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编一 陕西省杨凌示范区杨陵区政权组织组织史资料(1993.6—1998.5)

综述

1993年6月至1998年5月,杨陵区政权组织历经两届区人民代表大会、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简称区人大常委会)、区人民政府(简称区政府)。这一时期,区级政权组织在中共杨陵区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十四大、十五大精神,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切实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全面推进各项改革,使全区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取得新的成就。

1993年6月至1998年2月,仍为杨陵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产生的杨陵区第四届人大常委会和区政府任期。

这一时期,区第四届人大常委会认真履行《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赋予的职权,贯彻执行区四届人大历次会议的决议,依法监督“一府两院”的工作,不断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加强同代表的联系和机关自身建设,大力推进依法治区工作进程,充分发挥了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五年间,围绕全区改革发展中的重要问题,先后召开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三、四、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区法院、区检察院各年度的工作报告及各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决算报告24项。区人大常委会召开34次常委会会议,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的工作汇报,积极行使监督职权。农业作为全区经济工作的重点,常委会始终把农业工作作为重点反复审议监督,1993年至1998年,先后5次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情况的汇报,多次组织市、区人大代表检查、视察农村多种经营、农田水利建设和猕猴桃基地建设情况,形成了加强对农村工作的领导,抓好村级领导班子建设,增加农业投入重视农田水利建设,发挥农业科技优势,加快农村产业化步伐,大力发展农村商品生产等建议,促进了农村工作的开展。围绕人民代表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进行审议检查,是常委会一项重点工作。5年间,常委会分别听取了关于种子市场检查、“打假”和文化市场管理、市场供应等方面的情况汇报,提出了切实加强市场管理、打击假冒伪劣商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建议,健全完善种子市场管理制度。常委会围绕依法治区,先后组织及配合省、市人大代表开展执法检查30余次,对40部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1993年,对《残疾人保障法》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通过了《杨陵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暂行办法》。1994年,对《教师法》《义务教育法》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执法检查,解决了拖欠教师工资和校舍修缮问题。1995年至1996年,对《城市规划法》《土地管理法》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听取区政府关于贯彻《城市规划法》情况的汇报,审定了《杨陵农科城总体规划》,提出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治理城市,搞好城市环境保护,认真解决污染问题,培训市政管理人员,提高管理城市水平的建议,做出了《关于杨陵农科城总体规划的决议》,纠正了土地违法问题,健全了土地审批制度。1997年,对《水法》《水土保持法》《药品管理法》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督促区政府关停了污染严重的4家企业,开展药品市场整顿,查处了非法经营药品商店7家,促进了法律法规在全区的贯彻执行。同时对减轻农民负担、社会治安、文化市场管理、反腐败等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监督检查。

五年来,区人大围绕提高部门执法水平,加快依法治区进程,在公检法部门实施错案追究责任制,在行政执法部门全面推行执法责任制,在法院、检察院、监察局、公安局、工商局等部门实行《重大案件通报制度》,加强执法监督,形成了良好的执法局面。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90名,处理人民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163件,接待人民代表、群众来信来访735件。开展区级部门和部门主要负责人述职评议,累计评议区级6个工作部门,11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增强了区级部门和任命干部的法制意识、公仆意识,推动区级部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在自身建设中,区人大常委会先后学习了《邓小平文选》第三卷,党的十四届三、四、五、六、七中全会精神,组织开展调研活动20余次,形成了有情况、有分析的调研报告30余篇。同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常委会机关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在杨陵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期内,区政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从杨陵区实际出发,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抓住机遇、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发展,在农业、工业、城市建设、商贸流通以及各项制度改革方面取得一定成绩。至1997年底,全区国民生产总值完成3亿元,财政总收入1400万元,工农业总产值3.6亿元。

在农业生产中,区政府以奔小康统揽农村工作全局,深化农村改革,建立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依托农科城的科教优势,在稳定粮食生产的同时,调整产业结构,发展高效农业,农村经济全面发展。区政府不断加强农业基本条件建设,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商品粮基地建设、甘露工程、水土保持农业生态工程、节水灌溉工程等项目。全区水利工程总投资1896万元,新打修复机井141座,衬砌渠道15公里,完成滴水暗管45公里,建成节水示范点2个,恢复改善灌溉面积1.25万亩,农业生产条件发生根本性的变化,生产水平不断提高。农业产业化初见成效,果业基地已有500亩猕猴桃挂果受益,建成良种基地3万亩,5年为社会提供良种660万公斤,蔬菜发展到6500亩,建成起点较高的120亩日光温室蔬菜大棚,形成了果业、良种、大棚菜、苗木花卉四大产业,增强了农业发展后劲。协助省、市成功举办四届杨陵农博会,充分利用农博会在杨陵举办的便利条件,积极组织群众参展参会,学习推广农业先进实用技术,农业科技承包和吨粮田建设取得实效,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不断提高。乡镇企业总收入2.86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390元。

