市。各市在对全市企业进行认真梳理的基础上,按数量要求选择有条件的企业开展软件正版化工作,明确各市推进企业名录。在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中,山西省注重加强对各市版权管理部门和目标企业的督促指导,指导企业开展软件使用情况调查摸底、软件资产管理等工作,严格开展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的检查验收。全省100家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任务基本完成。
2.扎实推进新闻出版行业二级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
根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新闻出版行业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新出厅字[2013]274号)精神,新闻出版行业大型企业集团的二级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应于2014年底前完成。山西省积极推进新闻出版行业二级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确定了拟推进企业目录。在此基础上,召开了专门会议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了自查整改、采购安装、资产管理等重点工作。所有目标推进企业的使用正版软件自查工作基本完成,山西出版传媒集团的全部二级企业和山西新华书店集团的部分二级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提前完成,约占到全省新闻出版行业二级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总任务量的一半。
三、版权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完善,版权服务质量全面提升
在版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中,省版权局特别注意加强作品版权登记工作,努力为广大著作权人提供可靠便捷的版权保护服务,为版权贸易的不断拓展保驾护航。省版权局在山西首届文博会会场设立了版权工作站,为太原理工大学艺术学院等的87件参展作品提供版权登记服务,发放各类版权宣传资料共计3000余份,解答群众版权咨询200余人(次)。该次服务工作是省版权局创新开展版权工作的一次有益尝试,也是转变作风、服务群众、推进文化产业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同时也有效扩大了作品登记工作的社会影响。全年完成作品版权登记262件,同比增长26%。完成版权贸易合同备案55件,同比增长139%。
省版权局在努力完成各项行政工作任务的同时,注意热情接待来访群众,提供咨询服务。注重发挥行政调解职能,耐心调解各类侵权纠纷,总计答复著作权方面的社会咨询500余人(次),受理著作权侵权投诉11件。比较典型的是叶永烈投诉《太原晚报》侵权案件和华影公司投诉案。
(郝子谋)
内蒙古自治区
2013年,内蒙古自治区版权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紧紧围绕大局,以营造良好版权环境、推动版权相关产业繁荣发展为目标,加强版权行政执法,大力推进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坚持不懈地开展版权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加大版权执法工作力度
2013年,全区版权执法案件共立案40起,涉案金额5.15万元。其中,重大案件1起,移送司法机关1起。
第一,2013年4月,联合自治区公安厅,赴呼和浩特、赤峰、通辽、兴安等地区,对开展侵犯音乐版权执法工作进行专项督促检查。督查期间,组织有关地区市县两级版权、公安等部门,对部分商场、酒店、卡拉OK等经营场所使用他人音乐作品的授权情况进行实地检查。
第二,按照国家版权局等有关部委的统一行动,自治区版权局、公安厅、通信管理局、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2013年全区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剑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组织开展了全区第九次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剑网行动”,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指导专项治理工作。专项行动强化了网络环境下版权执法和监管工作,促进了互联网产业的健康发展。
第三,持续开展打击网络、软件预装、图书馆等领域侵权盗版专项治理,有力打击了重点领域的侵权盗版行为,营造了公平有序的版权市场秩序。
第四,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按照国家版权局和自治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求,严格落实版权执法信息月报制度,全面掌握全区版权执法案件进展情况及重要成果,并将有关情况按时上报国家版权局和自治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二、推进政府机关和企业软件正版化
内蒙古自治区高度重视软件正版化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工作部署,建立专门机构主抓,坚持和强调各级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切实承担第一责任,综合采取宣传、培训、执法、督查等措施,从经费保障、政府集中采购、资产管理、年度报告、审计监督、检查验收等环节落实长效工作机制,按照国务院要求,全面完成了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任务。
(一)加强工作部署
自治区政府办公厅于2013年1月10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的通知》(内政办发[2013]3号),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责任。自治区政府于2013年9月11日召开了全区软件正版化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自治区副主席刘新乐出席会议并讲话。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杨玺主持会议,自治区新闻出版(版权)局党组成员、巡视员王东生代表自治区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联席会议对全区政府机关和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通报。自治区工作联席会议16家成员单位的有关负责同志和相关处室负责人在自治区主会场参加会议,各盟市、旗县政府分管领导,盟市、旗县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机构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和相关科室负责人,以及各盟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各旗县承担版权执法任务的有关机构负责同志,列入自治区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目标的160家企业的有关负责同志,按照属地在各盟市、旗县分会场参加会议。会议规模2500余人。该次会议是在自治区软件正版化工作处在攻坚克难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目标,为按期完成盟市、旗县两级整改任务做了新的全面部署。
(二)加强工作督查
按照自治区政府工作安排,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刘新乐,自治区新闻出版局、审计厅、知识产权局、法制办等部门厅级领导带队,组织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先后于2013年5月、10月两次对各盟市旗县进行软件正版化工作督查。2013年10月24日、11月2日、11月11日,刘新乐到呼和浩特、呼伦贝尔、乌海进行检查指导。上半年督查中,各盟市向自治区政府、各旗县向所属各盟市签订了完成工作的承诺书;下半年督查中,督查组对盟市、旗县两级70多个政府机关单位的450余台计算机软件安装使用情况进行了实地抽查。督查工作有力地推进了各地区工作进度。
(三)加强信息报送工作
按照国务院要求,每月月底前协助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向国家版权局报送自治区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落实情况。按照自治区政府专题会议精神,要求各盟市每周报送一次软件正版化工作信息,自治区联席会议办公室及时向国家版权局和自治区政府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四)继续推进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
重点推进新闻出版行业企业及其他大型国有、外资金融、勘察设计等行业企业软件正版化整改工作。对于盗版使用情况严重、拒不整改,反应强烈的企业,及时部署版权执法力量进行查处。对权利人投诉的企业,及时组织盟市、旗县两级版权执法部门进行执法检查,督促整改。
(五)接待国家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督查组两次工作督查
2013年4月23日至25日、10月14日至15日,分别由商务部条法司副司长杨国华,国家工商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孙鸿志带队的督查组,到自治区进行软件正版化工作督查。督查组对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三级机关单位计算机软件安装使用情况进行了随机抽查,听取了自治区政府的工作汇报。督查组对自治区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肯定,并就进一步提高工作认识,加强宣传培训、加快工作进度、完善长效机制建设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
三、开展版权公共服务
坚持以“科学发展、富民强区”为第一要务,积极为版权产业发展服务,充分发挥版权工作在保护文化创造力、激励自主创新方面的重要作用。
第一,完善内蒙古自治区版权保护协会运行机制,充分发挥版权保护协会在版权研究、培训、服务方面的积极作用。支持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开展工作。
第二,全面实施《内蒙古自治区著作权管理办法》,积极开展著作权民事调解,为作品权利人和作品使用者提供日常咨询和法律服务。
第三,组织参加国家版权局于5月20日至22日在广州举行的作品登记工作会议,加强和完善版权登记工作,规范作品登记程序。2013年共完成了作品登记170件。
第四,积极组织自治区出版单位参加第二十届北京国际图书博览会的预备会议、正式展会,推动实施自治区出版工作走出去战略。
第五,积极参与自治区知识产权局、高级人民法院建立的知识产权专家库,积极参与有关活动。
第六,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文化厅、知识产权局、工商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知识产权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规定》,提高著作权行政调解的效率,增强行政调解的可行性。
第七,进行版权公共服务平台和版权监管平台建设的调研工作,完成关于建设版权公共服务平台建议(草案);参与自治区知识产权局主持的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编制工作。
四、组织版权宣传培训教育
2013年,自治区版权局始终将宣传教育工作贯穿于版权执法监管和管理服务之中,建立起版权宣传、教育和培训的常态机制。
第一,组织基层版权执法人员参加了国家版权局在沈阳和成都召开的两次全国基层版权执法培训会议,以及国家版权局在北京举办的《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培训会议。组织推荐自治区2012年度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和个人评选,获得有功单位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有功个人二等奖1个、三等奖1个,是自治区历年来获得此类奖项级别最高、奖项最多的一次。
第二,全区各级版权部门围绕“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开展了版权知识宣传周活动。
第三,有效利用内蒙古政府网、《内蒙古日报》、《内蒙古法制报》、《内蒙古晨报》、内蒙古新闻网、《北方新报》,以及自治区版权局网站等各种媒介,宣传自治区打击侵权盗版、开展作品登记、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成果等的宣传报道,积极营造良好版权环境,提升全社会版权意识。
第四,2013年共编印了9期《内蒙古版权工作简报》,及时通报、宣传自治区版权工作进展情况和工作成果。
五、加强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按照自治区党委和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全面梳理本处室的工作职能、职责和重点工作环节,共梳理出会议培训、版权管理、版权执法、作品登记四方面的工作内容和廉政风险点,制定了严格的风险管控制度,认真落实,取得良好效果。
(牛焕炜)
辽宁省
2013年,辽宁省版权局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在国家版权局的指导下,全面积极推进辽宁省的版权工作,主要完成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严厉打击新闻出版版权领域侵权假冒行为
2013年2月,按照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要求和省政府统一部署,省版权局制定并印发了《2013年度全省新闻出版版权领域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各市与正在开展的印刷业、版权、“扫黄打非”领域各专项行动有机结合,统筹安排,紧紧围绕印刷业源头治理、出版物市场巡查、非法预装计算机软件、打击网络侵权盗版、推进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等工作任务,进一步加大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力度,强化对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的督导检查。
针对第十二届全国运动会在辽宁举办,省版权局派专门人员进驻十二运组委会,负责对组委会发布的会歌、会徽、宣传画、吉祥物等系列版权作品进行了版权登记,同时对该系列作品的版权保护及推广给予指导。对市场销售盗版纪念品进行检查,对网站销售侵权产品进行防范和处理等,做到在思想观念上预防、生产制造源头上遏制、流通环节上封堵、销售市场上严查。
按照《实施方案》部署,省版权局会同省新闻出版局、省“扫黄打非”办组成督查组,分赴省内各市以及重点地区、重点市场开展督导检查30余批次,分阶段、有重点地开展了印刷复制企业治理,以及对省内书报刊、音像、软件和电子出版物的市场集中清理整顿,督促各地不断加大打击侵权假冒、保护知识产权的工作力度。
专项行动期间,全省各有关部门累计出动执法检查2.8万余人(次),检查各类出版物经营单位12605家(次),印刷、复制企业15326家(次),主动监管各类网站45家,取缔、关闭无证无照和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出版物经营店档摊63家,关闭网站4家,行政处罚违法案件143件,共收缴各类侵权盗版及非法出版物422251盘(册),没收服务器19台,查处案值和社会影响较大的侵权盗版、非法出版以及网络违法犯罪案件等58起,4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开展年度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
2013年7月中旬,结合国家版权局、公安部等四部门联合开展的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剑网行动”的统一部署,省版权局牵头成立了由省通信管理局、省公安厅、省互联网宣传管理局等部门组成的“全省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剑网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印发《辽宁省2013年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剑网行动”实施方案》,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行动。
专项行动期间,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组织协调各市文化执法、公安、通信等部门针对本辖区内提供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等内容的网站,提供存储空间或搜索链接服务的网站,以及提供网络交易平台的网站展开全面排查,围绕网络环境下的文学、音乐、影视、游戏、动漫、软件等重点领域和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网络出版物等重点产品,加大监管力度。组织省通信管理、公安、互联网宣传等部门对各市各有关部门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了3次督查,对存在问题的部分网站,要求限期整改。2013年9月,国家版权局交办3件网络侵权案件,省版权局组织精干力量,在相关市公安、文化执法和通信管理部门的积极支持和大力配合下,在短短的7天时间里就顺利完成了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对相关当事人作出处理,并及时将查办结果上报国家版权局。
专项行动期间,全省共主动监管网站45家,查处案件15起,责令停止侵权行为10家,没收服务器19台,关闭网站4家,行政罚款10万元。
2013年12月30日,国家版权局、公安部等四部委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对辽宁省紧扣十二运主题,将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作为工作重点,严厉打击未经许可擅自转播十二运赛事、活动以及向公众提供十二运会歌、吉祥物、赛馆建筑设计等作品的行为,以及及时查办网络侵权盗版案件等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三、广泛开展版权宣传,取得良好成效
2013年4月,以“4·26知识产权宣传周”为重点,结合开展全省集中销毁非法及盗版出版物活动等,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系列版权保护集中宣传活动。在全国集中销毁侵权盗版及非法出版物活动辽宁分会场现场,省版权局启动了以“拒绝盗版、助力创新”为主题的“绿书签行动”系列宣传活动。省、市版权、公安、工商、知识产权等部门还在现场开展了法律法规宣传、咨询,知识产权鉴定,投诉案件受理,散发宣传品等活动。
在知识产权宣传周期间,省版权局联合省知识产权局、省工商局召开了省政府新闻发布会,集中发布省版权保护取得的新成果。
四、扎实推进全省政府机关和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
(一)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
在省委省政府和各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推进市县级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取得丰硕成果。截止到2013年11月底,全省14个市100个县(市)区(含开发区、高新园区等)提前一个月完成了包括同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党派、群团、检法等部门的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任务,共采购正版软件77842套,采购资金7761.985万元。
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在于经费落实、统一采购和长效机制建设。在完成检查整改任务后,长效机制的建设和巩固成果成为首要任务。2013年8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为此,省版权局印发了专门文件,要求全省各级政府机关要把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办法》精神与当前正在开展的推进市县级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结合起来,做好宣传培训,落实各项责任,建立考核制度,抓好安装使用,严格资产管理,加大督查力度,做好日常监督、信息统计和年度报告等工作,确保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成果持续巩固,向纵深推进。
(二)深入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
根据《辽宁省2013年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方案》的部署,以新闻出版行业企业为重点,继续深入推进其他各领域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按国家版权局统一要求,重点以新闻出版行业企业软件正版化平台为抓手推进新闻出版行业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省版权局指定专门人员兼职平台推进工作,分阶段进行指导、培训、督促。此外,通过召开企业负责人的培训会议、实地抽查企业软件使用情况等方式,全面推进省内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鼓励和指导企业加强软件资产管理。年内共组织企业软件正版化培训会议6期,参训企业200余家,其中150家通过了省版权局的检查验收。
五、组织全省版权管理与执法人员参加版权执法业务培训
省版权局于2013年7月、8月、9月、11月分四批举办专门培训。特别是2013年7月中旬,借助国家版权局年度培训班在沈阳举办之际,省版权局组织全省市、县版权执法骨干60余人参加版权执法业务培训。
六、以设立版权工作站为抓手,切实加强版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按照《辽宁省版权局设立版权工作站实施方案》的部署,2013年10月,省版权局设立了大连世品版权工作站,新建及已建的工作站全面覆盖了新闻出版、文化旅游、网络游戏、文化创意、重工装备、艺术品展览展示及交易等领域。依托版权工作站,进一步拓展了作品登记、版权宣传等版权公共服务与管理,同时帮助企业在自身业务发展中引入版权保护机制,不断提高文化创意企业的创新能力和版权创造的整体水平。通过几年来的工作站战略的实施,有力促进了全省版权公共服务体系的建立完善。版权工作站模式基本形成了省、市、县三级版权行政机关与园区、企业等相衔接的网络化版权管理和服务体系,进一步提高了辽宁省版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
七、积极促进图书版权贸易
2013年8月,省版权局组织辽宁出版集团所属出版社、大连理工大学出版社、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等参加一年一度的北京国际图书博览会,认真做好辽宁展团参展的图书策划、选题侧重、展位安排等各项协调与服务工作,确保辽宁展团各单位便捷高效地做好布展和版贸洽谈工作,同时,通过与展会组织方及各出版单位的沟通协调,出色地完成了辽宁展团参展任务,版权输出数量屡创新高。
八、全省作品自愿登记和版权贸易数量
2013年,辽宁省作品自愿登记数量达到21126件。图书版权贸易情况中,版权引进数量达到327件,实现版权输出234件。
(李安庆)
吉林省
2013年,在吉林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版权局的领导下,全省各级版权管理部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中共吉林省委十届二次会议精神,紧紧围绕规范行政执法,维护市场秩序,服务产业发展的工作主线,扎实工作,全面推进版权产业发展,完成预定工作目标,开创了崭新的工作局面。
一、完成全省市县两级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整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省政府办公厅《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吉政办明电[2013]34号)和国务院有关会议精神要求,省版权局作为牵头业务部门,与省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周密部署,加强督导,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克服省内很多市县级政府的财政困难,创新式地采取各地自行采购和省里统一垫资采购相结合的方式,在国务院规定的时限内全面完成全省市县级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截止到2013年12月15日,吉林省10个市(州)级政府和67个县(市、区)级政府全部完成了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全省各市县级财政共投入正版软件采购资金4420万元,其中市(州)级3155万元,县(市、区)级1265万元;采购正版通用软件74840套,其中操作系统9979套,国外办公软件8000套,国产办公软件56861套。各市县级政府各部门按照要求对采购的正版软件进行了安装,制定完善软件资产管理制度,建立软件资产管理台账,形成了软件正版化工作长效机制。
在全面完成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的同时,继续推进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结合吉林省实际,制定印发《2013年吉林省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实施方案》,通过调查统计、培训指导、督促检查等措施,积极推进各相关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在完成吉林省新闻出版行业企业集团(总部)软件正版化工作的基础上,部署推进集团所属二级企业开展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指导各企业制定正版化实施方案,并通过“新闻出版行业软件正版化工作平台”完成了基础信息及正版化工作计划的填报;吉林银监局、吉林证监局、吉林保监局分别将所监管的银行、证券、保险公司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纳入行业系统信息科技监管法规体系,并建立完善了软件资产管理制度,推动软件资产管理规范化,形成软件正版化长效机制;通过督促检查及个案调查,推动了省内勘察设计行业企业的专业软件正版化工作。通过整改,十几家尚未落实软件正版化工作的设计企业采购了正版专业设计软件,完成整改任务。
二、加强和规范版权行政执法,维护市场秩序
打击侵权盗版,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是各级版权管理部门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2013年再次列入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绩效目标体系中,全年开展了如下几项工作:
(一)强化市场监管
省版权局对长春图书批发市场和印刷复制企业进行两次集中执法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严重的侵权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同时,通过对各地版权管理部门的工作调度,及时掌握各地版权行政执法和案件查处情况,对于疑难案件进行工作指导,对重点案件进行督办。全省各级版权管理部门重点清理学校使用盗版教材及教辅读物行为,严厉查处不法商贩复制、发行盗版学生教辅读物的违法行为。截止到2013年12月底,全省共调查处理侵权盗版案件144起,行政处罚案件78件,移交公安机关1起,取缔违法业户1起,行政罚款45.2万元,没收盗版教辅材料19890册,盗版教材13000册。
(二)加强对网络侵权的集中治理
为进一步加强网络环境下版权执法和监管工作,打击利用信息网络进行侵权盗版的行为,根据国家版权局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了第九次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剑网行动”。结合吉林省实际,省版权局牵头制定了《吉林省2013年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剑网行动”工作方案》,经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省通信管理局、省公安厅会签,四部门联合下发,对吉林省各地开展“剑网行动”进行了全面部署。开展行动以来,共查办案件18起,约谈涉嫌违规的网站负责人6次;发现有侵权风险的网站15家,进行侵权风险提示30余次;对23家网吧和6家网络经营单位进行了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7家单位设立网络游戏私服外挂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指导相关网站建立版权管理和自律性防范制度,规范网站的经营活动。
(三)加强行政调解,探索解决著作权纠纷的途径
2013年,省版权局通过行政调解,处理了4起版权侵权纠纷案件,总案值近50万元,促成双方和解,化解了矛盾,既维护了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也对侵权单位进行了必要的警示教育。
三、加强改进服务措施,推动版权产业发展
在严厉打击侵权盗版行为,维护著作权人合法权利的同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和改进版权服务,推动版权产业的健康发展。
(一)做好版权登记工作
继续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作品自愿登记制度,在省内众多网站上设立宣传专栏和链接,扩大版权作品登记的社会影响,作品登记数量明显增加。全年版权作品登记数量2250件,与2012年相比增长40%。通过对企业单位作品实行自愿登记服务,帮助企业建立通过版权保护提升核心竞争力的机制。
(二)创新开展版权登记标识征集使用工作
2013年,省版权局在全国率先策划开展了“吉林版权登记标识征集活动”,面向全国征集吉林版权登记标识的设计方案。征集活动得到了国内媒体的热情支持和公众的广泛参与。通过作品征集和专家评审,最终评选确定了“吉林版权登记标识”,并制定了《吉林省版权登记标识使用管理办法》,为吉林省的原创版权作品增加一个版权认证公示手段和具有地域性的作品识别标志,《中国新闻出版报》对这一创新工作做了专门报道和宣传,此标识的使用对推动吉林省版权相关产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
(三)开展版权示范基地创建指导工作
