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关于修志

1.从家谱、族谱说起

国由族构成,族由家构成。家是族群中一个,族是国家之一群。家是组成国家的最小的单元与肌体。家谱修好了,一个家庭的历史便清晰了;族谱修好了,一个家族的历史便清晰了;一个地方的志修好了,一个地方的历史便清晰了;一个国家的通史修好了,一个国家的历史便清晰了。

历史脉络清晰了,爱家爱族爱国的热情便萌生了。所以,编谱或修志的最重要宗旨是引导人们爱家乡爱国家。

“我来自哪里?我的祖先是谁?”作为一个中国人,一生中总会有无数次地自问。家谱、族谱就成了回答这个问题的主要载体,这份载体是普通人自己的历史,它不仅存在家族的血脉,更是众多人对记忆、文化、传统的传承。在家谱里,许多普通人可以找到“我从哪里来”的答案。

家谱,又称族谱、家乘、祖谱、宗谱等。一种以表谱形式,记载一个以血缘关系为主体的家族世系繁衍和重要人物事迹的特殊图书体裁。谱,是一个家族的生命史。它不仅记录着该家族的来源、迁徙的轨迹,还包罗了该家族生息、繁衍、婚姻、文化、族规、家约等历史文化的全过程。

家谱是记载父系家族世系、以人物为中心的历史图籍,是由记载古代帝王诸侯世系、事迹而逐渐演变来的。隋唐五代后,修谱之风从官方流行于民间,以至遍及各个家族,出现了家家有谱牒、户户有家乘,并且一修再修、无休无止的情形。因此每次修谱,也就成了同姓同族人之间的大事。据专家考证,明清两代客家地区族谱编撰之风最盛,现上海图书馆家谱收藏中心是世界上保存中国家谱原件数量最大的图书馆,共收藏了313个姓氏的12000多种家谱,约计90000册,其中十之六七是从赣粤闽客家地区收集得来。

从中国家谱发展的历史来看,宋代以后修谱的宗旨发生了变化。此前的谱的主要作用是作为官吏铨选和巨姓望族婚姻门第参考的依据,此后这个意义逐渐丧失,编纂家谱的主要目的演变成说世系、序长幼、辨亲疏、尊祖敬宗、睦族亲友,特别关注亲亲之道的提倡。谱的编纂也逐渐由官方垄断走向民间私修。

所以,修谱是一件好事。值得注意的是,一本本家谱、族谱中,除了体现其家族或家族世系关系之基本功能之外,还有相当分量的具有深厚人文意义的家训、族规及人物楷模这些内容。

家训、族规是什么?不是简单的条条框框,它是一个家庭、家族最富有精神财富的文化之所在,是一个家庭或家族存在并延续于人类世界的灵魂与核心。这些具有家道意义的家训、族规,通过各个方面的倡导与约束,传导了家族文化观、人生观、世界观,推崇家族所倡导的既符合家族利益又适应国家和社会要求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为人处世的人生哲学,也因此牵引了一代代家族后人遵循家训、成长自我。家训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家谱中极为出彩的一部分,它在中国历史上对个人的修身、齐家有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对子孙后代立身、处世、持家、治业有着经验式的教诲。家训受历代官府褒励的原因,皆因其主旨乃推崇忠孝节义,教导族人遵从礼义廉耻,甚至以家法要求族人提倡什么、禁止什么,很大程度帮助了国家与社会稳定本族人团结,鼓舞本族人积极向上、向善。自南北朝以降,中国历史上出现了大量的家训,比较经典的有古代十大家训,以及一些名人家训,如《颜氏家训》(南朝颜之推)、《钱氏家训》(后唐钱镠)、《告诸子及弟侄》(北宋范仲淹)、《家戒》(北宋欧阳修)、《家训》(北宋包拯)、《朱熹家训》(南宋朱熹)、《朱子家训》(清代朱用纯)、《曾文正公家训》(清代曾国藩)、《林则徐家训》(清代林则徐)、《新赣南家训》(民国蒋经国)……

家谱、族谱服务家族,地方方志服务地方,国家通史服务国家,可见志谱之重要。

纵观历史,尽管北宋欧阳修创造了欧体族谱、苏洵创造了苏体族谱,但两宋时代的民间正处在贵族姓氏私修谱向普通姓氏私修谱的过渡时期,或者说修谱现象并不普遍,蔚然成风的情形出现在明代。

