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科技论文规范写作与编辑(第3版)
- 梁福军
- 3501字
- 2020-11-28 17:33:05
2.2 署名
署名包括作者姓名及工作单位(机构名)两项,具有表明文责自负、记录作者劳动成果、辅助文献检索和科技评价系统统计分析,以及便于读者、编辑与作者联系等多个方面的功能。全面、准确地刊登署名信息是对作者著作权及其所属单位权益的保护和尊重。因此,作者一定要重视署名权,以免引起著作权纠纷,给作者及其单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2.1 署名格式规范表达
署名分为单作者和多作者两种情形,多作者按署名顺序列为第一作者、第二作者……。署名要实事求是,对于多作者情形,需要把对研究工作与论文撰写实际贡献最大的列为第一作者,贡献次之的列为第二作者,以此类推,所有作者的姓名均应依次列出,并置于题名下方。作者的姓名列出后,还要列出其单位。因作者单位不一定相同,有的作者还可能有几个单位,因此署名会有不同的格式。
(1)所有作者单位相同时,在题名下方依次列出作者的姓名(通讯作者的右上角还要加上标识如星号“*”),然后另起行,再列出其单位。作者姓名间是否加标点、加什么标点,以及其他有关表达细节,取决于具体出版物的要求。例如:
陈坚强,陈琦,袁先旭*,谢昱飞
中国空气动力研究与发展中心 计算空气动力研究所,绵阳621000
(2)作者单位不相同时,所有作者依次并列书写,并在各作者姓名的右上角加上序号(若是通讯作者,右上角还要加上标识如星号“*”);各单位在题名下方依次并列书写,并在各单位的前面加上与作者序号相对应的序号,序号后面是否加小圆点取决于具体出版物的要求。一位作者有几个单位时,在其姓名的右上角标注多个序号,序号间用逗号分隔。(序号用数字或字母均可,可与单位名称平排,也可为上标形式。)例如:
李思远1陈晓1,2王新涛1陈彦惠1, *
(1河南农业大学农学院,河南郑州450002;2河南省农业科学院园艺研究所,河南郑州450002)
注意:有的出版物对论文署名要求把作者单位放在论文首页的脚注处。
2.2.2 人名规范表达
科技论文署名时,汉语人名的表达较为容易,出错也少,而英文人名的表达则容易出错,因此以下只对英文人名的规范表达进行介绍。
汉语人名一般有汉语拼音和韦氏拼音(Wade-Giles System)两种表达方式(后一方式在我国港澳台地区较为普遍使用)。使用汉语人名(中国作者)的英文译名时,应首先确认该译名所采用的表达方式,对用韦氏拼音书写的人名不得强行改用汉语拼音方式。
(1)按国家标准GB/T16159—2012《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汉语人名拼写有以下规则:①姓和名分写,姓在前,名在后,姓和名的首字母分别大写。例如:Ning Ruxin(宁汝新); Li Hua(李华); Xi Bojifu(西伯吉父)。②复姓连写,双姓中间加连接号,双姓两个首字母都大写。例如:Dongfang Shuo(东方朔); Zhuge Kongming(诸葛孔明); Liang-Meng Yutian(梁孟誉天); Fan-Xu Litai(范徐丽泰)。③笔名、别名等按姓名写法处理。例如:Lu Xun(鲁迅); Mei Lanfang(梅兰芳); Zhang San(张三); Wang Mazi(王麻子)。④缩写时,姓全写,首字母大写或每个字母大写,名取每个汉字拼音的首字母,大写,后面加小圆点(对于科技论文,这种小圆点可以省去——笔者注)。例如:Wang J.(或Wang J)、WANG J.(或WANG J)(王晋); Zhuge K. M.(或Zhuge K M)、ZHUGE K. M.(或ZHUGE K M)(诸葛孔明);Dongfang S.(或Dongfang S)、DONGFANG S.(或DONGFANG S)(东方朔)。国外期刊一般会尊重作者对自己姓名的表达方式,但多倾向于大写字母只限于姓氏的全部字母(或首字母)及名字的首字母。
(2)按韦氏拼音,姓的首字母大写,双名间用连字符。例如:Huang Tso-lin(Huang Zuolin,黄佐林), Tsung-Dao Lee(李政道), Chen Ning Yang(杨振宁), Chiapyng Lee(李嘉平)等。在引用汉语人名时,要注意区分韦氏拼音与汉语拼音这两种不同的拼音系统。如果对1950年以前去世的或姓名以旧式注音而著称的人采用以汉语拼音书写的姓名,则需要用括号附上以韦氏拼音书写的姓名。
(3)英语国家作者姓名的通用形式为“首名(first name)中间名首字母(middle initial)姓(last name)”。中间名不用全拼的形式是为了便于计算机检索和文献引用时对作者姓和名的识别,如Robert Smith Jones的形式可能会导致难以区分其中的姓是Jones还是Robert Smith,但若用Robert S. Jones,则使姓和名的区分简单明了。
为减少因作者姓名相同而导致文献识别方面的混乱,部分科技期刊(如医学类期刊)要求作者将其学位放在其姓名的前面或后面,甚至还可将作者职衔列于其姓名和学位之后(或在论文首页的脚注中说明),如Dr. Joseph Kipnis-Psychiatrist, Dr. Eli Lowitz-Proctologist等。
(4)作者本人应尽量采用相对固定的英文姓名的表达形式,编辑也应尊重作者姓名的习惯拼写形式,以减少在文献检索和论文引用中被他人误解的可能性。
注意:不同期刊的论文对作者姓名的写法以及单位标注的形式会有所不同,作者应根据所投出版物的要求规范地署名,出版部门应制定规范统一本出版物对论文的署名形式,编辑应严格执行有关规范,保证本出版物中所有论文有统一的署名形式。以“梁福军”的英文姓名为例,在不同期刊的论文署名形式如表2-1所示。
表2-1 不同期刊的论文署名形式
2.2.3 单位名称规范表达
单位名称书写一定要准确、正确,尽量写全称,不要随意省略,除非必要一般不用简称或缩写。例如,一般情况下,不要将“哈尔滨工业大学机电工程学院”写为“哈工大机电学院”,不要将“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写为“西电科技大学”,不要将Chinese Academy of Sciences(中国科学院)写为CAS,不要将Nanjing University of Aeronautics and Astronautics(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写为NUAA或Nanhang University(而“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的正确英文名称为Beihang University)。使用单位名称的简称,有时会使读者不知所云,造成阅读上的困难。
