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付费:泛娱乐IP时代的内容新生态
- 戴卫星
- 1441字
- 2022-08-05 17:04:47
2.1.4 互联网内容产业面临的问题
◆优质原创内容匮乏
随着信息逐渐丰富,注意力将成为一种稀缺资源,要想吸引更多注意力,就必须生产更加优质的内容。在这种情况下,不仅传统内容产业的从业者将“内容为王”奉为重要准则,网络版权产业的发展也以其为主要驱动力。但是,现如今,我国优质的原创内容非常匮乏,情况堪忧。
据统计,2004年~2014年,我国电影票房以年均超过30%的速度增长,但海外市场收入却持续低迷,甚至在近5年呈现出了大幅下降之势。另外,一项调查显示,在美国高校中,在听音乐2小时及以上的用户中,听中国音乐的用户仅占1.59%,而在我国29岁以内的年轻人中,听外国歌曲的年轻人占比达96%。
这个现象说明,我国优质的原创内容异常匮乏,与之相对,在国际市场上,欧美等发达国家优质原创内容的话语权更强。
比如,世界上约3/4的电视节目的生产与制作权都掌握在美国手中,美国每年会向其他国家发行30万小时的电视节目。在世界范围内流转的新闻有60%~80%都来自美国,而外国节目在美国电视节目中的占比只有1.2%。另外,在全球影片产量中,美国公司生产的影片仅占6.7%,其放映时间在全球总放映时间的占比却超过了50%。
◆网络盗版问题严重
近年来,在内容运营方面互联网行业已形成一个共识,就是以优质内容为依托开展正版化运营。但是,受网络盗版问题的制约,这种商业模式很难落地。
(1)网络盗版会使整个产业生态受到不良影响。由于网络盗版行为的存在,正版网站无法获得预期的用户流量,使得正版网站的营收模式(广告与增值服务等)受到严重影响,使生态体系中的内容生产方、改编方、销售方等各方利益受损。
(2)网络盗版技术持续更迭。现阶段,网络盗版技术多种多样,尤其是在云计算、文字转码、P2P、网络电视、网络聚合等新技术被用来进行网络盗版的情况下,版权方与正版网站失去了对版权内容传播的控制权。为了保证网络版权生态健康发展,更好地应对复杂多变的盗版技术,各互联网企业纷纷加强了对网络版权维权工作的重视,并为此组建了专门的团队,使网络版权维权成本不断增加。
但是,由于网络侵权有诸多特点,比如涉及的地域广、具有较强的隐蔽性、证据易删除等等,使企业的维权成本不断增加。企业采购的正版内容越多,在维权方面的投入就越大。另外,现阶段,我国侵权损害法定赔偿标准较低,计算标准不明确,权利人的权利一旦遭到侵犯就很难得到有效的补偿。
◆传统内容产业的转型阵痛
互联网与内容产业的结合需要各方主体主动参与,但是,现阶段,互联网与传统内容产业的融合大多是互联网企业发起的,虽然传统的内容产业也在积极探索“互联网+”的转型之路,但由于其缺乏互联网产业的运营经验,使得转型效果不佳。
传统内容产业还应在与互联网融合方面加大投入力度。随着互联网的出现与发展,图书、音乐、影视、动漫等产业都受到了一定的冲击,都在经历与互联网融合的阵痛。比如图书出版业,用户通过Kindle等网上电子书店可以在线购买、存储、阅读图书,给实体书店乃至整个传统出版业造成了巨大的影响。但是,在互联网与传统内容产业结合的过程中也蕴藏着巨大的市场机遇。
互联网与内容产业的融合形成了一个完整的生态产业链,每个环节的商业模式创新都蕴藏着很多商业机会。站在生态产业链的视角来看,互联网企业已掌握了入口先机,并在不断朝内容产业的上游拓展,但迄今为止,还没有任何一家公司能做好整个生态产业链的内容,互联网与内容产业的深化发展需要双方凭借各自的优势开展互动合作。所以,对于“互联网+内容产业”未来的发展来说,传统内容产业以内容优势为基础开展产品创新与商业模式创新非常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