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释“虢”的初文结构

西周穆王时班簋“隹(唯)八月初吉,才(在)宗周,甲戌,王令(命)毛白(伯)121-01(更)虢城公服,121-02王立(位),乍(作)亖(四)方亟(極)……”,其中“虢”字作D74D75[1],都公认为是“虢”字,《金文编》收录在“虢”字条下[2]。王光永曾介绍1968年凤翔县出土的一个虢爵,柱上铭文为D76D77,鋬内铭文为D78。他定此爵为西周初期器,并考释D76字说[3]

柱上两字,第一字左旁为虎形,右旁为攴,合写起来为“121-03”,金文中的偏旁左右可以互易,“121-03”即是虢字……

因虢字寽旁金文有作D80者,故对虢字的解释颇多争议。虢爵为周初器,可以说明金文虢字早期从攴作,为探讨虢的溯义提供了资料。

周按,王光永认为虢爵之D76121-03)为“虢”字初文,此说已为学界所公认。张世超等定甲骨文之D82D83(裘锡圭释为“虣”,“暴虎冯河”之“暴”的本字,谓“象用戈搏虎”),金文D76为“虢”字初文,并引虢爵为证说:“穆王时器录伯簋亦从攴从虎,惟移虎形于右旁耳。或略早于录伯簋之班簋,其‘虢’字从手持一器具,亦搏虎之意也。后公臣簋字中有D84形,似即班簋器具形之遗存。”[4]

张世超等也承认班簋之“虢”为“虢”字,但是,据上引班簋“虢”字拓片来看,右侧明显上从虎头下从人形,绝不是“虎”字。甲骨文里有D85D86字,以前多被误认为“虎”字,姚孝遂改释为“121-04[5]。据此可知,甲骨文里“虎”与“121-04”二形区别很大,前者毕肖虎形,后者皆上从虍下从人形,只是与《说文》篆文“虎”字形体相同,学者遂多误释为“虎”字。其实,到了西周时代,尤其在西周早中期,金文中的“虎”字、“虎”字旁与“121-04”字、“121-04”字旁的区别仍然明显,只是考释诸家多不细察,据《说文》篆文形体把西周金文“121-04”和“121-04”字旁一律当作“虎”和“虎”字旁。当然“虎”和“121-04”到了春秋战国文字,直至《说文》篆文,二者完全同形了,但它们的来源是不同的,一定要时刻有这种观念。上文张世超引用的甲骨文字形体明显是“虎”字旁,裘锡圭释“虣”是可信的,虢爵之“虢”字也明显从虎,应释为“虣(暴)”之异文。但是,班簋之“虢”字从人不从虎,与上列甲骨文及虢爵之“虢”明显不同,右侧可隶定作“121-04”,观察《金文编》“虎”字条下从虎之形体便知,其形体演变如下:

D75 班簋 → D89 公臣簋 → D90 虢叔盂 → D91 吴方彝 → D92 郑虢仲簋 → D93 虢叔尊

上列字形中D94D95D96等皆为班簋D97形之省讹,下部从D98也是班簋连在身体上手形的讹断。至于录伯簋作D99,右边明显从121-04,不是从虎,左边从攴,当为省上部“爪”形。录伯簋之“虢”字形体虽属穆王时代,但用为“朱虢”字,不可能是“121-03(虣)”字。

总之,班簋之D75是“虢”字初形,其余形体皆为讹变之形,而所谓虢爵之“虢”实际是“121-03(虣、暴)”字。其辞例为“121-03乍(作)[爵]”,“121-03”用为人名,不是国族名。此爵另有族徽作D78,虢为姬姓国,文王之后,不可能有族徽,由此可证所谓虢爵之“虢”不是“虢”字,该爵应改称为“121-03(虣)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