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交易的流程
投资者想要对债券进行投资,除了了解债券的基本要素以及投资原则之外,还应该对债券的交易流程进行分析。投资者首先对债券交易的类型要有所认知,一般情况下,债券交易可以简单划分为场内交易和场外交易两种,下面逐一介绍。
一、债券场内交易
债券场内交易也称为交易所交易,场内交易市场的核心是证券交易所,在证券交易所,所有的交易程序都要经证券交易所按严格的立法规定来操作执行。通常情况下,债券交易有五个步骤:开户、委托、成交、清算、交割和过户。
1. 开户
债券投资者先要选择一家可靠的证券经纪公司,并且在该公司办理开户手续。订立开户合同和开立账户两步构成了办理开户手续,这也是投资者想进行债券交易的必备条件。
投资者与证券公司订立开户合同之后,就能够开立账户了。目前我国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允许开设现金账户和证券账户。现金账户的用途是买进债券并支付买进债券的价款;证券账户是用来交割债券的。假如投资者想要同时进行买进和卖出的业务,就要同时开立两个账户。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投资者开立的现金账户中资金必须先交存给证券商,再由证券商转存银行,获得利息收入将自动转入现金账户,而证券账户则是由证券商免费代为保管的。
2. 委托
在证券公司开立账户之后,投资者想将债券上市交易,还要与证券公司办理证券交易委托关系,这是一道必须经历的程序。
投资者与证券公司之间委托关系确立之后,“委托”即成为投资者操作的核心程序。投资者发出委托必须要与证券公司的办事机构联系,证券公司接到了投资者委托后,再按照投资者委托的指令,将投资交易债券的种类、数量、价格、开户类型、交割方式等在“委托单”上一一载明,投资者办理委托大多都采取当面委托或电话委托两种方式。
3. 成交
证券公司在接受投资客户委托并填写委托说明书后,证券公司的驻场人员在交易所内会迅速执行委托,保证债券成交。
4. 清算和交割
券款的交付是在债券交易成立以后进行的,也就是对债券进行清算和交割。
同一证券公司在同一交割日对同一种债券的买和卖相互抵消叫做债券的清算,应当交割的债券数量和应当交割的价款数额确定之后,必须按照“净额交收”的原则办理债券和价款的交割。一般情况下,在交易所当日闭市时,债券公司清算机构便已经编制成当日的“清算交割表”,各证券商拿到后再进行核对,再编制该证券商当日的“交割清单”,并在规定的交割日办理交割手续。
5. 过户
将债券的所有权从一个所有者名下转移到另一个所有者名下就叫过户,这是一次交易的最后一道程序。
二、场外债券交易
场外债券交易,顾名思义就是在证券交易所以外的证券公司柜台进行的债券交易,它一般都可分为自营买卖和代理买卖两种。
1. 自营买卖债券
由投资者个人作为债券买卖的一方,由证券公司作为债券买卖的另一方,它的交易价格由证券公司自己挂牌,这种买卖方式叫做自营买卖债券。自营买卖程序比较简单,一般有以下3个步骤。
(1)填写申请单
填写申请单后,投资者可以根据证券公司挂牌的价格进行买卖,申请单上必须要载明债券的种类以及买入或卖出的数量。
(2)开出成交单
在收到投资者的申请单后,证券公司根据挂牌价格,按照买入、卖出者申请的券种以及数量开出成交单。一般来说,成交单的内容包括交易日期、成交债券名称、单价、数量、总金额、票面金额、客户的姓名、地址、证券公司的名称、地址、经办人姓名、业务公章等,有时还要登记卖出者的身份证号。
(3)成交
证券公司按照成交的情况,向客户交付债券或现金,交易完成。
2. 代理买卖债券
投资者个人委托证券公司作为中介代其买卖债券,证券公司不能参与买卖业务,债券交易价格由委托买卖双方分别挂牌,达成一致后进行交易,这种买卖称为场外代理买卖。这种买卖方式一般有以下几个步骤。
(1)填写委托书
委托书的内容一般包括委托人的姓名和地址,委托买卖债券的种类、数量和价格,委托日期和期限等。委托书由委托人好后交给买房,卖方要交验身份证。
(2)开临时收据
临时收据是由证券公司在收到委托书以及买方缴纳的债券金额保证金、卖方缴纳的拟卖出的债券后开具的一种证明。
