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版权年鉴2014(总第六卷)
- 中国版权年鉴编委会
- 13129字
- 2021-03-26 21:35:00
版权工作概览
2013年全国版权工作
2013年全国版权行政管理工作
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
2013年版权工作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不断深化改革创新,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着力实施《版权工作“十二五”规划》,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一、大力加强版权行政执法监管
(一)认真做好打击侵权假冒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
按照国务院有关工作部署,国家版权局继续以抓源头、清市场、打网络、查破大要案为主线,全面开展打击侵权假冒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各项版权工作,加强重点案件督办查处,与全国“扫黄办”、公安部、高法院和高检院联合挂牌督办8起重大案件,直接挂牌督办20起重大案件。2013年,各地版权行政执法部门共查办侵权盗版案件647件,其中行政结案456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84件。针对社会热点,国家版权局部署开展了打击假冒他人署名书画作品、打击含有著作权的标准类侵权盗版等多个重点领域的专项治理行动,取得良好效果。
(二)组织开展第九次互联网专项治理“剑网行动”
国家版权局联合公安部、工信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于6月部署开展第九次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行动”,围绕网络文学、音乐、影视、游戏、动漫、软件等重点领域以及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网络出版物等重点产品,严厉打击各种网络侵权盗版行为。2013年第九次“剑网行动”各地共接到各类投诉举报案件512件,行政处理190件,移送司法机关刑事处理93件;没收服务器及相关设备137台,关闭网站201家。同时,进一步改进网站版权主动监管工作。扩大监管范围,列入版权主动监管的网站达到25家。启动了重点视听作品版权监管预警保护,完善了工作程序和措施。印发了《互联网传播作品著作权监督管理办法》,版权主动监管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
(三)积极查处侵权盗版大案要案
先后破获江苏“一点智慧”软件被侵权案、南京“1·10”重大网络侵权案、黑龙江“第一教育网”侵权案、北京“思路网”盗版数字高清作品案以及安徽“DY161电影网”涉嫌侵犯著作权案、江苏“速酷电影网”等视频网站涉嫌侵犯著作权系列案、广西“威盘网”涉嫌侵犯著作权案、北京何某某等涉嫌侵犯网络游戏软件著作权案、山东淄博李某等涉嫌侵犯网络游戏著作权案、安徽“999宝藏网”涉嫌侵犯著作权案、“上海复旦网上书店”和“上海惠生图文”网店涉嫌销售盗版图书案及上海王某等利用互联网销售侵权盗版ISO标准案等一批大要案件,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在加强对地方执法指导的同时,国家版权局还对重大案件直接进行查处,相继处理了360公司侵权盗版案、亚马逊出版物发行网络交易平台销售盗版图书案,特别是对百度公司、快播公司以侵犯著作权分别处以25万元的行政处罚,有力震慑了侵权盗版分子,引起了极大的社会反响,起到了很好的宣传效果。
(四)整合加强版权执法力量
开展直辖市版权执法与信息化建设工作座谈会,发挥文化市场执法机构在版权执法当中的重要作用。举办4期版权执法培训班,对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级版权执法部门400余名同志进行培训。开展2012年度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和有功个人奖励工作。对查处侵权盗版作出突出贡献的230家有功单位和157名有功个人进行奖励,奖励金额485.8万元。推动京版“十五社”反盗版联盟与淘宝网在北京举行合作签约仪式,充分发挥企业自律作用,减少侵权盗版权行为。
二、深入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
(一)软件正版化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国家版权局协调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于4月对14家中央国家机关和16个省份进行督查,10月对12个省份进行督查;会同国资委、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对10家中央企业和18家大中型金融机构软件正版化情况进行检查。截至2013年底,79.7%的中央和国家机关推进全部直属事业单位完成软件正版化任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扎实推进市县级政府机关和各级党委、人大、政协等机关开展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市县级政府机关全部按期完成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任务。
2013年全国共有3449家企业列入年度完成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目标,其中3066家企业完成检查验收;共举办培训班318次,参训企业7783家(次),培训人员1.72万人(次)。截至2013年12月底,全国累计列入年度完成工作目标企业29729家,累计完成软件正版化企业20848家,累计举办培训班1812次,参训企业5.07万家(次),培训人员10.13万人(次)。
中央企业三级以上企业、大中型金融机构、新闻出版行业企业集团总部全部实现软件正版化,新闻出版、勘察设计、旅游饭店、网吧、煤炭等重点行业积极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25家大中型企业带头完成软件资产管理试点工作,探索建立符合中国企业实际的软件资产管理制度。
(二)加强软件正版化长效机制建设
研究起草《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国务院办公厅于2013年8月颁布实施,进一步完善了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长效机制。推动企业加强软件资产管理,完成对软件资产管理试点项目的25家企业的考核验收。
