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共产党陕西省组织工作纪事(1949.5—2015.12)
- 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
- 2213字
- 2020-06-25 14:35:43
1962年
1月2日 中共陕西省委决定改进省级机关领导作风,普遍推行“三三制”,即三分之一的人下放蹲点,三分之一的人巡回检查,三分之一的人留机关工作。
1月11日 中共陕西省委发出《关于在县(市、区)委设立专职组织员的通知》。为加强党的建设和党员的管理教育工作,省委决定:在各县(市)委和西安市的区委设立专职组织员,全省编制组织员600名,其必须是政治可靠、对党忠诚、作风正派、懂得党的基本知识,并具有一定的政治、文化水平和实际工作经验的党员干部,其中应有一定数量的相当于县级科、部长级的骨干。组织员的基本任务是,具体指导和负责党员的教育和整顿党的基层组织工作;具体指导接收新党员的工作,对准备批准接收入党的人,进行审查谈话,审查预备党员的转正;研究、总结、介绍党支部工作经验和优秀党员的模范事迹。
1月25日 中共陕西省委决定:将原陕西省民兵工作领导小组改为陕西省人民武装委员会,赵伯平任主任。
2月3日 中共陕西省委、省人民委员会在西安举行招待会。全省科学研究、教育卫生、工程技术、文化艺术、工业交通等方面的科学文化工作者共270多人出席。省委书记处书记、省长赵伯平讲话指出,做好知识分子工作至关重要,在培养、使用人才问题上,对那些有特殊才能、努力钻研理论并做出较大成绩的人,要采取重点培养和支持的办法,实行晋级、奖励制度,最大限度地发挥知识分子的聪明才智,为陕西省和国家多作贡献。
4月1日 中共陕西省委作出《关于在全省党员中进行系统的党的基本知识教育训练的决定》。要求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政干部三大纪律八项注意》。脱产党员干部选读刘小奇《论共产党员的修养》和邓小平《关于修改党的章程的报告》等文件,工厂、农村一般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知识讲话》。农村工作的党员干部和一般党员学习《农村支部工作纲要(草案)》。通过教育训练,使党员懂得党的基本知识,进一步提高全体党员的政治觉悟,增强党性,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健全党的民主生活会制度,增强党的战斗力。
4月7日 陕西省人民委员会报经国务院批准,同意西安市人民委员会《关于调整西安市行政区划的请示报告》,恢复新城、莲湖、碑林3个市辖区建制,连同原有的阿房、未央、雁塔、灞桥4个区,共设7个区。
4月22日 中共陕西省委发出《关于限期完成甄别工作的通知》。提出各级党委(党组)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限期完成本地区、本单位的案件甄别工作。要通过甄别平反工作,使一大批党员、干部、知识分子得到解脱,极大地调动广大党员、干部、知识分子的积极性。
4月28日 中共陕西省委书记处书记赵守一在省委常委会议上传达西北局书记处办公会议精神。会议着重讨论了精简问题,确定大专院校和普通中学力争砍掉一半,省级机关编制压缩到2000至3000人。
5月19日 政协陕西省二届三次全会选举方仲如为政协陕西省第二届委员会主席,增选霍子乐、张汉武、谈国帆为副主席。
5月21日 中共陕西省委发出《关于甄别工作范围和加速基层党员、干部甄别工作的通知》。要求:凡1958年至1961年受过错误批判和错误处理的党员、干部都应列入甄别范围,加以甄别。县级以下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甄别工作,更应加速进行。
6月9日 中共陕西省委从省级机关抽调110名厅、局、处、科级领导干部,下放到专区、县和公社工作,主要是去渭南、咸阳和宝鸡3个专区。
7月4日 中共陕西省委发出《关于各地委、县(市、区)委不设立书记处的通知》。根据2月22日中共中央《对于精简小组〈关于各级国家机关、党派、人民团体精简的建议〉的批示》精神,省委决定:撤销各地委设立的书记处,现任的地委第一书记改为书记,第二书记、书记处书记和候补书记改为副书记。书记和副书记的配备名额,亦按党中央规定办理。各县(市、区)委也不设立书记处,已经设立的,亦应撤销。
7月26日 根据中共中央转华东局的意见,中共陕西省委决定:在省、地、县以至公社党委取消分管书记的名义,改变党分兵把口的做法,把应由政府各部门办的业务交由政府部门办理。同时决定,在全省大幅度精简机构,下放机关和事业单位的部分干部,充实到生产第一线去。
8月3日 中共陕西省委决定:将省级直属机关党委分设为省委直属机关党委和省人委机关党委,均由省委直接领导。
9月24日 中共陕西省委批转省精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精简人员安置工作的报告》。《报告》指出:全省1至8月已精简35万人。其中动员回乡、下乡安置到农村的29万人,占有精简人数的83%;转化为集体所有制的1.7万人;精简回乡镇和正在继续安置的4万余人。省委要求各部门、各单位,把思想政治工作做深做透,把安置工作中的各种实际问题处理好。
10月9日 中共陕西省委决定:杨玉亭任中共政协陕西省第二届委员会党组副书记。
11月24日 中共陕西省委转发省委组织部《关于调整干部加强各级领导核心的报告》。《报告》说,全省已调整2266名干部,以加强各级领导核心,其中县委书记、县长以上干部568人。调整后担任的职务是:地委书记、专员8人,专区部局长43人,县委书记、县长60人,县部局长348人,区工委书记和公社书记、社长1314人,在企事业单位担任领导职务的493人。这次调整加强的重点是领导班子较弱的县、社,同时加强其他方面的薄弱环节。
12月30日 据年终统计,陕西省行政机关共精简干部12402人、企事业单位共精简42899人。据省委组织部年报统计:全省共建立基层党委3066个、党总支968个、党支部43334个。党员总数为508698人,其中男450236人、女58462人,少数民族党员1630人。党员占人口比例为2.57%。全省干部总数为173265人,其中妇女干部21485人、少数民族干部99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