在工业生产中,区政府坚持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强企业管理,积极组织生产,努力扩大销售,狠抓扭亏增盈,保证了全区企业的正常生产。1993年至1995年,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和区属企业实际,政府派出工作组,以思想教育、班子建设、队伍发展、政策落实、反腐倡廉和职工关心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分期分批对各企业进行了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在各企业业务班组建立了党支部或党小组,建立健全了“三会一课”(党支部大会、党员大会、民主生活会、党课)为主的党内生活制度,确立了行政领导的法人资格及权、责、利,明确了职工的主人翁地位。根据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和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精神,区政府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在各工业企业普遍推行了以改(改为国家所有,集体经营)、转(转为集体所有制)、租(租赁给集体或个人经营)、包(承包经营)、卖(对边远分散或经营不善的小型企业进行拍卖);三自(自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一包(包定上缴金额、超收归己)四不变(企业性质不变、隶属关系不变、职工身份不变、税收渠道不变)为主要内容的经营机制改革。供销企业实行了以资金同摊、风险共担、利益均沾为前提,职工集资入股形式的股份合作制改革。物资企业实行了干部分级聘任制和全员劳动合同制,双向选择,择优上岗。粮食企业全面推行“五制”(集体承包经营制、个人租赁经营制、风险共担抵押制、全员劳动合同制、工资全额浮动制)。其间,区政府先后出台《关于区属企业承包工作的安排意见》《关于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放开搞活区属国有、集体企业的政策规定》等政策性文件,按照总结经验、大胆创新、分步实施、整体推进的思路,全面开展企业改制工作。

在科教工作中,区政府实施科教兴区战略,不断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全区民营科技企业发展到64家,总产值达到4000多万元。区政府始终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位置,全面加强教育工作。1994年6月20日,区政府下发《关于切实做好双基工作的决定》,决定杨陵区1994年全面实现两个“基本”(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此后,区政府采取加大教育经费投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等措施,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扎实开展双基达标工作。同年,区政府印发《关于对各乡镇和街道办事处两基达标工作进行评估验收的通知》,对全区两基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提高,全区各类学校办学条件普遍改善,师资水平和教育质量不断提高,扫除文盲工作取得新成效。1994年10月,省政府对杨陵区“两个基本”工作进行了全面评估验收,确认杨陵区为全省首批、咸阳市首家实现“两个基本”的达标区。两基达标后,区政府进一步贯彻《义务教育法》《扫除文盲工作条例》及《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坚持把“两基”工作作为发展教育事业的重中之重抓实抓好,印发《杨陵区政府关于巩固提高实施两基成果的决定》,确立了“硬件设备标准化,学校管理规范化,师资队伍优质化,教育教学科学化”的四化奋斗目标。区政府以“四制”改革为动力,不断增强执法意识和守法观念,强化督导评估职能,提高办学整体水平。1995年4月12日,印发《杨陵区1995—2000年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提出到本世纪末,基本建立起质量效益较高,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结构合理,各类教育相衔接的,具有农科城特色的教育体制。1996年,杨陵区“两基”工作通过省、市组织的复查验收,全区的“两基”工作在达标的基础上进一步得到巩固提高。

五年间,区政府全面推进机构、人事制度等方面的改革。1995年3月,根据中共杨陵区委的决策,区政府按照转变职能、理顺关系,精简机构和人员,完善行政运行机制和办事规则,提高行政效率的原则,对区政府工作机构进行改革。改革后,区政府设工作部门15个,直属行政机构1个,直属事业机构7个,政府机构和行政编制较原来大幅减少。同年10月,制定了《杨陵区执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实施意见》,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试,顺利完成全区行政机关公务员过渡任务,实现了干部人事制度的分类管理。1998年4月27日,区委、区政府转发了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杨陵区乡镇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按照明确乡镇政府职能,实现政企、政事分开的原则,组织开展乡镇机构改革工作。制定了乡镇“三定”方案,对乡镇干部进行了公务员过渡考试,根据成绩实行竞争上岗,分流富余人员,完成了全区4个乡镇的机构改革工作。通过改革,使乡镇一级真正成为领导和管理本行政区域政治、经济、社会等各项事务,有权威、高效率的基层政权组织。

