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奖惩制度

政府合作部门和社会资本方可在PPP协议中约定相应的奖惩措施,根据实际损害程度确定合理适当的惩罚,并依据法定程序执行。惩罚措施包括书面警告、罚款等。作为PPP协议中的强制性条款之一,项目公司应达到的技术标准是判断应否给予报酬或提供补偿的标准之一,据此确定的奖励/赔偿标准法院不得随意更改。根据《特许权法》的要求,项目公司获得经济利益后应调减使用费,让利于使用者;而在其他PPP模式中,使用费标准可固定,项目公司取得的奖励不影响既定的使用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