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格与国格

爱国主义是以民族、国家为宣泄对象的个人情感,因而无疑是集体主义的一种。但如果在实践中,只单单强调集体价值,忽视个人价值,却反而有损个人与集体的情感联系,失却固有的平衡。

中国历史上,爱国主义集中出现在北宋、南宋末年和明朝末年。岳飞、文天祥、史可法等人只是代表。我们常常强调他们因异族入侵而激发的文化热情,和对朝廷的忠诚,但却会忽视这些情感发生的环境。他们的功名利禄、经国方略、文化理想,即一切士大夫的个人价值,均系于社稷之存亡。“正心诚意,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偏向于维护集体价值的儒家固然是把其理论归结到超越个人的集体范畴,但个人仍然是出发点。个人的自尊、自强、自信,乃至自我完善、自我修炼,仍然是被士大夫们鼓励和赞扬的。当然,在朝之士的自由要比在野之士少些,社会责任感还要求他们作自我牺牲。杜甫劝朋友“公若登台辅,临危莫爱身”,即是此理。

比较欧洲古代的爱国主义,中国的爱国主义情怀更系于文化和生活方式,而非君王。这可能是因为在中国倡导爱国精神的是儒生,而非骑士。士大夫以人文视天下,以天下为己任。宋、明士人之所以如此激烈地抗拒元、清,除了他们对国家负有使命之外,更在于他们的生活方式在新朝里备受打击。要明朝士人剃发,放弃雅集、论政和冶游的习惯是痛苦的,所以才有“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个人精神发挥。

欧洲旧制度消亡后,唐·吉诃德式的骑士精神无所附丽,离开了郡王贵族之身,演化为近代个人主义。出人意料的是,这种极端个人的独立精神,在美国重新构成了一种新型的爱国主义。托克维尔把留在欧洲忠于皇室的传统称为“本能的爱国主义”,而把美国的公共精神称为“理智的爱国主义”。托克维尔发现:美国人之所以热心于本国的繁荣、强大,“首先是因为这是一种对己有利的事情,其次是因为其中也有他的一份功劳”。到今天,美国知识分子也在批评其民主的缺陷,他们的爱国主义有时候也会滑入盲目自大而出错,但看到黑人运动员在奥运会升旗时泪流满面,不能不觉得这是美国式爱国主义与个人奋斗精神的完美结合。在那里,并非每个人都享有同等的权利、自由和成功,但“理智的爱国主义”,把美国视作一个民众整体,人人有权实现其美国梦。

一百年前,意识到“古今中西”之变的章太炎选用“独”和“群”,来阐释个人和集体的关系。1894年,他的《明独》作了一个论断:“大独必群,群必以独成。”换言之,个人精神与爱国主义必须相辅相成。章太炎还有一言:“小群,大群之贼也;大独,大群之母也。”当我们在古代社会里看到摧毁个人的独立性格,把个人变成家族、宗派、山头、地域等关系的附属物时,爱国主义便无从谈起。相反,只有在具有健康人格的个人身上,我们才看得见那种真正的国格。

(原载《文汇报》“学林”,199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