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自序:关于操练小说的胡言乱语

记得,那是在2004年的春天,我忽然操练起了小说。没有接受上天的什么启示,也没有突然发现自己有什么操练小说的天赋和潜质,更好像没有什么“非如此不可”的理由,完全是心血来潮。天地良心,在此之前,我一直认为能操练小说者,必是天下有大智慧、大境界者,类似于先贤圣哲一类角色。直至我开始煞有介事地操练起来,才发现,像我等愚钝狭隘的俗人,竟也能操练小说。不是吗?先是中篇小说《宅基地》在本地引起轰动,再接着有《周末的早晨》和《归去来兮》分别被《延河》、《青年作家》两家刊物的编辑老师相中。由是看来,操练小说原来也是一件俗事——俗人都能做的事,不是俗事是什么?就像小偷在街头绺窃,侩子手在断头台上砍头,小商贩在街边练摊,骗子随时准备考验人的智商等等一样的俗事。既是俗事,操练小说者,就该有一颗平常心的。指望操练小说发财的,就该去开家印钞厂;指望操练小说出名的,不如把自己的名字写在全世界的墙上;指望操练小说光宗耀祖的,还是去谋个道台比较合适。

海子有诗云:愿你在尘世获得幸福。操练小说能让你在尘世获得幸福吗?大家公认的,幸福其实是一种心理感觉而已。既是心理感觉,难免鞋子舒不舒服,只有脚知道了,别人是无法揣度的,更是无权干涉的。只要你感觉幸福就好。问题是,尘世里能让你有幸福感的,难道只有操练小说这一件俗事吗?反正我是这么经常自我拷问的。尤其是在孕育小说陷入困境看不到出路时,或者在小说定稿后忐忑于能否被世界认可时,或者是被小说中的某个人物塑造或是小说意蕴开掘折磨得心力交瘁时。索性就孩子气地扔了笔,像我在我的多篇小说中写的那样,放弃挣扎,跟上狂欢的队伍,去奔赴一场盛宴:像别人一样地在赌桌上一掷千金,像别人一样地在在酒桌上吆五喝六,像别人一样地在暧昧场所流连忘返……但狂欢过后,心底里无尽的虚空和焦灼,却像虫子一样咬啮着我的内心。于是,我只好重新回到电脑桌前,对着屏幕殚精竭虑。不期然间,会忽然想起加缪的那段话:诸神处罚西西弗不停地把一块巨石推上山顶,而石头由于自身的重量又滚下山来,诸神认为再没有比进行这种无效无望的劳动更为严厉的惩罚了。心里无端地就生出一种悲壮的感觉来,我跟那个推石头上山的西西弗有什么区别吗?这样悲壮着,手指依然在键盘上健步如飞。人总是活在状态中,很显然的,我进入了某种状态,不得已而为之的状态,非如此不可的状态。我能像我的小说《999朵玫瑰》的男主人公一样自豪地宣称,“我在我的状态中,沉醉”吗?

把自己自许为西西弗,或者把自己跟西西弗作比,实在是一种自恋情结在作怪了。且不说自己没有西西弗的坚韧和达观,单是扪心自问一回,这天地诸神就愿意惩罚自己这如草芥一般的生命吗?自己就气短十分了。说到底,自己之所以能操练起小说来,完全是为了对抗时光的黑洞。生命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只是一段时光而已。倘若以一种敬畏的心态,来看待这段时光,就能感觉这段时光像极了一个诡异的黑洞,有多少生命之星被这眼黑洞,悄没声息地吞噬进去,化作无影无形的烟雾和齑粉了?自己是感觉害怕了:既然能有幸到这尘世间走一遭,就总得做点事情吧。于是,操练小说,就成了我要“做点”的事情,是我从天地众神那里厚着脸皮壮着胆气窃来,用以填补时光黑洞的事情。就像我的小说《离婚女人安小雅》中的安小雅,为了对抗生活的无聊乏味,采取离婚这种极端的方式一样。倘要往深了追问,谁又能说,自己的这种选择,不是一种自残呢?在当今这强大的商业文化语境里,放眼天下,有几个操练小说的,不是在前胸上刻着“穷”字,在后背上贴着“酸”字呢?不由人不想起一个成语来:作茧自缚!是的,作茧自缚!但又细一思量,只要是肉体凡胎的人,谁的人生轨迹,不是一个作茧自缚的过程呢?谁又能从无望的生活中得到救赎呢?这样想着,心里也就释然了,坦然了,手指就又开始在键盘上跳跃。谁让我选择了操练小说呢?既然选择了,就得能担当。绝不指望它能让我得到救赎,只要它能让我获得足够的定力,对抗时光的黑洞即可。就这么回事。

米兰@昆德拉曾经表述过这样的意思:小说家是存在的勘探者。尽管我这个操练小说的,离“小说家”这一光荣称号相去甚远,但这话我爱听:毕竟是我们这个行当的出类拔萃者,才能获得这样的殊荣啊!并且,我也在不遗余力地在勘探着这个世界,勘探着这个世界上最复杂的领域:人心。尽管这种勘探,常常让我产生深深的幻灭感,让我欲生欲死——所谓的“看穿世事惊破胆,吃透人情寒透心”吧。但我乐此不疲。有时候,我就觉得我就像个受虐狂一样,用刀片把自己的心脏割得鲜血淋漓了,千疮百孔了,却越割越受用,越割越兴奋。记得写完中篇《声名狼藉的女人》后,好长时间我缓不过神来,一种灰色的绝望情绪长时间盘踞在我的心头,我随时都有一种要去堕落的冲动。写完短篇《归去来兮》后,就是在阳光灿烂的日子,小说中的那种昏天黑地的情境却依然好像笼罩着我,让我竟然也渴望着能碰见一个落井儿童,我好去拯救他——自然,在拯救他的过程中,我最好能呜呼哀哉了,好歹也落个英雄的名声。写完中篇《我的狂热的十七岁》后,对现实的不妥协和不合作立场,让我变成了一个超期服役的愤青……我一时间还分不清,作者的这种感情投入,对创作来说,究竟是致命的优点,还是要命的缺点?

有人就曾问过我,你能够分清真实和虚构吗?我回答说,不好回答。绝不是我故弄玄虚,是真的不好回答。有时候,我会忽然站定在熙来攘往的街头,发呆,一时间搞不清自己究竟是在梦中,还是在现实中。有时候,我会在不经意间,嘴里猛然咕哝出一句什么话来,完全是没头没脑的话,与彼时彼地的情景完全格格不入的话,应该是我在揣摩小说中的哪个人物的对话了。有时候,在朋友聚会的场合,我会突然间神魂出窍,一脸与现场绝不搭调的恍兮惚兮,这是因为现场的某个人某句话,突然让我捕获到了正在构思的某个小说的某个情节或细节……这恐怕正暗合了佛洛依德的那句著名断言:写小说的是梦游症患者。或者就像常人说的,文人都是神经病。陷身于这种状态的人,我曾经塑造过,就是《999朵玫瑰》中那个杀猪的诗人。理解了这个诗人,或许就理解了文人。

赵永武

2009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