鼓励和支持省内有条件的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开展“吉林省版权保护示范园区(基地)”的创建活动,并对创建活动提供政策咨询和工作指导,带动版权产业的快速、健康发展。在省版权局指导下,通化关东文化产品交易市场和白山江源松花石产业园区分别提交申请,创建省级版权保护示范园区,并根据省版权局提供的建议和指导,进行相关制度建设,开展一系列创建活动。
四、加强宣传,扩大版权工作的影响
围绕推进政府软件正版化工作、纪念“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及版权登记标识征集使用等重点工作,开展了系列宣传活动。
一是就推进全省市县级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吉林省开展政府软件正版化有关工作情况的宣传稿被《吉林要情》采用;《吉林日报》多次在要闻版介绍省推进市县级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为开展此项工作创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也进一步宣传了著作权法。
二是围绕纪念“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版权宣传周活动,指导各地通过网站、报刊等媒体广泛开展宣传著作权法的活动。在宣传周期间,省版权局编印了《帮你认识版权》版权知识宣传读本,宣传和普及版权法律知识;组织版权登记进校园活动,免费为广大高校毕业生的毕业论文和毕业设计进行版权登记。
三是大力宣传推广吉林版权登记标识。通过本地相关媒体就组织开展的吉林版权登记标识征集使用活动进行了全程集中宣传,向社会公众公布了吉林版权登记标识评选结果,设计并印制宣传海报,将版权登记标识向社会公众进行宣传展示,进一步提高了吉林版权登记标识的认知度,同时扩大了版权保护的社会影响。
(田庆权)
黑龙江省
2013年,黑龙江省版权局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和国家版权局的指导下,全面积极推进黑龙江省的版权工作,主要完成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抓难点,全力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
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截止到2013年12月30日,黑龙江省所辖13个市(地)政府机关(包括党群和检法系统),已经全部完成了预定的工作任务。市级政府机关共采购操作系统4128套、办公软件14714套,采购金额1394万元。截止到12月24日,黑龙江省所辖132个县(市、区)政府机关(包括党群和检法系统),已经全面完成了整改工作任务。县级政府机关共采购操作系统5068套、办公软件16058套,采购金额1564万元。按照国家的要求,如期完成整改工作。2013年5月和10月,国家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督查组两次来黑龙江省督促检查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省版权局组织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召开汇报会,准备汇报材料,并抓住这一时机,全力协调有关部门配合做好推进工作;同时,局主要领导努力争取省政府分管领导的大力支持。
软件正版化取得良好成效,主要得益于以下几点做法:
一是领导同志亲力亲为,亲自催办。在推进市(地)、县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过程中,省政府分管领导亲自部署工作,多次专题听取汇报,要求相关部门加大工作力度。对工作后进的市(地),省政府分管副省长、副秘书长亲自去当地督办;多次召集具体工作部门的同志,商讨推进措施;约谈部分市(地)分管负责同志。省政府分管副秘书长,给工作进展缓慢市(地)的主管副市长反复打电话,督促落实工作。作为推进工作的牵头部门,省新闻出版局的主要负责同志,不间断地给当地文广新局局长打电话,询问工作进展情况,提出推进方法和整改措施,落实采购资金。
二是建立工作机制。根据国家的要求,2013年10月,经省政府领导同意,黑龙江省及时调整了省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省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和充实了联席会议的组成单位和成员,进一步明确了工作机构和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加强了工作力量。同时,要求各市(地)健全组织机构。各部门密切配合,有力地促进了推进工作。省版权局抓住推进工作资金落实难这一难点,协调省财政厅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推进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资金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财政部门高度重视软件正版化工作,切实加大经费保障力度,并安排专人给后进县(市、区)财政部门负责同志打电话,督促落实采购资金;全省整改工作尚未结束,为确保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常态化,省财政厅和省推进软件正版化联席会议办公室多次商讨,制订、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长效机制的通知》,在资金保障、采购、配置和使用等方面,进行了规范,逐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知识产权、工信、商务等部门,适时配合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的督促检查工作。
三是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2013年8月28日,为推进市地工作,省政府召开了由各市(地)主管副市长、副专员和财政、新闻出版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专题推进会,但推进依然缓慢。针对这种情况,10月17日,分管副省长亲自组织召开了全省政府机关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重点推进县(市、区)的工作。各地政府机关主管副市长、副专员、副县长、副区长和财政、新闻出版、工信、审计、国资委、法制办等部门负责同志参会。会议对推进市地和县级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特别是对县区级软件正版化工作做出了部署,明确了相关部门的责任;同时提出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整改任务年底前必须完成的时间要求。
四是组织督查组进行督促检查,加大工作力度。为确保软件正版化工作的进度和工作的质量,省政府把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列入政府督办事项,进一步明确了督办内容和工作责任。省版权局定期通过电话、发文等形式对下督促,按时催要、催报各地的工作进展完成情况。对工作进展相对后进的市(地),反复去人督办。2013年底前,对工作进展特别缓慢的六个市地,由省新闻出版局的各位负责同志带队、成员单位参加,组成软件正版化工作专项督查组,顶风冒雪,进行了普遍督查。
二、抓大案要案,开展以打击侵权盗版为主题的专项行动
(一)组织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行动”
国家版权局、公安部、工信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剑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出明电[2013]13号)下发后,局领导高度重视,要求针对黑龙江省网络出版规模小、网络市场发展缓慢的特点,加强对网络市场的主动监管。7月19日,省新闻出版局与省网信办、省通信管理局、省公安厅结合黑龙江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要求,下发了《关于印发〈黑龙江省2013年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剑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权联[2013]1号),确定了监控的重点网站和监管内容。省版权局还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站向社会公布专项行动情况,宣传版权保护法律法规,提高公众的网络版权保护意识。各市、地根据本地区的网络分布情况,制定了工作方案,并在媒体上公布了反盗版举报电话。
为便于对各地专项行动进行统一指导,增强各部门的协调配合,省版权局与省网信办、省通信管理局、省公安厅建立了密切的工作协调机制,四部门承担具体工作处室建立了重大信息互通共享机制,明确了各自职责。版权管理部门开展网站监管工作,加大网络版权法律宣传教育力度;网宣部门积极加强网络文化信息服务管理,落实网上意识形态重大情况的处理和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通信管理部门对版权部门确定的重点监控网站不定期抽查审看;公安部门的网监队伍加强网络监控,及时和通信、版权部门沟通网络监控情况。各市(地)版权管理部门牵头,组织公安、通信等部门对辖区内的网站进行不定期检查。
在“剑网行动”期间,省版权局要求各地转变工作方式,改变被动查办侵权投诉案件为主动监管网站。要求摸清网站数量,认真组织互联网企业和网站开展自查自纠,加强和通信管理部门的合作,从严规范网络接入服务、网络服务器主机托管业务机构、网站等的设立标准,提高网络服务行业从业水平;帮助互联网企业和网站树立“先授权,后传播”的法律意识,增强抵制侵权盗版行为的自觉性。在日常管理工作中,省版权局要求各地要抓住监管重点,增强部门间的配合意识,协调通信管理部门加强对互联网出版单位资质的审查、监管,把大型网站及专门从事传播图书、电影、音乐、软件、游戏等内容的网站、大型网络公司、网吧作为监管重点,严厉打击非法传播文学、影视、音乐等作品的侵权行为。
省内版权管理部门会同公安、通信、工商等部门对省内各市(地)网吧进行了专项治理检查,对经营者及从业人员进行了版权知识宣传教育。对少数网吧擅自卸载计算机经营管理系统监管软件行为进行了纠正和查处,共检查网吧3994家(次),对14家网吧予以警告,有力规范了网吧的经营行为。同时,对黑龙江省的互联网企业和网站进行检查,对违反信息网络传播权的部分网站限期整改,并侦办了“纳奇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被侵犯著作权案”、“第一教育网侵犯著作权违法网站案”等多起网络侵权案件。“纳奇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被侵犯著作权案”、“第一教育网侵犯著作权违法网站案”这两起案件,影响巨大,特别具有典型性,被国家版权局和公安部列为督办案件。
(二)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
根据《黑龙江省关于进一步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加强领导,设立了由省版权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有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版权管理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部署专项行动,督促检查工作进展,督办重大案件。加强市场监管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省版权局指导各市(地)新闻出版(版权)部门对所在地重点区域、重点市场每周一检,确保专项行动期间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双打行动”期间和节假日,组织有关部门对黑龙江省大部分城市的出版物及计算机软件市场开展检查,加强日常监管。截至2013年11月15日,全省各级新闻出版、版权、“扫黄打非”办共计出动行政执法人员24150人(次),检查出版物市场、店档摊点14409个(次),检查印刷复制企业11607家(次),取缔游商摊点285个(家),查封互联网单位2家(次)。查缴侵权盗版音像制品46074件,侵权盗版图书30820册(件),盗版电子出版物5370件(个),盗版教材教辅读物29610件(册)。
三、积极调解各种版权纠纷
为维护权利人权益,积极调解各类著作权侵权纠纷。先后调解欧特克公司诉黑龙江省大庆、牡丹江等市多家建筑设计部门涉嫌侵权行为。鉴定出版物110余种。
四、加强宣传工作
结合“4·26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省版权局下发了《关于开展黑龙江省2013年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并印制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向社会免费发放。同时,设立版权咨询电话,解答群众及各出版单位相关问题。通过参加“行风热线”、召开知识产权新闻发布会、接受省内新闻媒体的采访等方式,开展宣传活动,阐明打击侵权盗版重要意义,帮助群众提高保护知识产权意识。在省“扫黄打非”办公室组织销毁大会期间,向社会散发“拒绝盗版,从我做起”绿书签。
(闫石)
上海市
2013年,上海市版权局在国家版权局和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和市政府《关于本市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若干意见》,紧紧围绕“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大局,积极努力,破难攻坚,扎实工作。以项目促产业发展、以行业自律促监管等创新举措和有益探索,成为上海版权管理工作的特色和亮点,为上海版权产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一、推动软件正版化工作,督查成果获得新巩固
在2011年10月底完成地方两级政府(包括街道、乡、镇)正版软件整改与采购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政府机关使用计算机软件行为。
一是加强检查,建立常态化年度检查机制。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的要求,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两次组织联合检查组对县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的情况进行督查。
二是积极推广国产软件应用,促进国产软件产业发展。市财政专项安排预算,采用政府集中采购的形式,采购国产软件及测试实验室建设、国产数据库、中间件、防病毒软件,并支付后续的技术支持服务费用。
三是规范软件采购行为,建立软件资产管理制度。对正版软件的购置、使用、维护、报废等实行全生命周期的管理。针对市级财政预算单位,制订了《统一采购软件管理规范》,对统一采购软件的申领对象、申领流程、申领要求、服务保障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要求申领单位按照《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等有关国家标准和规定,把申领的软件产品纳入资产管理体系,严格执行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
在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方面,根据国家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的部署,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重点推进新闻出版行业企业、旅游饭店业和大型国有企业三级集团公司的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取得了较大的成效。
一是完成市所属新闻出版行业二级企业对本单位现有的计算机已有正版软件的种类、数量等的自查,加强落实新闻出版行业二级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
二是着力推进四星级酒店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基本形成了上海旅游业高星级饭店使用正版软件、自觉抵制盗版软件的氛围。
三是对大型国有企业本部、二级集团、三级集团使用正版软件情况进行专项检查,18家大型国有企业在本部、二级、三级企业完成了软件正版化整改工作。
二、严厉打击各类版权侵权行为,保护大局呈现新气象
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以打击网络侵权为重点的“剑网行动”,查出一批侵权盗版案件。
一是继续发挥部门协作优势,精心部署,各司其职,确保按时保质完成任务。根据中央对2013年“剑网行动”的部署,市版权局作为牵头单位,充分发挥市网络版权综合治理机制作用,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分解六大任务,确保职责明确、守土有责。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狠抓落实,扎实推进,确保了各项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是加强行政与刑事衔接,加大对网络侵权盗版行为的执法力度。“剑网行动”期间,市版权局围绕重点领域,发挥联合执法优势,通过大要案件会商以及案件查处协助取证机制,成功查处网络侵权大案多起。全年共立案查处网络侵权盗版刑事案件22起、网络侵权盗版行政处罚案件6起。
三是积极联系协调市文化执法总队、市公安局、市通信管理局等单位,积极构建版权执法、主动监管、公共服务“三位一体”的“大版权”管理模式。
三、坚持他律与自律结合,自律联盟再上新台阶
注重源头治理,积极推动互联网企业开展版权保护自律工作,不断扩大互联网版权自律公约的影响力。
一是立足服务。市版权协会、版权服务中心等机构为成员单位优先提供作品登记、合同备案、版权交易、版权维权法律咨询等服务。通过服务,切实帮助会员增强了抵御盗版的自觉性,强化了正版经营的意识与理念,同时,也提高了会员对版权自律联盟的归属感与认同感。
二是引导规范。挖掘梳理网络版权管理先进方法,树立典型,示范引导,积极引导帮助成员单位实现版权全生命周期长效管理。
三是突出机制建设。制定《上海互联网企业版权自律公约联盟工作条例》等,将联盟各项活动通过透明、公开、公平的机制来予以保障,确保自律工作日常化、常态化。
2013年,上海互联网版权自律公约成员单位已有20家,上海互联网版权自律与版权主动监管工作已初步形成以自律促进监管、以监管带动自律的良好局面。
四、继续做好版权基础服务,公共服务凸显新亮点
一是加强作品登记工作,完善作品登记平台二期建设,更加注重用户体验。进一步优化作品登记平台二期的相关功能,增加并完善手机客户端、网络追踪与监控、在线版权交易、跨区域联网等功能。不断提高登记效率,加强宣传力度,办理作品登记8万余件。
二是完善诉仲调合作机制,提高纠纷调解服务质量。加强与法院、仲裁委的对接,不断探索合作机制,逐步完善版权调解、诉讼、仲裁三者的有效衔接,进一步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受理调解项目近200件,涉案金额上千万元。
三是以软件登记资助为抓手,积极推动上海市软件产业发展。颁布《上海市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资助管理办法》,设立“上海市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资助资金”,制定《上海市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资助实施细则》,研发“软件登记资助网上受理系统”,完成资助申请8000件。
五、强化基层建设,服务主力军得到新提高
一是充分调动版权工作站积极性,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在不断充实版权服务工作站组织架构,完善体制机制的同时,充分发动各工作站组织开展新闻出版专项资金、市文创资金、2013年度版权示范单位、示范园区(基地)申报工作。以工作站为依托,开展作品登记、软件登记资助等相关工作,不断扩大版权工作宣传力度。
二是理顺体制机制,版权协会作用逐步凸显。上海市版权协会在2013年初换届改选之后,逐渐理顺相关制度,积极拓展工作领域,改版上海版权综合信息网,启动协会官方微博,筹建版权代理机构自律联盟,服务版权示范单位,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协会的社会功能逐步凸显。
六、抓好重点项目申报、培育,产业推动有了新抓手
一是组织开展2013年度版权示范单位、示范园区(基地)申报工作。加强与各区县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办公室的联系,充分发动各版权服务工作站参与组织推荐,评出第二批上海版权示范单位、示范园区(基地)。
二是以中法建交50周年为契机,加大版权“走出去”扶持力度。对版权已“走出去”的优秀图书项目、已与境外出版单位签订出版合同但还未出版的优秀图书项目、已有输出意向且正在翻译中的优秀图书项目予以扶持。全力协助上海以主宾城市身份组团参加2014年法国巴黎图书沙龙,扩大中华文化的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
三是培育发掘优秀项目,积极引导产业发展。全市7家单位的8个项目入选,得到200万元的新闻出版专项资金支持,主要用于版权公共服务项目。
四是结合自贸区建设,争取国际版权交易中心落户外高桥。
七、加强调查研究,科学发展获得新依据
一是通过座谈会、走访等形式对上海市相关版权产业进行调研,完成版权课题——“互联网环境下的版权公共管理与服务研究”的调研和撰写工作。
二是积极推进《版权产业报告》撰写工作,完成《上海版权产业报告(2006—2010)》。
八、加大宣传力度,公众意识得以新提升
一是进一步加大版权保护宣传力度,通过以案说法,向市民普及版权基本知识,开展2012年度上海版权保护十大典型案件评选活动,并通过新闻发布会对外正式发布,取得良好反响。
二是以做好基层服务为抓手,以提高企业版权意识为突破,继续开展企业软件正版化专题培训。累计对全市近两百家各类企业进行了软件正版化专题培训,大大提高了企业的正版化意识。
三是通过《中国新闻出版报》、《中国知识产权报》等国内各级媒体继续加强对上海版权工作的宣传力度,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版权环境。
四是承办版权领域大型国际会议,积极树立上海版权保护良好国际形象。受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和国家版权局的委托,成功协办“视听表演保护和《视听表演北京条约》国际研讨会”,来自国内外版权界的120余名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取得圆满成功,并受到国内外版权同仁一致好评。
(吴瑾君)
江苏省
2013年,江苏省版权局认真落实年度工作安排,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发扬优势,夯实基础,锐意创新,各项重要工作整体推进,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2013年7月份荣获国家版权局2012年度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有功集体一等奖,9月份被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表彰为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先进集体,是全国版权行政管理部门中的唯一获奖者。
一、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谋划版权工作新思路
(一)版权工作体系建设调研任务圆满完成
省版权局制定翔实方案,以书面调研和实地调研相结合,向各省辖市下发书面调研问卷并对回收信息进行了汇总;先后赴南通家纺市场、江苏省文化产权交易所、上海版权服务中心等地进行实地调研,获得了大量一手资料。完成题为《关于通过加强版权管理和服务,促进版权产业又好又快发展》的调研报告,确立了版权工作发展的方向和思路。
(二)版权产业经济贡献率调查统计工作稳步推进
为摸清江苏省版权相关产业发展底数,为省委省政府决策提供依据,省版权局着手对江苏省版权产业经济贡献率情况进行调查统计。通过深入学习、借鉴国内外版权相关产业统计的先进经验与成果,结合江苏实际情况,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自省统计局、南京海关和省外汇管理局等单位获取江苏省版权相关产业对产业增加值、就业人数和外贸出口管线的第一手数据并加以汇总。与上海知识产权研究所合作,对数据进行整理、分析,完成了《江苏省版权产业的经济贡献(2012)》调查报告。
(三)加紧筹备成立江苏省版权协会版权保护中心,实现全省一般作品免费登记
为在全省营造尊重版权、鼓励创造的良好氛围,创造有利于版权保护的社会环境和有利于版权相关产业发展的市场环境,更好地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精神,省版权局把实现全省一般作品的免费登记作为2013年的重点工作。在经过全面调研、充分论证后,在江苏省版权协会下成立江苏版权保护中心, 2013年12月27日版权保护中心正式成立,全省一般作品的登记从2013年10月1日开始免费。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力求打击侵权假冒专项行动新突破
在打击侵权假冒专项行动常态化的新形势下,省版权局根据省政府要求,并结合自身任务情况,把软件正版化和打击侵权盗版作为开展“双打”专项行动的工作重点,明确任务,狠抓落实,成效明显。
(一)软件正版化工作整体推进
制定全年软件正版化工作方案,明确以“巩固机关软件正版化成果,企业软件正版化取得新突破”为总基调,在体制机制创新和重点领域有效推进上下工夫。2013年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的重点是做好对各地软件正版化工作长效机制建设情况进行督查,从11月中旬开始,利用三周时间,通过自查、互查和抽查等方式对各地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进行督查。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则联合省国资委,重点推进江苏省新闻出版印刷企业和省属重点国有企业软件正版化,制定了工作方案,下发了联合通知,并举办了一期企业软件正版化培训。
(二)版权执法工作进一步深入
2013年省版权局注重加强对各地版权执法工作的指导和督办,并组织基层版权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各级培训,对正在查办的大案要案提供办案补贴,提高基层版权行政执法机构和一线办案人员的执法能力和办案积极性。2013年全省共立案侵权盗版案件91起,涉案金额3.69亿元,其中重大案件16起;办结案件63起,其中重大案件7起。张家港“国泰新点”软件被侵犯著作权案和扬州“动漫屋”传播盗版漫画案入选国家版权局、公安部等四部门评选的2013年度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剑网行动”十大案件。在国家版权局通报表彰的2012年度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和个人名单上,江苏省的有功单位、有功个人数和奖金总额连续第三年高居全国第一,省版权局版权管理处也被表彰荣获有功单位一等奖。
(三)加大版权执法宣传培训力度
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导作用,提高社会对版权保护的认知度,省版权局结合往年版权执法所取得的显著成效,组织开展2011—2012年度侵权盗版十大案件评选,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活动期间通过新闻媒体和广场活动向社会公布,并制作了宣传展板在全省巡回展出,起到了很好的宣传教育和警示效果。在张家港市举办了全省版权执法培训班,来自全省基层版权行政管理、文化行政执法及专业市场版权管理部门的100余名代表参加了培训。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副司长汤兆志出席培训班,培训班力图解决基层版权管理和版权行政执法中所面临的一些新问题和突出问题,编印了《著作权法律法规与政策汇编》并下发;在课程的设置上也做了精心安排,既有国内著名著作权法专家讲授著作权法基本理论,也有来自基层一线的版权行政管理工作人员介绍查处网络侵权盗版和在淘宝网寻找侵权案件线索的经验;既有来自省局的专家对版权执法案卷的规范化进行评析,也有来自文化行政执法和公安机关的办案人员分析典型案例的办案过程。培训班还组织了分组交流活动,由参训学员交流在基层版权执法过程中遇到的法律和技术难题及解决之道,并进行答疑解惑。
三、强化宣传,示范引领,开创版权宣传教育活动新境界
(一)创新开展版权保护专题宣传教育活动
为深入宣传江苏省版权管理工作成果,展示全省在版权创作、运用、保护和管理中的先进典型,提高公民版权保护意识和能力,提高社会对版权保护的认知度,创造有利于版权保护的社会环境和有利于版权相关产业发展的市场环境,省版权局2013年的版权宣传工作注重创新和实效,力争提高版权保护的社会认知度。一是面向社会有奖征集江苏省版权保护的标志和宣传词,以增强全民的版权保护意识。二是精心制作版权登记实用手册,指导权利人申请作品登记。精心制作展板在全省各地巡回展示,大力宣传法律法规、典型案例和版权登记等知识。三是于世界知识产权日当天在《新华日报》专版介绍江苏版权保护工作成果,并公布2011—2012年江苏省版权执法十大案件以及江苏版权保护标志及宣传词。四是在全省的四所高校举办“版权保护校园行”活动,普及版权基本知识,开展版权保护宣传活动,并借机推动高校的作品登记和软件正版化工作,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大力开展版权示范创建活动
2013年初,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分别被国家版权局评为全国版权示范城市,成为全国首个地级和首个县级版权示范城市,张家港市也获国家版权局批准创建全国版权示范城市。在2013年4月份召开的全国版权示范城市创建经验交流会上,苏州、昆山、张家港分别作交流发言介绍经验。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省版权局还在4月份批准淮安市为“江苏省版权示范创建工作先进市”,批准苏州国际科技园等三个园区为“江苏省版权示范园区”,苏州浩辰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为“江苏省版权示范单位”。通过示范的创建工作,积极推进了各地市著作权作品登记、软件正版化和版权保护工作。省版权局还根据国家版权局新修订的《全国版权示范城市、示范单位和示范园区(基地)管理办法》,通过广泛征求全省各地意见建议,制定了《江苏省版权示范城市、示范单位和示范园区(基地)管理办法》。
四、巩固提高,创新发展,版权公共服务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认真做好版权登记工作
2013年江苏省的著作权登记工作继续保持良好势头,全年共登记一般作品32288件,同比增长56.3%;软件著作权登记4419件,居全国第三。
(二)积极推动版权贸易工作
积极推动版权贸易“走出去”战略,鼓励和提倡省内的版权相关企业参加各类版权贸易展会,同时认真做好版权贸易统计工作。认真开展引进版权合同登记,2013年完成版权引进合同登记611份,境外印刷版权审核622份。
(三)围绕产业发展开展工作
省版权局先后到苏州、南通、淮安、镇江、泰州等地的版权产业园区和企业调研,了解各企业和园区对版权保护工作的需求,以更好地拟定版权发展战略,促进版权产业更好更快发展,同时鼓励省内的版权相关企业积极申报江苏省文化产业引导资金;鼓励并支持泰州壁纸基地成立版权管理办公室。
(万进萍)
浙江省
2013年,浙江省版权局认真履行版权保护工作职责,进一步推进党群系统和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积极组织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专项行动,着力打击损害公共利益的侵权盗版行为,开展丰富多彩的版权宣传培训活动,促进版权产业发展,版权工作又上一个新台阶。
一、版权主题宣传培训力度进一步加大
