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研究罗马法要知道它的宗教、历史和政治及其帝国主义的失败
一、宗教
古时罗马希腊,同一种族,后渐繁衍,遂成两部落。考其宗教,多出神话,两族微有出入。罗马神话,少于希腊,缘罗马聚族而处,视听一致,希腊则部落星散,以致由神话而幻生现象,视雷风云雨诸象,即神之化身,皆造象名神,膜拜祈福,遂因崇拜自然造化而摄于神权。
在罗马人对于所拜之神,虔诚尽礼,俨然难犯,希腊人有时近于滑稽,甚至以侮弄之名,作神头衔。观两族不同之著者,罗马类为高贵之神,无配偶,无子嗣,希腊则神既有偶,亦复有嗣,常于阿林鄙亚山(Olympia)会集顶礼。查两族宗教情形,始虽不同,自希腊隶罗马后,希腊拜神之俗,遂浸淫于罗马社会,无形融洽,而罗马宗教,于是不变矣。
罗马奉神问题,当考其最古之神,罗马以农立国,勤于力田,由三小民族,联为一族。其时三族文化幼稚,崇神观念,不甚明了,然尔时之神,亦可得其大概。女拜受胎之神“Juno”,男拜孳生之神“Genius”,求衍嗣续以宏家庭;复拜门神“Janus”,为行旅及居家者祈祷;拜灶神“Vestal”,因享食而报庥;拜宅神“Lares”,祝其安宅。余如稼穑山川,莫不以为神所凭依,望天生畏,至对死者谓之曰鬼,亦加敬礼。且所拜之鬼神,订有季节,遵行供奉,惟尚无祠宇,仅率众设位,为礼拜之仪式而已。
至纪元前800年间,由民族而组成国家,于宗教上,置有僧侣(Pontifices),设神前燃火法(Flamines),行灼卜之术(Augures),造偶像,建庙宇,演神戏,且定规条,印行奇异神话,教令国民,定山陬为供像之所,名曰寺山(Palatinus)。于是神权思想,达于极点,至移其拜神之心,为国王建祠立像,供奉亦如神明,由此异邦各教,趁机涌入,结合秘密,推行社会间,变乱原有敬神之道,使各奇神异鬼,布满国中,而罗马人之宗教观念,遂渺茫无凭矣。
罗马所奉之神,其第一位曰丘比特(Jupiter),为尊严之天神。雷电风雨日月光辉,由神所生,国家境界,由神区划,以为保障。且善恶皆其彰瘅,政权默为操纵,故尊为罗马城之福神。惟罗马人心理,以丘比特之神格,为最优美而伟大,虽在罗马军事告庙,本有专神。然当饮至献俘,必于丘比特前,致其敬拜。加以希腊隶于罗马,将齐乌司(Zeus)之拜法,混入罗马社会,于是丘比特,遂尊无二上矣。
第二位曰乐维洛(Jovino),乃罗马之女神,后人谓为丘比特之妻,盖影响于希腊神配之说,人之礼乐维洛,以为可有延寿之权,且司人婚姻,若孕妇临产,必藉保胎,并能护家宅,初仅一部落之女神,尔后渐奉为女界大神,与丘比特并驾齐驱。祭献太牢,重以月朔,以示至尊无上。且以白雁,为物圣洁,谓系乐维洛所特别眷爱者也。
第三位曰雅努斯(Janus),监守家门、城堡、牌坊,即古罗马所拜之门神,后渐奉为武人之神。神之头部有二面,据云:正面和平,背面猛烈。凡战斗及调解,皆雅努斯暗为职掌,故当用兵之际,庙门不闭,必大乱敉平,始关。又谓新年为神所创,元旦即神之日,司天门之启闭,为劳工之福主,所有营谋,当求佑助,以其神力无量也。罗马人士,甚至谓雅努斯神格,较高于丘比特,故敬之者,献麦食香酒粢盛及血食之类,每以月朔举行。至新年元旦,为特别之日,人咸静寂,相互馈赠,集于罗马城雅努斯大庙,以庆神庥。然雅努斯神,历史不一,有谓系意大利古代酋长?又谓系审美的宗教思想构成?说虽无定,其为罗马专有,而非希腊之神,可考而知也。
