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顽危犯教育转化与循证矫正的理论与实践
- 田新民 段晓东 刘重兴 何选才
- 629字
- 2020-08-27 15:40:33
三、纪律控制
纪律是指为了维护集体利益并保证工作的正常进行而制定的要求每个成员遵守的规章、条文。监规纪律则是监狱为维护改造场所的稳定和确保对服刑人员执行刑罚工作的正常进行而制定各种的规章、制度和守则的总称。监规纪律的内容主要体现在《监狱服刑人员行为规范》中。
(一)严格落实《监狱服刑人员行为规范》
《监狱服刑人员行为规范》第六条规定了服刑人员在服刑期间必须严格遵守下列纪律:不超越警戒线和规定区域、脱离监管擅自行动;不私藏现金、刃具等违禁品;不私自与外界人员接触,索取、借用、交换、传递钱物;不在会见时私传信件、现金等物品;不擅自使用绝缘、攀援、挖掘物品;不偷窃、赌博;不打架斗殴、自伤自残;不拉帮结伙、欺压他人;不传播犯罪手段、怂恿他人犯罪;不习练、传播有害气功、邪教。对于顽危犯更应从严要求,一旦违反了上述规定,应给予相应的处罚。
(二)严格落实点名制度
点名制度就是要求监狱民警,在服刑人员出工、收工、睡觉、起床、集体活动和三大现场,定时或随时清点服刑人员的制度。点名可以采取公开和秘密相结合的方法,每半小时或一小时点名一次。若发现人数减少,当班民警应立即进行查找并集合点名。对于顽危犯则必须随时进行清点,不得有丝毫的松懈。
(三)严格落实查铺制度
查铺制度主要是检查服刑人员是否按时、按铺位就寝的制度。
(四)严格落实“五固定”制度
“五固定”制度是指服刑人员在服刑过程中,如无特殊情况和要求,其睡觉铺位、学习座位、劳动岗位、就餐席位、队列序位要固定,不得随意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