(一)组织开展“4·26知识产权宣传周”版权主题宣传活动
在第13个“4·26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之际,省版权局与浙江工商大学联合举办了“创造力,下一代”为主题的浙江省首届“知识产权杯”创意设计大赛。2013年4月26日上午在浙江工商大学举行了颁奖典礼及“4·26知识产权宣传周”宣传活动启动仪式。省版权局副局长单烈、浙江工商大学副校长李金昌出席会议并讲话。相关单位领导、教师、学生代表及新闻媒体记者共150余人参加了现场活动。启动仪式后,还召开了“版权保护与创新”主题研讨会,与会领导、专家先后作了主题发言,来自工商大学艺术学院、法学院的师生及新闻记者60余人认真听取主题发言后,就知识创新、版权保护等方面问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
“4·26”期间,省版权局还参与了2013年长三角地区知识产权发展与保护状况新闻发布会以及第九届中国国际动漫节举办的“动漫知识产权保护论坛”。
(二)重视有关打击侵权盗版的宣传工作
一是通过浙江新闻出版网站和浙江新闻出版通讯宣传打击侵权盗版政策、案件查处信息。二是通过浙江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简报宣传日常工作动态,该工作简报第24期、25期,先后刊登了《浙江省版权局组织检查重点网站的版权主动监管工作》、《浙江省版权局有序开展打击侵权盗版和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三是通过有关公开报纸宣传。《浙江日报》2013年8月1日16版刊发了《浙江剑指网络盗版》文章,重点报道了打击网络侵权的对象及近几年浙江省查处的重大案件,取得了很好的警示教育效果。四是在杭州市公交车上刊登打击盗版广告,利用两辆公交车外观和25辆车内拉手配上“保护正版,打击盗版”字样及图片,进行广泛版权保护知识宣传,以进一步提升公众的版权保护意识。
(三)展示软件正版化工作成果
多年来,省版权局始终把使用正版软件宣传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利用多种形式、多种渠道进行宣传报道,以营造良好氛围、凝聚广泛共识。一是利用省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工作简报》进行宣传;二是用精练的文字、翔实的数据、生动的图片在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举办的“软件正版化在中国”展览活动中集中展示浙江省软件正版化成果;三是利用公开媒体宣传浙江省软件正版化工作取得的成绩,省版权局局长陈昆忠的《齐抓共管,多方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成绩显著》文章分别在《中国出版》和国家版权局网站上发表,充分展示了浙江省软件正版化工作的成绩。
(四)开展有关版权法律法规宣传培训活动
2013年7月31日下午,省版权局在杭州召开了全省版权主动监管网站负责人会议,全省57家主动监管网站的60多人参加了会议。会上针对网络侵权盗版问题,国家有关部门对主动监管网站的具体要求作了说明,并对下一步加强重点网站的版权主动监管工作进行部署,要求各主动监管网站树立起“先授权,后使用”的理念。
(五)开展版权执法培训活动
2013年7月31日上午,浙江省版权局在杭州举办了全省版权行政执法培训班,各市分管执法的负责人和具体从事版权执法主管人员共40多人参加了培训。
二、版权保护管理水平继续提升
(一)组织开展2013年“剑网行动”
根据国家版权局等四部委《关于印发〈2013年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剑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成立了以省版权局副局长单烈为组长,省版权局、省公安厅、省通信管理局、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多次召开会议,商讨相关工作。
2013年7月9日,省版权局等四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2013年浙江省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剑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新出电[2013]7号)明传电报,明确了该次专项行动的工作目标、主要任务、职责分工、工作要求、实施步骤等。
根据“剑网行动”工作要求,省版权局会同省公安厅、省通信管理局、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确定了淘宝网、皮皮网等7家网站为省级主动监管网站。2013年8月21日,省版权局与省公安厅、省通信管理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淘宝网、华数在线、皮皮网进行了实地检查,从检查情况看,这3家网站通过自查自纠,建立了一套比较完善的版权审查制度,版权保护已取得了初步成效。
2013年9月,省版权局接到国家版权局转办单,国际唱片协会向国家版权局投诉,称“爆米花网”未经权利人许可,擅自上传权利人享有版权的《岁月无声》等52部影视作品,供其会员在线观看和下载,要求省版权局查处。经查实,“爆米花网”由爆米花(杭州)科技有限公司于2006年在北京创办,2009年3月总部由北京迁往杭州,有生活热点、搞笑、娱乐、游戏、体育、财经、微电影、纪录片、影视等频道,并主要以收取广告费方式运营。在运营过程中,该公司也购买了部分影视作品的网络传播权,但仍有一些影视作品未经权利人授权,擅自上传给会员观看和下载,这其中包括国际唱片协会投诉的《岁月无声》等52部影视作品及《谢谢你给的温柔》等10部MV歌曲,侵权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该公司行为违反了《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且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鉴于爆米花(杭州)科技有限公司案发后能积极配合调查处理,且认错态度较好,对涉嫌侵权作品作了及时下线处理,根据《著作权法》第48条第(一)款、第(四)款,《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18条、第19条及《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36条的规定,决定给予爆米花(杭州)科技有限公司警告、责令删除涉嫌侵权的影视作品、罚款人民币10万元的行政处罚。
“爆米花”网站侵犯影视作品著作权案,被国家版权局等四部门评为2013年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剑网行动”十大案件、2013度打击侵权盗版全国十大案件之一。
“剑网行动”期间,各市县也查处了一批案件,全省共立案查处65件,关闭违法网站3家,警告19家,责令停止侵权2家,移送司法机关19件,没收违法所得2743元,行政罚款168000元。
(二)以非诉方式解决版权纠纷
2013年,省版权局继续加强对部分版权纠纷的行政调解,主要包括:
(1)浙江省摄影家协会会员杨先生投诉浙江省农业厅侵犯其摄影作品著作权,经多次调解,最终成功。浙江省农业厅向杨先生赔礼道歉并给予经济补偿。
(2)杭州第二中学学生葛方洲投诉浙江工商大学出版社未经权利人授权,擅自使用其作品作为新书封面,经多次调解,达成了和解意向,出版社已经重新制作该书封面,并向权利人赔礼道歉和给予经济补偿。
除开展行政调解工作外,省版权局还与有关部门一起建立了知识产权仲裁机制。省版权局与省知识产权局、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杭州市仲裁委员会一起探索建立知识产权仲裁机制,经过多次协商,于2013年3月共同签署了《关于建立知识产权仲裁机制备忘录》,正式建立起知识产权仲裁机制。
(三)做好相关评优推荐工作
根据国家版权局通知要求,省版权局及时推荐了浙江省2012年度全国知识产权保护重大案件及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及个人名单,经评选,省版权局承办的“杭州世纪联线网吧多媒体系统”侵犯著作权案被评为全国知识产权保护十大重大案件之一,省版权局被评为2012年度全国知识产权保护重大事件、案件及有影响力人物评选活动优秀推荐单位。省版权局等4家单位荣获2012年度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一等奖,义乌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等6家单位荣获二等奖,宁波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等7家单位荣获三等奖;吾晓红等9人荣获有功个人二等奖,王晓红等7人荣获有功个人三等奖。
三、软件正版化工作稳步推进
(一)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的通知》(浙委办[2012]90号)文件要求,2013年底前要完成市、县(市、区)两级党委、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和民主党派的软件正版化检查和整改工作,这是2013年软件正版化工作的重点。为确保此项工作的落实,2012年9月份,省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门下发了通知,要求各地做好2013年软件采购经费预算,省版权局局长陈昆忠、省人民政府副省长郑继伟在全省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又作了专门部署。
为落实浙江省两办[2012]90号文件精神, 2013年7月31日在杭州召开了版权重点工作专题会议,会上对市县两级党委、人大、政协等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进行了再督促。2013年6月17日至18日、2013年11月18日至20日又组成督查组,对温州、丽水、舟山市党委、人大、政协等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进行了督促检查。经过各方的共同努力,浙江省已按照上级要求,如期完成市、县(市、区)两级党委、人大、政协等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全省各地共计采购安装各类办公软件40964套,投入采购资金3461.6万元。
(二)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
根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新闻出版行业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新出厅字[2013]274号)要求,在巩固2012年新闻出版集团(总部)软件正版化工作成果的基础上,各新闻出版上市企业、大型出版集团、报刊集团、发行集团所属二级企业应于2014年12月底前完成使用正版软件工作。
为确保该项任务如期完成,2013年8月15日,国家版权局在北京召开了新闻出版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培训工作会议。培训会议结束当天,省版权局在京召开了7家新闻出版行业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会议。要求各单位进一步提高认识、积极部署、各负其责,扎实推进所属二级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务必按照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2013]274号文件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四、版权对外交流与合作活动继续推进
第二十届北京国际图书博览会于2013年8月28日至9月1日在北京中国国际展览中心举办,浙江省14家图书出版社、浙江华硕国际贸易公司集体亮相,参展出版物达1000多种,其中包括近年来代表浙版图书“走出去”最新成果的外文版图书、一批代表浙江出版实力的重点图书,充分展示了浙江新闻出版业的风采。
2013年10月16日至17日,省版权局召开了全省新闻出版业“走出去”工作交流会,全省图书、电子音像出版单位,部分印刷复制、发行单位和文化公司的代表60多人参加了会议。会上,各单位代表汇报交流了一年来实施新闻出版业“走出去”工作取得的成果及面临的困难。省商务厅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解读了商务厅支持文化产品出口的有关政策,省版权局通报了一年来全省新闻出版业“走出去”工作的基本情况及文化出口重点项目进展情况。
此外,省版权局还积极组织在巴西、阿联酋举办的浙江版权贸易图书展;和省商务厅一起做好2013—2014年度浙江省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的推荐认定工作;对部分文化出口重点项目进行资助。
五、加强版权公共服务,做好版权登记工作
2013年,全省共登记计算机软件著作权11863件,一般作品16050件,核准登记出版境外图书合同278件,办理涉外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图书印刷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合同登记985件。
(严庆荣)
安徽省
2013年安徽省版权局按照国家版权局、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突出重点,创新手段,强化治理,认真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进一步增强工作主动性、创造性和执行力,着力提升全省版权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水平。
一、政府软件正版化工作有新跨越
2011年9月,安徽省全面完成省级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共采购各类正版软件43000套,采购资金3500万元,走在了全国前列。
2012年9月底前,全省16个市级政府机关完成软件正版化工作,共采购各类软件80000余套,采购资金5800多万元。
2013年以来,省版权局将县级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列为省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充分利用省“双打”工作领导小组和省软件正版化工作联席会议等不同平台,开展专项督促检查,并三次对县(区)政府完成情况进行全省通报或一对一的通报,敦促各地政府对照通报进行检查,认真履职,抓紧时间完成整改工作。2013年7月底前,全省105个县(区)完成软件正版化工作,共采购各类软件110000余套,采购资金5900万元。实现了省、市、县(区)三级政府部门软件正版化的全面覆盖。
二、市场及网络监管有新成效
2013年以来,省新闻出版局(省版权局)组织全省新闻出版、版权执法部门开展对图书、音像制品市场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各印刷复制企业、出版物批销场所、零售书店、超市、过街天桥地道、车站码头机场、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出版物销售网点,查缴侵权盗版出版物,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8月,组织开展2013年全省秋季中小学教辅读物市场执法检查。10月,组织对全省印刷企业开展专项检查。
为进一步提高对网络进行主动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省版权局会同省通信管理局确定重点网站名单,分配至各地版权部门进行主动监管。同时,省版权局对本地有影响力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进行直接监管。2013年,全省共确定主动监管网站60个,其中重点监管网站20家。各市执法人员对监管网站进行实时跟踪监管;安排专人定时对网站上传音乐、电影、软件、游戏、图书等内容传播情况进行网上巡查;并深入到上述网站进行现场检查,逐一登记在册,同时进行网络版权知识的宣传;主动约谈一些经营中存在涉及侵权内容的网站,增强网站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剑网行动”期间,省版权局会同省通信管理局关闭违规网站34家。
三、查处大案要案有新亮点
省新闻出版局(省版权局)结合第九次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剑网行动”,继续把大案要案的查处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组织各市版权执法队伍,集中力量,做好横向联合、纵向调度,积极协调联合执法工作,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加强刑事移送工作,努力在全省建立起快速、联动的执法机制,狠抓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
2013年,全省共立案13起,查处的重点案件有“天长10·19游戏私服案”、“999宝藏网侵犯著作权案”、“中国特色美食网销售盗版音像制品案”、“‘音扑网’侵犯著作权案”、“‘Dj疯吧音乐网’侵权案”、“定远网络游戏私服侵权案”、“宿州销售盗版教材教辅案”等。其中4起案件获国家版权局挂牌督办,1起案件列入全国2013年“剑网行动”十大案件。
四、版权执法督查有新举措
在开展版权执法工作中,省版权局一直注重与新闻出版、“扫黄打非”、公安、通信管理等部门联系,积极建立完善部门协作机制。联合“剑网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部分地区的“剑网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会同省公安厅对案件的“两法衔接”情况进行了解,要求地方公安机关以联合执法的形式提前介入案件调查,及时锁定违法分子,做好取证工作;会同省“扫黄办”、省公安厅、省高检、省高法对重大案件进行督办推动,协调各方就案件的性质、走向、时限等问题形成共识,保障案件的顺利推进。通过以上方式,加大对案件的督查指导力度,确保涉嫌犯罪案件及时移交公安部门,确保年度著作权刑事案件依照法定期限进入司法程序。
五、宣传培训工作有新进展
2013年3月和11月,省版权局分两次组织开展全省版权执法培训工作会议,对全省市、县共约220名版权执法一线人员开展版权执法实务培训,邀请版权部门、公安部门、通信管理部门相关人员分别就版权执法实务、版权执法监管工作重点、重点案例分析、市级执法部门如何开展版权执法、两法衔接、网络版权监管等问题授课,成效明显,受到了广泛好评。
省版权局利用各种渠道报道打击侵权盗版工作措施、进展和成效。利用“政风行风热线”节目,介绍打击侵权盗版工作要求,同时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和举报奖励办法;在案件查处过程中,邀请媒体跟踪采访,对一些有影响力的案件进行主动曝光;在进行出版物市场和网络主动监管工作中,结合现场检查,宣传有关版权法律法规知识,扩大了打击侵犯著作权工作影响力。
六、版权作品登记数量有新突破
2013年安徽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了作品版权登记工作,指导省版权交易中心全面接管全省版权登记工作,启用国家统一的登记证书和格式编码,开通网络登记新渠道,采取现场受理、网上办理、展会宣传、媒体报道、上门服务等多种方式,努力拓展版权登记覆盖面;走访五千年文博园,全面梳理汇总园区内版权资源,分门别类,建立台账,对园区200多部版权作品进行全方位登记和保护。2013年,安徽省版权作品登记数量达645件,同比增长20%。
(琚迎迎)
福建省
2013年,福建省版权局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和国家版权局的指导下,全面积极推进福建省的版权工作,主要完成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推进市县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
根据国务院要求,市县政府机关必须在2013年12月前完成软件正版化工作,党委、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人民团体、民主党派机关参照执行。2012年11月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版权局等四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市县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的实施意见》,对推进市县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提出明确具体要求。市县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责任主体是市县两级政府,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省版权局会同财政、审计、信息化、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负责对市县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进行督促、指导。2013年以来,省版权局不断加大对各地的督促、指导力度。省政协主席、原省版权局局长郭振家先后两次给部分设区市市长写信,要求加强领导,加快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省版权局党组书记李闽榕多次在各设区市文广新局局长参加的有关会议上,就做好软件正版化工作做强调、提要求,并于12月中旬带队到南平、宁德等地进行实地检查,督促其加快进度。这对市县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起到很大的推动作用。省版权局版权处对各地工作进展情况实行每两周通报一次、每一周电话沟通一次,并两次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赴各地进行实地检查,指导推进工作。
市县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难度极大,各地工作开展很不平衡,部分地区进展顺利,但是大部分地方进展缓慢,究其原因,有的是领导不重视、资金不落实,有的是责任不明确、方法不得力,有的是等待观望、消极被动。针对这种情况,省版权局一方面与各地进行不间断的沟通协调,了解情况,加强指导;另一方面主动向省政府办公厅及时报告各地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并提出工作建议,积极争取从省政府层面督促各地落实责任。11月下旬,副省长李红专门约谈工作进展较慢的设区市市长及分管副市长,明确要求相关市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按时完成任务。12月18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市县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的紧急通知》,明确限定各地必须在12月25日前完成任务。对此各地高度重视,进度明显加快。
截止到2013年12月底,全省市、县两级政府机关(包括党委、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人民团体、民主党派机关)相继完成了软件正版化工作任务。
二、开展打击侵权盗版违法犯罪活动
2013年,省版权局继续组织开展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重点是会同公安、通信管理等部门开展为期4个月的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剑网行动”。各级版权行政执法部门共查缴各类侵权盗版制品55万多件,查获侵权盗版案件52起,厦门、福州、莆田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会同公安机关先后查获了25起侵犯著作权刑事犯罪案件,其中福州“5·06”通过网络平台批销盗版考试类图书案,涉案图书25万多册,涉案金额200多万元;莆田“6·19”下载淫秽、盗版影音视频案,涉案盗版影视作品多达600多万部。
在“剑网行动”中,省版权局接到各类举报网络侵权案件23余起,其中涉外案件9起,对每起案件都进行了前期调查,在查清基本情况后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移送各地版权行政执法部门查办,并进行指导跟踪或联合查处。“剑网行动”期间,各级版权行政部门共对全省65家音视频网站、11家网络服务提供单位进行主动监管,关闭侵权网站3家。
与此同时,省版权局积极做好侵权制品的认定工作,接受公安、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等部门申请,对涉及32起违法犯罪案件的28852种、80458件侵权盗版制品进行版权认定,出具认定意见,为案件查办提供有力的证据支持。
三、做好作品版权登记及涉外版权贸易(引进)合同备案等工作
国家版权局高度重视作品版权登记,要求把它作为重点工作,不断提高作品版权登记数量。作品登记是省版权局工作量非常大的一项重要的业务工作。福建省作品登记数量一直位居全国前列,2012年达到15000件,2013年达到21038件,同比增长36%,实现了历史性的突破,继续位居全国前列。在作品登记工作中,省版权局注重便民服务,积极支持各地、各有关单位设立作品版权登记服务机构,为著作权人提供作品登记免费代办服务。同时,2013年以来,省版权局对70项涉外版权贸易(引进)合同进行审核把关、登记备案。
四、开展版权法律宣传教育活动
2013年以来,省版权局以“2·21福建省知识产权日”和“4·26世界知识产权日”为契机,开展一系列版权宣传活动,包括在《福建日报》刊登宣传文章,上街开展版权法律咨询活动,在东南卫视少儿频道、各地电视频道以及新浪、腾讯官方微博等播放《版权知识宣传》系列动画片。省版权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版权工作情况,回答记者提问。同时,省版权局还多次派人到各类培训班给新闻出版(版权)行政执法人员、图书编辑、侨刊乡讯负责人、高校老师、版权相关企业设计人员讲授版权法律知识。另外,2013年省版权局还完成了《福建省知识产权志——版权志》初稿编纂工作。
五、完成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关于版权保护促进中国德化陶瓷业发展的研究”项目调研报告撰写工作
该项目调研报告在2012年5月形成第一稿的基础上,经征求国家版权局、WIPO以及有关部门和专家意见,多次论证、多次修改,2012年底已基本完稿。2013年初,局党组书记李闽榕带领版权处和产业处工作人员再次到德化调研,深入了解相关情况,在此基础上对调研报告作进一步补充完善,并报国家版权局、WIPO审核。调研报告的完成也利于德化通过版权保护促进陶瓷业发展的成功经验在全球发展中国家进行推广。
六、参与申办中国国际版权博览会工作
2010年、2011年福建省在福州成功举办了两届海峡版权(创意)产业精品博览会(简称海峡版博会)。根据国家版权局领导意见,省版权局积极推动海峡版博会与在北京举办的中国国际版权博览会进行资源整合。省版权局积极做好中国国际版权博览会申办工作,研究制定举办中国国际版权博览会总体方案,做好相关协调工作。2013年10月,省政府正式发函国家版权局,申请福建省与北京市每年轮流举办中国国际版权博览会。
七、申请设立国家海峡版权交易中心工作
2012年初,省版权局提出在福建省设立海峡版权交易中心的构想,并组成课题组对设立海峡版权交易中心的可行性进行研究。2012年8月,课题组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经过反复修改完善,完成了《海峡版权交易中心项目可行性报告》,并通过专家论证。2013年初,根据国家版权局《版权工作“十二五”规划》,参照湖北省设立国家华中版权交易中心的做法,省版权局进一步提出设立国家海峡版权交易中心的建议,并经省政府研究同意,由省政府发函向国家版权局提出申请。6月3日,国家版权局正式批复省政府,同意在福建省设立国家海峡版权交易中心。根据省政府领导意见,国家海峡版权交易中心设在厦门。版权局积极做好相关工作,起草《国家海峡版权交易中心组建总体方案》、《关于组建国家海峡版权交易中心的推进方案》等,组织协调交易中心的筹备组建工作。到2013年底,已初步确定国家海峡版权交易中心投资主体、经营场所、注册资金数额、交易中心治理结构、组织架构、经营范围与运营模式等。
(彭剑)
江西省
2013年,江西省版权部门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国版权工作部署,全面加强版权行政执法,不断推进版权法制体系建设,广泛开展版权宣传教育活动,积极构建版权公共服务体系,拓展版权对外合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全面加强版权行政执法
江西省紧紧围绕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不断加大版权行政执法力度,推进版权法制体系建设。
一是“剑网”出击,查源堵漏。2013年,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剑网行动”,采取网上与网下治理相结合,加大对网络文学、网络游戏、视听节目网站等网络新兴领域的重点整治,彻底切断利益链。“剑网行动”期间,对省内400余家网站进行了实时监控,检测网页230万页,核查违规出版物546部、游戏74款、违规信息2万多条,查禁网络出版物10余种,根据有关线索查办各类侵犯著作权案件21起,已依法移送司法机关的大案要案2起。
二是“双打”铺开,全面清理。全省各级版权部门铺开了新闻出版、版权工作领域的“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活动,按照“从内到外、由点带面、抓住源头”的要求,对全省印刷和光盘复制企业进行了全面清理整顿,有效扼制了侵权盗版违法活动。2013年,全省各级版权部门共查缴各类盗版音像制品51317件、盗版软件及电子出版物2880件、盗版教材教辅读物9384件,检查网站24家(次),查办各类侵犯著作权案件32起。
三是积极构建版权法制体系。工作中,江西省不断理顺版权执法工作机制。针对多年来各地政府机构改革形成的机构、队伍变化,版权执法在“队伍不强、力量不足、机制不顺”等方面存在突出的问题,省版权局明确要求各地版权部门建立市、县局“版权分管负责人统一领导、版权工作部门牵头协调、稽查队伍具体负责”的版权执法工作机制,使版权执法做到“责任明确、任务到人”。同时,建立完善版权执行“双打”绩效考核机制。将版权执法工作作为“双打”专项工作的重点任务。在省、市、县全面推行“双打”年度绩效考核机制,使版权执法任务在省、市、县三级真正“落地”,并作为版权保护工作绩效评价的主要依据,推动各地版权执法工作抓紧抓实。
二、加快推进全省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
自国务院做出工作部署以来,省版权局作为主要牵头责任部门,密切会同各相关单位,加快推进全省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取得了较好的阶段性成效。
一是全面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全省各级机关累计采购安装正版软件10.0181万套,正版软件采购资金总额6689.1987万元,实现了市县级机关“全面覆盖”、采购资金“全面落实”、正版软件“全面使用”和资产管理“全面加强”。
二是实现了多项指标“走前列”。继2012年4月完成了省级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任务之后,2013年4月完成省级党委、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任务,2013年6月完成市级机关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任务,2013年7月完成县级机关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任务。
2013年10月,江西省代表在全国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培训工作会上作了典型发言。省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受到了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的通报表扬和省政府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
