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当前我国社会公正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经济领域中存在的问题

贫富差距扩大。我国改革开放以来,为了实现GDP的高速增长,国家提出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让一些地区先富起来的战略目标。但随着经济的高速增长,随之而来的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以及不同群体、不同行业之间的收入差距日益显现。一方面是物质财富的极大丰富,另一方面却是贫富差距的日益扩大,二者悖论式地存在于同一片土地上。社会公正的主要方面是居民的收入分配,而衡量居民收入分配差异最常用的指标就是基尼系数,我国基尼系数1981年只有0.28,从2000年开始,我国基尼系数已越过0.4的国际公认警戒线,2006年已升至0.496,2007年为0.48,目前基尼系数在0.5左右。占总人口20%的贫困人口占收入或消费的份额只有4.7%,而占总人口20%的富裕人口占收入或消费的份额高达50%。中国贫富差距扩大的幅度过大、速度过快。虽然中国现阶段贫富差距扩大现象的出现具有某种合理的成分,但是,我们更应当看到,在多种非正常因素的影响之下,收入差距过大现象日益严重,现在已开始超出了正常的限度。在短短的30多年的时间里,中国已经从一个平均主义盛行的国家,转变为贫富差距扩大现象严重、其收入差距超过了国际上中等不平等程度的国家。这样迅速的变化是让人担忧的。此外,1997年最高收入户的人均收入是最低收入户的4.22倍,而到了2007年,已经扩大到5.78倍。城乡人均收入的倍数比率,1995年为2.8,2007年上升到3.2。由于城市居民还享有其他福利和各种补贴等,此比率至少在4倍以上。如果考虑非货币因素,中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是世界上最大的国家之一。东部地区的城市居民的收入明显高于中西部地区城市居民收入。2005年上海市人均可支配收入是13250元,而贵州省仅为5944元,两者相差1.27倍。一系列的数据显示了我国的贫富差距,而且这种趋势还在发展。近年来,三农问题的逐步升温,农民工工资的拖欠,失地农民的困境,教育、医疗以及住房成为新时期的“三座大山”。弱势群体面临生存和发展的困境,日益被边缘化。贫富差距的逐步扩大,影响了人们对改革的信心,使人们对当前社会公正产生了质疑。社会各阶层的利益产生冲突,各种不稳定的因素随之增加。部分收入低的人以及享受不到国民待遇者产生了“仇富”心理,如近年来备受关注的野蛮拆迁事件和暴力讨薪事件等,这些都提醒我们经济上的不公正问题亟待解决。

社会分配不公。目前,我国社会再分配的力度较弱。所谓社会再分配,是指立足于社会的整体利益,对初次分配之后的社会利益的格局进行一些必要的调整,以缩小收入的差距,使全体社会成员共享社会发展的成果。社会再分配是实现社会公正的基本途径之一。而在社会再分配当中,国家在基本民生方面的公共投入状况又是最为重要的内容。所以,一个国家在基本民生方面公共投入的基本状况,在很大程度上可以反映出社会再分配的具体状况。民众的基本需求按其重要程度分为不同的层次,表现出一种明显的梯度性。其中,最为基础的需求层面是基本生存条件;其次是社会保障、义务教育、公共卫生、基本的市政建设;再次是文化、娱乐、体育、社会参与等方面的需求。前两个需求层面属于基本的民生问题,后者属于相对高级的民生问题。显然,对于公共投入优先顺序的安排来说,基本的民生需要问题属于基础,应当放在最为优先的位置。所以,就公共投入的次序而言,应当以民众基本的需求为基本着眼点,应当以基本民生问题为优先。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人均GDP翻了几倍,人民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但由于地区之间发展的不平衡,城乡二元结构比较明显,社会再分配的力度较弱,我国现在还有相当一部分的群众收入水平很低,缺乏基本的社会保障。按照2009年3月新确定的1196元贫困标准,我国现有贫困人口达4007万人,主要集中于近600个县市。而按照联合国规定的一天一美元收入的贫困标准,我国大约还有1.5亿的贫困人口。此外,一亿多进城农民工的基本权利维护和社会保障问题迫切需要寻求解决之道。很长一段时间以来,由于我们一味地追求经济的高速发展,忽视了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国家在基本民生方面的公共投入比例比较小。据《中国统计年鉴2005》,我国在社会保障和福利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只有3%,公共教育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只有2.9%,卫生保健的公共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仅为2%。当前,加大在基本民生方面的社会公共投入,加大社会再分配的力度,解决困难群体的社会保障问题,成为促进社会公平、公正的核心问题,也日渐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问题。就基本民生方面的公共投入而言,社会保障和福利支出占GDP比重、公共教育支出占GDP比重和卫生保健的公共支出占GDP比重是主要的指标。中国目前在基本民生方面的公共投入比例很小,同一些具有一定代表性的主要国家相比,中国现阶段在基本民生方面公共投入的这三项主要指标都是比较低的,这需要引起我们的高度关注。