(三)做好软件正版化宣传培训工作
通过编发快报、月报,出版《软件正版化工作巡礼》专刊,召开新闻发布会,举办“软件正版化工作成果展览”等形式宣传软件正版化工作成果,会同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联合开展了9期行业企业软件正版化培训,开展了1期全国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培训。
三、着力提高版权管理服务水平
(一)进一步推进作品登记工作
2013年,通过完善登记信息和排名发布制度,全国作品登记工作保持良好发展态势。2013年,全国包括作品登记、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著作权质权登记在内的著作权登记总量首次突破百万件。其中作品登记845064件,较2012年的687651件增长了22.89%;软件著作权登记量延续了近年来高速增长的发展势头,达到164349件,登记量较上年增长18.04%;著作权质权登记为244件,涉及主债务金额31亿多元。
(二)继续开展全国版权示范建设工作
4月15日,召开全国版权示范工作经验交流会。经考核验收,同意苏州、昆山、广州为全国版权示范城市;授予北京中文在线数字出版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版权服务中心/上海版权纠纷调解中心全国版权示范单位称号;授予浙江省中国轻纺城、景德镇国际陶瓷艺术创意中心、章丘市龙山黑陶研制中心全国版权示范园区(基地)称号。
(三)规范监督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及境外著作权认证机构驻京代表处的业务活动
加强与集体管理组织的沟通,参与其理事会等相关会议并提供指导意见。协助处理集体管理组织开展审计及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开展换届事宜。处理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卡拉OK收费等投诉。参与配合境外著作权认证机构驻京代表处申请延期等事宜的审批工作。与驻京代表处保持密切联系,做好监管与服务工作。
(四)着力推进国家版权监管平台建设
2013年,经过研究制定需求、公开招投标、确定承建单位等程序,国家版权监管平台(二期)进入到承建单位进行概要设计阶段。同时针对平台(一期)的恢复运行升级改造工作于2013年底完成。通过建设国家版权监管平台,以技术手段提高国家版权局版权监管及公共服务水平。
四、积极促进版权产业健康发展
(一)推进版权贸易中心(基地)建设
同意福建建立“国家海峡版权交易中心”,青岛建立“国际版权交易中心”,加快版权资源优势向版权产业优势转变,实现版权资源共享和版权使用价值最大化。
(二)推动版权贸易发展
继续举办北京国际图书博览会(BIBF)国际版权贸易研讨会;支持福州海峡版权(创意)产业精品博览交易会、东莞国际影视动漫版权保护和贸易博览会等重要版权展会;加强对国家版权贸易基地等相关机构的指导和管理,充分发挥其在版权交易、评估、融资等方面的作用。
(三)开展版权资产管理试点及相关课题研究
以出版业版权资产管理为试点,委托相关机构开展调研,了解我国文化产业版权资产的种类、数量、运用和管理状况,为出台指导文化企业版权资产管理的文件做准备。继续开展2010、2011年度版权产业国民经济贡献率调研,受到中央领导高度重视。完成《2012年中国网络版权年度报告》,为规范行业管理和推动产业发展提供了有益的参考。
五、努力营造良好的版权保护氛围
(一)开展“4·26知识产权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
坚持面向公众、面向行业、面向社会的原则,创新性地统一宣传标志和口号,围绕版权示范、著作权集体管理、软件正版化、“剑网行动”等重点版权工作,采用多种形式和媒体开展主题宣传,激发了社会各界及公众对版权工作的关注度和支持度。
(二)开展版权产业专题宣传
为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向社会介绍“版权产业”概念的批示精神,国家版权局制定统一方案,采取专题访问、制作专版和专刊、录制“政务直通车”、“对话”栏目等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地进行集中研究、宣传、普及,使社会公众对版权产业有了较为直观、基础的认识,取得了预期效果。
(三)利用敏感、热点版权问题进行宣传
充分利用钱锺书书信手稿拍卖引发的版权争议等敏感、热点版权问题,建立版权热点问题应对机制,在《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等发布口径,运用各种媒体特别是国家版权局网站等信息网络渠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宣传阐释版权知识,提高全社会的版权保护意识。
六、持续强化版权对外交流合作
(一)积极参与国际版权事务
参加商务部第五次WTO对华贸易政策审议有关应对工作,参与完成WTO对美国等11个经济体的贸易政策审议。巩固与WIPO的良好合作关系,与其在上海联合举办“版权和相关权地区研讨会”和“视听表演保护与北京条约国际研讨会”。向国务院法制办上报我国加入《视听表演北京条约》的请示。完成澳门特区适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的相关工作。参加WIPO摩洛哥外交会议,缔结《关于为盲人、视力障碍者或其他印刷品阅读障碍者获得已出版作品提供便利的马拉喀什条约》。推进WIPO在福建德化设立版权保护优秀案例示范点调研活动。参加亚太经合组织(APEC)第35次、第36次知识产权专家组会议,积极应对有关版权事务。
(二)妥善处理版权涉外关系
在中美商贸联委会(JCCT)以及中美战略经济对话(SED)项下,积极做好中美版权相关应对工作。推进中美版权战略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实施,并经双方同意将备忘录自动续期5年至2018年。积极推进中英版权相关事项,确定双方2014年合作计划。参与中欧知识产权工作组第11次、第12次对话及相关工作,参与中国与欧盟知识产权合作项目三期工作。参与中瑞、中澳、中韩、中日韩自贸区谈判和中俄、中巴知识产权工作组会议。举办中韩著作权研讨会及中韩著作权工作组会谈。签署中泰2013—2015年工作计划。完成“2013年海峡两岸著作权交流活动”及“著作权工作组会谈”。推动香港、澳门尽早加入《视听表演北京条约》。
(三)跟踪研究国际版权发展态势
依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成立国家版权局国际版权研究基地,吸收版权领域的专家学者及有关政府和实务部门的代表作为研究员共同参与,了解国际版权发展情况,研究有关版权问题,为提高我国版权工作整体水平、有效应对国际知识产权谈判提供对策。
