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4 本解释的制定过程

新《行政诉讼法》颁布前,最高人民法院即着手部署本解释的起草工作。2011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成立了《行政诉讼法》修改研究小组,全力配合《行政诉讼法》的修改工作。2014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在《行政诉讼法》修改小组的基础上成立《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起草小组,正式启动《解释》的起草工作。

为力争在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之际同步出台司法解释,经研究,起草小组明确了选择保证新法实施所必须明确的若干重要问题先作解释,其他问题再逐步研究作出规定的起草思路。起草小组坚持问题导向,广泛听取和征求全国法院和有关部门的意见建议,对各地法院意见建议进行汇总、整理、研究,并集中时间和力量起草相关条文。数次召开专家学者、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等有关部门和地方法官参加的座谈会。在草案基本成熟后,及时向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和专家学者征求意见。起草工作前后历时半年,经过数易其稿,不断完善。最终提交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48次会议,于2015年4月20日讨论通过,自5月1日起与新《行政诉讼法》同步实施。

解读依据: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负责人就《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答记者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