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私募徘徊在十字路口

私募基金的发展正徘徊于一个重要的十字路口,是选择大步向前还是大幅倒退,未来的监管导向将成为主要推手。

2011年1月

私募发展的大年

“无心插柳柳成荫”,这句中国的老话近年来在私募基金上再次得以应验。自2004年第一只阳光私募产品面世以来,在6年多的时间里,阳光私募基金获得了蓬勃的发展。进入2010年以来,私募基金的设立更是呈逐月加速的态势,从产品发行看,今年前三个季度已超过了前年全年的发行量。好买统计显示,2007年之前成立的私募基金仅有11只(见图1),2007、2008、2009年新发的私募分别为80、95、169只,而今年前三季度新发的私募基金就已达201只。从私募公司成立看,今年新公司的成立也已超过了历年,2007、2008、2009年间新成立的私募公司分别为42、57、52家,而今年前三季度成立的私募基金已达64家。从资产管理规模看,保守的估计,目前信托私募基金的规模也可达到2000亿元。

图1 私募产品数量统计

资料来源:好买基金研究中心。

证券市场无厘头

借助于信托平台,私募游走于监管的边缘,这个至今还身世混沌的证券市场“无厘头”,现今已壮大到了无法被忽视的程度。而成长的新事物,必然会对周遭的其他生态产生压力,成长得越快,压力也越大。近年来许多公募基金经理跳槽,出现所谓的“公而优则私”现象,正是这种压力的一种表现。很明显,私募动了公募“正规军”的奶酪,私募是否应纳入监管成为当前证券市场最热议的话题。

目前的阳光私募实质上是一个信托计划,从理论角度来看,它具备完整的信托关系,并受到银监会“一法两规”(《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及《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的监管。但具体而言,信托计划是投资者与信托公司形成信托关系,并将资金信托给信托公司。信托公司可以自己作为投资管理人进行运作,也可以委托给外部的专业投资咨询机构,如私募基金公司等。不难看出,私募基金尽管在投资中起了关键作用,但却只是一个投资顾问的小角色,“一法两规”无法直接对其形成约束。此外,信托平台也有一定的局限性,诸如信息披露不统一规范、基金经理从业资质管理、投资交易风险无法有效监控,等等。就算撇开这些问题,目前的私募信托计划还不能开立股指期货账户,这使私募基金缺乏必要的风险对冲工具,盈利模式单一,失去了国外对冲基金应有的功能。可见,目前私募基金游离于监管之外的直接代价,是许多业务受到掣肘。

徘徊在监管的十字路口

2003年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法》并没有针对私募基金的内容。因此,要想将私募基金纳入监管,首先就要对《证券投资基金法》进行必要的修订。从证监会高层最近的多次发言来看,证监会欲将私募“招安”的态度已十分明确。回想私募基金这几年大发展的过程,有人曾经以为监管少是私募长足发展的重要原因,但我认为私募基金的阳光化则是一个最重要的推手。阳光化意味着更透明、更规范,让投资者有了更多的信赖感和安全感。

我曾和不少私募基金经理交流过对纳入监管的看法,他们中绝大多数都对此持积极的态度,但同时又颇有担心。关于私募如何监管,我认为总体应该坚持适度放宽的原则,这主要是相对公募而言。如果对私募的监管过于公募化,其最终的结果可能也仅是把一批私募改造成了一批新公募,这或许也并非监管的意图。并且,如果新私募的门槛太高,许多“改造”无望的私募可能就会重归地下,私募基金阳光化以来形成的蓬勃局面亦将中辍。具体而言,在公司设立方面应该允许自然人参股或成为控股股东,注册资本也应远低于公募基金公司的要求;在产品发行方面可采用备案制;在投资方面,对持股比例、对投资品种等的限制、运用股指期货和融资融券的杠杆比例等应更宽松等,这样有利于私募基金充分利用各类金融工具,实现其多样化的投资策略。

向左还是向右,严格监管还是宽松监管,决定了未来中国私募的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