第四位曰玛斯(Mars),据研究罗马神学者言,此神为罗马第一古神。希腊诸邦,奉事亦早。不过名称,因地而异。罗马人之奉该神,谓有生命能力,国中男子,皆敬祈膂力强健,以发扬尚武精神,并司战事,故亦称戎神。且以其职掌生活,有威权能力,遂谓为司雷之神,又谓春神,季春三月,所用历名,即因神而得,其祭期亦在春三月也。其庙宇,在罗马城一空场Forum,建筑极其壮丽,以便国人隆礼仪而赴盛会,祭品为刚鬣与牡牢,但须春3月生者,乃可备用云。
第五位曰萨吐努斯(Saturnus),为农业之神,祭期12月间,继续举行7日,为罗马第一欢会也。在此时期,奴隶各得自由,主仆忘形,欢如昆季,筵饮嬉乐,欣喜异常。因该节创始,以萨吐努斯为幸福世纪主人,故罗马人此举,作幸福世纪之纪念。其庙宇在罗马城之寺山,寺内藏有国家律令及国号纪元诸重要文件。
第六位曰维斯塔(Vestal),女界最虔敬清洁之神也。又为灶神,每饭必祝;兼司火神,事之必谨。其庙宇圆形,建于罗马城,代以火焰,而以6女神官监守之,其数罗马纳族2人,替提族2人,卢克雷族2人,或致失慎,及守身不端罹罪辜者,均杀无赦。若火焰或灭,则用二法取火,一取之太阳,一取于摩擦之电。充女官者,必贞女始能备选,在10岁以下入庙,至30岁出,无终身监守者,该庙藏献祭品甚富,凡祭他神,皆取给于此。罗马人之心理,迷信该神庙,为罗马政府荣权之证。庙中陈列品甚多,内有一钯Palladium,为罗马人攻破希腊某城所得,故一般人民对于敬拜该神,视为最重最洁之事,按年、月、日,顶礼不辍,尤以夏六月为最盛之会云。
又有女神曰维娜斯(Venus),罗马人奉为恋爱之神,造以艳丽妙龄之象,主司人间情缘,撮合有情,成为眷属,多情男女,桑间濮上,欲遂秘约,胥祷于神,于是淫风大炽,祷神祝词,淫秽不堪(查该神为意大利古神,后为罗马普通之神)。
复有女神曰米勒耳瓦(Minerva),罗马人奉为司文之神,主人思想,美术,学业,亦为妇女手工技术之神,战时亦敬礼之,其敬拜之由,以为战胜之功,非仅机械战斗,尤恃智力,庶操胜券。该女神既主动人之思想,故益启敬心。一说为发明音乐之神,每年3月,必洁具乐器,奏于神前,以备祭仪。
又有孚努斯神(Faunus),司牲畜繁殖与肥硕,用游戏法,拜于旷野,凡海上地下山中压魔渔猎等等神祇,无不具备。盖罗马自领有希腊后,染其陋习,造成芜杂宗教,自此版图日广,吸收东方各教之恶俗,使人民融化于无形,故国内祠宇林立,淫祀触目,几于不可究诘。
罗马人民,对于宗教,常在恐怖严厉中,受条例之限制,奉命令而屈从,绝无活泼自由之乐,充其畏惧之心,无论何事,见闻皆疑鬼神,灵性失其活泼,一身所处,遂成多鬼多神之环境,试就若辈供奉已死祖宗,无非疑惧鬼神之表现,孝子慈孙,一木主能慑其心志也。
总之,罗马古代历史,在未受耶教之先,已具有神之观念。相传罗马原奉之神,无形状,无由来,惟知有神之名词,及疆域日拓,受软化于东方之希腊,虽拜哲理之赐,已染崇偶之俗,故觉一神有一神之灵迹,即一神有一神之徽号,于是希腊之神号与形状,乃移为罗马之国神,此罗马古代黑暗史,无容深讳者也。
罗马人拜神之心理,与希腊不同,希腊人以哲学眼光,瞻仰神像,触发一种高尚优美之旨趣,罗马人则酷信神助。因此罗马人,无事不有神,无物不有神,世所谓物神多神教者,厥惟罗马。故罗马之有识者,尝自嘲曰:今见国中有名之神,多于称名之人,极其弊,必醉心神事,荒弃人事。观罗马每年拜神之节,有135,可以想见其景象矣。
在纪元前300年间,罗马有一著述家耶黑沫诺斯(Euhemoros)思救其弊,著书唤醒国人,谓无所谓神,神即人中有功德于民者,没后奉以为神而已。国人因此事神之心日淡,犯罪之心日炽,政府亦不倡率,于是由迷神时代一变而成为无神宇宙,其效力亦云速矣!
