勉族十箴(四言偶句)

第一则 族宜不争

或有不平,无论小大,先鸣[1]房长,细议解纷。处分不当,则鸣族尊[2],秉公排难,莫竟[3]兴讼。若不服论[4],擅自呈告[5],虽直[6]必罚,后辨假真。

【注释】

[1]鸣:申告。

[2]族尊:族中地位或辈分高的人。

[3]竟:竟然、倒。

[4]论:评判、定罪。

[5]呈告:上报、告官。

[6]直:有理、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