七、不断完善版权法律政策体系
2013年国家版权局继续推动《著作权法》的第三次修改。与国家发改委联合公布《教科书法定许可付酬办法》。修订发布《全国版权示范城市、示范单位和示范园区(基地)管理办法》。推动修订《出版文字作品报酬规定》。协助、配合国管局制定《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就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网络民事侵权司法解释、发改委制定推动文化创意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提供意见。
2013年全国版权司法保护工作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
2013年,全国各级人民法院积极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著作权审判和整个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实现新的发展。
一、全国法院审理著作权纠纷案件的基本情况
2013年,全国地方人民法院受理和审结的知识产权案件数量增幅趋缓,共新收和审结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88583件、88286件,分别比2012年上升1.33%和5.29%。其中,新收著作权案件51351件,同比下降4.64%。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刑事案件也在2008年以来首次出现下降趋势。2013年,全国地方人民法院共新收涉知识产权刑事一审案件9331件,比2012年下降28.79%。其中,侵犯知识产权罪案件5021件(假冒注册商标等侵犯注册商标案件3473件,侵犯著作权案件1484件),同比下降35.96%。人民法院审理的著作权案件中影响较大的有:杨季康与中贸圣佳国际拍卖有限公司涉及钱锺书书信手稿拍卖案、李国强诉前行为保全案、圆谷制作株式会社等与上海音像出版社等侵害著作权纠纷案、王莘与谷歌公司侵害著作权纠纷案、蒋友柏与周为军案、江苏人民出版社有限公司案、北京凤凰联动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侵害著作权纠纷案等。
2013年,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全面加强,呈现出新特点:案件增幅趋缓,但审理难度增大;审判质效明显提高;诉讼调解效果显著;司法透明度增强;审判的社会影响力不断提升。
二、积极推进阳光司法,增强司法透明度
2013年人民法院工作的一大亮点是推进阳光司法,加大司法公开力度,提高司法透明度,知识产权审判方面也有突出表现。第一,进一步完善和规范知识产权裁判文书网络公开制度。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发布了《人民法院知识产权裁判文书上网公布暂行办法》。截至2013年底,通过网络公开的全国各级人民法院生效知识产权裁判文书已达61368份。第二,强化重大案件的深度公开。对于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以“全媒体”形式对案件审理进行全景展示,不断加强公开力度。奇虎公司与腾讯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强生公司垄断纠纷案等重大案件的公开审判,赢得社会高度肯定。第三,不断拓宽司法公开渠道。通过直播庭审、邀请人大代表旁听知识产权案件庭审、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发布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和典型案例等方式,全面公开知识产权案件审判情况和各类知识产权审判资讯,回应社会关切。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2012年)》,编辑出版了《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年鉴(2012年)》。北京、河北、上海、江苏、安徽、山东、广东、海南、甘肃、新疆等地高级人民法院也分别发布了本辖区2012年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人民法院另通过强化裁判文书说理性,增进群众对司法裁判的了解和理解。第四,自觉接受监督,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司法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最高人民法院高度重视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的意见建议,认真研究制定了贯彻落实工作方案,完成了专门报告,确保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落到实处。
三、提高司法公正公信,大力加强审判调研指导
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面对的是创新活动最为活跃的经济、科技、文化和艺术领域,新问题新情况层出不穷,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不断面临新要求和新挑战。加强对知识产权案件和审判工作的调研指导,及时统一裁判标准,及时有效回应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新需求,是实现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科学发展的重要手段。最高人民法院一贯重视加强审判指导,采取多种措施进行调研指导,统一法律适用。