二、历史
罗马社会的历史,平民和贵族的阶级,主人和奴隶的阶级,地主和农奴的阶级,相倾相轧,简单说,就是压迫者与被压迫者互相水火,或是明争,或是暗斗,没有止息。诚有如马克思所云:“凡过去的社会的历史,都是阶级斗争的历史,尤其是希腊和罗马。”
故罗马社会的历史,一阶级斗争史也。而它的政治历史,又无非是一军事的历史。社会的历史,殊难细说,单说它的军事的历史,分为四期如下:
第一期 内征时代
古罗马即今之意大利,意大利分南北中三部。先时罗马仅有其中一城,旋以散尼特之战,前后历50年,罗马屡战屡捷,遂定有意大利中部全地。同时北部高卢(Gaul)蛮族,数犯罗马境,肆焚掠,不久亦削平,时纪元前280年也。惟南部滨海,及西西里岛(Sicily)等,系希腊旧殖民地,罗马以未谙希腊战术,初征不利,摧败者再,罗马人志不少屈,卒奋力歼其魁帅,余众以计降服,而意大利全部,隶入版图矣。时纪元前272年,是为罗马内征时代。
第二期 外征时代
罗马内地既平,渐欲施国威于地中海以外,时非洲强国迦太基(Carthege)海军,与罗马相对峙,因争海上权力,大起冲突,自纪元前264年至纪元前241年,两国兵连祸结。迦军终败,割西西里岛以和,此为第一次布尼(Punica)战争。其后迦国名将汉尼拔(Hannibal)率兵由陆路出,逾阿尔卑斯(Alps)山,蜿蜒而来,阴行入罗马境内,恣意蹂躏,凡10有6年,罗马远近震慑,国几不支。有大将西庇阿(Scipio)者,好用奇计,潜军渡海,袭迦国都城,迦军腹背受敌,备多力分,卒至全军覆没,此为第二次布尼战争。
纪元前146年,罗马之东征马其顿(Macedonia)也,迦国乘间,希图恢复,尽反旧地,罗马愤甚,以西庇阿为总指挥官,军士奋斗,一举而陷落迦国全部,编为罗马州郡,此为第三次布尼战争,是为罗马外征时代。
第三期 内讧时代
罗马当四征之时,希腊文明,于焉输入,社会呈活泼气象。后采用迦太基驱使奴隶之制,富者益富,贫者益贫,社会之不平均,达于极点,此内讧之总因也。殆自格拉古(Gracchus)为护民官,倡政体改良说,为贵族所杀。继起者贵族代表曰苏拉(Sulla)平民代表曰马黎(Marius),两党决战,流血四十万人,而俱就消灭焉。
旋有苏党庞培(Pompey)者,与凯撒(Caesar)、克拉苏(Crassus)二人,深相结纳,三分罗马,庞主中区,凯主北部,克主东部,是为第一回“三头政治”;又称曰“前三雄”。事在纪元前60年,未几克以北征道没,庞百战功高,被凯设计中害,凯自是专有罗马政权,爰改正法律,广兴学艺,颇称一时政绩之美,以为党人所忌,被刺。
凯撒有甥曰屋大维(Octavianus)者,交欢执政安东尼(Antonius),将军雷比多(Lepidus),组成第二回“三头同盟”,又称曰“后三雄”。安东尼与屋大维中分罗马,雷比多取非洲地。已而屋大维尽吞之,鼎足之形,遂归统一。纪元前27年,屋大维上尊号曰:“奥古斯都”(Augustus),是为罗马内讧之结果,名义上号称共和,实际上已为首领制(Princips)矣。
第四期 首领时代
