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作为一般文化和特殊文化的流行文化

流行文化是一种很特殊的文化。它显然不同于一般的文化。它的特殊性,就在于它以其周期性的广泛传播,成为当代最普及和最有群众基础的文化。它跨越各个领域和各个学科而成为最广泛的整合性文化。它史无前例地打破文化同经济、日常生活的界限,成为最引人注目的当代社会现象,使文化同社会生活的联系达到了最紧密的程度。

但是,流行文化作为一种特殊的文化形式,又具有同一般文化类似的基本特点。正是由于流行文化具有最明显的普遍性、跨越性、整合性、日常生活性和社会性,它才最有资格成为一般文化的典范。人的文化性和人的社会性本来是一致的,而流行文化恰好典型地表现了文化性和社会性的不可分割性和高度统一性。所以,作为文化,流行文化也具有双重身份:它既是一般文化的构成部分,又是与一般文化有所区别的特殊文化。我们不能因为它具有特殊的商业性、消费性或其他特征而否认它的文化性质。同时,我们只有首先认识它的一般文化性质,才能进一步更深入地了解它的特殊性。

首先,同一般文化一样,作为广义的文化,它毕竟还是人类精神创造出来的产品。它同其他文化作品,包括物质的和精神的各种产品,从社会制度、习俗、礼仪、道德到文学和艺术等,都属于人类文化的范围。英国人类学家泰勒(Sir Edward Burnett Tylor, 1832—1917)曾经试图对这种最广义的文化下定义。他说:“文化或文明,以其广泛的民族志意义而言,就是一种复杂的整体,其中包括知识、信念、艺术、道德、法律、风俗以及作为社会中一名成员的人所获得的其他一切才能和习惯。”(Culture or Civilization,taken in its wide ethnographic sense,is that complex whole which includes knowledge,belief,art,morals,law,custom,and any other capabilities acquired by man as a member of society.)(Tylor,E.B.1958[1871]:1)泰勒的上述文化定义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几乎成为“文化”的经典定义。按照这样的定义,文化就是同人的社会性集体生活紧密相关的事物。用列维斯特劳斯的话来说,它甚至成为“人的一种特征”。美国人类学家马林诺夫斯基(Bronislaw Malinowski, 1884—1942)试图强调文化的继承性质,并从经验主义的实证角度,将它明显地分成物质性、制度性和价值性三大类型,更简洁地指出:“文化是一套承继而来的器物、财货、技术程序、想法、习惯和价值。”(Malinowski,B.1922)同马林诺夫斯基相类似,美国文化人类学家克鲁伯(Afred Louis Kroeber,1876—1960)和克勒肯(Clyde Kay Maben Kluckhohn,1905—1960)也特别强调文化的“可传递性”(transmissibility)。(Kroeber,A.L./Kluckhohn,C.1952)而且,克鲁伯还进一步区分了“主要”和“次要”两种文化模式,认为主要文化模式是绵延数千年较为稳定的文化,它在人类社会发展中起着重要作用,次要文化模式则稳定性较差,易于变动。这样一来,流行文化应该属于次要文化模式。但所有的次要文化也往往渗透着主要文化模式的性质,使它在不稳定中又包含着稳定的一面。我们在分析流行文化时必须注意到这一点。

在列维斯特劳斯看来,作为人类普遍特性的“文化”是与“自然”相对立的。所以,列维斯特劳斯对于文化的研究从来都没有脱离它同自然的相互关系。正是从文化与自然的对立的角度,列维斯特劳斯很重视构成文化的四大基本结构群:神话、音乐、语言和自然数。他认为,语言是构成文化的最基本的因素,因为它以声音与意义的二元对立完整结构,表现了人类文化的复杂的象征性特征,以与自然相对立和相区别。在文化与自然之间,神话是只有意义而没有声音,音乐则是只有声音而没有意义,自然数是既没有声音也没有意义。所以,后三者构成从自然向文化过渡的中间环节,也是人类创造文化过程中所采纳的三大原始结构;而在文化建成之后,上述三大结构并没有从文化中撤离,而是相反,同语言一起,作为某种中介因素,参与到文化的各种象征性结构中,使人类文化得以复杂化和多元化。

韦伯(Max Weber,1864—1920)从社会学家的角度给文化下了这样的定义:文化首先是被传递的,它构成了一种遗产或一种社会传统。其次,文化是经由学习而得来的,它并非是人类遗传构造特殊内容的某种呈现;因此,它总是在人类历史的发展中,世世代代不断地被继承和被创造。第三,文化总是存在于人类特定共同体之中,脱离不开人类社会的集体生活;文化既是人类社会互动系统的产物,也是这些互动系统的决定因素。(Weber,M.1913)从符号论和诠释学的角度,文化是由语言、符号及象征所构成并表现出来的。因此,葛兹强调文化基本上是一种以表达意义为目的的符号性概念。他相信韦伯所说的,“人是一种悬浮在自己所编织的意义网络上的动物。我把文化视为那些网络。因此,对文化的分析,也就不是像实验性科学那样是为寻求法则,而是要发现意义的一种诠释性科学”(Geertz,C.1973:5)。既然文化是人类集体地创造出来的“意义网”,文化的再生产也就是意义结构的不断更新和再生产;而意义结构的更新和再生产,就是意义结构的符号化的不断区分化和层次化。最后,文化既然是人类精神创造的产物,它就隐含着其创造者(个人或群体)的思想、精神、心灵及风格,等等。它是人的内在精神和心态的“外化”。正如美国人类学家博阿斯所说:“作为一个民族特征的生活方式和生活风格,只能在他们所生产的各种文化产品的总体中表现出来。”(Boas,F.1887)在他看来,在各种文化产品中,应该包含着各种决定于不同社会条件所产生的价值和意义系统,同时也包含着各民族所采用的表达这种系统的不同方法和风格。