为了加快对外开放步伐,增强经济发展后劲,区政府认真贯彻以开放促开发,以开发求发展的战略,不断加强对外开放,提高全区经济的外向度,推动经济繁荣发展。1995年,区政府召开以开放促开发工作会议,成立招商引资办公室,在用足用活现有政策的同时,先后下发《关于加快乡镇企业发展的决定》和《关于招商引资奖励的规定》。区政府不断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五年累计完成城市建设投资3830万元,在主要街道相继建成4个综合市场、12座综合楼和一批公共服务设施,康乐路和西宝中线拓宽改造、渭惠渠转盘、高速公路出口斜桥等市政设施建成投用。城区的水、电、路、通讯等设施得到较大改善,城市功能日趋完善,城区面貌显著改观,投资环境和生活环境不断改善。

在民主法制建设中,区政府认真执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定期向人大汇报工作,向政协通报情况,广泛听取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认真办理人大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及政协委员的提案,积极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顺利完成“二五”普法任务,全面展开“三五”普法工作,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广大干部学法、守法和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普遍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不断增强。加强廉政建设,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五年来,监察机关共查处案件18件,政纪处分16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4人,挽回经济损失60多万元。治理“三乱”(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减轻农民负担和企业负担工作力度不断加大,行业不正之风得到有效遏制。加强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开展经常性的财务大检查,区级财政宏观调控能力不断增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一步加强,通过组织“严打”战役和专项斗争,五年间共破案764起,处理违法犯罪分子921人,严厉打击了刑事犯罪和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净化了社会风气,有力地保证了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1993年至1997年,全区卫生、计生、民政、文化、体育、邮电、金融、保险、劳务输出、养老统筹、广播电视等社会事业有了较快发展。1996年建成初级卫生保健工作达标区,1997年5月16日,区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卫生工作的决定》,积极推进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农村卫生组织建设,认真做好预防保健工作,初步建立符合杨陵实际的卫生服务体系、卫生执法监督体系和医疗保障制度,实现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计划生育工作跨入全省先进行列。1997年6月12日,区政府印发《关于在农村全面开展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的安排意见》,全面实施计划生育与发展农村经济相结合,与帮助农民致富奔小康相结合,与建设幸福家庭相结合。通过提供生产、生活、生育服务,引导广大农村群众走上少生快富之路,有力推动两个文明建设,加快推进综合解决人口问题进程,顺利通过省市验收。

这一时期,杨陵区人民法院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方针,依法严厉惩处刑事犯罪分子,教育、感化和挽救失足青少年,维护社会稳定。贯彻平等公正原则,保护各种所有制主体在商品流通和市场竞争中的合法权益,制裁各种侵权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序发展。推进审判方式改革,推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干警素质。自觉接受区人大监督,认真听取并虚心接受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及时办理人大交办的各类案件。五年来共受理各类案件1308件,审结1220件,为全区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杨陵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市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下,按照突出反腐败、查办大案要案,依法“从重从快”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加强执法监督的方针,全面开展检察业务。区检察院把查办经济犯罪案件、打击严重经济犯罪当作首要任务来抓,重点查办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经济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实施的犯罪。五年来,共受理各类经济案件48件,立案侦查14件19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84万元。刑事检察工作中,主动与公安、法院密切配合,加大对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突出打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故意杀人、放火、抢劫、强奸等恶性暴力犯罪,坚持提前介入侦查制度,及时批捕、起诉。认真贯彻“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保证了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

1998年2月16日至18日,杨陵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审议并批准了杨陵区第四届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区法院、区检察院的工作报告、1997年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1998年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1997年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9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并对上述报告相应做出了决议。会议选举产生了杨陵区第五届人大常委会主任1名,副主任3名,常务委员11名,区长1名,副区长4名,区法院院长和区检察院检察长各1名。

区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之后,区人大常委会按照党的中共十五大提出的“进一步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目标,结合“三五”普法,开展有关法律法规落实情况检查,以强化执法为突破口,健全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错案追究制等相关制度,围绕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和省委两个《决定》以及全区的经济建设,不断加强工作监督,推进两个根本性转变,审议决定重大事项,监督和支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经济工作的各项措施,促进全区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区政府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区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紧紧抓住示范区建设和省委、省政府两个《决定》机遇,进一步强化农业基础地位,努力建设团结务实、廉洁高效的政府,推动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全面加强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积极鼓励和支持非公有经济健康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增加财政收入,加大招商引资和项目争取工作力度,优化投资结构,加快重点项目建设,实施“科教兴区”战略,促进全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协调发展。区法院、区检察院按照会议精神,切实履行自身职责,依法维护全区经济发展和社会各项事业的正常秩序。

1993年6月至1998年5月,全区设4个乡人民代表大会,区政府下辖4个乡人民政府,1个街道办事处。至1998年5月,区人大常委会设5个工作机构,区政府设工作部门15个,直属行政机构1个,直属事业机构7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