屋大维既统一罗马,分元老院为司法、咨询、评议三部,以削其权,自为平民议会议长,以便操纵。总揽全纲,划通国为三十七州,有曰皇帝领邑、元老领邑。以罗马府为中央政府,广袤二十四里,人口二百五十万,实行中央集权制。
屋氏知人善任,凡国内治安,边徼防卫,靡不规划周详。而又奖励文学,搜集图书,旁及建筑雕刻诸术。发布禁奢令及强婚法等法律。又遣大将提比留(Tiberius)入北部日耳曼。波兰哥巴的安(Langobardian)族于易北(Elbe)河下流,罗马县政府,始得立政权于莱茵、易北两河之间。西洋历史上,大书特书曰:纪元4年至5年。自此以后,始有公历,历史上遂以每百年为一世纪矣。
屋氏时代,疆域跨欧亚非三洲,东自幼发拉底(Euphrates)河,西尽大西洋,北界莱茵河,南讫非洲大沙漠,纵横数万里,交通称便,规模宏远,时人美为黄金时代;而奥古斯都,遂成为屋氏尊号之专称,然史中不以帝称也。
屋氏卒后(纪元14年),则直称曰帝矣。所谓善帝五代者,即自内尔瓦(Nerva)帝(纪元96年至纪元180年)是也。此百余年中,如内尔瓦之定养育法,减轻租税。图拉真(Trajanus)帝之革新财政,改定地方行政。哈德良(Hadrianus)帝之奖励文字,巡游国内,问民疾苦,安东尼·图比乌(Antoninus Pius)帝之保护耶教。奥勒留·安东尼(Aurelius Antonius)帝睿哲好学,私淑“斯多噶学派”,又遣使取途南洋,与中国交通(汉桓帝延熹9年,汉称罗马曰大秦又曰犁靬)。此五帝时代,最称盛治。虽内尔瓦以前,暴君间作,而纪纲整饬,文物依然,绵200年之久。
自纪元200年至纪元284年,内乱外患,丛见迭出,其间二十二帝,多由军人废立,有军阀的诸帝之称。适戴克里允(Diocletianus)帝即位,励精图治,锐意改良,知地大难独理,分其国为东西二部,旋又析为四部,以重臣镇各地,而己总领其上,政源既清,边氛亦息,国势一振。
继位者为君士坦丁(Constantine)帝,分全国为四道,百十六县,复一统帝国之旧,迁都比参修姆(Byzantium),以己名名其地曰“君士坦丁堡”(Constantinople)。又用哥特(Goth)诸夷,编入军伍,虽兵力暂强,而蛮族侵入之渐兆矣。
君士坦丁没后,国复大乱,罗马名合实分。至狄奥多西(Theodosius)帝,形势虽尚统一,不久显分为东西二部,东部称希腊罗马,西部称拉丁罗马,时纪元395年也。自是终罗马之世,永不复合。
纪元476年,日耳曼种族繁盛之日,即西罗马消灭之年,其时唯东部帝国,一线绵延,而地跨三洲,年历千余,亦古名国也。其全盛时代,厥在优帝之世。帝自527年即位,用兵出奇,恢复旧土,其成绩最著者,在编纂罗马法典,欧洲各国,咸继受之。又能东和波斯(Persia),北抚条顿(Teutons),南夺湾大尔(Vandals)地,西复意大利岛,版图不减罗马盛时矣。
自帝没后,政策荡然,波斯远侵,日耳曼近扰,时耶教盛行,罗马教皇又牵掣国政,东罗马亦以不竞,1453年,土耳其王穆罕默德(Muhammed)二世誓吞罗马,海陆并进,萃精锐之全力,先攻君士坦丁堡,都城既陷而东罗马遂亡,时距西罗马之亡,约及一千年矣。世界古国,遂不复占历史上地位,可慨也夫!