(3)挂牌
证券公司根据委托人的买入或卖出委托书上的基本要素,分别为买卖双方挂牌。
(4)办理交易及成交
假如买方、卖方的交易为“一对一”交易,在双方讨价还价后,债券成交;假如买方、卖方为多人之间进行的交易,就根据“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顺序办理交易。
(5)填写成交单
成交单是债券成交后,由证券公司填写的。它的内容包括成交日期、买卖双方的姓名、地址及交易机构名称、经办人姓名、业务公章等。
(6)交易完成
买卖双方接到成交单后,分别交出价款和债券。证券公司收回临时收据,扣收代理手续费,办理清算交割手续,完成交易过程。
发行和买卖债券的场所有哪些
当投资者打算投资债券时,去哪儿购买债券以及去哪儿进行债券交易就立刻成了投资者关注的新问题。事实上,这个问题包含着两个部分,就是债券的发行和债券的买卖。
一、债券的发行
发行者、认购者和委托承销机构是债券发行市场的主要组成部分。只要具备发行资格,不论是国家、政府机构和金融机构,还是公司、企业和其他法人,都能够利用发行债券来借钱。认购者就是投资者,主要由社会公众团体、企事业法人、证券经营机构、非营利性机构、外国企事业机构和社会家庭以及个人组成。
随之而生的就是销售债券的场所,这个场所在哪儿呢?大多数情况,投资银行、证券公司、商业银行和信托投资公司等代发行人办理债券发行和销售业务的中介人,都是销售场所。
通常情况下,债券的发行方式分为公募发行、私募发行和承购包销三种。值得注意的是,国债的发行偶尔会分为直接发行与间接发行,这要看是否有金融中介机构参与出售,国债的间接发行还包括代销、承购包销、招标发行和拍卖发行。从发行的方式来看,也就能找到债券发行的地方了。
1. 私募发行
只面向少数投资者发行的债券叫做私募发行,通常是以少数关系密切的单位和个人为发行对象,不对所有的投资者公开出售。这种发行有特定的投资人,但流通性很差,也不容易在市场上买到。
2. 公募发行
公开向广大投资者发行债券的方式也叫做公募发行。公募发行的面比较宽,由于发行数额一般较大,通常公募债券发行者要委托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承兑销售。所以,投资者假如想购买此类债券,就得到证券公司等机构去购买。
3. 承购包销
这种销售方式主要是针对不可流通的凭证式国债,通常是由各地的国债承销机构组成承销团,通过与财政部签订承销协议来决定发行条件、承销费用和承销商的义务。所以说它是带有一定市场因素的国债发行方式,在市场上也不容易购买到。
一般来说,企业债券必须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才能发行;重点企业债券和国家债券必须经国务院批准才能发行。企业债券一般去金融机构购买,而重点企业债券和国家债券一样都由国家承担发行风险。这些债券采取分配认购方式,或者向单位分配认购任务,或由个人自愿认购。
二、债券的买卖
债券发行以后,就可能会进入流通市场,这个流通市场就是债券交易市场。它是债券买卖、转让、流通的场所,也叫做流通市场或二级市场(和一级市场相区别)。值得注意的是,在债券交易市场上,债券的买卖流通,只说明现有债券债权的转移,所有的交易活动与发行者无关,它既不创造新的实际资产或金融资产,也不增加社会总资本的存量。
一般情况下,债券交易市场是由证券交易所、场外交易市场和第三市场构成的。
1. 证券交易所
证券交易所不仅可以交易债券,同样也可以交易股票以及金融期货、期权等。其交易地点固定在交易厅,交易人员为证券交易所会员(包括证券经纪人、自营商和专业会员)。
2. 场外交易市场
场外交易市场也称为店头交易市场或柜台交易市场。债券交易是在证券中介机构如证券公司进行的而不是在交易所内进行的,设有专门的证券柜台为买卖证券提供服务。
3. 第三市场
在柜台市场上从事已在交易所挂牌上市的证券交易。从另一种角度来看,第三市场不仅是场外交易市场的一部分,还是交易所市场的一部分,也就是“正上市证券的场外交易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