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李斯西行

古代的知识分子,十有九,或十有九点五,对于权力场有着异常的亲和力。因为唐以前的举荐制度,和唐以后的科举制度,统治者除了世袭、荫补、恩赐、捐纳诸渠道外,大部分官员还是按照孔夫子“学而优则仕”的金科玉律,从知识分子中选取的。因此,仕的来源为士,士的目标为仕。这两者基本上等于一块硬币的正面和反面,而其价值中心,则是一个“权”字。有权便有一切,无权便无一切,权比亲爹还亲,权比性命更重。

近代的知识分子是否也如此这般,不敢妄说,但我认识的一些作家、诗人、理论家,和什么也不是的混迹于文坛的人物,那强烈的权癖,那沉重的官瘾,也不让古人。谋取权力,崇拜权力,成为他们的人生取向,虽然戴着文人的桂冠,但更在意那一顶乌纱。于是,随之而来的官场运作,得意而红,失意而黑;背时而暗,风光而亮。那张小花脸上,便可欣赏到:一曰阿谀奉承,磕头巴结,膝行匍匐,诚惶诚恐的奴才相;二曰卑鄙无耻,不择手段,削尖脑袋,抢班夺权的恶棍相;三曰失去顶子,如丧考妣,致仕回家,痛苦万分的无赖相。大凡一个文人,耽迷于权力场中,就会人格失衡,就会忘却根本,就会像李斯一样完全沉没于权力的渊薮中。

李斯(?—前208),楚国上蔡人。早年在本地粮库,当过管库员。一个小县城的粮站工作人员,少不了肩挑背扛、码垛翻仓、杀虫防鼠、下乡收粮等体力活,是一项很劳苦、很琐碎、很没有意思的工作。此人不甘庸庸碌碌,当一个以工代干的管库员,终了一生。于是离家去寿春投师,从学荀卿。荀卿乃大师,能拜他门下,成为高足,说明李斯非泛泛之徒。在班上,荀卿特别器重两位同学,一为李斯,一为韩非,也为大家公认的尖子生。因为这两位,第一,聪明;第二,能干;第三,有点子;第四,敢作敢为。学业结束以后,身为韩国贵族的韩非,自然回国任要职去了。荀卿知道李斯来自穷乡僻壤,那里的油馍很筋道,熏兔很入味,可县城天地很小,空间不大,一个小人物,既无政治资源,更无后台背景。看他是块料,有治国理政的才能,便为他在楚国首都的政府机关里,谋了一份差事。

儒家看人,往往注重好的一面,荀卿没有发觉这个小地方成长起来的知识分子,其出头欲望、野心叵测的另一面。李斯有他农民的狡猾,深藏不露罢了。他婉谢了老师的这份好意,虽然在寿春当公务员,比回上蔡县继续以工代干,强上百倍。但他认为不能这样虚度光阴,混吃等死。李斯认为,“楚王不足事,而六国皆弱,无可为建功者,欲西入秦”。他对荀卿说,老师啊,天底下最可怕的事就是卑贱,最痛苦的事情就是穷困,我卑贱到极点,我穷困到极点,当今之务,我不能待在寿春以混日子而满足,而是应该赶紧搭上西行列车,到咸阳去求发达。他相信:“今秦王欲吞天下,称帝而治,此布衣驰骛之时而游说者之秋也。”这一来,荀卿才知道这个河南汉子,乃是一个具大抱负、有大志向的学生,不觉肃然起敬。

人生道路,对平庸的人说,走对走错,是无所谓的。走对,好不到哪儿;走错,也坏不到哪儿。而对李斯这样一个强人,敢下大赌注,敢冒大风险,就很难说他入秦是对还是错了。不过,这位上蔡的农民,很坚定,很有信心,乃辞别荀卿,西入秦。