(二)政治领域中存在的问题

阶层结构“断裂”。社会学意义上的“断裂”是清华大学教授孙立平提出的概念。他认为:中国的社会正在发生断裂,正在成为一个断裂的社会。他借用法国社会结构的变化来说明中国。“今天的法国,就像一场马拉松赛一样,每跑一段,都会有人掉队,即被甩到了社会结构之外。被甩出去的人,甚至已经不再是社会结构中的底层,而是处于社会结构之外。他认为,现在法国还在继续跑下去的只有四五百万人,其余都是掉队的了。坚持跑下去的,就是那些被吸纳进国际经济秩序中去的就业者。”这种现象,实际上也正在今天的中国发生。[76]孙立平所说的断裂是社会学意义上的整个社会的断裂,虽然有点夸张,但也确实说出了当今社会不公正状态的严重程度。笔者认为断裂现象在当今中国确实存在,但不是在整个社会结构领域,而是表现在社会阶层结构上。理想的现代社会阶层结构应该是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形”结构。对于“橄榄形”的社会结构,著名学者陆学艺有个比较精确的解释:“所谓两头小是指,拥有较多组织资源、经济资源和文化资源,处于最高和较高社会等级的阶层规模较小;而拥有的各种资源最少甚至没什么资源,处于较低和最低社会等级的阶层的规模也很小。所谓中间大则是指,就其所拥有的各种资源而言,社会的绝大部分成员处于社会的中间等级位置,属于社会中间层。”[77]“橄榄形”的社会阶层结构是社会较为公正也较为稳定的结构模式,在这种社会阶层结构中,由于社会底层的人相对数量较少,社会很容易对之进行政策的倾斜与福利制度的保护,社会底层的人也更容易得到来自上两个阶层的救助。当前我国的社会阶层结构则是处于最高和较高社会等级的阶层规模较小,处于社会的中间等级位置的人数也不多,而处于较低和最低社会等级的阶层的规模却很大,即中间和上头都小,而下头大。表现就是广大农民与大量低薪及下岗工人占了总人口的大多数,而其占有的社会财富只是社会总财富的较少的一部分。中国现实的社会阶层状况是:原来的两个阶级、一个阶层的结构模式被打破,但新的理想的中间大、两头小的社会阶层结构还没有建立起来。现实的社会阶层结构存在着断裂的危险。这种危险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社会各个阶层表面上是处在同一个历史时期,但实际上是处在不同的生产力发展水平上以及不同的发展时代上。第二,城乡二元结构固化着城市人与农村人的分割。第三,广大下岗人员、农民工被甩到了社会阶层结构的下层。