英国社会学家和文化学家雷蒙德·威廉斯在研究大众文化和流行文化时,为了探讨它们同一般文化的关系,曾经概括地总结一般文化的三大特点。他认为,“一般文化首先是指人类理智、精神和美学发展的一般过程(a general process of intellectual,spiritual and aesthetic development)”(Williams,R.1983:90)。第二,“文化是指一个民族、一个时代或一个群体的特殊生活方式(a particular way of life,whether of a people,a period or a group)”(Ibid)。第三,文化是指“理智的,特别是艺术活动的作品与实践(the works and practices of intellectual and especially artistic activity)”(Ibid)。

总而言之,文化是流动的、变化的和承继的人类创作产物,它是不断多元化、转化并相互交织在一起的网络(Johan Forns,1995,Cultural theory and late modernity:1)。由于流行文化也是一种文化产品,所以,它也分享了上述一般文化的基本特征。

同广义的一般文化相对应,广义的流行文化,就是指特定时期内,以一定周期和一定形式而广泛传播于社会中的各种文化。在这个意义下,流行文化就包括了该社会中所流行的一切文化形式,远远地超出了流行艺术的范围。但考虑到社会上还有人也从狭义的角度而把文化仅仅归结为文学、艺术、教育、宗教和科学等专业性文化及其相关的各种精神创造品,所以,我们也可以从狭义的一般文化的角度,把流行文学作品、流行音乐及其他流行艺术,看做狭义的流行文化的范围。

上述广义的流行文化也很容易同一般所说的大众文化相混淆。它们两者之间究竟有没有区别或联系?众所周知,大众文化也存在着许多不同的定义。我们在探索大众文化的不同定义时,也许会有助于厘清对于流行文化的认识。实际上,大众文化有不同的定义。最常见的是以下六种定义。第一,最普通的看法,就是认为大众文化是广泛传播于人民大众之中并受他们欢迎的文化。第二,就是认为大众文化是区别于精致文化的“次文化”,某种边缘文化或粗俗文化。从这种观点出发,就很容易导致将大众文化理解为一种专为迎合大多数人需要而经由商业推销的复制文化。第三种定义认为大众文化是“群众文化”。这种定义也几乎同上述定义相类似,将所有广泛传播于群众中的文化笼统地归结为大众文化。第四种定义是将大众文化理解为“产生于人民之中的文化”,特别强调大众文化是人民大众自己所创造的。但这个定义很容易与“民间文化”相雷同。第五种定义是从葛兰西的“文化霸权”观点看待大众文化的结果。最典型的是英国文化研究专家贝内特。他说:“大众文化的领域是统治阶级为了赢得文化霸权而以对立的方式建构起来的。”(Bennett,T.1994:226)按照这种定义,大众文化是统治阶级为了他们的统治需要,依据统治阶级意识形态的标准强加于人民的一种文化。第六种定义是同最近发展起来的后现代主义思潮紧密相关。后现代主义者为了对抗和“解构”传统文化,有意识地使精英文化同粗俗文化的区别和界限模糊化,他们强调文化本身的自由创造性质,反对对文化作出传统的固定不变的定义。他们认为,大众文化正是人类文化的典范,因为大众文化是由人民自己所自由创造的。综合以上对于大众文化所作的不同定义,我们可以进一步看到同大众文化有密切关系的流行文化的复杂性及其定义的灵活性。

尽管已经按广义和狭义两大类对流行文化进行了分析和界定,但如同一般文化一样,要进行极其精确的界定仍然是困难的。众所周知,自从泰勒对文化作出上述定义之后,由于文化本身的复杂性,人类学家和社会学家曾经为文化的定义进行了长达一百年左右的争论。美国人类学家克鲁伯和克勒肯在20世纪50年代总结了这场围绕文化定义的争论,列举了165个不同的文化定义。(Kroeber,A.L./Kluckholn,C.1952)

这就说明,流行文化包含非常复杂的因素。它包含了一般文化的一切复杂的基本特征,也隐含着它自身的特有性质。所以,它包括了可见的和不可见的、隐蔽的和显现的、现实的和可能的、出席的和缺席的等各种其他因素。(Storey,J.1997:1)而且,它的各个组成因素也是非常活跃和非常多变的。流行文化在根本上是动态性的,同时它又是跨领域和跨学科的,是由多种成分交错组成的。要给它一个精确的定义是不容易的。正因为如此,以下将首先分别地分析它的基本结构和基本特征。在此基础上,我们也许就有可能对它作出更详尽和更精确的定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