三、积极组织版权宣传教育培训
为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版权保护意识,江西省密切结合当前版权保护工作的重点领域、重点任务、重点对象,积极搭建版权保护宣传平台,扩大版权知识的普及面。
一是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为契机,开展集中宣传。2013年,省版权局与省委宣传部联合、大江网协同开展了“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支撑创新驱动发展”——“4·26知识产权宣传周”主题活动,利用大江网平台,与网民互动,在线答疑解惑。
二是积极参加“3·15”宣传活动。3月15日,省版权局积极参加省委宣传部举办的江西(南昌)“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暨江西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宣传活动,专门制作了“打击盗版、人人有责”、“版权保护就在我身边”等签名册,在现场接受群众咨询,发放版权保护宣传资料。
三是省版权局领导做客专栏节目。2013年,省版权局领导作客江西省人民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栏目,围绕“加强版权保护,推动产业发展”,与网友们进行了互动交流。
四是与高校联合开展宣传。先后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版权法律知识百题竞赛活动”、“大学生版权保护创意大奖赛”、“版权保护进高校”、“版权在线访谈”等多种形式的社会宣传活动,有效提高了社会各界的版权保护意识;联合省教育厅、南昌大学,组织在校大学生担任“版权义务宣传员”,在大学制作发放版权保护宣传品,激发大学生参与版权保护宣传的热情。
五是指导各地开展特色宣传。为加强对各地版权部门的指导,江西省还下发文件对各地提出明确要求,指导其开展好版权宣传活动。赣州市编印反盗版宣传资料2000份发放到学生手中,号召青少年“拒绝盗版,拥抱梦想”。上饶市组织了新闻出版、文化、工商、公安等相关部门走进上饶市师范学校,与广大师生联合开展了一次别开生面的知识产权保护宣传活动,现场解答师生关于著作权有关问题,散发宣传单,提升了广大师生对版权保护的认知度和知晓率。
四、不断推进版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2013年,江西省持续推进版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版权产业快速发展。
一是推进版权保护示范园区、示范单位建设。截至2013年底,江西省已经拥有1个全国版权示范基地和7个省级版权保护示范单位。为促进版权保护成果的广泛运用,省版权局采取“以点带面”的做法,以推进国家级和省级版权保护示范基地(单位)建设为抓手,带动一批具有较强版权保护意识和版权创新能力的企业,充分发挥版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的示范作用。
二是积极扶持版权产业项目。为了更好地发挥景德镇陶瓷特色版权产业资源优势,省版权局对景德镇陶瓷国家版权保护示范基地,在作品版权登记和打击侵权盗版方面给予了重点扶持。
三是启动江西版权保护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建设工作。在省政府的大力支持下,2013年底,省财政厅正式批准省版权局开展“江西省版权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建设,并拨专款100万元。该项目将建成一个涵盖版权在线登记申请、受理、审核、查询服务等功能,服务于全省各级版权管理部门、版权保护重点企业和权利人的项目平台。
四是进一步扩大作品登记覆盖面。江西省积极创新服务方式,将作品登记管理权限下放给11个设区市,鼓励各类作品权利人自愿进行作品登记,扩大作品登记覆盖面。2013年,省作品登记数达643件,同比增长近86%。
五是推动版权行业自律。大力倡导企业版权保护自律,指导成立了“江西版权保护示范企业联盟”,发布了《版权保护示范企业自律公约倡议书》,充分发挥了企业在版权保护领域的推动和示范作用。
五、拓展版权对外合作
一是出台鼓励政策。出台了鼓励省内出版单位开展版权国际贸易“走出去”的具体措施,大力支持江西出版集团成为中国图书对外推广计划的牵头企业,先后对一批成绩突出的出版企业和个人给予了奖励。
二是广泛搭建交流平台。积极组织省内出版单位参加第二十届北京国际图书博览会。博览会期间,江西省共展出1500多种优秀图书及研发的最新数字出版产品,举办了版权签约、新书签售、名家访谈等7场丰富多彩的活动,与中外出版界开展了更多领域、更深层次的交流与合作。
三是广泛开展“走出去”调研。根据省委宣传部部长姚亚平对做好省出版企业“走出去”工作要求,江西省召开了新闻出版企业“走出去”专题调研会,对省出版企业“走出去”现状进行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及相关扶持政策建议报省委宣传部。2013年,江西省共实现版权输出210种,版权引进191种,其中,《牡丹亭》项目入选国家出版基金“走出去”项目;《高岭文化研究:景德镇陶瓷文化渊源探微》入选“中国图书对外推广”翻译资助;《王晓明心情童话绘本》等5种图书获得输出版权优秀图书奖;《不一样的卡梅拉动漫绘本》获得引进版权优秀图书奖;二十一世纪出版社荣获“2013年中国版权产业最具影响力企业”奖。
(万静)
山东省
2013年,山东省版权局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践行群众路线,积极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继续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展工作,争先创优,创新管理思路,探讨版权工作新突破的途径。
一、加强版权执法与版权保护工作
2013年,山东省高度重视并积极部署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的“剑网行动”,并取得有效成果。全省共主动监管网站26家,查处网络侵权盗版案件14起,其中刑事移交9起,有效维护了全省网络版权环境。
10月,省打击侵权盗版与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全省打击侵权假冒会议,确定省版权局介绍软件正版化工作经验,副省长夏耕听取汇报。
2013年国家版权局表彰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和个人,山东省共获特等奖1项,一等奖4项,二等奖22项,三等奖12项,其中省新闻出版局和高睿同志均获一等奖。获奖数量和奖金数额均居全国第二位。
在成都、沈阳举办的全国版权执法培训会议上,国家版权局安排山东省青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济宁文化市场执法局就版权执法经验进行了典型发言。
二、积极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
山东省在全面完成省市县三级党政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任务的基础上,采取“回头看”措施,有效地巩固了成果,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走在全国前列。2013年主要在新闻出版行业企业、上市公司和企业园区(基地)推进企业软件正版化,12月份验收,有526家企业完成整改任务。
鉴于山东省在软件正版化工作中的突出成绩,国家版权局在北京举办的推进正版化与版权执法培训会议上,特邀山东省介绍软件正版化工作经验。“巩固成果、继续推进”的好做法多次受到国家版权局的表扬。
为鼓励各地积极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在各市、各部门认真总结经验基础上,省版权局表彰111家软件正版化工作先进单位、209名软件正版化工作先进个人。
三、加强版权管理与服务,促进版权创意产业发展
(一)产业调研和产业扶持工作同时进行
“山东省版权创意产业调查研究”被省政府列为全省重大课题,根据调研结果形成的《版权产业应成为山东支柱产业——山东省版权创意产业调研报告》,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已经上报省版权局领导。在进行产业调研的同时,开展了版权创意产业扶持专项基金申请工作。
(二)版权基地(园区)培育和产业推进取得新进展
第一,国家版权局正式批复建立国家级青岛国际版权交易中心,这是继2012年台儿庄国家版权贸易基地后又一成果,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亲自授牌。
第二,以青岛国际版权交易中心为依托,举办了首届青岛·东北亚版权创意精品展示交易会,取得圆满成功,实现版权项目交易意向签约近60亿元,现场版权作品登记超过1万份。
第三,青岛工艺美术博览会首次植入版权元素,现场版权作品登记超过3000件。
第四,经过考察验收,省版权局正式批复潍坊高新区建立省级“云计算”版权交易中心,为潍坊市高新区数字出版、动漫创意研发、云计算版权交易等产业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和动力。
第五,经严格推荐、考察,授予山东出版集团等56家单位省级版权示范单位、园区(基地),省级版权保护示范单位、园区(基地)和省级版权科研基地称号。在国家版权局于安徽举办的全国版权示范基地(园区)工作座谈会上,山东省版权局推荐的章丘龙山黑陶国家版权示范基地和台儿庄国家版权贸易基地代表作了典型发言。
四、继续加大版权宣传力度,推进作品登记工作和版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一)加大媒体版权宣传力度
版权工作紧紧围绕“抓住机遇,扎实有效,创新思路”的新特点,争取领导重视,得到媒体关注与推介。由国家版权局领导带队,新华社、《人民日报》等中央12家主要媒体赴山东,采访软件正版化工作经验和版权创意产业发展成果。《中国新闻出版报》、中国新闻网、中国广播网、新华网、中新社等发表山东省版权工作新突破的稿件、文章多达50余篇。
(二)举办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
配合“4·26世界知识产权日”活动主题“创造力,下一代”,在全省进行了声势浩大的打击盗版、使用正版宣传,积极协调国产软件公司,为中小学捐赠50000套金山WPS办公软件。
(三)推进作品登记工作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山东省全年版权作品登记数量达30292件。从登记作品类型看,主要是以文字作品、美术作品、摄影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计算机软件为主。从登记作品内容看,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登记数量增长迅速,共登记了9526件。省软件产品开发稳步推进,产品数量也不断增加,2013年已有1000多种软件产品进行了登记。山东省版权作品登记数量和质量位居全国前列。
(四)建设版权公共服务平台
数字版权保护平台一期工程——版权资料库与版权登记平台正式建成,主要实现了省版权局近20年纸质作品的数字化、社会公众在线注册与版权登记、数字版权在线智能登记、移动智能在线版权登记、移动智能版权证书验证、版权信息公告、版权资讯信息发布、版权法律法规发布等项功能。
五、加大侵权盗版案件查处力度,督办大案要案
省版权局与公安局、通信管理局等部门密切配合,进一步加大查处打击力度,对案件查处情况进行督办指导,以查破办结大案要案为目标,对于案件查办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进行分析和指导,保证了案件件件有落实、件件有结果。
(高睿)
河南省
2013年,河南省版权工作紧紧围绕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强化版权执法、加强普法宣传教育、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等重点任务展开,各个方面工作任务均圆满完成。
一、软件正版化工作开展情况
(一)顺利完成市县两级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任务
2013年,河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推进市县级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检查整改工作,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着重抓了四个方面的工作,保证河南省市县级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检查整改工作顺利完成。
一是强调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各省辖市的市长、各县(区)的县(区)长是第一责任人,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部署,亲自安排,亲自协调和解决各种实际困难。
二是认真制定年度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河南省实际,河南省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联席会议制定并下发了《河南省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检查整改工作实施方案》、《2013年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计划》和《2013年软件正版化工作督查方案》,明确了全省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指导思想、组织领导、目标任务、时间节点、方法步骤及部门职责等,对检查整改工作进行总体安排部署并提出具体要求,对全省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开展起到了强有力的指导作用。
三是召开全省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会议,专题安排部署。鉴于2013年上半年市县级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力度不够、发展不平衡的情况,为加快推进河南省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步伐,省政府又专门召开了全省市县级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会议。
四是加强督导检查,强力推进检查整改。2013年4月至11月,省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联席会议督查组先后多次对18个省辖市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在加强督查的同时,省联席会议办公室适时印发通报、简报和通知,及时通报全省软件正版化工作进展情况,指导各级政府机关开展使用正版软件检查整改工作。
截至2013年11月30日,全省18个省辖市和158个县级政府机关全部完成了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共采购软件565721套。
(二)巩固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成果
河南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软件资产管理的通知》,对软件资产管理职责、软件资产配置、经费保障、报废软件处置、审计监督等作出明确规定。河南省联席会议办公室及时下发通知要求省直机关及各市县在落实软件采购资金的同时,抓紧建立软件资产管理制度、年度报告制度。
2013年8月,省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对省级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进行复查、巩固的通知》,要求省直各单位要巩固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成果,继续抓好软件正版化工作,将此项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要经常复查、抽查本单位软件使用情况;要根据本单位实际,进一步完善软件资产管理制度,切实巩固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成果,防止反弹。
2013年9月,河南省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督查组,对省直单位软件正版化工作进行了复查,大多数机关严格执行软件正版化工作制度和软件资产管理制度,巩固了软件正版化工作成果,有个别单位出现了反弹,已要求单位限期进行整改。
(三)积极推动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
本着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突出重点的原则,省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联席会议确定了35家省属大型国有企业(总部)作为2013年企业软件正版化的主要工作目标。根据与省国资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进我省省属国有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豫版联[2012]1号),对省属国有企业的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提出具体目标和要求,加强督导检查和信息报送,及时掌握正版化工作进展情况,指导帮助企业积极稳妥地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截至2013年底,35个省属国有大型企业(总部)已经完成软件使用情况自查摸底工作。河南日报报业集团、中原出版传媒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已经采购了正版软件,建立了软件资产管理制度,全面完成了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
二、版权行政监管执法情况
(一)扎实开展打击侵权假冒工作
根据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和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的部署和要求,河南省新闻出版局、河南省版权局、河南省“扫黄打非”办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和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及进一步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实施方案》,成立了省新闻出版局、省版权局、省“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办公室;要求并指导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新闻出版部门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加强了对全省新闻出版系统开展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确保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各项任务切实落到实处。
(二)认真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剑网行动”
为加大网络环境下的版权行政执法和监管力度,按照国家版权局、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2013年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剑网行动”实施方案》的统一部署,2013年7月至10月,省版权局、省公安厅、省通信管理局在全省联合开展了第9次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剑网行动”,转发了国家四部门《2013年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剑网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了由省版权局、省公安厅、省通信管理局组成的“剑网行动”领导小组。各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合作,严厉查处各类网络侵权行为。专项行动期间,全省共关闭违法违规网站20余个,查处相关行政案件15起,刑事拘留8人,治安拘留10人,收缴一批涉案盗版计算机软件。
(三)加强出版物市场日常监管
2013年,全省各级版权行政管理部门加强对出版物市场的监管执法,突出教材教辅、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网络侵权等重点领域的有效监管,坚持日常监管和专项治理相结合,进一步强化与公安、工商、通信、“扫黄打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等相关部门的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各类侵权盗版行为。
三、宣传培训教育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软件正版化相关知识培训
省版权局采取以会代训、座谈交流、提供咨询服务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基层人员正版软件相关知识培训,帮助增强正版软件知识,树立自觉使用正版软件、抵制使用盗版软件意识,为推进河南省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建立基础。
(二)扎实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4·26知识产权宣传周”期间,河南省积极开展各项版权宣传活动,向社会公众展示河南省新闻出版系统自打击侵权假冒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同时指导各地新闻出版(版权)行政部门积极开展著作权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突出宣传重点,拓宽宣传渠道,丰富宣传形式,扩大宣传范围,最大限度地提高宣传效果,进一步调动社会公众参与打击侵权盗版的积极性,提高全社会保护知识产权的公共意识,努力营造“尊重知识、尊重劳动、尊重创造、尊重版权”的社会氛围。
(三)积极开展版权执法培训活动
2013年9月,省版权局在郑州举办了全省版权执法培训班。省高级人民法院、郑州市公安局等部门的专家分别就如何提高版权监管执法水平、积极查处各类侵权盗版案件进行了授课。省版权局副局长来有功作了动员讲话,就全省的版权监管执法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并提出了目标和要求。18个省辖市、10个直管县(市)版权行政管理部门及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130余人参加了培训。
四、版权公共服务工作情况
2013年,省版权局对作品登记网上申请、公示、查询服务系统进行了升级改造,版权登记网络平台得到进一步完善,作品登记更加方便快捷。全年共受理各类作品著作权登记594件,审核登记出版单位从国、境外引进版权贸易合同195件。
此外,省版权管理部门还认真做好法律咨询服务和受理投诉举报工作,做到每起咨询有答复、每起举报有回复、每起投诉有结果、每起案件有查处。
(焦艳娜)
湖北省
2013年以来,省版权局坚持以软件正版化和建设华中国家版权交易中心为重点,以“双打”、“剑网”等专项行动为抓手,注重加大版权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侵权盗版行为,加速推进版权产业发展,切实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努力提升公共服务管理水平,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一、软件正版化工作稳步推进
国务院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明确提出要求:2013年是软件正版化攻坚提升年,市县二级政府机关要在2013年底前完成检查整改任务,同时要以中央企业和大型金融机构为重点,深入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
(一)注重加大对软件正版化工作的组织领导力度
4月8日,组织省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召开联席会议,通报2012年工作情况,研究部署2013年工作,省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省政府副秘书长骆新华出席会议,并明确指出:没有完成任务的县市分管领导,要进行约谈交流,切实督促工作落实。4月下旬和10月上旬,按照联席会议安排,由省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厅局级领导带队,组成五个联合督查组,代表省政府对全省17个市州、107个县政府机关和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了2次专项督查,累计检查各级单位744家、计算机4464台(次),有效推动各项工作落实,确保检查整改任务按时完成。
(二)上下联动,共同努力,整改效果明显
为保证省直系统正版软件全覆盖,在第一批集中采购的基础上,省版权局又积极争取财政经费300万元用于解决省直群团组织、民主党派和部分参公事业单位软件正版化问题,共采购正版操作系统软件994套,价值119.28万元。2013年初,为确保按时完成市县两级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省版权局专门组织各市州分管软件正版化工作的局长和版权科长参加了为期1天的专题培训,针对实际工作中出现的难点、焦点问题,讲政策、教方法,帮助理清工作思路,掌握具体方法,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为了帮助边远贫困地区完成好软件正版化工作,湖北省积极联系部分软件厂商开展免费捐赠活动,4月10日广西一铭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一次性向监利、竹山、通城、宣恩、鹤峰、长阳等13个县的政府机关,分别捐赠了价值总共约650万元的办公软件和操作系统场地授权,帮助其一次性解决工作难题。市县两级版权行政部门也积极行动,转变工作思路,加大工作力度,争取采购经费,组织招标采购,整体工作较以往有较大突破,确保年初目标顺利实现。
截至2013年11月底,湖北省省直系统已全面实现正版化,17个市级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也基本完成,所有县(区)级政府正版软件已采购安装到位。截至11月,全省累计投入采购资金4826.4988万元,其中,省直系统正版软件采购经费合计1200.8029万元,17个市州107个县区共投入采购经费3625.6959万元,共采购各类软件115959套,其中,操作系统软件21891套,办公软件94068套。
(三)加强后期制度化建设,在用管环节上狠下功夫
为确保省直单位2012年所采购正版软件能用好管好,防止出现反弹,省版权局利用将近一个半月的时间,对省直80余家单位软件后期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针对出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并专题向省政府汇报。8月15日国务院《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颁布实施后,省版权局及时将通知精神传达到各成员单位及市州版权行政部门,并结合实际出台了具体落实意见;与此同时,还积极争取将软件正版化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积极探索建立软件资产年度统计报告、软件管理先进集体和个人评比活动等长效机制,巩固整改工作成果。
(四)有效推动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
国家版权局于8月13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新闻出版行业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新出厅字[2013]274号),要求2014年底前要全面实现新闻出版行业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目标,将新闻出版行业二级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列入了工作日程。省版权局按国家版权局的工作要求,对省新闻出版行业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进行了部署,8月中旬组织省部分新闻出版上市企业、大型出版集团、报刊集团、发行集团的相关负责同志到北京参加了推进新闻出版行业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培训会;8月28日,按照总局通知要求,制定和下发了《湖北省推进新闻出版行业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拟定了省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工作要求。9月11日至13日,省版权局和省经信委配合国家版权局、工信部、中国软件联盟在武汉召开了2013年勘察设计行业、机械行业软件正版化工作交流会。
二、版权产业发展取得新突破
紧紧围绕华中国家版权交易中心这个华中地区唯一的国家级版权交易平台开展相关工作,积极推动版权产业及其相关产业发展。
(一)抓紧做好交易中心建设工作
华中国家版权交易中心揭牌运营后,受到各界的高度关注,《中国新闻出版报》、《湖北日报》等相关媒体进行了大篇幅报道,福建、陕西、辽宁等省版权局先后派员来中心学习交流。省版权局充分利用这一有利时机,积极争取编制,经多方努力,2月18日,省编办正式批复设立湖北省版权服务中心,与华中国家版权交易中心合署办公。在争取编制的同时,还积极推动交易中心电子商务平台及相关平台建设,搭建集信息发布、产品展示、网上竞价、在线支付于一体的版权交易平台,截至2013年底,交易中心网站已建设完毕,积极开展调试运行工作,已有部分权利人慕名而来,传奇报刊集团、江通动漫等企业主动提出要将自己的作品委托在中心平台上交易。
(二)注重发挥平台效应
依托中国武汉期刊交易博览会,9月16日华中国家版权交易中心、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共同承办了首期华中国际版权高峰论坛活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副局长邬书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洪宇、副省长甘荣坤出席活动,国内外知名学者、行业精英分别就版权行业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讨论研究。
(三)积极协调交易中心产业园区“落地”工作
3月中旬,投资方南山集团相关负责人与省版权局副局长陈锋、曾向阳一起对联投集团梧桐湖新城、金口镇、江夏区藏龙岛等三地进行了实地考察,了解相关优惠政策,并与江夏区达成初步落户意向。3月28日,江夏区政府正式来函申请华中国家版权交易中心产业园区落户江夏区藏龙岛。4月8日,省版权局正式批复同意华中国家版权交易中心产业园区落户江夏区,5月23日,《楚天都市报》等媒体进行了相关报道。下半年,省版权局会同南山集团先后就园区项目用地等问题与江夏区政府组织了4次会商,三方已就产业园区第一期工程270亩建设用地达成初步协议,二期1000亩建设用地也列入议程。
(四)积极争取各级财政经费支持