三、政治
第一 执政官
自罗马王者之迹熄,而改造共和,国中另有政权领袖,号曰“执政官”(Consul),职设两员,任期1年,系一高贵名誉位置,故不定薪俸,有时微有供给,意若曰:位尊者不必多金。推政府之设两执政官,不过欲其互相监视,且任期最短,不致独揽政权,启王政之复活,故曾为一次执政官,例不能再操政柄,或在解组期内,本身有诉讼关系,得起诉于法院,依法解决。
考执政官职权,与王权无异,凡海陆军兵符,法律上之生杀予夺,元老院及自治会之开会与集议,财政之支配,皆有特权主持。余如往来公牍,必经执政官核阅,然后转达元老院。故执政官在政治上之活动,亦非纯粹自由,尚有一元老院为监视机关,使不得有丝毫越轨行为。
在初设执政官时,有统计全国户口及核算税率之义务。至纪元前440年间,此权悉归监察院长(Censorate),纪元前360年司法特权,又别设裁判官(Praetor),即今所谓司法独立是也。
至执政官之年龄限制,凡为执政官者,必自37至40岁以下,曾作军官10年,转任他项官职,负一时重望者,始能当选。但限制亦难一律,如卡乌司氏(Carvus),年23,已膺此选。若夫1年任期之限制,亦不尽然,如纪元前340年,元老院所拟新规,谓曾充执政官者,10年后得再任,或需才孔亟,亦可破除成例。若普步利可纳氏(Bublicola),连任3年,马黎氏(Marius),则连任6年是也。
选举于百人团大会行之。有时选举正副执政官,本应当日傍晚竣事,或因有当选资格者,运动各方,于是投票各团体,故意延缓。共和时代,规矩废弛,难免无重写混投之事,故检查员须严重监视,毋使已投者,趁机厕入。
罗马人迷信殊深,议会若遇鸣雷,或天变大雨,及因偶有议员死亡,皆以为不祥,登时闭会。而一般运动得票者,常以自身环境不佳,或因运动尚未成熟,则诳报雷击,甚至造作紧急,下取红旗,促使散会,以便少缓时日,别图作用,比如纪元前55年,有卡多(Cato)者,欲得执政官,因事未妥协,则指使党人,突传雷鸣闭会,然后与各方接洽,又如庞培(Pompeius)将军,因欲得执政官,曾行卡多之术。
执政官之膺选,纯由自动,欲为执政官者率在公共演说场发表政治经验,述其勋绩,标举兴利革弊诸端,以示其才略,使一般人民,竭诚拥护。当其发抒意见时,服东方产之白衣(Toga Candida),雅洁华丽,俾观者益动美感,犹复在场周旋接洽,揖让有礼,且令心腹党羽,于畴众之中,品题誉扬,制造舆论。
不宁惟是,往往缙绅侯邸,广集梨园,张乐设饮,以娱宾客,任众游览,不加制止。戚好明辈,厚具盛馔,代礼来宾,藉联各方之感情,以助运动之成功。顾运动必期于成熟,而当选则决于票多,及得票被选,始行就职典礼。
依罗马法,赴罗马加鄙妥利努斯(Capitolinus)国庙,献大祭于庙神。牲太牢,色尚白,国中元老及政府要人咸集,观者率累千万。于是新执政官向神盟誓,其誓词不过:“保存民国,永泯帝制”等语。至受任之期,有在9月1号者,有在9月14,或在3、7月间者。
第二 元老院
自建筑罗马城后,其国王即有组织元老院之举。盖就国内贵族中,年老而德行知识兼全者,选出百人以为元老。该元老即代政府运筹一切,扩张国势,所以人民咸尊为国父。最初元老,出拉丁族,自后萨宾族与拉丁族联合,在萨宾族,亦得选元老百人。当第五代王时,又加选一百。至第六代王当国,始于平民中,拣选元老。及罗马改造民国,贵族与平民,畛域渐泯,于是元老院中人数,几于贵族与平民同等。
罗马民国之元老院,元老颇为重要,被选元老,必身死,始另派补充。而当时执政官任期,仅定1年,元老且有弹劾权,所以元老院不啻民国之统治机关。元老院之权限,国家宣战与媾和,得决定或否认之。遣将征兵及调派军队,得颁布命令。由元老院派遣之统帅,必向该院请示,至藩属及各民族,亦能由元老院按额派兵,并得特任委员,监视各将领。且有处分战时俘虏及财产之权,但元老院人员,亦尝开得胜会,欢迎凯旋统帅,所谓“归而饮至”是也。各国公使,由元老院接待(按罗马法,执政官不得接待外国公使)。其余如敬神拜偶,献祭演剧,及记念节季,建筑庙宇,并拜神之规章,献祭之僧侣,敬神解释之书,星卜之辈,一切应付责任,均归元老院主持。其重要者,国内财政机关,属地各官署,有司之贤否,皆隶于元老院统辖,得支配而指导之。其关于买奴、用奴、释奴诸事,亦由元老院管治。故国中文武官僚,无不惟元老院之命是听也。元老院议决,称为“Senatus Consulta”。
