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研究的意义

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既是一个实践问题,也是一个理论问题。本书旨在探讨其制度逻辑,为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的常态化的法制保障提供理论参考。研究意义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其一,本书系统梳理了改革开放40年来金融体制改革的重要政策,对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制度演进的规律进行总结,通过类型化方法,对监管政策和扶持政策、中央政策和地方政策、商业金融政策和合作金融政策等展开具体分析,探讨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的制度逻辑,为今后推行金融体制改革和金融法治建设提供制度参考。

其二,本书采取系统论方法,综合考量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和普惠金融发展、进入时的制度通道和进入后的微型金融机构稳健性,探讨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的法律机制,这为现行立法和政策的完善提供了制度借鉴。

其三,本书在研究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对金融法制的影响时,除了考虑对金融公法的影响之外,还重点探讨了对金融私法的影响,对不同维度上金融机构的含义及其界定、金融服务的界定进行了具体分析,这在一定程度上推进和丰富了我国自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后日渐兴起的金融商法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