2.关于明代修志热

修志,不能不说是一件好事。一方土地在某个阶段总会发生这样那样一些重大事件,一任官宦为政一方总会做一些令他自己也令当地百姓觉得算一回事的事,有事发生则当记载下来。

盛世修志谱,自古成定律。当下就是一个盛世,由南康、崇义、龙南各县重印各个历史朝代的旧县志的这份热情,即可说明这点。由手里捧读的这本明嘉靖三十四年(1555年)的《南康县志》,我联想起大明王朝修志热。

其实,早在明景泰年间,李贤、彭时等纂修的浩浩九十卷的官修地理总志《寰宇通志》一书就已修成。天顺二年(1458年),重掌皇位的英宗朱祁镇为不使修志之美誉落入景泰帝之手,以其“简繁失宜,去取未当”为由,令李贤等重修,于天顺五年(1461年)成书。英宗亲自作序,赐名《大明一统志》,将美誉抢了在手。《大明一统志》是今天应用最多的一部明代史志。它沿袭《大元一统志》体例,以两京十三布政使司以及所属一百四十九府为纲,以城池、坛庙、山陵、苑囿以及建置沿革、郡名、形胜、风俗、山川、土产、公署、学校、书院、宫室、关津、寺观、祠庙、陵墓、古迹、名宦、流寓、人物、列女、仙释为目,作简略说明,比较系统而集中地记载了明代行政区的有关信息资料。但因纂修的时间仓促,参加人员多杂,书中也存在着地理错置、张冠李戴、以无说有等弊病。古今学者多有批评。

不过,明英宗的修志仅限于《大明一统志》,真正意义的修志热在地方与民间。只有当地方与民间也普遍开始修志编谱,才是真正意义的“修志热”。《大明一统志》为后世奠定了修志的基础,泰景与英宗二帝的修志之争,无形中让各个阶层的官吏们觉悟到了修志的意义,既有名誉又有荣耀,还可从中获取印刷与出版之赢利,多好的事。地方修志与民间修谱也就如此被带动起来了。一本志或一本谱,短则数年,长则十数年或数十年,因此,修志与修谱之地方与民间热开始迸发。这种源于朝廷大力倡导修志,继而影响地方和民间编纂志谱成风的结果,使得有明一代出现了“今天下自国史外,郡邑莫不有志”(张邦政《〈万历满城县志〉序》)的盛况。这时期,下至每一个州县,甚至每一个家族,都开始修志修谱,中国历史上最富有人文意义的修志(谱)热就此形成。真可谓“郡邑莫不有志”。

几十年后,明世宗嘉靖皇帝名朱厚熜于正德十六年(1521年)四月二十二日即皇帝位,时年15岁。其人幼年聪敏,通《孝经》《大学》及修身齐家治国之道,重礼节,遇事有主见,初承大统时,对国事也有所作为,如采取历代新君例行的大赦、蠲免、减贡、赈灾等措施,此外还扭转了正统以来形成的内监擅权、败坏朝政的局面,并曾下令清理庄田等。但,没过多久,即有“十渐”等奏疏出现,特别是经过“壬寅宫变”后,年轻的嘉靖皇帝被吓得失魂落魄,躲在西苑,设鼎炼丹,迷信几个道士的邪说,养生修道,二十余年不回大内,置朝政于不顾。

从嘉靖三十四年(1555年)《南康县志》修成时间推算,这年朱厚熜应该是49岁的壮年人,正值治国安邦的大好年龄。但史料却记载此刻的他正躲在西苑迷醉于炼丹,以寻求长生不老之道,国家朝政完全交与严嵩在打理。而严嵩与修志编谱又有什么必然的联系呢?

一查史料,严嵩的故事出来了。这个饱受非议的奸相、贪官,竟与修志有着很深的渊源。严嵩,本是一个学问深厚之人,还是明代青词第一人,掌政前与王阳明等一列文化高人均是文友。严嵩在未进入政坛之前的正德七年(1512年),他应袁州府(今江西宜春)太守之请,编修《袁州府志》,整整三年,他一个人将《袁州府志》纂修完毕。该志体例颇有独到之处,且言辞亦美,严嵩因之声望日隆。这个故事表明严嵩有过亲自修志的经历。

中国的方志史虽然历史悠久,可以远溯到东晋常璩的《华阳国志》,及至两宋时期形成方志理论,但真正成为普及状态之修志热潮当属明代。虽然没有更确切的史料证实全国修志热源于严嵩本人,但有一点可以明确,即以严嵩个人的修志经历,他肯定对全国修志热是持支持态度的。试想,从天顺二年(1458年)英宗主持编《大明一统志》至嘉靖四十五年(1566年),百余年的时间,朝廷在引导或支持修志、编谱,地方岂能不热追,民间岂能不跟随?