为争取财政支持,省版权局先后以交易中心名义申报了新闻出版改革发展项目库、财政部2013年度文化产业发展项目、省服务业项目等项目,5月初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已正式批准华中国家版权交易中心产业园区为新闻出版改革发展项目库2013年度入库项目。
三、版权执法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
按照全国和湖北省“两打”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依托“双打”、“剑网”专项行动,查处了一批侵权盗版案件,有效打击了各类侵权盗版行为。
(一)加大侵权盗版案件查处力度
“剑网行动”以来,湖北省各级版权行政部门先后办理了国家版权局移转的“看啦”AVI音乐网、“我要MP4”网等6起涉嫌侵犯音乐作品著作权案件和3起涉嫌亚马逊卓越销售疑似盗版书的案件。根据举报查处了慧文书店网上销售盗版图书案、“天网手机软件”涉嫌提供非法软件下载案、刘某制作并网上销售盗版音像制品案等案件,对侵权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已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二)积极办理各类侵权投诉
先后受理了“我爱故事网”、33视频网、魔音网等网站涉嫌侵犯著作权的投诉,经调查后责令删除涉嫌侵权链接和内容,并进行整改。协调处理黄世猛与安陆市人口计划生育局关于《鲜艳的红纽带》一书的著作权纠纷等工作。
(三)稳妥处理版权“突发”事件
5月初,崇文书局2013年1月出版的《学生新华字典》涉嫌侵权盗版被中央电视台等媒体报道后,省版权局及时联合反非处组成调查组对相关情况进行了调查,并就是否存在侵权盗版问题征询了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等高校知识产权法学和语言文字专家意见,同时委托专家对2013年版《学生新华字典》与相关字典工具书的关联性进行了比对认定,最终认定不存在盗版行为,并将相关情况向国家版权局作了专题报告。
(四)建立版权行政执法数据月报告制度
为督促市州版权行政执法部门开展好集中打击侵权盗版专项行动,确保发现苗头及时处置,省版权局建立了版权行政执法数据月报告制度。半年来,各级市州版权行政执法部门共出动检查人员112615人(次),检查各类市场、摊点29870家(个),查处侵权盗版案件56起,收缴各类侵权盗版复制品556963多件(盘)。在强化自身职能的同时,还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打击侵权盗版行动,先后配合武汉市公安机关查处侵权盗版光盘案件80多起,出具《侵权复制品认定书》84份,认定侵权音像制品累计28756种、92189张。
(五)所获奖励
3月5日,在国务院“双打”督查组的检查中,省版权局负责的软件正版化工作和“双打”工作得到督查组的一致好评,并在考核中获得额外加分。在国家版权局组织的2012年度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及个人评选中,湖北省获有功单位一等奖2个、二等奖7个、三等奖5个和有功个人二等奖2人、三等奖6人。在中国版权协会主办的第六届中国版权年会上,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长吴汉东获“中国版权事业卓越成就者”奖。
四、版权公共服务质量显著提升
2013年,省版权局把完善版权社会公共服务体系、提升版权公共服务质量、提高著作权登记率和版权法律服务等作为全年工作的着重点。按照局党组的要求,及时将湖北省版权保护中心和华中国家版权交易中心的公共服务职能合二为一,对外统一承担著作权登记、著作权合同备案等职能。
(一)积极拓展作品登记范围
通过与湖北省摄影协会、大枫纸业、江通动漫等权利密集型企(事)业单位联系,宣传作品登记的重要意义,主动上门提供服务,受到权利人好评。一年来累计作品登记总量达1015件,合同备案239份。
(二)开展著作权报酬收转、著作权法律服务和鉴定等服务
与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协商在湖北地区各大报纸期刊中开展报酬收转工作,已与《武汉晚报》进行了联系,并联合湖北省软件行业协会等共同推动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
(三)依托局新兴媒体,开展版权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
通过媒体对外发布年度十大侵权盗版典型案件,以案说法,加大威慑震慑力度。组织开展“4·26”侵权盗版复制品公开销毁活动和“绿书签”活动,引导公众自觉支持正版、抵制盗版、保护原创。公布投诉举报专用电话027-68892525,畅通投诉维权渠道。组织开展街头公益宣传活动,进院校、进社区居民点开展版权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悬挂横幅,张贴海报,发放各类宣传资料,营造尊重知识、尊重创造的良好社会氛围。
(张威)
湖南省
2013年以来,湖南省版权局按照“加强监管与服务发展并重”的工作思路,认真贯彻落实年初全省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工作会议的有关工作部署和安排的重点工作任务,版权行政管理和版权服务方面均取得明显成效。
一、加强版权公共服务,促进版权相关产业发展
一是在长沙开展了代办试点工作,促进了版权登记业务大幅度增长。2013年,全省版权登记量首次突破1000件,达到1235件,较2012年增长108%。启动“版权网上登记系统”建设工作,提升作品登记信息化水平,组织开展了项目评审,确定了建设方案。
二是推动并指导长沙市开展版权优势企业培育工程,向12家版权优势企业发放培育资金134万元。深入天心区文化产业园、湘绣研究所等10余家版权产业聚集园区开展调研,指导推动沙坪湘绣产业基地创建全国版权示范园区。
三是积极推动版权贸易。全年共完成引进合同备案审查537件,办理承接国外印刷著作权备案38件,比上年增加260%。指导长沙银行与省内知名动漫企业等开展版权质押业务,指导并推荐天舟科教获评“2013年中国版权产业最具影响力企业奖”。
四是做好新形势下的纠纷调处工作。成功调处了微软、甲骨文、黑龙江少儿社、湖南少儿社等与权利人之间的版权纠纷,有效化解了矛盾,增强了版权工作的权威性。
二、全力推进软件正版化,基本实现预计工作目标
一是加强工作部署。5月,组织召开了市州软件正版化推进会,各地软件正版化领导小组相关负责人交流了软件采购和长效机制建设等方面的经验。6月28日,协调省政府召开全省市县软件正版化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副省长李友志到会讲话。10月,报请省政府办公厅向工作进度较慢的益阳、常德、自治州、衡阳、永州下发了《关于全面完成市县政府机关软件检查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二是强化指导协调。引导各地采取“集中采购、统一支付”的方式,以最优的性价比解决了本地区机关正版化问题,印发工作简报13期,组织编印《软件正版化工作参考手册》等工作资料,指导各地组织开展软件正版化培训班、培训会议32次,培训人员4350人(次)。对于财力确实有困难的湘西自治州,省版权局联系协调广西一铭软件公司免费赠送了所需软件,保障了全省的整体进度。
三是加大督查力度。组织人员到各市州地开展了现场督办,约谈了各地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协调和督促常德市、汉寿县以及省卫生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认真做好国家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督查组对湖南省正版化工作的两轮现场检查,并得到了督查组的充分肯定。向各市州政府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邮寄督查专函420余件,有力推进工作进程。
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在本轮软件正版化中累计投入资金7601.44万元,采购软件19.24万套(许可数)。全省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任务基本完成。
四是有序推进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全省共举办软件正版化培训班10次,参训企业数量近131家,培训企业人员287人。53家新闻出版企业全面完成自查工作,按要求制定经费方案。同时,积极推动其他行业41家企业完成软件正版检查整改。
三、加强版权执法,规范市场秩序
一是坚持集中整治与日常巡查相结合。加强了对48家主要音频、视频分享网站的主动监管,建立了侵权盗版行为预警和约谈机制。组织开展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以及打击非法预装软件等专项整治行动,指导和督促各地立案查处了“申探网”、“五天视频”、“旋律街”网络侵权等各类侵权盗版案件134件,没收用于侵权的服务器3台,关闭网站7家。
二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联合警察学院开展网络执法培训,57名市县一线版权执法人员参加培训,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因执法成果显著,一年来,全省有6家单位和34名个人被评为全国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和有功个人。
三是加强两法衔接,加大刑事打击力度。配合长沙市雨花区公安分局成功查处了长沙昆赛计算机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盗版软件案,昆赛公司和4名相关责任人犯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分别被处以罚金和一至两年有期徒刑不等。
四、积极开展版权宣传,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一是加强面向社会的宣传。“4·26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期间,公布了湖南省打击侵权盗版十大案件,参与组织了湖南省2012年知识产权保护状况新闻发布会。长沙、岳阳等地深入高新区为企业提供版权法律咨询和知识普及。常德、邵阳组织开展反假冒盗版宣传活动,均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是突出面向企业和权利人的宣传。株洲、怀化市举办了网吧业主、网站负责人网络版权法制培训。长沙市分别举办了面向文艺界和湘绣企业的专题培训班,提升了权利人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
三是创新面向校园版权的宣讲。在湖南师范大学工商学院举办了“版权在我们身边”主题讲座,并发放了版权主题邮折和知识读本;长沙市组织专家来到国防科大附小等中小学开展校园版权知识有奖问答等班队活动,受到学生欢迎。
(宋亮)
广东省
2013年,广东省版权局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深入实施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强化版权行政管理,维护版权产品市场秩序,认真履行监督指导检查职责,协调全省各级行政管理部门有关机构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各类版权的宣传活动和知识产权(版权)专项行动。
一、推进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要求,2013年,省版权局通过举办全省部分县级(区、县级市)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培训工作会议、召开省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举办全省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服务机构负责人正版软件采购业务培训班及召开省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确保实现广东省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目标。
2013年,省版权局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县级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重点抽查的通知》(粤府办明电[2013]131号)的要求,联合省经信委、省公安厅、省工商局、省知识产权局等成员单位组成5个督查组对全省县级政府机关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进行了重点抽查。全省共抽查66个县级(市、区)、198个政府机关单位,共1584台计算机。
二、打击侵犯版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
(一)进一步加大版权行政执法力度
省版权局各部门通力协作,联合开展版权执法统一行动,尤其是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的检查力度。执法行动共清理规范22个灯光夜市,查处取缔违法音像制品经营摊点140个。“3·15”和“5·1”期间,广州市和深圳市开展专项整改,共检查音像、书报刊经营场所98家(次),收缴侵权盗版和非法音像制品共12050张,吊销了3家音像店的经营许可证。1月至6月,全省查处侵权盗版出版物案件136起,查获盗版音像制品1184145件、盗版图书116219件、盗版电子出版物10219件、盗版教材教辅材料993件。转办并查处网络侵权举报投诉信函、邮件等56件,所有线索都得到认真核实和查处。先后向9个申请要求公开“双打”案件投诉办理情况的单位,公开了行政执法的过程或结果等,得到申请单位来函来电给予的好评。通过集中整治,使全省出版物市场面貌明显好转,制售非法、假冒出版物活动明显减少。
(二)加大网络及软件侵权盗版的打击力度
协调省、市有关通信管理部门加强对互联网站动态管理,强化网站基础管理工作,协调公安及通信管理部门对省内重点网络广告代理商进行整治,督促落实网站加盟准入和实名登记、站点日常检查、相关广告内容审核制度等一系列管理措施和制度,坚决杜绝虚假及有害信息的传播。全省共协调通信管理部门关闭违规违法大小网站近千家。同时,省版权局还将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作为“双打”的一项重要内容,上半年重点抓了全省县级政府机关的软件正版化和国有企业和大型民企的软件正版化工作。
三、版权保护和版权服务工作
第五届中国国际影视动漫版权保护和贸易博览会于2013年8月22日至26日在东莞举行。为充分体现漫博会版权保护的特点和凸显版权保护的重要性,切实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历届漫博会的成功经验,省版权局和东莞市版权局继续在漫博会上设立版权服务工作站,做好该届漫博会的版权保护工作,全面负责漫博会期间著作权维权、纠纷调解、版权执法、著作权及相关法规知识的宣传,以及对该届漫博会的参展作品实行“作品著作权免费登记”等服务工作。
四、版权兴业工程
为了发展独具地方特色的版权产业,促进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创作、制作和传播,2013年,授予深圳第七大道科技有限公司、广宁县广绿玉步行街、广东色色婚纱摄影有限公司、珠海三木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动漫城、广东小白龙动漫玩具实业有限公司、惠州报业传媒集团全媒体产业基地、揭东巴黎万株纱华纺织有限公司、广宁宝锭山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等9家单位“广东省版权兴业示范基地”称号,并颁发“广东省版权兴业示范基地”证书和牌匾。到2013年底,全省共有71个“广东省版权兴业示范基地”。
2013年认定了珠海金山办公软件有限公司软件作品“金山WPS office2012专业版办公软件V8”、东莞市溢源动漫城投资有限公司美术作品“卡卡虎”、肇庆市砚语堂艺术品有限公司美术作品“智圆行方砚”为广东省最具价值版权产品,累计已有24个作品为最具价值版权产品。
2013年批准了汕尾市设立广东省版权基层工作站,到2013年底全省共建立了版权基层工作站14个。全省版权登记代办机构快速发展,工作覆盖面有效拓展,共批准了18个单位为广东省作品登记代办机构。全省新增作品著作权登记14192件,同比增长72%;完成出版外国图书合同备案190件,售付汇合同备案49件。
五、粤港版权产业交流
2013年9月7日,省版权局应香港海关的邀请,赴港参加版权保护研讨会,会上专门介绍广东展会的版权保护办法和香港权利人如何加强在内地的版权保护,并回答了权利人的提问,增进了香港权利人对内地版权保护体系的了解。
2013年1月,省版权局、肇庆市版权局率肇庆颂德学校15名中学生前往香港开展了交流活动。3月28日至30日,香港海关和香港版权署组织15名“青网大使”到肇庆市与颂德学校中学生开展了版权知识和版权保护交流活动。
香港知识产权署于2013年3月7日至8日组团来粤进行版权产业交流活动。座谈会主题为版权管理与版权贸易。2013年4月17日至19日,广东省版权局组团18人赴港进行了交流。
2013年,省版权局继续加强粤港版权案件协作处理机制,持续更新“粤港版权资料库”与“粤港版权合作专栏”,派出专门人员参加由香港海关组织的版权保护研讨会,组织粤港两地中学生版权知识和版权保护交流活动,并组织粤版权相关企业赴港进行版权产业交流活动。
(张同英 沈欣)
广西壮族自治区
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版权局努力贯彻执行国家版权局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工作安排,认真做好全年工作部署,扎实履行工作职责,持续深入组织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工作,持续深化推进与巩固机关和企业使用软件正版化工作成果,建立健全正版化长效管理机制,持续做好版权培训、教育和宣传工作,持续做好版权工作调研和版权公共服务等工作。
一、强化整体部署,全年工作按计划有步骤进行
早在2013年初,按国家版权局和自治区政府相关工作要求,自治区版权局制定了全年工作计划。制定下发了《2013年广西版权工作要点》、《2013年版权主要工作任务和要求》等,做到全年版权工作有计划、有步骤、有措施、有实效。为将全年工作扎实落实到位,每个季度按计划分别召开了全区阶段性版权工作会议,督促检查落实抓好各项工作。真正做到各项工作有部署、有要求、有检查、有落实、有责任。
二、全面加强打击侵权盗版工作,单位和个人获国家奖励
(一)强化部署,积极行动,持续深入开展“双打”工作
国家和自治区2013年有关继续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下达后,自治区版权局积极研究部署开展专项行动。一是以自治区新闻出版局、版权局、“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的名义下发了《关于继续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及进一步巩固推进使用软件正版化工作的通知》,并将“双打”专项行动列入了2013年版权工作要点,组织全区实施。二是以自治区新闻出版局、版权局的名义,在当年3月,组织召开全区专门会议,对全区“双打”工作进行部署。三是会同公安、通信管理等有关部门,发文部署,集中力量开展第九次打击网络侵权盗版的“剑网行动”。四是分别与公安、通讯、政府互联网办公室等部门建立健全了联动工作机制。
(二)积极协调各相关部门全面加强源头监管、市场监管和网络监管
一方面加强开展印刷复制企业源头管理。协调印刷处等部门通过开展印刷复制企业年度核验,加强对印刷复制企业的教育宣传,确保从源头上有效防止和堵塞漏洞。另一方面加大对图书、软件、音像制品的市场监管。加强对全区各市所在城区、所辖市县的图书、软件、音像制品零售企业、出租门店、光盘复制企业等音像市场的日常监管和巡查工作,重点开展了对电脑城、音像城、软件城、图书批发集散地和印刷复制企业等重点部位、重点区域、重点领域的市场检查。
(三)继续开展“剑网行动”
在“剑网行动”期间,全区各级版权部门与公安、通信管理、网络运营商等部门紧密配合,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强化主动监管和适时监控,采取主动深入重点网站现场查看等措施,加强了对全区网站的监管。
(四)组织行政执法专项行动
2013年4月,专门下发《关于组织开展做好“4·26”版权保护周活动的通知》,统一部署全区各市开展了2013年第一次集中行动,查办了一批案件。各市新闻(文化)出版(版权)局也都制定了实施方案,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开展了行动。自治区版权局督查组也专门组织到河池市和都安县进行了出版市场检查。
(五)行政查处与司法判决版权案件
2013年,自治区进一步加强了版权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工作,强化了对侵权盗版案件的打击力度。截至2013年12月,全区版权行政处罚案件2起,移送司法立案32起,其中司法判决26起。
由于查处侵权盗版工作表现突出,2013年7月,自治区版权局版权管理处等6单位获得2012年度全国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三等奖,自治区版权局龙毅和石卫获得2012年度全国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有功个人二等奖。
三、党政机关和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继续领先全国
(一)再接再厉,巩固成果
2011年10月,自治区按国务院要求全面完成三级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检查整改工作任务。2012年继续全面推进其他机关全面完成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任务,包括县级以上各级党委、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等。2013年,自治区全面推进“回头看”,扎实开展查漏补缺工作。截至2013年12月,全区县级以上财政共投入资金1.26亿元人民币,采购正版软件20多万套(件),总量分别比上年增加了20%。
(二)强化部署,持续推进
为继续稳步深化软件正版化工作,巩固软件正版化成果,自治区版权局2013年初就制定计划,对全面巩固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和长效机制建设进行了部署。之后又印发了《关于召开全区巩固推进使用正版软件长效管理机制建设暨版权重点工作会议的通知》,组织召开了全区推进正版化工作会议,对工作进行扎实推进。
(三)加强督查,保持态势
2013年4月、7月和10月,自治区版权局多次部署全区各市进行了软件正版化工作专项督查。组织自治区督查组分别深入到河池、百色、柳州、玉林、贵港、钦州等市、县(市、区)进行了软件正版化工作调查研究和督促检查,取得了明显效果。同时,自治区部署了对全区五批共1140家企业进行软件正版化工作“回头看”活动,组织查漏补缺,强化督查工作,推进企业落实使用正版软件长效管理机制,取得成效。
(四)研发管理软件,加强机制建设
为落实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长效机制建设,自治区版权局指导广西一铭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自主研发了正版软件管理系统,通过管理系统,将正版软件相关数据载入管理平台,可以基本实现软件资产管理、合同与授权书备案管理、计算机硬件和软件使用者责任管理、正版软件管理相关数据分析与报送等功能,帮助各单位和各级政府实现软件正版化长效管理的目标。该软件已经取得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自治区工信委颁发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和广西软件协会颁发的《优秀软件产品荣誉证书》,在产品推广中得到了用户的认可。2013年12月,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领导专程来广西进行了使用管理软件的现场专题调研。
(五)加强宣传推广,总结先进经验
广西软件正版化工作连续多年领先全国,成果显著。2013年初,原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在《落实国务院专项工作快报》中,向全国通报表扬了广西、浙江等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情况,广西名列全国先进8强之首。2013年4月,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在北京展出广西等7省(自治区、直辖市)推进政府和企业正版化工作成果。2013年10月,在国家召开的2013年全国政府机关使用软件正版化工作培训会议上,广西代表作了题为《提高认识,强化措施,扎实推进,全面完成广西全区推进使用正版软件检查整改工作任务》的典型经验介绍。此外,广西推进正版化工作经验被国家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收录进中国出版杂志社出版的《软件正版化在中国》专刊,进行全国宣传推广。
四、加强版权宣传教育和相关调研,做好社会公共服务
2013年4月,自治区版权局重点组织全区开展了“4·26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先后组织专家学者到广西艺术学院开展了“版权进校园”活动,进行高校版权咨询,开展版权作品登记。自治区版权局还在南宁召开了媒体通报会,组织全区主流新闻媒体刊发了宣传稿件12篇(件)。2013年,广西组织全区14个市在各中心城市开展了多种多样的版权宣传活动;自治区版权局举办了全区机关与企业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培训会议,还先后在各市进行了版权执法工作培训,编辑出版了《版权行政执法法律法规文件选编》,撰写了《当前版权行政执法亟须解决问题的调研》,此外,积极做好版权登记和涉外版权合同备案工作,全年登记版权作品125件,备案涉外版权登记合同272件。
五、加强侵权案件认定和两法衔接工作,保护权利人权益
根据各市提供的相关材料,以自治区版权局名义对各市、县公安机关查处涉嫌侵权盗版案件进行了版权认定。对20多起著作权版权纠纷案件进行了调解。同时,为自治区和各市法院办理相关版权案件提供调研意见,加强了同自治区高院的两法衔接工作,并和自治区公安厅建立打击著作权犯罪的联合机制。
(石卫)
海南省
2013年,海南省版权工作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创新型国家和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认真贯彻国家及省政府有关版权工作的精神,积极开展软件正版化工作,加强网络侵权盗版打击力度,认真做好版权宣传和服务工作,取得了良好成绩。
一、软件正版化工作
2013年,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要求和国家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工作计划,省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积极协作,结合海南省实际,围绕市县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和推进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克服海南省经济欠发达、软件正版化任务重而工作人员少等困难,积极开展工作,全面完成了市县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推动企业软件正版化向纵深发展。
(一)如期完成市县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11]130号)和国家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要求,海南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国家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部署和要求,较好地完成了检查整改任务。
省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督促各市县认真完成调查摸底,落实软件采购经费,组织软件采购和安装,截至2013年12月中旬,全部完成了市县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等的检查整改任务。19个市县自开展检查整改工作以来,共计采购操作系统、办公软件、杀毒软件29166套,采购金额3065.47万元。
(二)积极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
2013年5月,海南省召开了省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积极推进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全省纳入软件正版化计划的企业含上市公司、高星级酒店、建筑设计企业等15家,完成软件正版化的企业10家;按照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版权局)要求,督促海南日报报业集团、海南凤凰新华出版发行有限责任公司对其所属二级企业开展自查,并引导其他新闻出版行业企业开展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举办培训班2次,培训企业15家,培训人员30人;组织检查组对已完成软件正版化的企业进行复查,防止反弹。
二、版权保护相关工作
(一)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行动”
按照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印发〈2013年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剑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出明电[2013]13号)的统一部署,海南省于2013年7月至10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剑网行动”,省公安厅、省通信管理局、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部门召开了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工作会议。为做好海南省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工作,成立了专项治理“剑网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了《海南省2013年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剑网行动”工作计划》。将南海网、蓝网等省内7家大型网站纳入主动监管范围,并要求各网站开展自查自纠行动。在《海南日报》、《南国都市报》、南海网等海南省主要媒体和网站上发布开展专项治理行动通知,公布举报电话,鼓励著作权人和社会公众举报侵权盗版行为,增强了监管力量,扩大了监管范围。
经开展专项治理行动,海南省关闭了以“天涯易读”为名的13个不同域名、不同IP的网站,注销网站备案信息、域名纳入黑名单管理的网站10家。
(二)开展集中销毁盗版制品活动和“绿书签活动”
按照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的统一部署,4月25日,海南省“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海口市蓝天路名门广场门前与全国同一时间隆重举行“2013年全国侵权盗版及非法出版物集中销毁海南分会场活动”,该次活动销毁侵权盗版及非法出版物35万多件,这是海南省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到来之际举行的一次大规模销毁活动。活动现场还开展了现场签名和发放绿书签活动,表达对“打击侵权盗版,支持正版,保护知识产权”的坚定决心。
