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留学与群意识的兴起

留美中国学生联合会创设的这段时期是中国历史上相当特殊的一段时间。在这段时期,中华民族一直在内忧外患的困局中,十分艰难地寻找一条民族复兴、国家振兴的道路。被“三千年未有之大变局”所深深震撼的国人,尝试着一次次或大或小的变革,但都不免失败和落空,自然不得不使人联想到:问题的症结恐怕是出自文化、教育层面,只有从教育、思想以及文化层面的变革入手,才能适应近代变革的特殊要求。当然,在这类教育、文化的变革中,近代留学教育可谓最引人瞩目、最受人关切的教育革新,所谓“国家欲谋富强,舍留学教育不为功”。早在1928年,舒新城在由中华书局出版的《近代中国留学史》开篇即指出:“现在的中国,留学问题几乎为一切教育问题或政治问题的根本,从国内政治、教育、实业诸事业无不直接、间接为留学生所主持、所影响的事实看来,更足见留学生与中国社会关系之重大。”这句话明确说明了历史赋予近代留学生极为重要的使命,当然这也是留学生得以参与近代变革的荣誉。在这一进程中,留学生一方面需要将留学时期所学之知识以及建设国家的技能与精神,在回国之后运用到国内的建设中;另一方面还需要在留学时,尽可能地融入国外的学习与生活,以便更好地达成留学之效用。由于近代以来,美国发达的社团组织已经成为美国学生实施其社会改造理想的承载模式,由中国而至的留学生自然受此影响。在这样的背景下,留美中国学生联合会作为中国留学美国的学生建立起的最为重要、最具代表性的联合团体,使留学生得以在这个自治的团体中实现自己的理念。在这种情况之下,留美中国学生联合会(下文简称“联合会”)不但是彼时留学浪潮的一个全新社群性的产物,而且也是这个时期当中,“留学为一切重要问题”的集中体现。当然,在联合会的续存期间,留学生也意识到在这一学人共同体的理念一旦得以顺利实施,之后这种精神必将星火燎原,并进而扩展到整个国家的富国强兵、独立民主的重要建设路径之中的可能。

联合会创立的时代背景是极特殊的。这种特殊主要体现在近代知识分子开始意识到“结群”“结社”的重要性。当然,这种学人之间由“私域”走向“公众”的趋势,也正意味着近代以来“群”意识的逐渐兴起。在这一背景下,知识分子开始寻求一条具有“向心力”的道路使彼此的力量得以联合。同时如何将个人力量结合起来成为“群力”,也是19、20世纪之交需要思考的首要问题,例如康有为在《大同书》中就曾明确提出合群的重要性。他认为随着公民意识的兴起,个人开始逐渐能够根据自己的利益与他人自愿结合,倘若这种联合成功的话,那么这样的“合群”趋向则无疑是大同的先声,康有为:《大同书》,辽宁人民出版社,1994,第88页。这一观念在严复认为是“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以之能群也”。严复将斯宾塞的著作The Study of Sociology译作《群学肄言》,显然包含社会更多方面的内容,而当时严复选用“群学”即在于强调狭义的群学,也强调国家对于“群”的疾呼。参见汪晖《严复的三个世界》。严复在《天演论》中认为:中华民族亟须自拯民族危机,就需要不仅关心个人还需要关心社会,需要“顾小己也需顾大国”,“特观吾国今处之形,则小己自由,尚非所急,而所以怯异族之侵横,求有立于天地之间,斯真刻不容缓之事。故所急者,乃国群自由,非小己自由,求国群之自由,非合通国之群策群力不可”。参见赫胥黎原著、严复译著《天演论》,李珍评注,华夏出版社,2002,第3~7页。同样的,在梁启超看来,在清末特殊的政治背景之下,自愿结社成了近代中国“民族国家”建构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这是由于对世纪之交出生的中国人而言,当某种旧有的“象征体系”衰落之后,民族主义随之提供了某种“半宗教性质的价值中心”(quasireligious centermeaning),由于大部分国人遵循这一理念,因此国人之间的结社得以成为可能。例如张灏在Chinese Intellectuals in Crisis: Search for Order and Meaning, 1890-1911一书中精辟地论述了“东方象征主义”(Orientational Symbolism)的危机,见导言第7页。本尼迪克特·安德森在《想象的共同体:民族主义的起源与散布》(吴叡人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一书中论述了这一“半宗教性质的”民族主义价值中心。其中,梁启超认为现代西方人成功的关键,是在于有一个强大及牢固统一的共同体,因此对于中国人来说,假若把中国人广泛地动员组织起来,那么就能够实现民族的强大。梁启超:《说群自序》,《饮冰室合集》(2),中华书局,1989,第3~7页。在文中梁启超自创“群术”一词,说明此为一种有效的治国之术。“以群术治群,群乃成,以独术治群,群乃败……善治国者,知君之与民,同为一群之中一人,因此知夫一群之中所以然之故,所当行之事,使其群合而不散,萃而不涣,夫是之谓群术。”该文首刊于《知新报》第18册,1897年5月17日。从中可见,梁启超的这种“群”的意识明确地指向民族国家思想。张灏:《梁启超与中国思想的过渡(1890~1907)》,江苏人民出版社,1995,第110~111页。在他的设想及概念中,充分而有效地将国人广泛地动员及组织起来,这一途径是实现一个强大和现代的中华民族所不可或缺的。也就是说,所谓的“结社”是将中国人组织到牢固和统一的共同体中的一个重要手段。顺着康、严、梁的这一思路可知,力求拯救民族于危机之中,如何用现代的、自愿参加的形式将国人动员及组织起来,是近代知识分子开始考虑并付诸实践的一项尝试。不可否认,“群意识”的兴起首先需要个人主体能够具有某种舍己为人、舍小我为群体的“爱人”“为人”的自觉,这意味着既需要“合多人之力以保之”,同时需要摒弃“人人皆知有己,不知有天下”的“独术”,也需要采取“使其群合而不散,萃而不涣”的某种群体组织模式。《梁启超选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84,第40页。