老师也就只好祝他一路顺风了。

他到秦国以后,果然干得出色。历任廷尉、丞相重要职位,为秦王上“皇帝”封号,废分封而行郡县制,统一六国文字为“秦篆”。“以吏为师”,禁绝私学,焚《诗》烧《书》,罢黜百家,坑杀儒生,钳制文化。严禁文人儒士,是古非今,谤议朝政。同时收缴武器,浇铸铜人,以防造反。这一系列的暴政,大都出自于这位上蔡县管库员的点子。因此,秦始皇视之为膀臂,授之以重任,仕途立现光明。从此顺风顺水,一路发达,他的官也做到了极点,他的辉煌也达到了极点,如此说来,李斯告别荀卿到秦国开拓的这一步路,是迈对了的。

《史记·李斯传》中,记载这个管库员到了咸阳以后,很快就暴发起来,暴富起来,暴红起来,连他自己也觉得暴到快要爆炸的程度。“斯长男由为三川守,诸男皆尚秦公主,女悉嫁秦诸公子。三川守李由告归咸阳,李斯置酒于家,百官长皆前为寿,门庭车骑以千数。李斯喟然叹曰:‘嗟乎!夫斯为上蔡布衣,闾巷之黔首,上不知其驽下,遂擢至此,当今人臣无居臣上者,可谓富贵极矣!物极则衰,吾未知所税驾也。’”唐·司马贞在《索隐》中解释:“税驾犹解驾,言休息也。李斯言己今日富贵已极,然未知向后吉凶止泊在何处也。”树大招风,高处不胜寒,若是急流勇退不了,在官场绞肉机中,谁也不可能成为永远的幸运儿。问题在于他明白物极必反的道理,爬得越高,跌得越重,混得越红,死得越惨。可就是不肯收手,不甘罢休,不能刹车,不知回头是岸,于是,这位上蔡农民,只能与所有利欲熏心之徒、作恶多端之辈,一步步走向生命的终点。不过他的最后下场,要更惨一点,“具五刑,论腰斩”。

按《后汉书·杨终传》:“秦政酷烈,违忤天下,一人有罪,延及三族”的唐·李贤注释,应该是“父族,母族,妻族”,这时,他屈指一算,他的腰斩,要多少颗头颅陪葬,至少,好几百条性命,受其株连。在中国历史上,他不是第一个被腰斩者,但他却是第一位被腰斩而死的名人。他最终得到的这样一个下场,回想他的西行入秦,到底是对,还是错,又得两说着了。

唐朝的大诗人李白,有一组题名《行路难》的诗,其中《之三》,提到李斯在腰斩前一刻的后悔,这厮得意时,肯定没少腰斩别人,现在轮到他自己来领教这刑法,悔也晚矣!“陆机雄才岂自保,李斯税驾苦不早,华亭鹤唳讵可闻?上蔡苍鹰何足道!”现在通行的《史记》版本,只有“吾欲与若,复牵黄犬,俱出上蔡东门逐狡兔,岂可得乎”这一句,而从王琦注引《太平御览》曰:“《史记》曰:‘李斯临刑,思牵黄犬,臂苍鹰,出上蔡东门,不可得矣。’考今本《史记·李斯传》中,无‘臂苍鹰’字,而李白诗中屡用其事,当另有所本。”看来,李白所据的古本《史记》,今已佚失。

一般来讲,在田野里捕猎狡兔,鹰比犬更有用些。今本《史记》删节“臂苍鹰”,也许并无道理。

如果他不迈出这一步,继续在粮站当管库员,到点退休,领养老金,一样也活得自在,至少落一个正常死亡。李斯未发迹前,在上蔡那座小城里,放步东门,纵犬丘陵,兔奔人追,驰骋荒野,还是蛮自在的。尤其,夕阳西下,满载而归,尤其,四两烧酒,合家共酌。这种其乐融融的日子,老此一生,虽然平常,平淡,可平安,不比享尽荣华富贵,最后得一个腰斩咸阳的结果,强得多多?因为那是真正自由的快乐,发自内心的快乐,绝对放松的快乐,无忧无虑的快乐,最最底层的普通人的苦中之乐,最最贫苦老百姓的穷中作乐。可在他走出老家上蔡,来到秦国为相,就不再拥有这样实实在在的快乐。获得权力,自然是大快乐,但是,这种紧张和恐惧的快乐,疑虑和忐忑的快乐,随时会被剥夺、随时降临灾难的快乐,物质虽丰富、精神却苦痛的快乐,到了上夹板腰斩的此时此刻,面对着与他同死的儿子,除了“牵犬东门”的那一份至真的快乐,还有什么值得回味、值得怀念的呢?