2013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在福建省厦门市召开了全国互联网领域新技术、新商业模式及商业竞争状况调研会。2013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在陕西省西安市召开了全国法院第三次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会议,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精神,总结了2008年以来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分析了当前知识产权审判工作面临的形势,明确了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任务,研究了知识产权审判法律适用方面应当注意的问题。会议的召开为做好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指明了方向,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2013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在江苏省苏州市举办了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研讨班,紧密结合知识产权审判实际,突出加强司法公正、增强司法公信力和推进依法治国的主题,着重对知识产权审判工作面临的形势、需要准确把握的司法政策等进行了研讨,达到了统一思想、推动工作的目的。为贯彻落实全国法院第三次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会议精神,浙江、福建、山东、广东等地高级人民法院也召开了全省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会,对做好2013年的知识产权审判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确保了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规范有序进行。地方各级人民法院还紧密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开展了内容丰富的调研活动。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与有关单位联合举办了“云计算环境下计算机软件版权司法保护高层论坛”;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开展了“天津市文化创意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状况”调研活动。以上活动均有力指导了审判工作的开展。
最高人民法院围绕多项课题进行了专项调研,其中包括《著作权法》修改相关问题、涉卡拉OK经营者著作权纠纷法律适用等。为推动提高裁判文书质量,进一步推进调研工作的开展,最高人民法院筹备第三届全国知识产权优秀裁判文书和首届全国知识产权优秀调研成果评选活动,完成对483份裁判文书、193篇调研报告的初评工作。
四、坚持推进基层基础建设,不断提升司法队伍素质
人民法院始终高度重视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队伍建设,以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以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方向,全面提高队伍建设科学化水平,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作风优良、公正廉洁的高素质知识产权法官队伍。
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关键在队伍,重点在基层。完善的机构设置是做好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前提。2013年,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贯彻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若干问题的意见》,继续大力加强知识产权专门审判机构建设,打牢知识产权审判的基层基础。西藏自治区在林芝、山南、那曲、阿里四个中级人民法院设置了知识产权专门审判机构;福建省在鼓楼、思明、晋江三个基层法院成立了知识产权审判庭;湖北省在襄阳、宜昌、黄石、黄冈、荆门等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了知识产权审判庭,通过专门审判机构的建设,促进知识产权审判的专业化发展。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设立了全国首家以审理知识产权案件为主的基层法院派出法庭,为保障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提供助力。与此同时,各级人民法院继续加强审判组织人员配备,选派执法办案综合能力强的法官充实知识产权审判队伍,为推进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提供良好的人才支持。
人民法院始终坚持把提升知识产权法官司法能力作为推进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的重要环节抓紧抓好,充分运用专题培训、专题研讨、在职培养、交流挂职、庭审观摩、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实践基地等形式,不断加大学习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扩大学习教育培训覆盖面,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加强业务培训。最高人民法院继续以国家法官学院知识产权培训课程为载体,开展对全国法院知识产权法官的业务培训活动;加强对中西部地区法院知识产权法官的培训力度,选派知识产权法官参加西部巡回讲师团巡回授课活动。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推行知识产权专业领域培养计划,并组织法官讲坛活动,努力培养专家型法官;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展队伍建设“五个一”活动,打造学习型审判队伍;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与省法官学院联合举办知识产权审判业务培训班和业务骨干培训班,加强对审判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实训制培训模式,加强对青年法官的培养,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可持续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2013年全国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
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