帝国时之元老院,由君主钦选派充,一切政事,虽倚重元老,然元老院开会与提案讨论,须奉君命,但国君亦须征求元老院同意,且亦不能故反元老之主张。至奥古士都时,元老员额,竟有600之多,且帝国元老院后裔,等于阀阅,均有世袭封号。故迩时之元老院,比共和时代,已名存实亡矣。
考元老院组织法,有会长秘书。会议时有提出之议案,有问题之讨论,凡百机要,各有部署。对于政府,得行使职权,干涉其行动。对人民方面,除订正法律外,可受理诉讼案件,及求伸雪之上诉案,该院最大特色,及其出身,有各族之代表,洞悉国民情形,能发表政见,讨论各问题,有正当之言论,不受党派牵掣。然当日元老院第一主旨,惟以拥护罗马民国,巩固政府之尊严,为唯一天职。故元老院与政府,正如人体与心脏,其各官僚,不过如脉管血液,为四肢百体相互之作用而已。吾人考究罗马之元老院,证以今世各国议会制度,追其本源,蛛丝马迹,昭示吾人前者,靡不出自罗马元老院之组织法也。
第三 国民会议
(一)库里亚大会(Comitia curiata)
计分10族,其会议范围,仅属贵族,一方面关于族人之管理,一方面关于国事之讨论。例如选授职官,判定死刑,国内要政,国外交涉,以及对于宣战等事。余如宗教问题,或贵族平民中偶有败类,当驱遣出国,或国外间人,求隶国籍,应否收入贵族,及支配于平民,此会有可决及否认权,故此库里亚大会,无宁谓为贵族议会之为当也。
(二)百人团大会(Comitia centuriata)
此为第六代王所创设,先由贵族与平民,特开筹备会,各举代表50人,成立百人会。迩时虽贵族势力少衰,人口视平民仅占少数,然对于国家义务,贵族与平民,仍各半平均,为对等之担负。所以会议权限,与贵族议会同。至于征兵选将,以及民间继嗣各议案,由此会审查决定,即备国家征调之常备军,亦由各代议士,妥商担任,以应国家之需要。
(三)平民大会(Comitia tributa)
查罗马人民,合全国城镇村集,共有35团体,该议会由平民全体组织,各团体中之男子年满17者,即有代表资格,可以与会。此项会议,在纪元前471年,其势力之伸张,已并驾百人团大会。而百人团大会亦重视此会,故其权限,与贵族同等,余如选举僧侣,赞助国教,举行国祭各事,悉由人民公决施行,但此会之实力,至帝制时代,渐形减缩,虽仍照常召集,而其会议情形,遂有名无实矣。
议会所选职官,分6项:
1.执政官任期1年。
2.市长(Magistratus)为城市主管官署,须年满28岁。
3.财政部长(Quaestores),年龄以37岁为合格,权势甚大,经收国税及一切款项,并支给军政等费。
4.营造官(Aediles),年过40,可以当选,治理民事,遇地方有大喜庆,开会游戏,以及招待重要宾旅,均归其主持。
5.裁判官(Praetor)其在职期限为1年,通例于就职之始,发布法令,以在职中欲执行之法律,预告人民,称曰荣誉法(Jus honorarium)。此等法律规定之事项,每年多相类似,故又名永久告示(Edicta)。荣誉法之内容,应社会事情事之必要而发布者,与市民法不同,其中有关于外国人之事项者,又与万民法相类,唯万民法比荣誉法之范围广阔,荣誉法仅于万民法无关系之部分,始规定之,其范围较狭也。
6.监察院长(Censors)2员,曾为执政官者,亦可当选,其权限范围甚宽,任期5年,然仅18个月办公,有弹劾官吏权,或取消其职任,元老院与议会及司法,皆可监察纠正,并视察人民行为。有不法者,褫夺其资格权,又如调查户口,统计财产,执掌国史,以及国家各大工程,各项度支,皆得核议施行。即所选官吏,亦必得其同意,而路政一项,则与元老院同负责任,盖即我国现代五权宪法之监察院也。
四、罗马有无考试权