聪明的人,不一定就是理智清醒的人;能干的人,不一定就是行事正确的人。有点子的人,不上正道的点子,是既害人又害己的,而敢想敢干的人,一旦为非作歹起来,那破坏性会更大。荀卿的这位学生,始皇死后,为了巩固其既得利益,阿顺苟合于赵高,那是一个心毒手辣、无所不用其极的坏蛋。贪恋高官厚禄的李斯,利欲熏心,竟与魔鬼结盟,参与密谋矫诏,立胡亥而逼死扶苏。秦二世当权,自然宠信赵高,这是他失算的地方,胡亥智商不高,而智商不高的人,容易接受声色犬马,你李斯跟他大谈治国理念,宣扬专制政策,绝对是对牛弹琴,那混蛋怎么听得进去?这位上蔡农民,以种庄稼的经验,这一茬不行,赶快换第二茬,改弦易辙,转变方向,怂恿他肆意广欲,穷奢极乐,建议他独享天下,恣其所为,向二世拼命讨好,巴结献媚。

赵高哪能容得指鹿为马的胡亥,任由李斯操纵。本是他手中玩弄的傀儡,我玩可以,你玩不行。便设计构陷,令其上套,使二世嫌弃他,捏造事实,不停诬告,使二世憎恶他。加上李斯的儿子李由,先前未能阻击吴广等起义农民军西进获罪,新账老账一块算,以谋反罪腰斩于咸阳,那是公元前208年。

《史记·李斯列传》的结尾,司马迁感叹:“李斯以闾阎历诸侯,入事秦,以辅始皇,卒成帝业,斯为三公,可谓尊用矣。斯持爵禄之重,阿顺苟合,严威酷刑,听高邪说,废适立庶。诸侯已畔,斯乃欲谏争,不亦末乎!”

问题在于利令智昏,尤其在庄稼地里跌打滚爬出来的老农民,目光之短视,心胸之狭隘,做事之投机,行径之取巧,往往会因眼前的、一时的、局部的,甚至个别的现象,而改变大方向、大格局、大前景、大事业,以至于功败垂成,坐失良机,大好形势,毁于一旦。当李斯即将进入其生命倒计时的最后一刻,无论怎样的后悔,也来不及了。

历史是不相信眼泪的,所以,我特别膺服捷克作家伏契克《绞刑架下的报告》里,那最后一句语重心长的话:“人们,我是爱你的,可你要警惕啊!”因此,无论什么样的诱惑,金色的,银色的,红色的,黄色的,粉红色的,甚至五彩缤纷美轮美奂的,我们都应该尽量离得远些,更远些;看得淡些,更淡些;想得少些,再少些,这就是“东门犬”这样的典故,所寓涵的时代意义。

“二世二年七月,具斯五刑,论腰斩咸阳市。斯出狱,与其中子俱执,顾谓其中子曰:‘吾欲与若复牵黄犬俱出上蔡东门逐狡兔,岂可得乎!’遂父子相哭,而夷三族。”这句既是临终,也是临别的话,“牵犬东门,岂可得乎!”便成为悔之晚矣的传世名言。

李斯所以要走出上蔡,所以要西去相秦,所以能够发达到“富贵极矣”的富贵,“当今人臣无居臣上者”的显赫,起因说来可笑,却是由于他受到老鼠的启发。这就是《史记·李斯列传》开头所写,“年少时,为郡小吏,见吏舍厕中鼠食不絜,近人犬,数惊恐之。斯入仓,观仓中鼠,食积粟,居大庑之下,不见人犬之忧。于是李斯乃叹曰:‘人之贤不肖譬如鼠矣,在所自处耳!’”厕所中的耗子,吃的是粪便,一见人来狗叫,慌忙逃避;粮库里的耗子,无一不吃得肥头大耳,膘满体壮,而且永远没有饿肚子的恐慌,永远没有人犬的惊扰,永远没有刮风下雨的忧虑。于是,他感到自己其实的渺小,真正的不足,上蔡这巴掌大的县城,对他这只具大抱负、有大志向的耗子来讲,就是“厕所”而不是“粮仓”了。

