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庆前夕,警局移交人民法院审理的公诉案件已完成审理前的准备工作,确认了开庭审理时间,在10月8号。
由于被告方宋哲申请了不公开审理,所以张涛他们无法前去现场进行旁听。
但是这些都不重要了。
例如杨康的父母,他们想要的只是一个公正的审判,尽管自己的儿子已经天人永隔,可犯了罪的人,必须为此付出代价。
杨康的父母不打算对宋哲网开一面,他们请了全省最有名的律师,希望他能争取到最大程度的刑罚。
宋哲从警局出来后,被移交到了法院。
后面警方联系了陈元英,已经出院的她身体还很虚弱,得知这个消息后痛心疾首,立即赶去法院确认儿子的情况。
而法院通知了法律援助机构,指派了一位律师为宋哲提供辩护。
陈元英知道后跪求那位律师,希望他可以为宋哲尽量减轻相应的刑罚,自己儿子的人生不能就这样毁掉。
庭审当天,宋哲整个人看起来很憔悴,眼底一片乌青。
那位李律师看起来比较年轻,不到三十岁,但他的气质沉稳,整个流程做的十分妥帖。
收到起诉状那天,李律师去见了宋哲一面。宋哲原本对自己的人生失去了希望,后面得知法院给自己找了一位辩护律师,他又想着再挣扎一下。
想起那次见面,宋哲向李律师咨询了很多问题,李律师一直耐心的回答他。
当宋哲听到判刑的年限时,他是不甘心的,他不甘心就这样错过高考。以他的成绩再努努力是可以上一本的,至少他得拿到毕业证。
否则等他从监狱出来,自己就真的一无所有了。
他问李律师能否缓刑的时候,李律师明确表示很难,起诉状中原告的态度非常强硬,显然是不愿意放过宋哲。
到了庭上,即使他以宋哲未满18岁为由申请缓刑,那也要看法院最终的宣判。
李律师免费给宋哲上了一堂意义非凡的普法课,宋哲知道事以至此,说再多都是徒劳无功,他不为自己做过的事感到后悔。
最后他问了李律师一个问题:“你也觉得我的做法很愚蠢对吗?”
宋哲的语气飘忽不定:“杀人偿命,我应该为此付出代价。”
李律师看着宋哲,神情诚恳地说道:“我从不站在道德层面上谴责我的当事人,法律会告诉你答案。”
宋哲看着对方的眼睛,那样平静,使他焦燥的内心也变得平和起来。
“咚”的一声,宋哲的思绪被拉回法庭上。
由于是不公开庭审,现场的旁听席空无一人,原告席上只有一位戴着眼镜,神情严肃的中年律师。
在举证辩论的过程中,宋哲全程保持沉默,双方律师你来我往的交锋中,李律师渐渐落了下风,原告律师言辞犀利,逻辑严谨,李律师只好选择改打感情牌,他尽力在为宋哲争取。
最终,给出的判决是宋哲因故意杀人罪,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念在初次犯罪且未满18周岁,有改过的决心,宣告缓刑一年,直至宋哲参加高考结束后再服刑。
在离开法庭前,李律师对宋哲说了最后一句话:“你要是下定决心一切从头来过,那么我做的努力就不算白费。”
宋哲没有说话,可看向李律师的眼里早已蓄满了泪水。
他清楚地记得自己做过的每一件事,倘若数罪并罚,又何止这三年的牢狱之苦。
他发自内心的感激李律师,尽管对方只是出于援助义务,但足以让他铭记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