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语三习

[师]学习一门外语,一定要靠“三习”,就是学习、练习和复习。学习为了理解,练习为了熟练,复习为了巩固。这三习缺一不可。

[生]你能不能详细说一说?

[师]先说学习。学习是一种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需要动脑子思考。学习英语就是看懂英语,说白了,就是要弄明白意义,包括词义、短语义、句义,还有段落的意义和整篇的意义。要搞懂这些意义,不但要动脑,还要动手,动手查词典,查成语词典、查语法书、查百科全书等等。一边查阅,一边研究,这种动手必不可少。在英语译学法里,最重要的动手是拿起笔来翻译,将英语翻译成汉语,当然这也是最重要的动脑过程。

[生]不止是动脑子,可以说大伤脑筋。读英语,常常感觉是懂了,可是要译成汉语,那还要在脑子里反复地想,搜索恰当的汉语表达。

[师]知道严复这个人吗?

[生]知道,翻译教材上提到过他。

[师]他是著名的翻译家,翻译了赫胥黎的《天演论》。他有句名言,谈翻译之难,叫做“一名之立,旬日踟蹰”,就是说翻译的时候,常常为了确定是否用一个词,十几天都犹豫不决。鲁迅先生也说过,他搞翻译时,“词典不离手,汗水不离头”。可见翻译是多么折磨人。不过,折磨过后,你会有很大的收获。

[生]这个我深有体会。一个英语句子,要是费了好大的劲译成了汉语,译完了几乎就记住了。

[师]学习英语要动脑、动手,那么练习英语则要动口。学习语言不动口就像只在课本上学游泳一样,一事无成。而且这个口要动得很多、很勤、很熟。练英语,说白了,就是练个嘴皮子熟。

[生]嘴皮子熟指什么?

[师]首先是熟读。英语和汉语在发音上差别很大,对我们嘴的要求,特别是对两片唇、一片舌头的要求很不一样。平均来说,英语每词所含音素远比汉语多,要求嘴唇和舌头运动得要快,噼里啪啦,利利索索,不能磕巴。这非靠练习不可。只有练习,多说,才能使嘴巴形成惯性。

[生]什么叫“形成惯性”?

[师]“惯性”是指一定运动状态的保持性。我们若想要嘴流利地说出英语,就必须反复地练习,一个词、一个句子,要连续读上几十遍,甚至上百遍,一是要使发音器官习惯于英语词汇里音素的不同组合,二是让这些不同组合,也就是英语词的发音运动在口腔里固化下来,并能保持一个很长的时间,这样惯性便形成了。例如enthusiasm这个词,很常用,但发音时对舌前部和门齿的要求很特殊,汉语发音中根本没有,你必须反复读,读得滚瓜烂熟,形成惯性,以后第二次说、第三次说、第N次说的时候,脑子不用多想,舌、唇和齿自己就把活干了。你看钢琴家演奏,双手十指在键盘上飞舞,那就是惯性。实际上,学习外语如同弹钢琴,要把嘴巴练得像钢琴家的手一样。

[生]这就是“习惯成自然”。

[师]上面说的惯性是形成在音素与音素之间、音节和音节之间,还有一种惯性形成于词与词之间,表现在词语的搭配方面。举个例子,中国有句谚语,叫做“人怕出名猪怕壮”,尽管这个“壮”不如“肥”常用、好懂,但它已经与前面的词形成固定搭配,我们都说习惯了,说到这里自然说“壮”而不说“肥”,根本不用去想。有时候,习惯就意味着正确,约定俗成,自成道理。英语也一样。It’s a long lane that has no turning.单从表面意思上看,这句英语谚语不好懂:“没有拐弯的巷子很长。”而实际意思是“路必有弯”“事情必有转机”“灾难必将过去”,是用来安慰人的话。这样的表达,要是念不熟,单凭记忆的大体意思去回想原句,是很费劲的。练熟了,想都不用想,流利的英语便会“不请自来”。另外,不练熟、不能形成惯性,也容易出错。比如你学了短语cold fish,知道是指人,是“冷血动物”的意思。可如果不大量练习,不让嘴熟悉了这个短语,在汉语思维的影响下,一张嘴还是会说出cold animal来。反之,如果练熟了,说cold animal就会感到别扭,不顺口,因为英语里根本就没有这个搭配。还有一点,“书读千遍,其义自见”,熟读也有助于理解和掌握文法。不论哪种文体的语言作品,词与词之间、句与句之间都存在特定的内在联系,这种联系的集合就是这种文体的一般文法,熟读的结果不但让我们明白了这些文法,而且掌握了它们。

[生]的确如此。

[师]第三习是复习,这个前面已说过,同学们应该格外重视复习,并且使用有效的复习方法,英语译学法可以让我们利用汉译英很方便、高效地复习,这里就不再重复了。最后,我想强调一点,在三习问题上,我们应该做到快学、猛练、常复习,学习理解这一步要尽量加快,不要耽搁过多时间,要把重心转移到后两步上去,特别是复习。

[生]我们现在的学习恰恰相反,是慢学、少练、不复习。

[师]根据三习的需要,英语译学法可分为两种,一是针对英美英语,二是针对中国英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