司马迁说李斯不过是“为郡小吏”,那口气是鄙夷的。他所担任的那个职务,城关粮站的管库员,在一群乡巴佬中间,也算得上是出人头地的区乡干部了。但这个相当寒碜的土老帽,目标正西方,一步一步向咸阳走去,那绝不回头的蛮劲和冲劲,真是值得刮目相看。一开始,李斯并未想投奔秦始皇,只要不当“厕”中之鼠,能够进入秦国统治集团,在那样一个“仓”中为鼠觅食,就相当满意了。但这个农民越走信心越大,越走野心越盛。中国农民,当他束缚在一亩三分地上的时候,手脚放不开,头脑也放不开,那种庄稼人的小心眼,小算盘,小天地,小格局,小农经济,小家子气,为其基调。然而,当他离开土地,离开乡村,变成一无所有的流氓无产者之后,马上就会成为毫无顾忌的、横冲直撞的、否定秩序的、破坏规则的强悍分子。攫取和获得,便是他们的主旋律。李斯到达咸阳,就不再是原来一口豫东口音的上蔡土老帽,而是满嘴地道秦腔秦韵的政坛新秀。

第一步,他知道吕不韦崇拜荀卿,便以荀卿弟子的身份,“求为秦相文信侯吕不韦舍人,不韦贤之,任以为郎”。第二步,他知道秦始皇和吕不韦的血缘关系,便由吕牵线,得以向这位帝王进言:“夫以秦之强,大王之贤,由灶上骚除(如除炉灶尘土一样容易),足以灭诸侯,成帝业,为天下一统,此万世之一时也。今怠而不急就,诸侯复强,相聚约从,虽有黄帝之贤,不能并也。”第三步,他出主意:“阴遣谋士齑持金玉以游说诸侯,诸侯名士可下以财者,厚遣结之。不肯者,利剑刺之。”从则给钱,不从者要命,李斯这两手都是够恶够狠的。

汉·主父偃说过:“鄙儒不如都士”,是有道理的。自古以来,由于城乡差别与受教育程度不同的素质差异,由于远离城市和隔绝文明的闭塞心理,由于缺乏广泛社会联系和多面人脉联系的无援状态,从乡野农村里走出来的知识分子,获得权力的几率,较之城市知识分子要低得多多。所以,在权力场的争夺中,那些渴嗜权力而机遇不多的乡下人,往往比城市人更多冒险意识,更多投机心理,也更多赌徒思想,更多不遵守游戏规则,更多为达目的而不择手段。而李斯,比他人更无顾忌一些,更愿意采取非常行径。按劣币驱除良币的定律,正是这份野心,使他在秦国权力场的斗争中,倒容易处于优势地位。

就在帝国权力场中的不停洗牌中,李斯脱颖而出,所向披靡,攀登到权力顶峰。

他走出上蔡时,没想到会成为世界上这个顶尖强国的首相。所以,当可能的敌手韩非,他的同班同学,出现在秦国地面上,他就以他撵兔子的那肌肉发达的腿脚,坚定地要踏死这位贵族公子。尽管李斯在学养上,在谋略上,在文章的思想深度上,在决策的运筹力度上,远不是这位同窗的对手,但在卑鄙和无耻上,下流和捣乱上,李斯做得出的事,韩非却干不出来。这位高傲的王子,永远超凡脱俗,永远高瞻远瞩,永远仰着那思虑的头颅,注视着动乱不已的六国纷争,却从不提防脚下埋伏的地雷,和一心要算计他的红眼耗子李斯。因为他虽然跟李斯同样聪明,能干,有点子,敢作敢为,但却偏偏没有李斯的那狼子野心。

