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师人鼎铭文考释

大师人鼎铭文在《殷周金文集成》中有著录,拓片见下[7]

D191

张亚初《殷周金文集成引得》释文为:

大(太)师人124-07乎乍(作)宝鼎,其子子孙孙用。

“大师人”后一字作D193形,诸多释文也都释为“124-07”。

周按,此字右部作D194,与西周金文的“马”及“马”字旁都有很大区别,即“马”字皆有马鬃形,“马”字旁大多数都有,极少数没有,而“马”和“马”字旁下边尾部皆作D195形(见《金文编》卷十,第675—679页)。

D194与《金文编·附录下》555号之D196所从相近,后者现在释为“貍”字,可从。D194D197相较,只是右边多了一笔,应当为“貍”之象形字。D198旁释为“弁”也不可信,当隶定为“125-01”。那么D193当隶定为“125-02”,“125-02”字不见于后代字书。此器的主人为“125-02乎”,因此,此鼎应称为125-02乎鼎,而不应称为大师人鼎。“大师人”相当于“大师小子”,即“大师”之属官、下属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