根据国务院对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部署和部际联席会议《2013年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计划》,部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密切协作,以推进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为重点,同时积极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开展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取得的成效
(一)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
中央和国家机关继2011年5月底前完成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后,进一步巩固软件正版化工作成果,带头积极推进直属事业单位使用正版软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推进省级政府机关按期于2012年6月底前完成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后,扎实推进市县级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截至2013年12月底,市县级政府机关按期完成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任务。
(二)企业软件正版化
2013年全国共有3449家企业列入年度完成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目标,其中3066家企业完成检查验收;共举办培训班318次,参训企业7783家(次),培训人员1.72万人(次)。截至2013年12月底,全国累计列入年度完成工作目标企业29729家,累计完成软件正版化企业20848家,累计举办培训班1812次,参训企业5.07万家(次),培训人员10.13万人(次)。
中央企业三级以上企业、大中型金融机构、新闻出版行业企业集团总部全部实现软件正版化,新闻出版、勘察设计、旅游饭店、网吧、煤炭等重点行业积极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25家大中型企业带头完成软件资产管理试点工作,探索建立符合中国企业实际的软件资产管理制度。
(三)软件采购情况
自2010年10月开展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以来,各级政府机关共采购操作系统、办公和杀毒软件592.09万套,采购金额34.38亿元,采购的套数占比81.25%。
二、具体做法
(一)国务院领导高度重视,亲自部署
2013年国务院召开了四次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软件正版化工作作出具体部署,明确要求扎实推进软件正版化,督促地方确保2013年底前完成市县级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指导各地一并抓好同级党委、人大、政协等机关检查整改,把软件正版化纳入信息化建设统筹安排,推动经费预算、软件资产管理、审计监督等制度落到实处,加大中央企业和国有大型金融机构软件正版化推进力度,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国有企业软件正版化,开展专项督查,发现问题依照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国务院副秘书长毕井泉多次听取软件正版化有关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具体工作,并在12月14日召开的全国政府系统秘书长和办公厅会议上对各地软件正版化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通报。9月,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市县级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督促进展较慢的地区加快工作进度。
(二)部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密切协作,积极推进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88号)出台,进一步规范政府机关使用计算机软件行为,为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规范化和常态化提供了制度保障;国家版权局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国资委、国管局等部门共同组织举办大型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培训会。
工业和信息化部继续做好新出厂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数据统计分析工作;做好软件产业政策规划落实,加强和完善软件行业管理,加快安全可靠关键信息系统应用推广。
财政部加强经费保障,将中央部门正版软件采购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安排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经费;进一步加强软件采购管理,把通用软件列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研究制定《政府机关办公通用软件资产配置标准(试行)》(财行[2013]98号),规范政府机关办公通用软件配置工作。
商务部会同财政部、国家版权局、国资委、银监会等有关部门在中美商贸联委会、中美战略经济对话、亚太经合组织等多双边交流机制和在美国举行的中国知识产权海外交流中积极宣传中国软件正版化工作取得的进展和成效,积极应对外方有关议题和要价。
审计署对58个中央部门软件正版化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审计发现的问题纳入审计报告并向社会进行了公告,同时建立健全审计整改跟踪机制,督促相关部门积极进行整改;指导地方审计按照“统一组织、分级实施”的组织方式,采取“单独立项与结合其他审计项目并行开展”等工作模式,分别对本级政府机关开展监督检查。
国资委向中央企业印发《关于做好2013年推进中央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资厅发[2013]19号),明确提出到2015年底基本实现中央企业软件正版化的“三年目标”;指导中央企业正版软件集中采购谈判小组与软件厂商进行价格谈判,降低中央企业软件采购成本;联合国家版权局对部分中央企业使用正版软件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通过报刊、网站、会议、外事活动等形式,加强对中央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宣传。