因此,随着当时留学生群体所具有的“群体精神”的逐渐上升,全美中国学生联合会得以以现代的、自愿的形式,将留美中国学生动员及组织起来,并开展一系列会务活动,从而完成团体应有的使命。很显然,这种由学生自愿组织结合而成的社团,符合德国社会学者哈贝马斯(Jurgen Haberamas)所称许的“公民社会”(Civil Society)的精神。哈贝马斯认为学生的这种精神使得留学生开始意识到课外活动、组织活动的重要性,特别是对于培养“公共精神”价值的一系列活动,有助于现代国民尤其是海外的留学生群体培养、塑造一种“公德”的意识。梁启超认为,倘若中国需要在现代世界上生存,国人自愿参加公共生活、融入“公民社会”是极其重要的。梁启超:《新民说》,《饮冰室合集》(4)。留美学生长期生活在美国,受此现实观念的影响,并出于自身团体的需要,意识到学生之间相互结社的可能及必要性。1914年,留美中国学生联合会中文会刊针对“留美学生宜联合起来”的这项议题,发表了《中国学生宜注重社交》一文,明确指出了留美学生尤其需要“合群”的这一意见,并提倡应该以一种“群意识”顺利完成学业,从而实现留学生对祖国的报答之行动。

从留美中国学生联合会的创立宗旨来看,留学生的“所谓治世之道,首在‘交助’;‘交助’之道,端赖合群,能合群则不独亲。亲仁善邻和柔宜众,必公必忍、利己利人。因此我美国学生社交之义,为我留美诸同学勤以自助”。李周麟作、余簪传译《论中国学生宜注重社交》,《留美学生季报》第3卷第4期,1916年,第39~48页。在此种观念的影响下,彼时的留学生开始尝试一种对于公众社会“不具私心的关心”(disinterested interest)的行为及思维模式。这种知识分子对公众事务的关心显示出了一种宝贵的公众意识,而不是对个人私利的关心。在联合会存续期间,大部分会员对这一组织起来的自治社团具有浓厚的兴趣,甚至有很大一部分留学生对联合会长期以来抱持着一种亲切的好感。例如一名叫C. Y. Chin的学生曾在1913年的《留美学生月报》上发表了一篇文章,详陈留美学生对于联合会的作用与功能的赞许之情,其字里行间无不透露着对联合会的肯定。“正是由于我们每一个留学生都是这块新土地的新人,留美学生联合会就成为我们每一位留学生的家园,我们的这一组织能够在培养学生在道德之上的独立判断、思想之上的能力和强壮的体格,使得我们在未来的世界上能够担当更大的责任,这一社团组织成为培养各种优秀公民素质的训练营,培养了为公众服务的精神,得到了我们能够展示实际才能的机会。”C. Y. Chin, “The Proper Meaning of the Chinese Students'Alliance,” The Chinese Students' Monthly, 6(1913), p.52.