(三)开展“双打”行动和出版物市场清理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制定海南省贯彻落实“双打”工作2013年计划,以省版权局牵头成立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部署开展行动。海南省各市县文体局(版权局)、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等单位,在省版权局的指导和协调下,积极开展行动,严厉查处省内印刷复制企业和图书、软件、音像市场的侵权盗版行为。全省共出动检查执法人员5万多人(次),检查书店、印刷厂、邮政报刊亭、音像制品销售点等各类文化经营场所4万多家(次),立案调查案件400多件,结案率95%,吊销许可证6家,收缴非法音像制品12.5万张,非法书报刊2.3万册,罚款117万多元。共有9宗案件因触犯刑法,依照法定期限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四)打击盗版和维权相关工作
开展全国2013年度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和个人表彰的初评和推荐工作,调动公安、检察、法院、文化稽查、海关、工商等部门参与打盗维权的积极性。根据国家通知要求的评选标准对各单位报送的材料进行了严格审查,最终确定推荐2个集体参评有功单位、8名个人参评有功个人。
畅通侵权盗版举报渠道,积极调处版权投诉举报。其中典型案例有海南省原戏剧学校教师邢益森投诉其书《海南乡情揽胜》在网上出现盗版销售,经查明,网上销售图书为旧书。江苏盐城尚庄中学唐明干老师诉海南省部分中学教师剽窃其论文《函数及其图象中体现的辩证观点》,经查明情况后进行了调处,双方达成和解。
三、第23届书博会版权保护工作
4月19日至22日,全国第23届图书交易博览会在海口举办,由海南省政府与原新闻出版总署主办,海南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承办。为确保此次书博会取得圆满成功,海南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组织版权处工作人员开展了一系列版权保护工作。一是对展前各参展单位送来的参展出版物进行清理;二是对参展出版物进行现场抽查;三是现场接受盗版举报,以便及时处理所涉盗版纠纷。
四、版权宣传培训工作
一是积极开展2013年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联合省知识产权局、省工商局、省公安厅等单位举办知识产权宣传周广场宣传活动,开展现场版权咨询,发放版权知识小手册。
二是组织市县文化行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参加国家版权局在沈阳举办的2013年第一期基层执法培训,提高基层版权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组织海南日报报业集团、海南凤凰新华出版发行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和信息技术人员参加国家版权局在北京举办的新闻出版企业软件正版化培训,提升企业版权保护自觉意识。
三是组织开展市县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培训。省版权局分别针对海口市、五指山市等部分市县的市县直机关办公室和信息中心负责人举办了软件正版化培训,参培人员达到300多人。
五、版权服务与版权贸易工作
2013年,省版权局对作品自愿登记申请严格把关,提量保质,全年受理作品自愿登记申请145件,发放作品自愿登记证125份,比上年增长23.76%;受理全省出版单位涉外图书出版合同登记申请287件,备案登记合同249件,比上年增长36.81%;输出图书版权1种。
(曾柏林)
重庆市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重庆市版权局认真按照国家版权局的部署,优化监管,强化服务,促进发展,较好地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有力促进了重庆文化和科技事业的发展。
一、优化监管
(一)深入推进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
全市38个区县(自治县)政府全面完成了软件检查整改工作。定期与各区县政府联系,及时掌握区县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协助区县政府推进整改工作。深入秀山、酉阳、南川、开县等区县,就版权法规、软件正版化实务、自查整改情况对区县政府进行业务指导、督促检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区县政府机关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情况的通报》,督促未完成此项工作的区县政府认真整改,并建立软件正版化长效机制。国家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检查组到重庆检查区县政府软件正版化工作,充分肯定了重庆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
(二)有序推进企事业单位软件正版化
一是推进高校软件正版化和智力成果保护工作。与市教委联合印发通知,大力推进高校使用正版软件和智力成果保护工作。
二是推进企业软件正版化和智力成果保护工作。以“突出重点”和“广泛推进”相结合的方式,推进重庆勘察设计行业企业开展软件正版化和智力成果保护工作。
(三)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行动”
与市公安局打假总队建立侵权案件移交机制。联合市公安局、市通信管理局、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市网信办开展为期4个月的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剑网行动”,严厉打击各种网络侵权盗版行为,有力维护网络环境下健康、规范的版权秩序。加强对市内大型网站内容的主动监管,协助查处侵权盗版案件16件。全市7个单位及个人被国家版权局评为2012年度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和个人。
二、强化服务
(一)优化作品登记
优化登记流程,全年办理作品著作权登记35370件,同比增长135.17%,位居全国第四。严格登记审查,缩短办证周期,不断提升作品登记质量和效率。其中,为《填四川》、《爱情天梯》、《巴国风云》、《西南铝徵标》、《重庆历史地图集》、《莲花闹海棠》等众多设计类、文艺类优秀作品办理版权登记。创新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服务模式,办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892件,同比增长44.6%。办理图书版权贸易合同备案登记361件,同比增长38.3%。
(二)改进服务机制
结合版权服务职能,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前往荣昌、梁平、綦江、九龙坡、猪八戒网、中冶赛迪、中机中联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博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重庆帝华传媒有限公司、重庆药交所、天安数码城、重庆云环文化发展公司、重庆黄桷坪艺术园区等版权相关企事业单位,提供作品登记、打盗维权、版权交易和教育培训“四个上门”服务。全年共走访企事业单位110余家,开展现场版权服务70余次,派出工作人员160余人(次),为企业提供版权专业服务,深受企业和园区欢迎。
三、促进发展
(一)建立版权服务工作站
在重庆广播电视集团(总台)建立“版权服务工作站”,将版权保护和服务触角前移,依托重庆广播电视集团版权服务工作站,针对实际需求,开展作品登记、展示、交易、维权、培训等方面的个性化版权服务,协助服务对象建立完善版权工作机制,指导创作者依法保护和维权。
(二)狠抓版权兴业
推动市版权保护中心、猪八戒网络有限公司、重庆邮电大学签署《产学研战略合作协议》,成立中国首个威客创意网络版权保护中心,创立中国威客创意版权保护合作机制。会同市外经贸委、市经信委、市教委举办首届中国重庆大学生服务外包创新应用技能大赛。参与组办2013“开放的六月·四川美术学院艺术游”。
(三)助推版权质押
会同9部门制定并印发《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的实施意见》。会同银监、工商等部门转发《商业银行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指导意见》。对重庆帝华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制作的《嘻哈游记》动画片进行全面版权保护,并为其利用版权为质押成功贷款300万元提供专业服务。
(四)推动版权贸易
与市外经贸委联合组团,组织各区县新闻出版主管部门及新闻出版企业参加2013年伦敦书展、博洛尼亚少儿书展、法兰克福书展,着力展示巴渝文化风采。推动重庆出版集团与韩国子音与母音出版集团、法国菲利浦皮克尔出版社正式签署了“中韩法国际合作出版项目”协议书。确立了中韩法三方出版集团(社)在文化交流方面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全市新闻出版单位引进图书版权270项,输出版权74项,版权引进输出量双增长。
(五)开展版权保护产值统计
为科学了解和评估版权的产业价值及对经济的贡献,自2013年9月1日起,对登记作品进行产值统计,统计数据来源于申请者的申报。9—12月统计的普通作品和计算机软件的版权保护产值110865.973万元,实现零的突破。
四、加强宣传
在“世界知识产权日”、“世界读书日”期间,参加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接受《重庆晚报》、《重庆商报》等媒体的采访。参加“阳光重庆”节目,宣传“作品登记、版权交易”工作,接受听众的版权咨询。深入重庆邮电大学、重庆理工大学、重庆文理学院、重庆科技学院、重庆勘察设计协会、荣昌县等地以案说法,向广大师生和权利人宣讲版权专业知识,提高勘察设计、服装、陶器等行业的版权保护水平。
联合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举办版权执法培训会,全市40个区县(自治县、开发区)文广新局、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人与执法骨干130多人参训。在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开展文字音乐美术作品版权保护培训,产生良好效果。全年共举办版权培训近20次,136家企事业单位约1400人参训。
(许家伟)
四川省
2013年,按照国家版权局版权工作总体部署和四川省版权战略纲要要求,四川省版权局结合本省工作实际,积极开展宣传培训工作,加强版权行政执法,大力巩固正版化工作成果,积极开展版权公共服务工作。
一、开展著作权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工作
为加强版权宣传工作力度,省版权局和各级版权行政管理部门及时制定下发版权宣传工作方案,通过“4·26知识产权宣传周”广泛宣传,发布版权政务微博,开展行政执法培训,着力推进著作权法宣传工作。
在“4·26知识产权宣传周”期间,省版权局采取媒体宣传、街头咨询、墙报等多种形式,开展了版权法律法规及版权知识进入社区的系列宣传活动。专门编制印发了新修订的《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汇编本1000册、《2012年度四川省版权保护典型案例》1000册,主动赶印了版权公益宣传广告5200份发放各市州,在城市广场、大型商场、公交站台、主干道(公益广告点位)以及公共阅报栏、农家书屋等地进行张贴。
精心组织版权保护典型案例评选,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了“2012年度四川省版权保护典型案例”,接受《中国新闻出版报》和《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专访,宣传版权案例和工作。
4月25日,会同省“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组织举行了侵权盗版制品集中销毁活动和“绿书签”活动,共销毁盗版图书、盗版音像制品、盗版电子出版物及非法书报刊190万件。同时,还牵头组织省级公安、工商、质检、知识产权等部门,深入成都新世纪电脑城、数码广场开展联合执法检查。重点围绕计算机软件市场开展突击检查,打击非法预装计算机软件行为,努力营造“正版光荣、盗版可耻,尊重版权、保护创新”的社会氛围。
为提高各级版权工作人员的版权意识和工作能力,2013年8月,举办了全省版权工作培训会,分别进行了著作权法律法规宣讲、网络侵权案件查办经验交流、软件正版化工作经验交流,来自各市州和县的100多人参加了培训。此外,版权处还与西南交通大学传播学院学生就做好作品保护进行交流座谈;配合国家版权局做好在成都举办的版权执法培训会的相关工作,来自15个省、直辖市、单列市的160余人参加了会议,组织四川的21个市州局版权行政执法负责同志参加了培训。
二、开展版权行政执法工作
2013年,按照省政府要求,省版权局加强行政执法权力监督,开展了监督行政执法相关权利公开运行的启动工作。同时,不断加强版权行政执法保护体系建设,完成了版权行政处罚案件评审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统一案件受理标准、办案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手段,提高版权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
组织全省版权行政管理部门参加国家版权局2012年度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有功个人评选活动。四川高巧、唐清燕侵犯著作权案专案组等7家单位获二等奖,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二庭等10家单位获三等奖,6名同志获个人奖项,其中,一等奖2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3名,获奖数在全国名列前茅。
2013年,四川省继续开展了一系列的版权保护专项行动,包括“剑网行动”和“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专项行动”,联合省公安厅、省通管局、省委宣传部网信办,组织开展了为期4个月的全省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的第九次“剑网行动”,对重点视听网站、网络销售平台等侵权盗版行为开展专项治理,及时上报案件信息。获取了170余家门户网站的IP地址和相关信息资料,主动将其纳入监管范围。国家版权局下达四川省办理的网络案件12起,全部结案。
2013年,全省新闻出版版权系统共检查出版物批销市场、物流企业和印刷复制企业、复打印门店共1.98万个(次),出动检查人员2.36万人(次),行政执法共立案115个,行政处罚、行政调解案件80个,移送司法机关案件35个;捣毁、取缔非法音像制品、图书、印刷、软件等的非法批销窝点、地摊游商872个,收缴盗版、淫秽音像制品和盗版图书、软件231.61万余盘(册、张)。督导成都、内江、绵阳、遂宁、乐山等市州及时查处省版权局移转案件。省版权局直接对销售盗版教材和销售盗版十八大学习读本的鑫赫书店和文丰公司两家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市州局查处了王飞非法销售淫秽色情盗版音像制品等一批大要案件。
三、开展软件正版化工作
按照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省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能,积极开展市(州)和省级部门工作的督促检查,重点开展了长效机制建设等工作。
2013年3月,充实调整了省领导小组机构及成员单位,增加了省审计厅、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知识产权局。5月,召开四川省政府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部署对县级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检查验收工作。7月至8月,按照副省长黄彦蓉的指示,由省版权局、省经委、省国资委、省发改委、省政府法制办、省国防科工办、省工商联等部门组成4个督查组,对四川省14个市(州)的28个县(市、区)140个部门的完成情况进行了督促检查,针对检查中存在较为明显问题的6个市(州),进行了情况通报,责令限期整改。
8月以来,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88号),开展了正版化长效机制建设工作,完成了2013年四川省软件正版化工作年度总结报告。
2013年四川省政府机关补充采购正版软件92092套,采购资金895.53万元。启动了省新闻出版行业集团下属企业的软件正版化工作,5家集团的21家单位完成相关自查工作。
四、做好产业发展和公共服务工作
认真落实全国版权示范工作会议精神,于5月召开了14个市州的版权示范专题工作座谈会。在副局长周青的带领下,分别对成都、眉山、绵阳的版权工作进行调研,对德阳的绵竹年画基地开展了调研,对成都市申请创建“成都数字音乐版权保护园区”给予支持。
积极扶持出版单位实施“走出去”战略,大力推进版权贸易。省内12家出版单位在2013年签订并备案对外版权贸易合同共206项,其中,图书输出86项,比2012年增加13项;图书引进115项,期刊引进4项。省版权局对在版权贸易工作中取得成绩的出版单位,给予开展版权贸易工作经费30万元的政策补贴。
2013年完成作品登记1309件,比2012年增加278件。版权投诉、纠纷调解以及版权工作站等公共服务平台逐步建立,版权社会服务及集体管理组织服务体系日益完善,版权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王志坚)
贵州省
2013年,贵州省版权局按照国家版权局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方针,以服务贵州省经济、文化建设发展为版权工作的出发点,认真开展版权行政执法与监管工作。
一、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
(一)提前5个月全面完成全省县级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现政府部门软件正版化工作既定目标
省版权局代拟下发《贵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的通知》,全省89个县级政府机关于2013年7月30日全面完成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距国务院要求12月30日前完成县级政府部门软件正版化工作的时间提前5个月。贵州省是推进使用正版软件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通报的提前完成检查整改工作的14个地区之一。89个县(区、市)级财政共投入正版软件采购资金5332万元,采购正版通用软件236081套(许可),其中正版操作系统68826套,国外办公软件14989套,国产办公软件234226套(许可),杀毒软件14509套(许可)。
为实现县级政府部门软件正版化工作目标,省版权局加大督查、培训力度。5月至12月,先后组成省、市联合督查组对全省45个县(市)进行督导检查,共检查150个县级政府机关的1000多台计算机,与各市(州)、县级版权部门联合举办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培训班13期,培训人员达千余人(次)。通过培训,基层版权工作人员加强了版权保护和正版化意识,提高了识别鉴定正版与盗版软件的能力。这些培训确保软件正版化工作技术环节达到检查整改标准。
(二)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持续推进
一是推进新闻出版行业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制定下发了《贵州省新闻出版局、贵州省版权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新闻出版行业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部署新闻出版行业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要求省内新闻出版行业企业在上年全面完成集团总部软件正版化的基础上,开展所属二级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贵州省版权局走访调研企业,掌握各个企业实际情况,宣传新闻出版行业软件正版化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此基础上,完成了行业企业相关数据收集上报、软件正版化工作平台的对接工作。
二是推进各行业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推动一批国有、民营企业实现软件正版化。省版权局作为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单位,注重组织协调作用,加强与成员单位的联系与合作。5月,与省国资委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的通知》,要求省国资委监管的28家企业,扎实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12月,与省银监局共同推进地方银行软件正版化工作。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树立了企业尊重创新、诚信经营的形象,提高了企业信息化管理水平。严格依据版权法律法规维护版权所有人权益,省版权局全年接到有关企业正版化投诉13件,办理结案13件。
二、规范市场秩序,加强版权保护工作
(一)组织开展“剑网行动”
省版权局、省公安厅、省通信管理局、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召开了工作会议,成立了“剑网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了全省重点监管网站,向社会公布了“剑网行动”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四部门还联合向全省各市(州)下发了《关于开展2013年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剑网行动”的通知》。省内各市(州)版权局也按照省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制订了工作方案。全年无国家四部委督办案件。
省版权局组织引导合法经营的互联网企业开展“先授权、后传播”的自查自纠活动,同时对重点网站进行重点督促检查。经查,重点网站各类证照齐全,建有版权保护制度,无侵权行为。
(二)积极开展“双打”行动
在总局与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继续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完成“双打”各项工作任务,及时填报各类报表。全年无督办案件。
三、做好版权公共服务工作,服务全省经济与文化发展
作品登记是权利人确权的重要手段,对于在作品交易流转过程中证明作品权利有极大作用。作品登记涉及社会经济市场要素的成分较多。省版权局把作品登记作为版权服务地方经济、文化建设的重要切入点来抓,努力提升版权公共服务水平。全年审核登记作品191件,登记作品类型涉及商品生产等环节、文化创意产业等各类行业。
四、支持经济不发达地区版权工作
省版权局积极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组织协调相关软件公司,向省内经济发展较落后的地区安顺市和毕节市捐赠和试点使用国产办公、操作软件,推动经济困难地区完成正版化工作任务。
(徐梅)
云南省
2013年,云南省版权局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国家版权局的具体指导下,按照国家版权局的统一部署和年初制定的计划,圆满完成了2013年版权工作各项任务,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以州市县级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为重点,扎实推进政府、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
(一)州市县级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取得实效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多次就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做出部署或重要批示。截止到2013年6月底,全面完成了州市县级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任务,比国务院要求的时限提前半年完成,全省州市县两级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累计投入财政经费5894.69万元,采购安装操作系统软件54594套,除少数部门因工作特殊需要采购1438套微软公司办公软件以外,全部安装省政府统一采购并获得金山公司场地授权的办公软件。全省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主要做法如下:
1.各级领导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云南省各级政府从尊重知识、保护知识产权、维护软件市场正常秩序的高度来认识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的重要性。
一是机构健全,工作有落实。各州市县级政府、各级政府机关按省里的统一部署,成立了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全力组织实施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
二是领导重视,工作有要求。省长李纪恒对全省政府机关实施软件正版化工作做出批示,常务副省长李江主持召开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专题工作会议,分管副省长高峰先后3次主持召开软件正版化专题工作会议,4次就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做出批示,2013年3月初又给工作进度慢的州市领导写信,要求落实责任,加大工作力度,确保6月底前完成检查整改任务。
三是措施有力,工作有部署。在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云南省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方案》(云政办发[2012]38号)的基础上,2013年初又制定下发了《2013年云南省软件正版化工作实施方案》(云新出[2013]9号),全面部署全省软件正版化工作。各州市县级政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相应的软件正版化工作方案,扎实推进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同时,省版权局多次组织召开全省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会议,有效推动了全省软件正版化工作。
2.查清软件情况,明确整改任务
政府机关使用软件数量大,摸底核实情况的工作繁重。各级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分级分层次培训的基础上,由各部门进行自行检查登记并撰写软件使用自查情况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各部门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签字的报表,再组织人员到各单位核实正版软件需求数量,确保了政府机关使用软件数量的具体翔实。
3.加强经费保障,依法招标采购
省新闻出版局、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印发了《云南省政府机关正版软件采购工作方案》、《关于政府机关正版软件政府采购有关事宜的通知》,对采购正版软件做出具体安排,指导各级进行依法规范采购。办公软件全省统一采用“统谈统采”方式,以“单一来源方式”谈判进行采购,以1000万元价格获得金山公司对省、州(市)、县(区、市)级政府机关及省级政府序列外机关办公软件的场地授权,所需经费由省财政承担;操作系统各州市主要采用“统谈统采”、“统谈分采”的方式,统一谈成最低价格后进行采购。所需经费由各级各部门从预算中列支。
4.抓好业务培训,注重骨干培养
为巩固成果,如期完成州(市)、县(区、市)级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组织召开了云南省州(市)、县(区、市)级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推进会,为6月底全面完成全省州市县软件正版化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省版权局通过培训会、协调会、工作推进会等,及时有效地协调解决问题,迅速推广好的经验。在正版软件安装工作中,要求软件供应商制定安装计划,由各地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并督促落实安装工作。
5.加大督促检查,确保工作落实
建立工作责任制,各级政府分管软件正版化工作的领导、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切实把软件正版化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精心计划安排,抓好各项工作落实,把督促检查贯穿于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全过程。在全省正版化工作中实行月报告制度、季度通报制度等,准确掌握各州市工作进度,有效督促各地工作。同时,明确由省政府督查室负责牵头组织软件正版化工作督查,由省监察厅负责抓好软件正版化的监督约谈工作。省政府督查室两次牵头组成督查组,对16个州市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情况进行实地督查,对县、区、市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进行抽查。省政府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通报,要求各州市及时整改。6月底前各州市完成辖区内的整改,并向省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由分管软件正版化工作的政府领导签字确认的《软件正版化完成任务确认书》。
(二)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有新进展
2013年,云南省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坚持逐步推进省内国有企业、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保险企业、证劵企业软件正版化,将软件正版化列为信息安全检查的重要内容,不断完善软件正版化长效机制。
9月16日至17日,由云南省版权局牵头,与省国资委、省银监局、省证监局、省保监局四家单位共同组织召开云南省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培训会,来自全省90家省属国有企业和银行、保险、证劵、新闻出版行业代表120余人参加培训会。
12月10日,召开云南省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推进会。全省60家省属国有企业和银行、保险、证劵、新闻出版等行业代表8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为圆满完成全省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任务,迎接相关职能部门对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的督查打下坚实的基础。