应该说,人,有一点野心,也无妨的。虽说野心二字,口碑不佳,但不完全是坏东西。野心会成为个人进取的推动力,朝着一个目标前进,并全身心投入,为之奋斗不已。不过,若是野心过了头,野心大到蛇吞象的地步,不择手段地去攫取,贪得无厌地去占有,无所不用其极,排除一切障碍,不达目的,死不罢休,野心而成家,那就是很可怕的了。李斯相秦,厥功甚巨。应该这样看,始皇帝的千古功绩,有一半得算到李斯的头上;同样,嬴政的万世骂名,也有一半是他出的坏主意所招来的。因为他无法容忍韩非出现在始皇帝的视野里,李斯这个非常之人,就有可能做出非常之事,将他干掉。韩非一向口吃,不善说道,本来也没有必要和盘托出。话说半句,留有余地,岂不更为主动?可这位贵公子,绅士风度,贵族派头,竟然对李斯说,学长,让咱们两个人联起手来,共同襄助始皇帝成就这番平定六国、统一天下的宏图伟业吧!

李斯想不到这位同班同学,对他半点不设防,以为他还是当年班上的乡巴佬呢!于是,他做出农民式的天真无邪状,一脸质朴地问:“不知吾王意下如何?在下可是轻易不敢造次呢!”

韩非觉得不应该瞒住老同学,一点也不口吃地说出真情。“那你就无须多虑了,陛下金口玉言,说早就虚位以待,等着我的到来。”

当天晚上,李斯求见秦始皇,“陛下要委韩非以重任?”

“朕早说过,寡人若得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

他阴险地一笑,“陛下欲并诸侯,韩国不在其中乎?”

“哪有这一说!”

他匍匐在台阶下,一把眼泪,一把鼻涕,“陛下别忘了,韩非为韩公子,是有家国之人。最终,他的心是向着他的故土,而不是陛下。这点道理,圣明的大王呀,你要作出睿断啊!”秦始皇一皱眉头。然后挥手,示意退下。李斯走下丹墀,心里盘算,明年的这一天,该是他老同学的忌日了。雅贵出身的韩非,想不到李斯端给他的,不是羊肉泡馍,不是桂花稠酒,而是一碗鸩药。

当公元前210年,秦始皇出巡途中,在沙丘平台驾崩后,赵高一手所策划的宫廷政变中,想不到一个如此精明老到、如此能言善辩、如此才睿智捷、如此计高谋深的李斯,竟成处处挨打、事事被动、步步失着、节节败退的完全无法招架的庸人?看来大鱼吃小鱼,小鱼吃麻虾,一物降一物,此话不假。韩非败在李斯手中,因为他不是野心家。李斯败在赵高手下,则是这个最大的野心家,偏巧碰上了最坏的黑社会。什么叫黑社会,第一,绝对不按规则发牌;第二,绝对不在乎罪恶;第三,绝对无任何道德底线。一个曾经是纵横捭阖,兼吞六国,明申韩之术,修商君之法,入秦三十年来,无不得心应手的超级政治家李斯,怎么能事先无远见卓识,猝不及防;事中无应变能力,仓皇失措;事后无退身之计,捉襟见肘,竟被智商不高的赵高,基本白痴的胡亥,玩弄于股掌之上?

赵高对李斯说:“上崩,赐长子书,与丧会咸阳而立为嗣。书未行,今上崩,未有知者也。所赐长子书及符玺皆在胡亥所,定太子在君侯与高之口耳。事将如何?”李斯一听,立马魂不守舍。“安得亡国之言,此非人臣所当议也!”从李斯这番话,说明他至少还有所谓的“人臣”的禁条和纲纪,尽管此人野心可怕,什么当做,什么不当做,还是有分际的。矫诏,岂是人臣敢为之事,连想都不敢想的。但绝对不怕天打五雷轰的赵高,即使意大利西西里岛上的教父,也对他的黑手之狠之毒,望尘莫及。赵高看着李斯那张不以为然的脸,接连抛出五问,如同五把钢刀,刺在这位管库员的心口上。“你的才能超过蒙恬?你的功劳高过蒙恬?你的谋略胜过蒙恬?你的声望名誉好过蒙恬?你与扶苏的私人情谊比过蒙恬?”