3.修志者的风骨

修志者,古代称为太史公。做这类事的人是要特别有风骨的,是时刻准备为坚守事件的真实性去死的。

文天祥的《正气歌》赞颂了古代两桩秉笔直书的事例。春秋战国时齐国相国崔杼在棠公死之当日占了其妻棠姜。棠姜又被齐庄公强与通奸。崔杼怀恨在心,制造机会杀了齐庄公,立齐景公为新王。不料,太史伯、太史仲不顾死活,在竹简上刻道:“崔杼弑君!”崔杼杀之。其三弟太史叔又接着写,令崔杼无可奈何,说算了吧。春秋战国时晋国大将军赵盾功勋卓著,公开指责晋灵公任意杀人,致使晋灵公生灭其之心。赵数次避开,后干脆离开国家,却允其弟弟赵穿非为,诛杀灵公。九月乙丑,赵穿带人在桃园杀了晋灵公。赵盾听说之后,又回到了绛都。他一上殿,就见白绢上写道:“九月乙丑,赵盾弑其君!”不禁惊愕万分。正在这时,只见太史令董狐拿着竹简对着大臣们念道:“九月乙丑,赵盾弑其君!”赵盾赶忙上前作揖,解释道:“乃赵穿弑君,与我何干?”董狐严肃地说:“子为正卿,亡不越境;返不讨贼,非子而谁?”赵盾顿时哑口无言。

汉代出了司马家与班家两个太史家族,司马谈、司马迁,班彪及其子女班超、班固、班昭等,均是历史上中国史志学的代表人物。这类史学家均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刚正不阿,敢于担当、负责任。比如司马迁,并不因为李陵降匈奴而抹杀其抗击匈奴的功劳,即便汉武帝不高兴,仍坚持真理,据实而写,哪怕处了宫刑,他也至死不后悔。这就是史学家的人格风范。从中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后人相信史书所载之人与物,因为书写史书的人公正、正直,有风骨。历代史学家均持这个观点,如唐代史学家刘知几认为写史者须有三长:才、学、识。清代史学家章学诚也认为修志者须有三长:识、明、公。章学诚在《修志十议》中则有这样的表述:“识足以断凡例,明足以决去取,公足以绝请托。”

可惜,到了地方上,到了明以后,可以与春秋战国或汉时的太史公们比肩的史官们寥若晨星,少之又少了。而为什么独独是从明代而划界的呢?

众所周知,历经元代残酷的外番统治后,明代进入一个闭关自锁的时代。而闭关自锁的生存环境与人文情境又是非常奇异的,即有明一代是一个很尊崇个性与享受的时代。明代中国艳情小说与艳情戏曲的丰富性,这本身也一定程度上说明了这个问题。小说抑或戏曲,均是娱乐人精神生活的产品,艳情小说和戏曲盛行于明代,本身便是现实生活的一种折射。

有明一代,市民生活十分繁荣,商品经济带来了民间自主意识的苏醒,挥洒个性,追求享受,是市井街巷的常态。所以,适应市民文化需求而生的元曲到了明代融合新时代的市民生活得以更快发展,更催生了明代小说、戏曲的繁荣。明代小说、戏曲,对人情世故的分析往往入木三分,对声色放纵的男女之欲表示了一定程度的理解和宽容。当然,历史可以追溯到更远,即从《诗经》开始,一直到明清时期的民歌小调,对情欲的描述从来就没有间断过,浓浓的市井色彩,表现出民间社会对“食、色”这人生两大基本需求的自然关注,只是明代显得尤为特别而已。

反映在方志与族谱的编写上,则表现在多遮避丑陋、张扬美好,即官员功绩与乡贤风范记载得多,社会问题与地方事件记载得少;家谱与族谱更是如此,好人好事记得夸张,坏人坏事几乎压根不记。或许,这与写青词出身的严嵩个人文风有关。试想,一个一生尽写谄媚之词的国之宰相,势必带动下层官民纷纷跟随仿效之。世风不古,文字不真,这不能不是明代的一大特征。

因此,当代方志与族谱研究专家共同认为,明代史志特别是家谱与族谱的可信性不够,阅读时要以客观与分析的眼光来面对。然而,如同我们当下的一些统计数据并不准确却不得不用一个道理,明代方志与族谱或家谱毕竟是最大的古代地方史与家族史传世文字,而之前元代因战争的残酷导致汉字书籍大量毁灭,因此即便是有着夸张成分的明代方志与族谱,仍不能不是当下不可或缺的文献资料。

4.方志的担当意义

方志之功能究竟何在?

