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道德控制

道德控制,是指利用社会道德规范来调节人与人和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监狱应当通过多种传播形式把社会的道德目标、规范和准则内化成为顽危犯个体的道德认识、情感、信念和意志,从而通过其个体的道德实践,达到维护监狱乃至社会的整体利益。

(一)利用道德规范进行约束

道德是人们在长期社会生活中形成的行为规范,具有指导和约束人们行为的功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中明确提出:要在全社会大力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努力提高公民道德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培养一代又一代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顽危犯虽然是服刑人员,但他依然是我国公民,同样应遵守基本道德规范。在对顽危犯的日常改造中,应加强对其进行道德约束,逐步唤醒其潜在的良知、羞耻感、内疚感,从而使其自觉实践良善行为。

(二)充分发挥道德的调节功能

道德对人们行为调节的主要形式是道德评价。针对顽危犯的不良行为,应对其进行道德观念、道德准则、道德理想、道德信念的教育,帮助其正确认识社会道德生活的规律和原则,认识人生的价值和意义,认识自己对家庭、他人、社会的义务和责任。通过社会舆论、传统习惯及其内心的信念,迫使其在内心深处形成善与恶的道德评价标准,并利用这个标准来指导其行为和实践活动,从而不断地协调与他人之间的关系。

(三)发挥道德意识的激励作用

道德意识是人们从善恶出发反映道德活动的各种心理过程和观念的总和,由道德认识、道德情感、道德意志、道德信念等要素构成。监狱民警要从道德意识方面,帮助顽危犯认识自我与人生,确立其人生的目的和意义。发挥道德意识的激励作用,调动顽危犯进行道德实践的主动性,促使其积极地进行自我改造,自觉地按照道德规范行事。

(四)利用道德实践进行自我完善

道德实践具有自我教育、自我规范、自我完善的功能,可以帮助顽危犯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培养其优良的道德品质,提升道德境界。在道德实践中,监狱民警应教育顽危犯自觉按照道德的标准去学习、思考和体验,从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积极主动地进行自我教育、自我启发、自我激励,正确地认识和评价自己,发扬成绩,克服不足,努力养成良好的道德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