同时,按照国家版权局的统一部署,积极推进云南省新闻出版行业企业下属二级企业的软件正版化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根据年初制定的目标,2013年共完成128家目标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任务。
(三)软件资产管理制度有效建立完善
为建立长效机制,加强软件资产管理,在2012年6月下发的《关于加强政府机关软件使用管理的通知》(云新出联[2012]115号)基础上,2013年3月省版权局又与省工信委、省财政厅、省工商局、省招标采购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云南省计算机正版软件产品管理规定的通知》(云工信政研[2013]77号),要求各级政府机关通过制定《软件资产管理规范》、《软件资产管理运行监督规范》、《软件报废处置办法》等制度,对软件资产的种类、采购配置、领用归还、统计评估、清查盘存、监督责任等作出规定,明确各相关环节和流程中的工作细节和职责,建立完善的资产管理制度。对全省正版软件采购、软件资产、产品管理等长效机制的建立完善等方面做了具体要求。同时要求政府机关各部门将《使用软件登记统计表》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存档备案,按照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做好软件管理工作,确保不造成软件资产损坏、流失。
二、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为契机,大力开展版权宣传教育
“4·26知识产权宣传周”期间,省版权局在昆明佰腾数码广场、一二一大街文昌巷口举办以“拒绝盗版,拥抱梦想”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在现场设置宣传展位,发放宣传资料,提供咨询服务等,对广大市民进行了多种形式的知识产权宣传,除发放保护知识产权的宣传材料和进行版权现场咨询外,还组织市民进行现场签名,加入绿书签行动。3月5日学雷锋活动日和4月25日全省侵权盗版及非法出版物集中销毁活动主会场也进行了保护版权、打击盗版的宣传。利用云南人民广播电台“金色热线”,就听众提出的版权保护等问题进行了现场解答,很好地宣传使用版权知识。全年共发放各类宣传材料10余种,共计90000余份(册),接受社会公众咨询5000余人(次)。
三、以查处侵权盗版案件为目标,积极开展专项行动
2013年,按照国家版权局的统一安排,云南省通过教育和打击相结合、自查自纠与抽查督查相结合、主动收集案源与接受投诉相结合等方式,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专项治理行动,严厉震慑和打击了各类网络侵权盗版行为,保护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在“剑网行动”中,专门制定了《云南省2013年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剑网行动”实施方案》,严厉打击各种网络侵权盗版行为,取得良好效果。
在全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中,打击侵犯知识产权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果:全省新闻出版系统共出动检查人员152289人(次),检查出版物市场(店档、摊点)104882个(次),检查印刷复制企业30283家(次);收缴盗版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各类侵权盗版音像制品共439057册(张),行政处罚案件共54起。
为进一步提高全省版权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适应新技术条件下的版权执法工作,11月13日,省版权局联合省公安厅在楚雄市召开全省版权执法培训班,来自全省16个州市版权、公安部门的版权执法人员共100余人参加培训。
四、以作品自愿登记为抓手,着力抓好版权公共服务工作
一是积极开展作品自愿登记服务工作。为鼓励云南省作品的创作和合法有效使用,云南省加大作品登记工作宣传力度,开设作品登记绿色通道,提高登记工作效率,尽量缩短登记审核时间,2013年共登记作品161件。
二是积极推动云南省对外版权贸易。2013年完成图书引进合同的备案登记105件。
三是积极开展企业软件正版化备案工作,全年共备案33份。
(马云虹)
西藏自治区
2013年,西藏自治区版权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国家版权局统一部署,以积极开展“双打”行动为抓手,深入推进全区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大力开展新闻出版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一、积极主动开展“双打”行动
(一)加强市场监管,依法查处侵权盗版行为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印发〈2013年第一季度全国打击侵权假冒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商秩电[2013]225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3]36号)等文件精神,积极开展新闻出版系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加强市场监管,依法查处侵权盗版行为。1月至10月,全区共收缴各类非法出版物69万余件,其中“藏独”反动出版物及宣传品35556件、淫秽色情出版物8000件、盗版出版物65万余件,删除网络有害信息13万余条,查处案件58起。协调查处拉萨市“5·27”销售盗版音像制品案件,查缴各类盗版光盘11万余张,从源头上打击了印制复制领域的侵权盗版活动,有效净化了出版物市场环境。
(二)周密部署,积极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剑网行动”
根据国务院2013年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部署,国家版权局、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剑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出明电[2013]13号)精神,制定《西藏自治区2013年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剑网行动”方案》,召开协调会,成立版权、公安、工信等部门为主要成员的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在全区开展2013年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剑网行动”。
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版权局《关于加强重点网站版权主动监管的实施意见》(权司[2013]114号)文件精神,加强对区内音视频、文学网站、动漫游戏网站及电子商务网站的版权主动监管,严厉打击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非法上传、传播他人作品及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兜售盗版音像、软件产品等违法犯罪活动。
同时,对西藏新闻网、中国西藏网等12家网站进行主动监管,动态监控。通过监管,有效净化了网络环境,为西藏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营造了良好的网络环境。
二、全面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
(一)制定工作方案
认真贯彻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区实际,制定了《2013年全区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计划》和《2013年全区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督查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有力地推动了自治区机关软件正版化的各项工作。
(二)调整联席会议成员
按照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的要求,在2012年成立自治区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及办公室的基础上,及时调整和充实全区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厅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并对成员单位职责分工进行了明确。
(三)下发督办通知
自治区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联合自治区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全区地(市)县级机关软件正版化推进工作的情况通报》(藏政办发[2013]8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督办通知(藏政办督字[2013]12号),要求各地(市)县按照6月30日前完成地(市)县两级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的时间节点,紧紧围绕检查摸底、政府采购、更换整改、检查督导四个环节,切实加强对区(市)、县软件正版化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推进自治区软件正版化工作。
(四)认真开展培训
为切实巩固全区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成果,持续不断地把软件正版化工作深入推进,自治区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积极组织协调有关专家,在拉萨、山南、林芝、日喀则、昌都、那曲等地区,累计举办培训班7期,发放软件正版化工作宣传资料3000余册,培训各级机关干部2000余人。通过培训,进一步巩固全区软件正版化工作成果,充实各级机关干部的计算机知识,有力地推进了全区软件正版化工作的开展。
(五)协调软件援助
针对自治区经济基础薄弱、部分县级政府机关财政困难的实际,在国家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的协助下,积极协调金山软件公司向自治区捐赠金山正版办公软件7000套,解决了全区各地(市)38个县的正版办公软件问题,为当地政府累计节约资金近700万元。自治区版权局下发《关于做好接收北京金山办公软件公司捐赠软件的通知》(藏新出字[2013]244号)文件,要求各地(市)新闻出版局做好接收捐赠软件的相关工作。
(六)积极开展督查
根据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关于开展软件正版化工作督促检查的通知》(新出明电[2013]19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巩固自治区各级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成果,自治区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厅际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组成联合督导组,于2013年6月23日至7月2日对那曲和日喀则两个地区进行督导检查,并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名义下发了《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全区软件正版化工作督查工作的通知》(藏政办发明电[2013]222号),通报全区软件正版化工作督查结果。
同时,针对软件正版化工作进展缓慢的地区,及时去电函通报软件正版化工作开展情况,下发《关于开展软件正版化工作督促检查的通知》(藏新出明电[2013]21号),要求全区各地(市)、自治区各单位积极开展自查工作,迎接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督查组的检查。
(七)建立健全机制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88号)文件精神,从软件正版化工作的经费保障、软件采购、日常监督、资产管理、审计监督、与信息化工作相结合、年度报告等方面建立健全软件正版化长效机制。
截至2013年底,全区累计投入资金5242.449万元,采购正版软件41518套,其中,正版操作系统21518套,正版办公软件2000套,完成了64个自治区级机关(含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检察院、法院),全区7个地(市)和74个县(区)地直机关的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
三、认真开展著作权法宣传工作
紧扣“4·23世界读书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时间节点,开展“绿书签行动2013”系列宣传活动。
一是刊登公益广告。分别于4月19日、20日在《西藏日报》、《拉萨晚报》、《西藏商报》等主流媒体上刊登公益广告,积极主动宣传“绿书签行动2013”活动。
二是设计制作藏汉双语宣传资料。按照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和国家版权局提供的宣传海报和绿书签,设计印制了藏汉双语宣传海报、绿书签和问答形式的藏汉双语保护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宣传折页。
三是开展绿书签行动进校园活动。4月23日,自治区、拉萨市“扫黄打非”办公室和新闻出版(版权)局面向校园开展了以“拒绝盗版、拥抱梦想”为主题的“绿书签行动2013”系列宣传活动,号召广大师生签名加入绿书签行动。拉萨市第一小学还向全区青少年学生发出了加入绿书签行动倡议书。自治区、拉萨市“扫黄打非”办公室和新闻出版(版权)局还向拉萨北京中学赠送了价值近3000元的《古代汉语字典》和《新华字典》200余册。整个活动累计向北京中学等四所学校发放绿书签、宣传海报和保护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宣传折页2000余份。《西藏商报》、西藏电视台、《拉萨晚报》、拉萨电视台等主流媒体报道了此次绿书签行动走进校园活动情况。
四是深入开展“绿书签”进文化经营场所行动。在全区各电影院、新华书店、民营书店和音像制品零售店张贴宣传海报和签名横幅,号召全社会签名加入绿书签行动。同时,为了扩大宣传效果,提升绿书签行动的影响力,自治区“扫黄打非”办公室、新闻出版(版权)局积极协调西藏自治区新华书店、拉萨市新华书店、拉萨电影院、拉萨乐百隆电影城和有条件的地区开展绿书签优惠购书和看电影活动,广大读者和电影观众可在4月20日至26日凭绿书签在上述文化经营场所购书看电影享受8折优惠。
五是联合《西藏日报》、《西藏法制报》、西藏新闻网等西藏主流媒体,从知识产权法制宣传、制度建设、绿书签行动和法制访谈等方面着手,以西藏侵权盗版案例为切入点,以大众群体通俗易懂的方式,在全区开展了以“盗版,那么近又那么远”为主题的系列宣传活动,宣传报道西藏近年来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所取得的成果,引起广泛的关注和讨论。通过宣传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巩固了“绿书签行动2013”系列宣传活动成果,为在全区营造绿色健康的文化环境,形成拒绝盗版、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社会风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绿书签行动2013”系列宣传活动中,全区累计销毁各类侵权盗版出版物4800余种、24万余件。设计制作藏汉双语宣传资料132000余册(张),其中宣传海报2000张,绿书签10000张,保护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宣传折页15种、120000册。发放宣传资料近8万册(张),其中,宣传海报4000张,绿书签20000张,保护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宣传折页50000余册。
紧密结合法制宣传节点,积极参与和加大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宣传。同时,根据自治区综治委的安排,紧扣维稳工作大局,先后组织30多人(次)集中开展4次大规模的街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发放宣传材料3000余份(本)。
四、履职尽责做好日常工作
(一)积极参加国家版权局组织的培训活动
先后派送人员参加3个班次的著作权法等方面的培训活动,巩固和提高业务水平和能力,及时汇报培训情况,并结合自治区实际,提出自治区开展版权法制工作对策建议。
(二)认真开展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及个人推荐工作
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西藏自治区实际,积极开展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及个人申报工作。自治区的“西藏10·11联合专案组”经国家版权局评定,荣获全国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三等奖。
(三)适时启动全区作品登记工作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版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作品登记程序等有关工作的通知》(国版字[2011]14号)文件精神,根据2013年版权工作要点要求,积极与北京市版权局沟通衔接,研究制定自治区作品登记工作方案,以尽快启动全区的作品登记工作。
(周详祎)
陕西省
2013年,陕西省版权局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和国家版权局的指导下,全面积极推进版权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版权宣传与教育工作
(一)开展“4·26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
制定《陕西省版权局2013—2014年度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向各市(区)印发《关于开展2013年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安排部署全省开展2013年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宣传周期间,参加陕西省知识产权保护状况新闻发布会,宣传2012年陕西省版权保护工作;开展绿书签版权保护宣传活动,在西安第三十中学举办全省绿书签进校园活动启动仪式,在西安书林举办全省绿书签进市场启动仪式。
(二)软件正版化宣传工作
参加省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访谈的主题是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组织新闻媒体对全省市县级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培训、省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国家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督查组在陕督查等工作进行宣传报道,同时利用简报、政务博客等形式广为宣传。
(三)举办版权法律培训活动
一是举办全省市县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整改工作培训班,对近300名市县级工作人员进行软件正版化培训。二是与西北大学法学院协商共建著作权法律教学实践基地,面向高校培养版权人才。
(四)开展表彰评奖工作
在全省开展版权示范单位和示范园区(基地)、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举办首批陕西省版权示范单位授牌仪式;经省版权局推荐,西安电视剧版权交易中心获评“2013年中国版权最具影响力企业”,是西北地区唯一获此殊荣的企业。
二、版权公共服务工作
一是拓展作品登记和合同登记范围,推动作品自愿登记工作。截止到2013年12月17日,作品登记数量达到566件,合同登记数量达到291件。作品登记比上年增长142.92%,增速居全国第四;合同登记比上年增长35.98%,创历史新高。
二是组织全省出版单位参加北京国际图书博览会,取得可喜的交易成果,输出图书版权意向15种、23册,引进图书版权意向26种、60册。
三是与陕文投等部门联合举办“西部影视节目交易会”,来自海内外的影视、文学、金融等行业机构代表,以及编剧、作家、独立制片人等业界人士300余人齐聚古城西安,推动影视版权交易。
三、打击侵权盗版工作
(一)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剑网行动”
省版权局与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省通信管理局、省公安厅联合印发《陕西省2013年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剑网行动”工作计划》,对6月至10月集中开展“剑网行动”进行部署。对国家版权局移转的“邂逅好音乐”、“073漫画网”、“高清在线”等涉嫌网络侵权案予以调查并回复。
(二)开展侵权盗版案件查处工作
省版权局查办移交的陕西佳创卓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及何丹销售酒店管理软件侵权案由西安市中级法院进行审判,最终判处侵权人罚金18万元、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附带民事赔偿软件著作权人经济损失50万元,有力地打击了侵权行为,维护了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省版权局督办的西安嘉业航空科技有限公司侵权复制使用软件案结案,对西安嘉业航空科技有限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10000元的行政处罚。
依法对李启元和杨利图书复制销售侵权案作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罚款人民币4000元的处罚决定。
依法对西安市碑林区卿宗利印务部图书复制销售侵权案作出立即停止侵权复制行为、罚款人民币2000元的处罚决定。
另外,还立案调查广州奋力食品有限公司销售“路虎”瓶装饮料涉嫌美术作品著作权侵权案、李智APE无损音乐网侵权案等。
由于在查处侵权盗版工作中的突出表现,在国家版权局组织的2012年度查处侵权盗版案件表彰活动中,陕西省获得有功单位二等奖2个,有功单位、有功个人三等奖各3个。
四、软件正版化工作
陕西省各级政府高度重视软件正版化工作,加强部署、督查,协调推进。各地、各部门上下联动,密切配合,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软件正版化工作部署,采取多种措施,扎实做好整改工作。
(一)领导重视,周密部署
省政府高度重视,要求把软件正版化工作作为一项刚性任务来抓。2013年初,省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市、县政府软件正版化整改工作的通知》和《陕西省2013推进使用正版工作实施方案》,召开省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通报全省2012年软件正版化工作进展情况及2013年工作计划,就全年做好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进行了部署。
(二)多措并举,有效推进
为确保全省各市县区按期完成软件正版化整改任务,省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采取多种措施,加大力度,指导推进工作。
一是进行不定期通报。省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定期印发陕西省市县区整改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及时反映各市县区软件正版化的工作部署,使用情况摸查统计、软件正版化工作培训、正版软件采购、软件资产管理等各项工作,以及取得的阶段性成效,同时指出存在问题,有力推动软件正版化工作按计划推进。
二是组织实地督查。省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市县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时间节点和阶段性任务,先后在4月和7月两次协调成员单位,组成多个督查组,有针对性地开展督查。对滞后的市县,省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于10月、11月多次组织人员,对整改工作滞后的市县进行实地督查,提出具体要求。
三是省政府直接督办。11月中下旬,省政府对整改工作落后的3个地市就县区整改工作发函进行了直接督办,加大了工作推进力度。
四是采取省长写信方式催办。省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省长白阿莹同志亲自给工作进度慢的市的市长写信,要求按期完成正版化整改任务。
五是市、县层层督查督办。尤其是在国家软件正版化督导组赴陕督导后,对进展缓慢的市县采取政府直接督办、实地督导等方式,落实采购资金,推动采购加速进行。
(三)完善软件资产管理,建立长效机制
在省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的督导下,各市县借鉴省版权局、省财政厅、省工信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门联合制定的《陕西省省级机关软件资产管理办法》,加强软件资产管理等制度建设。商洛市建立了政府机关正版软件购置管理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将政府机关正版软件购置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西安、咸阳、宝鸡、汉中、铜川等市制定印发了软件资产管理制度等相关文件,将计算机软件纳入资产管理,对本级政府机关的软件资产管理职责、监督检查,以及软件资产配置、经费保障、计价、验收、处置等各项制度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四)抓好业务培训,强化骨干培养
省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集中举办专题培训班,对全省市县有关部门负责人和信息化工作人员近300人,进行了软件正版化工作培训。参加学习培训的人员,在正版化工作中发挥了骨干作用。
(五)注重软件正版化工作宣传,扩大社会影响
省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编写出版并向省市县政府机关发放《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指导手册》6000余册,接受社会公众各方面的咨询千余次。另外,省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还结合正版化工作进展情况,编发工作动态简讯,配合媒体采访,通过省政府知识产权保护状况新闻发布会、报纸、电台、互联网政务微博等各种渠道,宣传软件正版化工作进展和好的经验及做法。
截止到2013年12月,全省97个省级机关单位、11个市级政府机关、107个县(区)级政府机关全部完成了软件正版化整改任务。全省共采购了操作系统软件25274套;办公软件75726套,其中国产办公软件67934套、国外办公软件7792套,共计采购金额8561.16万元。
(沙庆超 王新民)
甘肃省
2013年,甘肃省版权局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全面积极推进甘肃省的版权工作,主要完成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著作权法律制度体系建设
做好工作实践中的理论研究和经验总结,配合国家版权局对《著作权法》的第三次修订,对《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著作权行政执法指导意见》、《全国版权示范城市、示范单位和示范园区(基地)管理办法》、《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信息扩大内需的实施意见》等规章提供修改建议。
二、版权行政执法工作
(一)持续开展“双打”行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部署,甘肃省以省新闻出版局、省版权局、省“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向市州文广新局及局有关处室等转发了《2013年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并结合甘肃省实际情况提出了落实要求。
2013年的“双打”工作基本沿用2010年以来所确定的工作重点:加大对印刷复制企业的源头监管;加大对图书、软件、音像制品的市场监管;强化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工作力度;全面做好政府机关和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等。
(二)积极开展“剑网行动”
根据国家版权局于2013年6月20日至10月底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第九次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剑网行动”的工作部署,省版权局会同省公安厅、省通信管理局、省网信办,制定下发了《2013年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剑网行动”方案》,成立了由省版权局主管副局长任组长,省通信管理局、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省公安厅治安总队、省版权局有关负责人为成员的甘肃省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剑网行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省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全省各市州也积极部署,认真开展了一系列打击网络侵权行动。
三、软件正版化工作
(一)大力推进市县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
2012年6月30日,在省级政府机关正版任务如期完成后,省版权局立即调整工作重心,全力推进市县级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及时下发了2013年推进市县两级政府机关正版工作安排的一系列通知,对市县级政府机关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1.强化组织领导,明确任务目标