为做到单位名称书写准确、正确,作者和编辑一定要熟悉、了解和使用单位对外公布的标准名称(官方名称),必要时可进行查证,切不可另起炉灶随意地自行给出或翻译单位名称。例如:“机械工业出版社”的英文名称是China Machine Press,不要写为Mechanical Industrial Publishing House; “科学出版社”的英文名称是Science Press,不要写为Beijing Scientific Publishing House。如果某单位还没有对外公布其英文名称,作者和编辑必须正确翻译,尽可能给出准确、通用的英文名称。还有一些单位的英文名称容易写错,如“清华大学(Tsinghua University),北京大学(Peking University),河海大学(Hohai University),苏州大学(Soochow University),上海交通大学(Shanghai Jiao Tong University),香港大学(University of Hong Kong),香港中文大学(Chines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台湾大学(National Taiwan University, Taipei, China)”等,作者和编辑在实际中应多加注意。
另外,单位中文名称通常应该“由大至小”来写,而英文名称通常应该“由小至大”来写。例如:“天津工业大学机械电子工程学院”不要写成“机械电子工程学院天津工业大学”,其英文名称应写为“School of Mechanical and Electric Engineering, Tianjin Polytechnic University”,而不是“Tianjin Polytechnic University, School of Mechanical and Electric Engineering”。但在书写“……大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之类的英文名称时,不宜将“教育部”置于“大学”的后面,这是因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是一个整体,不应分开写,如“大连理工大学精密与特种加工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的英文名称应该是“Key Laboratory of Precision & Non-traditional Machining of Ministry of Education, Dalia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而不能写成“Key Laboratory of Precision & Non-traditional Machining, Dalia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Ministry of Education”。
2.2.4 其他注意事项
规范地署名还应注意以下事项:
(1)署名应尽可能地给出作者单位所在城市的名称及邮政编码。对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还应给出其较为详细的通信地址。对国外作者的中、英文署名还应给出所在城市的国家名称。例如:“华威大学工学院 考文垂CV47AL英国”(School of Engineering, University of Warwick, Coventry CV47AL, UK); “密歇根大学机械工程系 安阿伯MI48109美国”(Department of Mechanical Engineering, University of Michigan, Ann Arbor MI48109, USA)等。
(2)如果论文出版前作者已调到一个新单位(不同于作者投稿时的署名单位)而又准备变更投稿时的署名单位,则应在来得及修改的情况下及时进行变更,或在论文首页的脚注中给出这个新单位。这对读者了解作者的工作单位以及检索系统统计研究出版机构的论文产出十分有用。
(3)如果第一作者不是通讯作者,应按出版物的相关规定来表达,如有必要可提前告诉编辑。一般多以星号(*)、脚注或致谢的形式标注通讯作者或联系人,相应的英文表达形式有“* Corresponding author”“To whom correspondence should be addressed”,或“* The person to whom inquiries regarding the paper should be addressed”。
(4)如果一位作者同时为其他单位的兼职或客座研究人员,而且需要体现兼职或客座单位的研究成果归属,则可以在论文中同时标注其实际所在单位和兼职单位,而且一定要将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的有效通信地址表达清楚。
(5)中文署名时,除确实难以译为中文姓名的作者姓名外,均要以中文姓名的形式署名,并尽可能不要混用中、英文姓名,如“刘海涛1黄 田1CHETWYND D G 2李 曚3HU S J 3”就属于中、英文姓名混用,不大规范,可读性差一些。
(6)对同一论文,中、英文署名在内容上必须完全一致,不要出现中、英文作者数量不一致、姓名不对应,中、英文单位数量不一致、名称不对应等严重问题。例如:同一作者的中文姓名是“张三”,而其英文姓名的中译名是“李四”;同一作者的中文单位名称是“北京……大学”,而其英文名称的中译名是“内蒙古……研究所”。这类问题已超出了规范的范畴,一旦出现了,就表明作者写作极不认真、负责,如果论文已经发表,则还表明编辑工作不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