罗马古时,尚无学校制度,责任全在父母,故所备教材,不过诵书写字习算。至要者则罗马法律等书,在孩童初学,一切知识,即深印脑海,迨习惯养成,虽经百端,不易摇惑。故习善习恶,重在始基。及至游身社会,经风俗之熏陶,视群众之趋向,而性情亦不能不受软化,当日社会习尚,咸注意于国神,盖将以神明之鉴观,一国人之心志,使人民爱国之念,与敬神之诚,各动以天良而不能自已。
罗马学校制度,约在纪元前400年萌芽,但校课不深,仅合于小学高初两等,如物理学、伦理学、人类学、法律学等,莫不备具大意,供教科之资料。迨纪元前200年时,渐被希腊文化,逐年进步,尔时罗马人又喜聘希腊文学士,为学校之讲师。每胜敌掳回之奴仆中,亦有学识优良之士,主人则命教其子弟,优以师礼,于是多辟一求学之门,即先登一进化之阶。
一时学风所趋,除国设之学校外,又有民立学校之发起。此项学校分两种:有集众力公立者,有独资私立者。罗马此时教育,大有普及之希望,而学校课程,已渐进高深,综其学科统系,则有历史及地理,国文则有拉丁文学,外国文则有希腊文学。至于最见重罗马社会者,则为律师之辩护,与议士政见之发表,必有最公允极痛快之言论,于是美词学与辩论学,尤为重要。又有音乐体育,各科皆备。
查罗马中叶,儿童学年,普通自7岁至17岁,皆学年也。其学校制度,非近今学制,大约官私合组,校师一如设帐授徒。求学者,束修以上,执贽请益,功课则自早至晚,一律勤修,无按时定格,校假以祭国神大典,放假数日,年非一次。按罗马以人至17岁为熟年,受学在校,塾师常用夏楚,盖罗马法律,尊重人格,人既熟年,则应有一定之方针,以成毕生之事业。在罗马城镇中隙地,建有演台,即熟年人受教处也。凡登台演说者,或为政治家,或为军事学家,或为发明之医药、理化、工艺及教育,神话各大家。
在罗马当日,凡新熟年之人,即认为有公民资格,不拘政府何项机关,特许参观。如海陆军之操演,军械之制造,邮电之交通,以及文官之法治机要,财政之出纳表式等,皆准其谒受任之官司,聆经历之训练,及既得各官司教益,亦可随性之所近,择习一业,以谋生而立名。故罗马人格高尚,亦由教育之善,有以养成。柏女士师其遗意,于道尔顿中校,大著成效者,实受罗马之赐也。
五、罗马帝国主义的失败
罗马帝国主义的失败,不是失败于不注重民族主义和民权主义,已如上述,乃是失败于不注重民生主义。原来罗马经济,皆由以帝国主义,侵略他国,以维持其国家,是以被征服之领土,必课重税,设督理,定军制,朘削人民之脂膏,纳入本国之国库,以供涂饰罗马帝京及种种之用途。盖彼所以设此大路,实非为人民谋产业交通之便利,乃为战时俘虏品输送之运途。
罗马都城,宏丽异常,而各县人民,不堪凋敝,征诸历史,昭昭可考。其国家主义,虽甚发达,而经济观念,则不及希腊远甚。俗尚奢侈,徒事消费,不知尊重民生,专以奖励奴制为尚,如询其富额之大小率数,即以奴隶多寡为对,凡畜奴隶多者,人皆以为豪,且有公开市场买卖奴隶之事,是以罗马产业,多经奴隶之手所造成,而奴隶为轻贱之民,经济亦遂视为轻贱之事,殆亦势有必然者。罗马贵族,奢侈愈甚,人民生活,因之愈困,驯至末期,全国骚动,盖以当时仅有极富者与极贫者,奢侈者与饥饿者,互相对峙,而于此贫富悬隔之间,求一中等之家,绝不见一人以为之调剂。
厥后有思想家,如卡多(Cato)、西塞罗(Cicero)、塞那卡(Seneca)等,出而攻击奢侈,主张节俭,并定奢侈禁制法,请政府施行,然人民腐化,已达极点,纵该数人力倡节俭,终归无效,且此数人之家,奴隶罗列,一己之欲,犹不能克,而欲以节欲规人,将谁适从耶?至于贿买执政官(Consul)之头衔,富豪巨室,以白金2,000斤,即可取得执政官(Consul)之徽号,并以1月1号,为举行就职典礼之日,贿赂公行,恬不知耻,亦为其失败之一大原因。
夫世界上国家主义之全能,领土之辽阔,莫有加于罗马之上者,卒以奢侈蓄奴贿选之故,土崩瓦解,虽以罗马人富有法律精神,亦无如何。迨耶教传入罗马,前虽加以逼迫,后且表示欢迎,认为罗马国教,然不能救罗马之亡者,何也?则因社会之腐化已深,不啻丧心病狂,虽有痛哭文章,视若无睹,无受治之余地,亦徒唤奈何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