国家工商总局会同有关部门积极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和垄断行为,对涉嫌违反《反垄断法》的某软件公司启动核查程序,维护软件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国家知识产权局两次带队赴有关地区和部门督查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开展情况。
国管局维护“正版软件采购网”,确保全国各级政府机关能够方便快捷采购到价格合理的软件,实现了“一地招标,全国适用”的政府集中采购模式;研究制定《中央国家机关通用办公软件配置标准》(国管资[2013]42号),规范中央国家机关通用办公软件配置行为。
国务院法制办认真审核并积极推动《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管理办法》颁布实施。
银监会将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放在推进工作的重要位置,向国内外充分展示和宣传银行业软件正版化工作的积极进展和实际成效;会同国家版权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展了2013年银行业软件正版化专项督查;在全国范围开展调研并构建中小银行业金融机构软件正版化工作评价体系。
证监会推进证券期货机构加强软件资产管理工作,选取了深交所等16家单位作为软件资产管理试点单位;会同国家版权局开展证券期货机构软件正版化工作督促检查;指导中国证券业、基金业和期货业等协会加大软件正版化政策宣传力度。
保监会修订了《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计算机软件管理办法》等四项信息化制度,将软件正版化工作作为信息化建设的重要内容,逐步通过桌面运维管理软件加强对计算机的使用管理,为长效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提供了重要保障;开展了保险行业企业软件正版化专项检查整改,并会同国家版权局对部分保险企业进行了实地检查。
中直管理局为中直机关提供全方位正版软件采购服务,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宣传引导中直机关落实软件正版化工作要求,指导中直机关加强软件资产管理。
全国工商联积极推进省级直属商会和常委企业带头使用正版软件。
商务部、国家版权局和国管局等部门分别约谈微软公司高层负责人,明确指出微软在中国的销售模式、软件价格、售后服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国资委、银监会、保监会、全国工商联和国家版权局等部门积极推动25家大型企业完成软件资产管理试点工作,为推进企业建立软件正版化长效机制积累了重要经验。
国资委、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国家版权局分别针对各自监管企业开展了软件正版化专题培训,国家版权局指导中国机械联合会和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开展了机械设计、勘察设计行业企业软件正版化培训。
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认真做好协调、服务工作,组织开展了两次督查,第一次派出8个督查组,分别由国家版权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审计署、国家工商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国管局等8个部门有关司局负责人带队,对天津等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4家中央和国家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进行了督查,第二次派出6个督查组,分别由国家版权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国管局等6个部门分管领导带队,对吉林等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了督查。
在部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的大力支持下,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还通过编发快报、月度通报,发布“中国政府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报告”,举办“软件正版化工作成果展览”,出版《软件正版化在中国》专刊,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法制日报》以及人民网、新华网等媒体刊登专题文章,在《中国新闻出版报》开辟专版,在国家版权局网站和新华网设置专栏等多种形式,宣传软件正版化成果,其中国家版权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国资委、国管局、银监会等部门分管领导亲自撰文或接受专访,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各部门、各地区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中央和国家机关进一步巩固软件正版化工作成果,加强长效机制建设,积极推进直属事业单位开展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中央办公厅将软件正版化工作与信息化工作结合,研究制定了《信息化设备及软件配置更新管理办法》,每年开展软件使用情况核查。中宣部利用安全监管平台,对计算机安装软件进行监控,通过技术手段堵住安装非正版软件漏洞。外交部制定软件资产管理细则,明确软件资产管理负责人,定期检查软件资产使用和保管情况,加大对国产软件的支持力度,办公软件全部使用国产软件。国土资源部要求各单位将软件正版化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制定《软件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定期对软件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国家体育总局要求所有工作人员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使用软件资产,签订《软件正版化承诺书》。国家知识产权局采用技术手段加强对已安装软件的合规性扫描,在“用户不想装、想装装不上”基础上,实现“装上能发现”。
