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志攀

这本书是何颖博士经过反复打磨而成的。作为作者的导师,我对全书的理路比较熟悉,认同其中的一些创见,也很赞赏作者的细致、扎实。

应该说,目前国内法学界,针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的系统性研究还不多见。作者的学问底子不错,也能静得下心,勇敢地选择了这样一个有难度的课题。她对日本金融法制体系有相当深入的研究,所以先用很大的篇幅,厘清了日本金融法制改革进程中金融消费者保护制度的成因与发展状况,特别对金融经营者说明义务、劝诱适合性、冷静期、金融经营者民事责任等具体保护规则进行了很精彩的分析。然后,她通过比较中日金融制度、金融改革的相似性,研究了我国当前的金融消费者问题以及立法保护现状,论证了我国借鉴日本金融消费者民事保护制度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与维护金融市场自由竞争机制之间,确实存在着矛盾,两者之间要找一个平衡并不容易。我个人的立场,是更倾向于前者的。华尔街金融危机之后,我在很多场合都讲,不能过分放任市场,如果让赌博资本主义盛行,就必然带来灾难。美国现行的金融监管和法律体系,对华尔街的大鳄们太有利,这些人平时一本万利,即使闯下弥天大祸,也可以全身而退,但千千万万的金融消费者却得不到充分保护,这不符合基本的法治原则。相比起美国,曾经历过1990年代银行业危机的日本,在这个方面的表现就要好得多,最近二十年来日本金融法制变革的经验与教训也尤其值得中国借鉴,所以我特别要推荐金融法律实务界的朋友来读一读这本书。

借作序的机会,我还想多谈一点自己的研究心得。今天中国最大的金融消费者群体,应该是股民,中国的股民规模肯定是全世界第一的。今年又是辛亥革命100年,我曾经读过一些研究晚清民国金融史的书,还曾参观过收藏家珍藏的民国股票以及当时公司的分红账页,印象非常深刻的是,这些股票上面,总董、总经理、协理等签名,都是用毛笔亲手签的,股票与分红记录册连在一起,每次分红都要签字、盖章。我觉得这就体现了一种非常中国化的信用,也是对股东的高度尊重。股东无论大小,都是公司的投资者,也是金融产品的消费者,对股东利益的尊重与承诺,应该是非常神圣的一个事情。发行股票不是为了“圈钱”,而是用自己的信用做担保,与投资者一起来分享企业发展的红利。

中国有近现代金融市场,已经一百多年了。从民国到新中国,断断续续、曲曲折折,走到今天真不容易。就在我写这篇序文的时候,收音机里的财经评论员,正在对沪指进行评论,听众发短信与其互动:为什么业绩那么好的企业,股票天天跌?为什么破坏环境毫无社会责任感的企业,股票却连连涨停?

评论员没法回答。但我想,亿万股民将决定中国经济的未来,尊重和保护股民及其他金融消费者的利益,是股市健康发展的基础,也是证券法和全部金融法制的基石。

再次祝贺何颖的大作付梓,也期待有更多的学者起来,为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为我国金融法制体系的进一步完善鼓与呼。

2011年6月12日

于北京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