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记名式国债:我国发行历史最长的国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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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记名式国债是一种票面上不记载债权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的债券,通常以实物券形式出现,又称实物券或国库券。

该类国债发行时通过各银行储蓄网点、财政部门国债服务部以及国债经营机构的营业网点面向社会公开销售,投资者也可以利用证券账户委托证券经营机构在证券交易所场内购买。无记名式国债的现券兑付,由银行、邮政系统储蓄网点和财政国债中介机构办理,或实行交易场所场内兑付。

无记名式国库券的一般特点是:不记名、不挂失,可以上市流通。由于不记名、不挂失,其持有的安全性不如凭证式和记账式国库券,但购买手续简便。由于可上市转让,流通性较强。上市转让价格随二级市场的供求状况而定,当市场因素发生变动时,其价格会产生较大波动,因此具有获取较大利润的机会,同时也伴随着一定的风险。一般来说,无记名式国库券更适合金融机构和投资意识较强的购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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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记名式国债是我国发行历史最长的一种国债。我国从50年代发行的国债和从1981年起发行的国债主要是无记名式国库券。1953年,中国第一个五年计划开始实施,计划投入766.4亿元,用于经济建设和发展文化教育事业。利用公债市场筹集部分建设资金显得十分必要,1953年12月,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了《1953年国家经济建设公债条例》,决定从1954年起发行国家经济建设公债,筹集经济建设资金。1954~1958年,政府连续5年发行了国家经济建设公债,总额35.54亿元,年息4厘,期限除1954年发行的公债为8年外,其余各期皆为10年。公债发行对象主要是城市工作人员、私营工商企业和公私合营企业以及其他城乡居民。公债推销强调自愿原则。这5期公债的发行,对建立国民经济工业基础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为了打破西方国家对中国的经济封锁,争取外援,增强自力更生的能力,政府继续向苏联借款,1954年10月,又取得苏联5.2亿卢布的长期贷款,到1958年中国向苏联借款,共计14.06亿新卢布(约合74亿旧卢布,15亿美元)。苏联借款对改造中国的旧企业和建设现代化新企业,客观上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