各地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健全工作机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部署软件正版化工作,分管领导研究部署具体工作,成立了由版权部门牵头、多部门参与的专门工作机制,深入推动工作。
二是采取多种措施,扎实推进工作。安徽继2012年9月提前完成市级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后,将县级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作为省政府重点工作,列入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建立企业基本信息数据库,动态掌握各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进度,针对不同情况,采取相应措施,推动120家企业完成软件正版化任务。贵州将县级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并针对机关工作人员不习惯、不信任使用国产软件问题,积极在各级政府机关开展国产办公软件试用和培训工作,在得到认可后,采购国产软件实现办公软件正版化,有效缓解了资金压力。西藏采取先试点、后推开、分步走的方式,在部分单位先行试点,随后总结经验,加快推进速度,并克服经费困难,优先安排软件采购资金。河北采取省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分别负责联系并督导一个设区市软件正版化工作的方式,进一步细化责任。新疆将政府和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都纳入对地州政府的行政效能考核指标体系。青海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与各州(地、市)主管领导签订《2013年各州地市(县)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和落实领导责任。
三是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工作落实。江西开展了三次督促检查,分别对82个省直机关和11个地市级政府进行了实地检查。云南实行“月报告”和“季度通报”制度,省政府督查室两次牵头对16个州市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进行实地督查;以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为重点,将软件正版化列入信息安全检查的重要内容,推进128家企业完成软件正版化工作任务。湖北对全部市县级政府开展了两轮督查,对工作进展滞后的2个地级市政府进行了现场督办,对2个地级市、3个县级政府主管部门领导进行了约谈。辽宁采取集中督查与重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市县级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进行了多次专项检查,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并开展了企业专项检查,推动128家企业完成软件正版化工作。山西在市县级政府机关完成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后,开展了抽查验收,对相关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进行考核评分。广东采取各市版权局普查与省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列入年度督办的企业进行了全面检查,130家企业通过检查验收。甘肃对进展缓慢的县区采取“动态管理、一日一报”、“工作包干、跟踪落实”等措施,做到:工作任务未完成,督查任务不结束。
四是巩固工作成果,建立长效机制。广西2011年完成全部县级以上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任务后,大力推进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长效机制建设,建立健全软件采购经费预算、软件资产管理和软件使用责任追究等制度,并创新管理模式,利用正版软件管理系统实现对全区软件正版化相关信息的管理。山东继2012年9月完成省市县三级党政机关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任务后,不断巩固党政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成果,加大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力度,开展了市县级党政机关软件正版化督导检查“回头看”工作,以行业骨干企业为重点,推进526家企业完成软件正版化工作。四川继2012年12月完成省市县三级党政机关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后,出台《四川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软件资产管理暂行办法》,部分市(州)制定《加强政府机关软件管理办法》,进一步健全软件正版化工作长效机制。宁夏各市县建立软件正版化信息管理系统,全面掌握每个单位计算机软件使用情况,地市级政府均制定了《软件正版化工作管理制度》,确保软件正版化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三、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问题。部分地区和部门对软件正版化工作的认识有待提高,突击性推进的现象比较明显。
(二)长效机制问题。部分地区和部门没有将软件正版化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来抓,对软件正版化相关政策要求落实不到位。部分完成检查整改的单位仍然存在采购了正版软件、实际使用未经授权软件现象,没有制定具体的日常检查、经费预算、软件资产管理等制度。
(三)软件采购问题。部分地区和部门没有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计算机,重新采购操作系统实现正版化,以及部分地区和部门因为用户使用习惯等原因,盲目采购国外高价办公软件,增加了软件采购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