2010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下发后,一是甘肃省领导高度重视。省长刘伟平多次过问和作出批示,要求抓好落实,确保按期完成。副省长张广智多次听取汇报,了解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二是在省领导的高度重视下,甘肃省及时成立了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工作需要,于2013年11月12日增加了省电子政务办、省公共资源交易局两个成员单位,使成员单位由原来的13个增加到了15个。三是为扎实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甘肃省及时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全面部署了工作,把“2013年年底前”及“百分之百正版化”作为两个刚性目标确定下来,要求市县政府机关如期全面完成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任务。四是细化分工。根据工作推进情况,省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前后三次对成员单位进行了责任分工,并且在领导小组办公会议上,明确要求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分别就软件资产管理、采购资金预算、软件采购、管理审计、年度考核等相关内容初步建立了制度,实施了管理。五是优先保证软件采购资金。面对经济欠发达的省情,面对旱灾、水灾、震灾等严重的自然灾害,各级政府仍明确要求各级财政必须优先足额保证正版化所需经费。
2.形成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
省政府在下发的《关于2013年推进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安排的通知》中,对市县级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一是建立由各级政府部门和机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的工作机制。二是研究确定了“统一安排资金,统一招标采购,统一配发安装,统一检查验收”的四统一原则,指导市县落实软件采购资金,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三是根据工作需要,建立领导小组办公会议制度,由省政府分管负责人担任总召集人,共召集全省性的协调会2次、推进会2次、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办公会议10余次,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部署推进工作。2013年,共召集全省性的协调会2次、推进会2次、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会议10余次。四是针对市县软件正版化工作中的任务急、困难多、时间紧的现实,实行了“信息直报制度”。对一些重大问题及正版工作推进的一些关键节点的重要情况,以及市州政府上报给省领导小组的进展情况和重要信息,均及时直报省政府、省长、分管副省长。五是落实责任,在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的基础上,加强了各部门及其职责间的有机衔接。
3.积极采取措施,全力以赴推进
为加快工作进度,确保按期完成全省县区级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任务,我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推进市县级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一是进一步细化了工作任务。省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将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的工作重点、时间节点、任务要求和工作目标逐一细化,使工作任务清晰、时间明确、要求具体、环节步骤衔接紧密。同时,为了全省工作一盘棋,通盘调整了工作节奏,明确了工作重心,将国家原定的市州2013年底前完成任务的时间提前到了2013年6月30日前,以利于市州集中力量指导县区工作推进,同时也为县区做好工作示范。二是摸清软件底数,夯实了工作基础。为夯实检查整改工作的基础,根据在省市县软件正版化工作推进中的经验积累,研究制作了《甘肃省政府软件正版化调查摸底统计表》,印发全省。通过大量的工作,摸清了全省各县区计算机的底数,为推进正版化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三是加强督导检查,落实工作任务。在市县正版化工作推进的关键阶段,国家先后三次督查了甘肃省正版化工作。2013年,甘肃省也先后三次对市县软件正版化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同时,针对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甘肃省还采取打电话、下发督办函和重点督导等方式,逐一对资金落实不到位的市州政府进行了工作督导。在此期间,省政府主管领导也分别向工作进展缓慢的市州政府领导打电话进行督导。四是明确工作原则,落实了各方责任。按照“分级负责”和“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的原则,建立起各级政府负责本级政府机关,省重点督查市州、抽查县区,市州全面督查县区的工作机制。建立起政府将责任落实到各部门、各部门将责任落实到计算机使用人员的政府、部门两级责任追究机制。五是采取有效措施,高速推进了工作。2013年11月,在市县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推进的关键阶段,采取了“动态管理,一日一报”、“工作包干,跟踪落实”、“盯紧跟上,及时上报”、“严格责任,通报批评”等督导措施,并每天将市县推进情况统计上报给省政府领导。
4.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工作成果
省版权局始终坚持把建立健全软件资产管理制度作为推进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重中之重,常抓不懈。在软件采购配发过程中,一是创造性地提出“四个一”制度。即各地、各部门要建立起“确定一个标准,建立一份台账,规范一本单据,制作一个双联单”的制度。二是建立联络员制度。在领导小组办公会议制度基础上,由各成员单位分别确定一名处级领导、各市州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确定一名专职人员,作为办公会议的联络员,加强了工作的上下联络和信息沟通。三是确立属地管理制度。明确了各地、各部门的责任主体,提高了推动软件正版化的工作效率。四是建立了信息通报制度。定期发布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简报,通报工作推进情况,推广先进典型经验,鼓励先进、批评落后。五是建立正版软件采购审核管理制度。对需要购置的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正版通用软件全部实行了政府集中招标采购。六是建立了软件正版化工作年度考核制度。将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纳入了全省“双打”工作考核体系,分值由2011年的6分增加到2012年的12分。七是建立了正版软件审计制度。对政府机关软件采购资金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采购实施以及更新、购置的软件资产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将审计结果纳入审计报告。
市县根据国家和省软件管理长效制度、机制建立的要求,也积极探索制定了各级政府及政府部门的软件管理制度、机制,软件管理得到初步规范。
5.认真落实资金,全面完成任务
通过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措施、跟进制度等方式方法,甘肃省市县级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得到快速有效推进。截止到2013年12月底,全省14个市州级政府机关共落实采购资金2717.05万元,采购各类正版软件27096套(其中,操作系统软件11032套,办公软件16064套);全省86个县区和兰州新增的3个区,共落实采购资金4976.23万元,采购各类正版软件51652套(其中,操作系统软件24982套,办公软件26670套)。
甘肃省市县两级政府机关2013年集中采购,共落实资金7693.28万元,共计采购正版软件78746套,全面完成了市县政府软件正版化工作。国务院副总理汪洋对此专门批示:“甘肃的做法值得借鉴”。
(二)继续推进企业软件正版工作
按照“属地管理、统一领导、行业监管、协会辅助、企业自律”的工作格局,省版权局重点推进第一批50家企业先行完成软件正版化工作任务。以此为基础,2013年5月下旬,省版权局又召开了全省第二批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推进会议。省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行业主管部门分管领导、全省60家大中型企业领导及信息化部门负责人近150人参加了会议。省政府主管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并提了要求。会议部署了2013年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印发了《甘肃省2013年推进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计划》,计划纳入目标企业60家,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全面完成各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任务。会议同时明确:对未按要求完成正版化工作任务的企业进行媒体曝光、通报批评。版权行政管理部门对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依法监督,对被媒体曝光、通报批评等的软件正版化工作开展严重不力的企业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在整体推进的同时,积极采取以政府引导为主、行政执法为辅的方式,进一步加大企业软件侵权盗版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打击企业软件侵权盗版行为。
在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的工作中,尤其注重新闻出版行业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甘肃省在2012年甘肃新华书店集团、读者出版集团、甘肃报业集团三家企业有效完成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国家版权局要求,为甘肃省新闻出版行业企业集团及所属二级企业创建企业用户账号,并按要求及时汇总报送正版化工作信息。
三、加强日常监管,严查大案要案
一是在日常工作中不断加大监管力度。全年共查缴各类非法出版物149万件、各类侵权盗版出版物80万件,查办各类案件77起,其中行政处罚64起,刑事处理13起。
二是加强对软件侵权案件投诉的处理。在整体推进的同时,积极采取了以政府引导为主、行政执法为辅的方式,进一步加大企业软件侵权盗版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打击企业软件侵权盗版行为。2013年7月上旬,根据投诉,对7家企业下达《行政建议书》,要求其立即开展自查整改工作,现上述7家企业均按期完成了本单位软件正版化工作任务。
四、版权宣传培训工作
一是面向社会公众加强版权知识宣传。省版权局积极以“4·26知识产权宣传周”等为平台,积极组织、创新形式,充分利用各种媒体扩大版权宣传。
二是针对软件正版化工作亮点进行宣传。在软件正版化工作中,金昌市市长与各市级政府机关负责人均签订了责任书;武威市政府办还与本单位使用人员签订了《使用正版软件承诺书》;甘南州专门就新安装软件进行了各种形式的专题培训;临潭县、民勤县两县对全县政府机关的所有计算机均进行了统一的资产编号,为每台计算机制作了专门的标贴,标贴与资产编号一一对应,并且在软件管理台账中进行了登记,使软件管理有效可行。针对上述工作亮点,省版权局及时向全省进行了宣传推荐。
三是编制工作简报,加强宣传。为增强工作推进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促进各方力量形成合力,加大工作推进力度,省版权局专门创办了推进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简报,主要用以及时通报情况、传达政策、表扬先进、批评落后。截至2013年底共编发45期,向国家版权局报送信息40多条。为此,国家版权局2013年给省版权局致信表扬。
四是利用新闻媒体加强宣传。在软件正版化工作推进的主要阶段,《中国新闻出版报》、《甘肃日报》、甘肃省广电总台等媒体以及网络新媒体也以新闻、专题、访谈等不同形式对甘肃省正版化工作进行了报道,收到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五是组织参加国家版权局组织的版权培训。省版权局多次组织各市州版权执法人员参加国家版权局组织的版权法律和实务培训,以提高版权行政管理人员的执法水平。
(夏玲)
青海省
2013年,青海省版权局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工作部署和要求,围绕法制建设、版权管理和推进全省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等重点,认真谋划,积极工作,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强化版权管理,依法查处侵权案件
(一)加大出版物市场监管力度
通过开展打击侵权盗版专项行动,有效规范了市场经营秩序。7月上旬,根据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有限公司的投诉,对西宁市区的兰亭书店、红太阳书店、晨智书店等三家图书经销店销售盗版《新概念英语》进行了查处,分别给予了警告、没收盗版图书的行政处罚。对省公安厅、湟中县公安局送审的22种图书、3种173张涉嫌非法销售的光盘和青藏铁路公安局西宁公安处查缴的54种1364张涉嫌淫秽色情及非法出版物的光盘进行了审视审听,并提出了鉴定意见。2013年全省共查缴各类侵权盗版出版物3.5万余件。
(二)组织参加版权执法培训工作
一是组织了12名版权管理人员,分别参加了5月21日国家版权局在广州举办的作品登记工作推进会、9月17日至18日国家版权局在成都举办的2013年版权执法第二期培训班、10月11日至12日国家版权局在北京举办的2013年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培训班。二是举办了全省市(州)、县鉴别软件培训班。各市(州)、县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软件鉴别工作的人员共69人参加培训。三是举办了全省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岗位大练兵与技能大比武培训班。对全省180名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人员进行了为期3天的集中培训。
(三)开展集中销毁侵权盗版及非法出版物活动
根据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的统一部署,4月25日,省“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文化新闻出版厅(省版权局)和西宁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在省会西宁举行侵权盗版及非法出版物集中销毁活动。同时启动青海省2013年“绿书签行动”系列宣传活动。省“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省版权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西宁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和西宁市四区三县文化市场管理执法人员、出版物经营单位代表等100余人参加了活动。
在活动现场开展了以“拒绝盗版,拥抱梦想”为主题的“绿书签行动”系列宣传活动,与会领导带头销毁非法出版物,并与参会单位人员和现场群众一起在“打击侵权盗版,拥抱梦想”的宣传横幅上签名。同时,现场向与会人员派发“绿书签行动”的宣传海报和绿书签。全省集中销毁2012年以来查缴的侵权盗版及各类非法出版物共16.4万件。
二、全面推进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
为切实推进全省各级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的检查整改工作,确保国务院部署的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如期完成,2013年1月,省版权局制定了《青海省2013年推进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计划》,2月份与各州、市主管领导签订了目标责任书,4月召开专题会议,再次进行部署,5月组织人员赴州、市督促检查并举办全省软件鉴别培训班,8月起每月通报各县(区)的推进情况,10月起每周电话督促未完成的地区。针对整改工作进展缓慢的个别县,厅领导及时与当地政府的负责同志进行沟通协调。截至2013年11月底,青海省提前完成了州(市)县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的检查整改工作。
在此项工作的推进中,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做出批示,并协调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确保了青海省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整改工作与全国同步推进。8个市、州政府及主管部门制定工作计划,签订目标责任书,认真落实责任,积极筹措资金,于2013年6月底提前半年完成了市、州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的检查整改工作。46个县(区、行委)于2013年11月底提前一个月完成了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的检查整改工作。
全省各级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中,省、州(市)、县(区)三级政府机关共采购软件61765套,采购金额4350.78万元。其中,省级政府采购16210套,采购金额592.99万元;州(市)级政府采购18290套,采购金额1374万元;县(区、行委)级政府采购27265套,采购金额2383.79万元。
三、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剑网行动”
根据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印发〈2013年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剑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出明电[2013]13号)要求,省版权局与省公安厅、省通信管理局联合制定了《青海省2013年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剑网行动”工作计划》,对全省开展“剑网行动”做出了安排和部署。要求各州、市积极查办网络侵权案件,主动开展视频网站监管工作,不断加强网络交易平台的版权监管和宣传教育。帮助企业树立保护版权、“先授权、后传播”的法律意识,使其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一是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网络等媒体,积极宣传网络版权保护知识,树立“先授权、后传播”的网络传播意识,努力营造打击网络侵权、保护网络作品传播的社会氛围。
二是公布网络侵权举报电话,面向社会积极征求案件线索。
三是要求省内各互联网企业和网站以自查自纠为手段,以严格遵守“先授权、后传播”网络作品传播为原则,指定专人,对本网站传播的作品是否经过授权进行审查。同时,要求省内各网站建章立制,规范本网站使用和传播作品的行为,避免发生版权侵权事件。
经过四个月的专项治理,各省级网站版权保护意识得到极大提高,网络作品传播方式更加规范有序,全省未发生一起网络版权侵权案件,专项行动取得了预期的成果。
(付成久)
宁夏回族自治区
2013年,宁夏回族自治区版权局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领导和国家版权局的指导下,围绕十八大科学发展的主题和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的主线,切实提高版权公共服务水平,积极加强版权工作,着力规范出版物市场秩序,不断改进队伍建设,确保版权工作顺利开展。
一、软件正版化工作
2013年初,自治区版权局积极筹备全区市(县、区)软件正版化招投标工作。2月,完成了全区市(县、区)软件正版化招投标工作,宁夏智杰伟业软件工程有限公司、银川鑫天图工程有限公司两家公司中标。随后,宁夏版权局对五市(县、区)软件正版化安装调试工作进行了检查督导;至5月,全区市、县、区完成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各市均组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参加培训,使正版软件使用率达95%以上。8月,宁夏版权局派员参加了全国企业正版化培训班,在培训班上,确定自治区黄河传媒集团和宁夏报业集团在2014年9月30日前完成二级公司软件正版化工作。
二、开展版权保护活动
一是开展以“拒绝盗版,拥抱梦想”为主题的“绿书签行动”。2013年4月26日,自治区版权局在银川市步行街组织版权知识的宣传,发放宣传法规1000册,发放绿色书签9500张。4月20日开始,银川市、吴忠市、石嘴山市、中卫市、固原市新闻出版局、文化市场执法队在属地5所中小学、5家影剧院、20家书(音像)店、5个大型广场和社区张贴“绿书签行动2013”宣传海报,向学生和群众派发绿书签,组织“加入绿书签行动”签名活动。4月20日至26日,组织5家书店开展为期一周的绿书签优惠购书活动,读者凭绿书签享受购书优惠。
二是开展侵权盗版及非法出版物集中销毁活动。共计销毁侵权盗版制品及非法出版物72100件,其中盗版及非法图书13740册,盗版及非法音像制品58360盘。销毁活动不仅表明了自治区党委、政府保护知识产权、净化出版物市场、严厉打击侵权盗版和政治性非法出版物的一贯立场和坚定决心,而且在全社会大力倡导了反对盗版、共同培育和打造使用正版的意识,并对非法出版物的制造者、经营者和犯罪分子给予了警示和震慑。
三、开展版权执法专项行动
一是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剑网行动”。围绕网络文学、音乐、影视、游戏、动漫、软件等重点领域以及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网络出版物等重点产品,加强对重点音视频网站、网络销售平台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各种网络侵权盗版行为。
二是开展少儿出版管理和市场整治专项行动。在专项行动中,自治区版权局、自治区“扫黄”办加强少儿出版市场整治力度,严厉打击各种非法出版和盗版制品销售活动。全年共出动检查126人(次),检查书报刊经营单位37家(次)、音像电子出版物经营单位16家(次),责令整改4家(次),取缔无证游商4家;检查印刷经营单位37家(次),责令整改2家(次)。共计收缴非法出版物及盗版音像制品458件。
四、建立健全版权法制体系
建立版权相关产业的管理制度,草拟了《宁夏回族自治区著作权合同备案办法制度》、《宁夏回族自治区版权示范城市、示范单位和示范园区(基地)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作品自愿登记奖励办法(试行)》,其中《宁夏回族自治区著作权合同备案办法制度》已经局务会通过实施,《宁夏回族自治区版权示范城市、示范单位和示范园区(基地)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作品自愿登记奖励办法(试行)》上报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进行立法项目审核。
五、其他工作
一是编辑出版了《新闻出版及版权执法指南》和《著作权资产评估初探》,完成了宁夏版权管理工作调研报告,摸清了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找出了对策和建议,为下一步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举办“扫黄打非”暨版权执法培训班。全区“扫黄打非”办成员单位和五市新闻出版局及文化市场有关人员,以及县(市、区)负责出版物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共86人参加了培训。
三是举办阿拉伯语翻译、编辑制作及版权贸易人才培训班。自治区新闻出版、版权、执法队的管理人员,图书、报刊出版印刷发行单位,数字出版制作发行单位,宁夏软件园的有关工作人员,宁夏伊斯兰教经学院学员,共180人参加培训。
(王高阳)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01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版权局结合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对全年工作认真谋划,创造性地开展各项工作,为做好全年的版权管理和对外合作交流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一、做好软件正版化工作
一是起草报告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对软件正版化开展专项督查,自治区人民政府督查室以2013年第一号督查通知对全区软件正版化工作进行通报。督查通知下发后,各地高度重视,大部分地州的主管领导都召开了软件正版化工作会议,要求做好实施软件正版化工作的方案,并按照督查通知要求全部报送了软件正版化责任人信息表。
二是积极与自治区效能办沟通协商,尝试将软件正版化纳入行政效能考核的范畴。自治区效能办已同意将软件正版化工作纳入对地州市政府考核的指标体系,并于6月底将细化的考核方案发各地州新闻出版局、效能办。
三是积极反映工作,将软件正版化工作纳入政府重要工作议程。7月,副主席艾尔肯吐尼亚孜向未完成软件正版化工作的8个地州市党政一把手打电话,加速了自治区软件正版化工作的进程。10月30日,自治区主席努尔白克力亲自主持主席常务会,专题听取自治区版权局关于软件正版化的汇报,并做出重要指示,确保自治区全面完成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
四是在5月和9月两次接受国家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督查组督查。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对自治区的软件正版化工作给予高度评价,认为自治区的软件正版化工作高位推动、创新举措、协调有力,企业正版化深入推进,具有鲜明特色。
五是加强软件正版化信息报送工作,按时向国家版权局报送软件正版化进展情况,每月编发软件正版化快报一次。通过电话、QQ群等方式及时向各地传达软件正版化工作要求,对喀什、塔城、阿勒泰、阿克苏、和田等地的软件正版化工作进行电话催办。当发现昌吉州软件正版化工作出现统计数据不清楚、不能分辨正版和盗版等基础性问题的情况后,立即请自治区版权局领导亲自沟通,并发出了《关于在软件正版化工作中如何认定盗版软件的函》,指导昌吉州的软件正版化工作。举办软件正版化培训2次,受训人员达300人。
六是积极与相关成员单位协调开展工作。先后与自治区证监局、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卫生厅、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联合下发文件,在这4个厅局所属的行业开展软件正版化工作。
七是加大软件正版化检查督导力度,现场督办各类企业20家。另外,采取发函督办、电话通知要求提交正版软件授权的方式推动,已有6家上市和拟上市企业对软件正版化工作做出规划,并实现了总部的软件正版化,采购金额达160余万元;14家商超企业在接到正版化通知后,积极与正版软件厂商联系采购正版软件,表现出较高的依法经营的素质。6月底,又向8家企业发出了进行软件正版化整改工作的函,督促相关上市企业和商超企业开展软件正版化工作。
截止到2013年10月底,全区已有13个地州市和71个县市区完成了正版软件采购工作。
二、提升效能,做好版权执法和管理服务
一是查办案件,接受国家版权局委托,对一起软件侵权案件开展调查;对喀什维吾尔文出版社未经许可出版图书纠纷进行调解,喀什维吾尔文出版社向作者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8.96万元;继续开展规范KTV行业授权付费使用作品行动,对缤纷一号娱乐会所侵权服务器进行扣押,并调解该娱乐会所与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达成授权协议;协助国家“扫黄打非”办对阿克苏地区发行盗版党章事宜出具版权证明;对新疆电子音像出版社与武汉出版社商标权纠纷进行协调,帮助出版社避免了经济损失。
二是整理2012年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材料,并将自评报告报自治区“双打”办,做好迎接国务院“双打”办的绩效考核准备工作;组织开展2012年度全国有功单位和个人的评选推荐工作,自治区推荐的5个单位和1名个人获得全国打击侵权盗版有功单位和个人称号。
三是做好2013年“剑网行动”的各项工作。成立了由自治区版权局、通信管理局、公安厅、互联网办公室联合组成的自治区“剑网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向全区下发“剑网行动”方案,指导乌鲁木齐市对一起网络侵权案件进行查处,对快乐宽频和56567两家视频网站开展主动监管工作。
四是做好版权服务。截至10月底,共办理作品登记900余件,办理出版外国图书合同登记14件,接待咨询1000余人(次);做好消费维权活动的筹备工作,编印《新闻出版、版权法律法规问答》宣传册,印刷1000份,在“3·15”活动中向公众发放宣传;向自治区政府法制办报送了关于《著作权法》修订草案的建议。
在“4·26知识产权宣传周”中,新疆版权局推荐的一起著作权侵权案例被评为自治区知识产权十大案例,并在媒体公布;在大学生知识产权知识竞赛中,自治区版权局作为评委单位,为活动的顺利举行提供了支持;自治区版权局参与了自治区侵权盗版制品集中销毁活动;6月,自治区版权局赴实验小学开展“爱读书、知版权”活动,向实验小学的同学们介绍了版权基本知识,开展了版权知识互动,使小学生对版权保护有了初步的印象,起到了很好的宣传效果,《新疆经济报》、《新疆晨报》、《新疆都市报》均进行了报道,天山网、亚心网转载了消息,新疆电视台派记者进行了全程录像。
三、积极稳妥推动对外交流与合作
一是成功组织参加2013年哈萨克斯坦“丝绸之路”国际书展,预定3个国际标准展位,展出适宜与中亚国家开展版权贸易的300种新疆版图书,文种涵盖哈萨克文、维吾尔文、柯尔克孜文、英文、俄文和汉文。参展图书异彩纷呈,展示了中国新疆各民族的优秀文化,集中表现了新疆各民族绚丽多姿的文化精粹和多年来的出版成果。
二是向自治区外宣办报送了2013年5月参加哈洽会以及向吉尔吉斯斯坦赠送《玛纳斯》图书、在塔吉克斯坦举办《大陆桥》(塔文版)创刊仪式的方案。根据外宣办的要求,协调各出版社提交向埃及使馆赠送的新疆图书目录。
三是组织指导新疆电子音像出版社与美国纽约商务出版社继续深化合作交流,开展与美国的出版文化交流。受美国纽约商务出版社、国际作家书局、美国克鲁格出版社、美国生活知识书局等多家出版单位的邀请,2013年5月4日至15日,在团长古力先·吐拉洪带领下,由新疆新闻出版局、新疆版权保护协会、新疆美术摄影出版社、新疆电子音像出版社等单位组成的新疆出版代表团,赴美开展了一系列出版文化交流活动。
四是在土耳其伊斯坦布尔书展—中国主宾国展上,精心安排部署,完成了“中国—土耳其合作出版新疆题材图书首发式”的组织实施,展示了自治区落实“走出去”工作的成果。
五是做好2013年睦邻固边工程项目方案的编制工作。组织睦邻固边工程各项目开展总结验收工作;向中国图书对外推广计划报送了自治区2013年“两个工程”图书64种翻译项目资助,6月份又再次组织相关出版社向对外推广办报送16种。
六是指导各出版社做好“走出去”工作。2013年有2家出版单位与国外出版社达成合作出版或版权输出项目53种。
(杨建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