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劝教育

监狱可以广泛利用社会力量,采取多种形式,对顽危犯进行法制、道德、理想、前途等方面的规劝教育,以解决其思想问题,鼓励其安心改造,增强其生活的信心,提高教育转化的效率。

(一)亲情规劝教育

亲情规劝教育,是利用顽危犯与亲属间的亲情关系,加深其积极情感体验,达到用亲情感化顽危犯,调动其改造积极性的一种教育形式。亲情规劝教育,重在突出情感要素,以情扬善,以情褒真,以情讲法,对顽危犯心灵的安抚、情绪的稳定、心态的矫正,都会产生积极的作用。

1.设立亲情电话。在监狱内设立亲情电话,既便于罪犯与家人沟通,也便于顽危犯亲人配合监狱对其进行教育,是最为方便也是最为经济的一种方式。通过亲情电话,让顽危犯与家人经常交流感情、沟通信息、消除疑虑,帮助其稳定思想和情绪。亲情电话由专职部门管理,通话人需办理审查登记手续,对通话内容进行监听记录。有条件的监狱也可以设立可视电话。

2.召开亲情帮教会。根据帮教的实际需要,邀请顽危犯的亲属来监狱,并在民警的引导下,对顽危犯生活、学习、劳动环境进行参观,之后,再进入监狱特别设立的帮教场所,与顽危犯进行面对面地帮教座谈。通过亲人的期盼、嘱托、希望,启动其内心的改造动力,调动其主动改造、自觉改造的积极性。

3.节日感情慰藉。抓住春节、端午节、中秋节等中国传统的“思亲”节日,组织服刑人员办文艺节目、收看电视、吃饺子、品月饼,并邀请顽危犯的亲属来狱共度节日,让顽危犯充分享受亲情的温暖,接受亲情的洗礼,获得亲情的慰藉,从真切的亲情中汲取奋发向上的力量,从而积极改造,自新自强。

4.组织电视家访。监狱派人定期到顽危犯家庭,对其亲属的工作、生活情况进行录像,然后回狱为服刑人员播放,以消除顽危犯的疑虑、担心和思亲之苦,从而放下包袱,安心改造。

(二)社会人士规劝教育

监狱可以邀请各级党政机关的领导、社会先进人物以及一些在社会上取得成绩的刑满释放人员,对顽危犯进行规劝教育。通过书信往来、电话沟通、录音录像播放,或是来监狱与顽危犯进行面对面地座谈等方式,使其感受到社会的关怀,从而受到鼓励和鞭策。

1.规劝引导。邀请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领导、社会团体的相关人员来监狱,对顽危犯进行劝说、教育,引导其向改造目标迈进。①邀请地方党政机关的领导、时事政治专家、社会知名人士,来监狱为顽危犯讲解当前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及发展趋势,使其能够及时了解党和国家当前形势,了解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巨大成就,认清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新形势,明白国家在国际舞台上的地位,从而站在正确的立场看问题,看本质,看主流,看发展,从中看到光明前途,树立改造信心,明确努力方向,顺应历史潮流。②邀请司法行政、公安、检察等单位的领导和法学专家来监狱,针对顽危犯的思想实际,结合当前社会治安状况和违法犯罪的特点,讲解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性质,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日趋完善,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正义性、平等性、统一性以及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破除其不认罪服法的思想,帮助其正确分析犯罪的原因,认清危害性,遵纪守法。

2.榜样激励。通过先进模范人物的先进事迹,感召影响顽危犯的思想、情感和行动。①邀请人们较为熟悉的先进模范人物来监狱,结合自己的先进思想、模范事迹,对顽危犯进行人生、理想、道德等方面教育,使其明确只有把自己的命运与国家的命运结合在一起,热爱祖国,热爱中华民族,人生才会有意义。人要活得高尚,只有遵守道德规范,讲究公德,才能得到他人的尊重。只有持之以恒,坚持不懈,才能最终实现自己的理想。②邀请勤劳致富、事业有成的刑满释放人员来监狱,告知顽危犯自己是怎样经过政府的教育帮助,在回到社会以后又是怎样遵纪守法,积极劳动,从而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得到社会的认可。使其明确只有选择了正确的人生道路,用辛勤的付出才能换取幸福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