嘉靖三十四年(1555年)《南康县志》序阐述得很清楚。这段文字很整齐,很有功底,很值得我们学习。现撷录给大家一读:“其志形胜山川也,而知守土焉;其志里籍田赋也,而知节用焉;其志学校礼制也,而知讲道焉;其志储蓄水利也,而知重本焉;其志织官宦绩也,而知树德焉;其志选举人物也,而知表俗焉;其志艺文杂记也,而古今文献备焉……而所以养民教民者,可以不出户庭而坐照四境……考古以宜今,因时以制宜。”

说实话,这本老志,还是有它的客观性、准确性的,我们当向主编者致以敬意。清同治版《南安府志》对人物事件也记述详细,对很多前贤考评中出现的错误也大胆予以批评,对一些事件原貌均客观保留,体现了责任与担当。比如《祥异》一节,很多府县志多记祥瑞事,《南安府志》却记载了相当多的凶煞事——绍兴十三年,南康县雷雨,群狐震死岩穴中;明洪武二十三年,南康县四月不雨至七月;明洪武二十七年秋七月,南康大水;明正德六年夏,南康火,七年冬,南康又火,十一年夏,南康谯楼钟鼓忽自动而鸣;明嘉靖十年夏,南康虎,白昼入传法寺,二十五年夏四月,南康大水,城倾三之一,民庐多漂没者。清顺治三年春二月,南康大雨雹,是年秋,南康大疫,延至次春,死者无算,四年夏四月,南康雨雹,大风拔木裂瓦,城楼石坊及石头寺文昌塔俱圮……这种敢于亮丑的“祥异”之载,在别的县志或府志中是见得较少的。

真正要反省的是当代人。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国家进入改革开放时期,经济相对繁荣,各个地方以县为单位编制了改革开放后的第一批县志。又稍后,不少县开始反思,重新翻印了明清各个时期的旧县志,如《南康县志》、《崇义县志》、《龙南县志》、《会昌县志?等。旧县志和新县志一对比,发现一个问题,即当代县志较之明清时代县志假大空的分量有过之而无不及,以致方志专家学者们多有议论,赣南十八县县志里惟《宁都县志》编得有水平。意思是说,别的县的县志编得不怎么样。为什么堂而皇之一本本县志会被如此议论呢?正常的情况是,每一本县志都应当编得很好才是呀。问题在哪里?——大多数的新县志和年鉴以歌功颂德为主旋律,数字欠准确,叙述欠准确,回避现实问题,只记好事大事,没有平民事项,缺乏人文底蕴,缺少田野考察与资料考证,等等。

是我们的方志工作者失了准绳,还是这个时代让我们的方志工作者不知所措了?我无法判断,我只能为我们的后人遗憾,一百年后,当我们的后人捧读我们今天编制的志书时,会给他们太多的误导,会引发他们太多的疑问,会诱导他们进入太多的歧路。

仅以年鉴而言,我觉得这种东西很有些怪。为什么一定要一年一本,为什么一定是次年出上年之年鉴,而不是下一任最高长官为上任最高行政长官编制年鉴?试想,下一年为上一年编制年鉴,为仍在位的最高行政长官直接服务,史官们敢有太多的是非记载?史官们又如何判断得出某个事项的是与非?

百年之后写前朝史,才可能公允。古代不成文的规定是,上一朝代的史书由下一朝代人编制,以上一朝代过去百年为好,因为此时上个朝代的有影响的人多半过世了,后世人写作起来受干扰小些,文字记述会更客观些。民间姓氏族谱则三十年一修,有的家规中甚至有“逾三十不修谱为大不孝”之说法。可见,方志或族谱不及时修是不对的,但像现如今的地方年鉴一年一编,如此紧地编制也是不对的。

我个人理解,方志史书编著得太频繁太急促不是好事,还是二十年、三十年一编或五十年一编会更趋近事实本相。纵观明代县志,尽管也不无自我表彰之嫌,但整体客观性很强。古今县志一对照,今者相形见绌,当代县志的文采不如古志尚且不说,事端始末的客观记述就很不严肃。

