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则 族毋枉施

饭僧[1]供佛,原念孤贫。若舍钱财,与彼起造[2],何不用费,自盖茅房。有分[3]挂旛,月灯装佛,何不早夜,自供家神。谨修祠堂,安设神主。设架桥梁,修填路道。施棺救饿,天鉴[4]阴功。名山福地,虽是人修。家贫地狭,寡气[5]莫争。心田广积,自然吉昌。

【注释】

[1]饭僧:向和尚施舍饭食。迷信者认为是修善祈福的行为。

[2]起造:建造,此处指为僧佛建造舍宇。

[3]有分:有意。

[4]鉴:照察、审辨。

[5]寡气:闷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