虽然,李斯明白,扶苏嗣位,必重用蒙恬,他就得谢幕,他是一点戏都没有的。但是,他觉得西出潼关,这多年来,扶摇直上,秦始皇待他不薄。“俺不过是河南上蔡的一个平头百姓,现在成为丞相,位列诸侯,子孙显贵,家有万贯,这全拜始皇帝所赐,我是不会背叛的,你就别再说了,我可不愿意跟着你犯错误。”赵高那张不长胡子的太监脸,不阴不阳地笑了两声:“阁下怎么就不明白呢?就变从时,圣人之道,你我同心,鬼神不知。”接下来,面孔一板,“你要是听我的安排,保管你吃香喝辣,荣华富贵,你要是不肯合作的话,祸及子孙,我想想都替你寒心啊!”

管库员最擅长的本领,就是在斤两上打算盘。这个被挟持住了的李斯,心中小九九算了好几遍,要不与魔鬼签约,从此一切归零,只有共同作恶,才是唯一生路。呜乎,他打心里愿意吗?他不愿意。可不愿意的结果是什么,他太了解这个被劁的黑社会教父,又岂能饶了他?“仰天而叹,垂泪太息曰:‘嗟乎,独遭乱世,既以不能死,安托命哉!’”这一下,李斯碰上赵高,交手不过一二回合,便溃不成军,败下阵来。《史记》这样写的:“于是,斯乃听高。高乃报胡亥曰:‘臣请奉太子之明命以报丞相,丞相斯敢不奉命!’”

赵高吃准了这个李斯,他绝不肯交出权杖。权杖是他的命,他能不要命吗?李斯往日的杀伐果断也不知跑哪里去了,其实他拥有这个国家举世不二的权力,却无法反扑这个割了男根的阉臣,只好举手投降。有什么办法呢?中国的士人,智商未必低,头脑未必傻,对于形势,对于时事,对于大局,对于前景,未必就看不清楚,问题在于权力这东西,易上瘾,难丢手,而使得他们在行、止、进、退上拿不定主意。他何尝不想急流勇退,他何尝不想平安降落,但要他作出决断,立刻斩断与官场的牵连,马上隔绝与权力的纽结,再做回早先的平头百姓,再回去上蔡东门外,遛狗放鹰逮兔子,那真比宰了他,还要痛苦,还要难受。

其实,管库员李斯的发迹史,与我们这个世界上所有成功的人,走的是同一条路。第一,善于抓住机遇;第二,敢于把握机遇;第三,充分利用机遇。人的最可贵之处,就是有这一份自知之明,但是,人的最糟糕之处,就是不知道自己吃几碗干饭。

当你的才华,已经达到极致,再也不能产生激情;当你的智慧,已经迈上顶巅,再也无法制造惊奇;当你的年龄,已经不再辉煌,再也难有当年的力气;当你的周围,已经新人辈出,后浪在推前浪。这时候,即使你还在功成名就之际,即使你还在众望所归之时,能够及时急流勇退,能够及时新陈代谢,才是一种思想境界达到相当层次的行为,也是一种具有睿智的人物才能做出的行为。

然而,对那些已经在权力场中厮混过来的文人来说,尝到甜头,得到好处,捞到实惠,分到利益,所谓“食髓知味”,便停不下脚,住不了手,轻易不肯退场。这也是我们当下文坛上那些看腻了的面孔,成为极其倒胃口的视觉污染,弄得大家很败兴的原因。

因此,有自知之明者,能懂得什么时候该行,什么时候该止,而没有自知之明者,或欠缺自知之明者,或一帆风顺失去自知之明者,往往掌控不了自己什么时候该进,什么时候该退。

人的一生,全在这“行止进退”四个字上做人做事。李斯要是早想到“税驾”的话,也许不至于腰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