同样的,具有留美学生身份的任鸿隽也明确提出学生公共社团的重要性。他认为中国倘若没有一个属于知识分子的学界团体,就犹如“暗夜之中无烛光”一样,只有建立了才能够“事国人向学之诚、事国内承平之期”。任鸿隽:《建立学界论》,《留美学生季刊》第1卷第2期,1914年,第43~50页。除此之外,任氏进一步指出在今后不论是国内学界或者是海外留学界亟须建立一个学界以“进学术”,这个学界的成立主要在于留学生应以身作则,以期“学者既能注重国文,又能注重科学,并阐明求学之方法及陈大道于国人之前,以达真美之域于国人之留意焉”。任鸿隽:《建立学界再论》,《留美学生季刊》第1卷第3期,1914年,第27~33页。基于此,梅贻琦也提出留学生合群己之力的重要性:“要不外使群中之己与众己所构成之群,各得其安所遂生之道,与夫共得其相位相育之道,或相方相苞之道;此则地无中外,时无古今,无往而不可通者也。”梅贻琦:《大学一解》,《清华大学学报》第13卷第1期,1941年4月。当然,胡适对留学生自治的基层组织也有浓厚的兴趣。他认为中国很需要一种公共精神的培育组织:“不管我在哪儿,我都十分关心当地的政治和社会事业,把它们当作我自己家乡的事务,这种经验可以帮助我们培养我们关心公众事务的习惯。如果我们不关心当时当地的公众事务,待我们回国之后,又怎么会去热心维护我们自己国家的利益呢?”

确实,“地方者小国家也,学生者真小国家也”罗家伦主编《湖北学生界》第1期,1924年,第17页。该刊物又名《汉声》。这一说法无疑强调了学生结社的必要所在。留学生虽身处异国,各自在不同的院校求学,生活、学习、社交范域均有所不同,除了在同一学校留学的人组织小型的学生团体或是基于个人私交与情感的联系多有来往,但就整个美国较大的地域范围来看,大部分的留学生还是难以实现大范围的交流。倘若留学生在现实中摒弃闭门造车的理念,而将这种对公共精神、对群体力量所抱持的热情与信念,在事实中得以实践,这一尝试势必会激发更大范围的成功。留美学生之所以具有结社的热情与现实可操作性,正是由于留学生在实际当中留学问题重要性的存在,使得留学生对于国家身份地位上升的企望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于是在留学生群体中自然充满了一种潜在的活力,这种活力能够作为推动留学生个体在精神方面、智趣方面寻找共鸣的最大助力。毕竟对于这个特殊的知识人群体而言,集结之后创生出的思想往往比单个个体闭门造车、坐井观天更为深切、更有活力。于是,联合会的出现不仅以团结乐群的方式鼓励留学生集群结社以开展相关的会务,更是培养了留学生的自治能力。可以说正是由于留美学生“群意识”的存在,联合会这一公共社团也就因此具有了本质的价值。当然,由留学生集结而产生了一种巨大的“群体效应”,反过来也作用于留学事业的开展,使得留学事业在近代中国社会的重要程度进一步得到提升。于是,这一代留美学生肩负了民族兴衰与国家命运的重担,通过对群体的适应与改造之路,直通向改造整个国家之途。当然,这无疑是一条漫长的道路,但也正是由于这一特殊的、为着共同的理念集结而成的群体的存在,才使得他们能够选择这样一种全新的方式以筑造全新的国家、塑造全新的民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