随便举两例。一是上世纪末新修的《上犹县志》就将苏东坡到了安合乡阳孝本家并题匾、留诗、垂钓等情节补入记载了,并有苏东坡的关于上犹江九十九湾之诗赫然在目,而翻阅遍《南安府志》《赣州府志》《苏东坡年谱》也无苏东坡游过上犹之记载。

另一例,赣县文史资料将朱元璋到了湖心乡,孙中山、蔡元培为湖江夏府留了对联等情况补入。结果,很快被研究者发现其伪而唾弃。真实情况是,戚家有人在南洋组织捐款支持同盟会,而同盟会中恰好有人在孙中山身边,正值戚家宗祠建成,遂请孙中山撰联。而为戚氏宗祠撰联的并不是担任过教育总长的蔡元培,而是清末赣州城的最后一名进士蔡世信。今人以“悔庵蔡世信”随意理解为“悔庵蔡元培”,史料上蔡元培根本没有用过“悔庵”字号,其所用字号为鹤卿,又字仲申、民友、孑民,乳名阿培,并曾化名蔡振、周子余。其实“悔庵”,乃书斋名或别号,如同李可染的师牛堂或有君堂等一类,文化人多般取书斋名、印章名或字号来表达内心一种理念或追求。是故,“悔庵”为世信先生书斋名,传达他时常自悔过失的高尚品质。“悔庵蔡世信”是指在赣州城西大街居住的这位清末进士。试想,在民国初夏府建成宗祠时,戚家人请当时的赣州城的学界名人世信先生来写对联完全是一件相匹配的事。赣州悔庵世信先生本属于当时一方名人,然而当代人却硬嫌不够味,硬要把此蔡世信与彼蔡元培混淆,似乎以此可以提升夏府的地位与荣耀。其实,夏府的文化已然很有品位,大可不必。

以上两例,很明显是今人为服务县域旅游经济,有意编制本土名人文化,刻意而为的文字伎俩。如此治学治史,贻害无穷,很是悲哀也。如此下作,反而让人觉察了当代人的功利、无聊和无知。

方志如何体现责任与担当?我觉得可以从一个点切入。在阅读《南康县志》和数以百计的各类方志、地方志,特别是各地的年鉴的过程中,我发现一个很普遍的问题,即只记事件不记人,往往一件大事,有时间、地点、事件经过与结果,却没有人物,少了记叙的一大元素。任何事都与人有关,与执政者有关,与当事人有关。若干年后,当我们重新审视历史时,彼时认定是好事的事被记载下来,此时已成为坏事,可却无从查找是谁人主张谁人作为,岂不遗憾。读史的最大意义是“使人明智”,起前车之鉴的作用,告诫后人不重犯旧错。比如,赣州城在大跃进时代拆南门口及相连的城墙,当时认为是拓展城市发展的空间,是一件破旧立新的好事,今天来看则是将一个好好的完整的古城给生生地毁了,是一件大大的坏事。可是,追究一下,没有任何主事的人被记载,所以这板子打不到具体人身上。这就是没有担当不敢担当的表现。

方志的担当者和责任人应该是谁呢?我以为是当时的主要决策者、实施者,以及当时的史书者。还有,当时的反对者也应当载入。你敢于决策、实施一件重大事件,你就得有这个胆略,敢于担当!自己决策或主张的某件事,完全可能在若干年甚至是自己百年之后,被后人拎出来表扬或揪出来痛批。所以说,事件有志书史载,主政者才会有所畏惧,才不会乱作为。

于是,我又想,我们的方志工作者为什么不记载人物呢?“文革”时期,一切功劳归大众归集体,反对个人主义、英雄主义。改革开放三十多年了,为什么独独此项没有得到改善?是决策者、实施者不要名,还是怕要这个责任?是史书者不愿记,还是怕记载?和稀泥,本身就是一种不负责任、不敢担当的态度。缺乏担当是可怕的。没有担当意识的人,如何能保证他的决策与实施对得起当时与未来?而史书的撰写者不敢记载真实的决策者与实施者名姓名,其实是一种等同于不负责任、不敢担当的行为。

由此联想起春秋战国时期的武士豫让,他就是一个敢于担当的人,被俘后,面对赵襄子,他敢于大胆说出自己是为主人而行刺的真实动机。敢作敢当,才叫真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