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发展主义的解构与超越

上述对“发展主义”伦理维度下的阐述,已初步表明了其“非正义性”和“不道德性”,但鉴于它同时作为一种意识形态话语和政策制度化的社会现实实践,对“发展主义”的解构与超越,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并非易事。就像笔者在分析“增长经济”及其生态影响的发展趋势时所得出的看法一样[30],当代中国也同时面临着成功解构与超越“发展主义”和任其扩展与制度化为更明确的亲资本指向的两种可能性及其相应条件。单就如何争取前一种可能性来说,笔者认为,如下三个方面尤为重要。

一是伦理重建。时下一提到伦理重建,许多人就会联想到或归结于传统人际道德规范的宣传教育或复兴。其实,当代中国社会真正需要的,是一种更为全面与系统意义上的伦理和道德构建,其中既包括社会道德、文化道德、生态道德、经济道德等人们社会生产生活中的方方面面,也涉及必须同时涵盖个体、群体和制度追求物质实利行为中的道德利他性和道德正当性。也就是说,我们真正需要建立(重建)的,是规范与约束现代商品经济生活与政治社会管治的道德防线与过滤语境,其中所有的个体、群体甚至制度本身都成为一种构建、参与和践行的主体,同时也是一种被规约、监督和教育的对象。就此而言,传统伦理规范的恢复与弘扬,最多只是其中的一个侧面。只有这样,伦理道德及其重建本身,才会成为“发展主义”的一副解毒剂[31]——相反的例子是,无论是风风火火的国学传统教育,还是渐成气候的生态文明建设,都有可能成为经济财富与福利生产和追逐的话语装饰,却经不起社会伦理、生态伦理甚至经济伦理的严肃检验。

单就经济伦理与环境伦理的关系来说,二者应是密切关联和互动的,而不能割裂开来理解。比如,一旦把环境的维度引入经济伦理之中,我们就必须要重新考虑大量习以为常的经济生产、营销与消费行为的道德正当性——直接危害着生物物种延续和生态系统安全的高风险“工商业开发项目”(尽管往往意味着较高的GDP产出和财政收入)、公益性场所的无所不在的工商业广告、明显违背自然生态法则的人工滑雪休闲和反季节蔬菜消费,等等;同样,只有把经济伦理的绿化置于环境伦理建设中的核心性位置,环境伦理才会在一个物质主义与大众消费主义盛行的当代社会中,具有一种实质性内涵和现实着力点,而且,这种新型的经济伦理的养育、成长,绝非只是一种个体的道德修行与提高的过程,而是依赖于社会伦理其他层面和社会系统其他方面的协同促进。这方面的一个典型例子是,时下大众媒体一方面颇为努力地传播着各种绿色观念包括环境伦理,另一方面却同样努力地渲染着工商业生产与消费的物欲满足和享受,因而归根结底仍是囿于一种传统意义上的经济伦理。原因很简单,我们这个社会正把大众传媒置于一种“准工商企业”(文化产业)的地位,相应地,它最终遵从的只能是基于资本逻辑的经济伦理,而不是基于公益守护的环境伦理。

二是社会政治主体的意识觉醒及其变革。近年来一个十分频繁的说法,是改革的“顶层设计”[32],但作为对改革开放以来大量经济、社会和政治政策创新实践的理论反思与概括(尤其是针对“摸着石头过河”之类的经验主义说法),这一术语只有在严格界定的条件下才是正确的和有益的。至少从一种回顾的视角看,改革开放过去30多年的一个严重缺陷或“失误”,就是未能把各个区域、阶层、群体和普通民众更为制度化地纳入到发展决策与政策落实的正式性渠道。必然承认,迄今为止的改革开放,总体上就是一种精英主导的“顶层设计”,而这正是“发展主义”的政策取向、制度设计偏好和意识形态共识在中国得以形成与蔓延的深层原因。因而,如果要想成功地挑战与超越“发展主义”,我们必须认可、鼓励和制度化促进社会主体政治意识的不断觉醒,并渐进有序地组织“公民取向”下的社会政治民主改革。[33]

三是环境政治及其作用。在解构与超越“发展主义”的诸多努力中,环境政治以及一般意义上的环境人文社会科学,承担着一种不可替代也义不容辞的责任。[34]主要来自或始于社会底层的环境社会与政治抗争,不但担负着彰显和抗拒那些片面与过度发展实践的社会与生态非正义性、不道德性的“替天行道”的功能,而且担负着一种生态的、社会的启蒙与示范功能[35],倡导与推动一种全新的经济、社会和文明。而如果对环境政治做一种生态马克思主义或“红绿”视角下的解读,那么,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和谐统一,才会创造出真正公正的经济、社会和文明,而只有将这种“三位一体”式统一作为最高价值理想与政治目标的社会制度,才会是“正义的”“善的”[36]。可以毫不夸张地说,现代工业文明甚或地球的希望,都在于人类社会能否借助一种崭新的环境政治/社会学(广义上的),通向一种前所未有的崭新文明(只能是生态的),而中国正在有意无意地扮演着一种历史性/世界性的角色。很明显,在成功突围“发展主义”的种种束缚和羁绊之前,或不幸落入“资本主义”的制度枷锁桎梏之后,我们都不可能做到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