弱势群体边缘化。弱势群体从社会学的角度来讲,主要是指经济条件、政治诉求、社会地位、竞争能力以及发展机会等方面处于弱势的人。在我国社会转型时期,主要是指农村贫困人口、进城打工的农民、城市下岗职工和其他的失业人员。一个正常的社会,一般都会存在着弱势群体。中国社会弱势群体问题的不同之处在于,中国不仅仅存在着一般意义上的数量十分巨大的弱势群体成员,而且更为严重的是,中国社会的一些主要群体如工人阶层(包括身份依然是“农民”的农民工)和农民阶层呈现出一种明显的弱势化趋向。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形成了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国家在就业、医疗、教育、日常生活必需品的供给以及社会保障等方面给予城市居民更多的福利待遇,农村居民的迁移则受到严格的户籍、供应制度的限制。改革开放以来,这些歧视性的社会制度造成的城乡之间的不平等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改变。贫富差距的日益扩大和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寻租”行为更使得我国主要群体日益弱势化、边缘化。目前,我国社会弱势群体有两大特征:一方面,社会主要群体的弱势化,农民工、失地农民、下岗职工、失业工人等成为弱势群体的主力军。另一方面,大量的工人和农民处在十分窘迫的生活困境之中;工人和农民的基本权益难以得到切实有效的维护;许多基层机构的财政能力几近枯竭;工人群体和农民群体劳动技能的总体水准在下降;工人和农民的相对社会地位明显下降。这种现象所造成的危害是广泛而深刻的:执政党赖以执政的主要社会基础会被严重削弱;在很大的程度上会抵消经济发展的成果;社会的安全稳定必然会受到严重的威胁。弱势群体由于在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所占有的社会资源十分贫乏,又加上文化技术水平较低,所以他们缺乏社会竞争力,融入社会的本领差,交流或流动往往只限于社会底层,很难参与社会决策和社会政治生活。[78]弱势群体人言轻微,缺乏必要的利益表达渠道,难以及时有效的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其利益损害一旦到了相当严重的程度,就有可能采取极端的方式来宣泄自己的不满情绪,从而引发社会的动荡与不安。完善社会保障体制,给弱势群体公正的社会对待,协调社会各个群体之间的利益关系,成为目前我国一个亟待解决的重大社会问题。

制度设计上的缺陷。社会公正是人们普遍追求的价值理想,一个社会的公正状况直接关系到社会的稳定,社会不公正是社会动荡甚至解体的最终根源。制度失范是社会不公正现象存在的主要原因。经济繁荣并不必然或自动导致社会公正,社会公正需要合理的制度予以保证。社会发展的实践表明:凡是保证了社会公正的时期,经济发展和政治稳定也得到了保证;凡是牺牲了社会公正的时期,经济发展和政治稳定也会受到威胁。发展着的中国社会,正在不断形成许多新的差距,同时也在不断拉大一些旧的差距。其中,下岗失业、腐败、贫富悬殊、社会风气败坏、部分地方社会治安恶化等严峻的社会现象更是切实存在于我们周围,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发展和国家的长治久安。而上述现象的发生,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制度设计的不合理造成的。当前中国的三农问题比较突出,曾经轰动全国的孙志刚被殴打致死案,因拆迁引起的自焚事件以及农民工以生命为代价讨要被拖欠的血汗钱等一系列的事件,都从不同角度说明了制度安排中的不公正现象。目前中国社会已经开始进入一个社会结构和利益明显分化的时期。由经济精英、政治精英和知识精英所构成的强势群体,占据了相当大的社会财富和社会资源。相反,由贫困农民、进入城市的农民工和城市中的失业下岗人员所构成的弱势群体,既没有相应的组织形式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也很难用其他方式发出自己的声音。例如,近年来一些地方政府为了追求经济增长,片面地强调改善投资环境,对资方侵害工人权益的事情漠然视之。在一些地方,甚至由此导致了具有一定规模的社会抗议行为,个别的甚至酿成暴力刑事案件。我国目前的基尼系数约为0.5,已超过国际公认的收入分配警戒线。贫富过分悬殊,两极分化严重,已经破坏了社会公正,给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带来诸多不利因素,引发了一系列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由此提出的对社会的挑战是,社会的制度结构怎样容纳弱势群体的利益表达,以及如何为这种利益表达设立相应的公正的制度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