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选介汇编(第10辑)
-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 5432字
- 2020-08-29 08:58:56
马克思的个人概念研究
武汉大学李志主持完成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马克思的个人概念研究》(项目批准号为08CZX001),最终成果为同名专著。课题组成员有:李佃来、杨云飞、秦平。
《马克思的个人概念》的任务并不是在一般意义上重构马克思的人学思想,而是力图重构马克思的个人概念,并以此作为理解马克思全部人学思想的一把钥匙,甚至作为理解马克思全部哲学思想的一把钥匙。任何思想重构都不是一个任意的过程,都必然在特定的语境中完成,关于马克思个人概念的重构亦是如此。概括地说,这一重构既要充分地考虑马克思自身思想的发生与展开,尊重马克思哲学的原初面貌,又要时刻考虑作为中国人的所特有的文化传统、历史传承与时下的生存处境,同时还要面向各种民族化了的多种形式的马克思主义流派,因而可以说是历史语境、民族语境与全球语境相互碰撞、对话与融通的过程。
本书以个人概念作为理解马克思人学思想乃至马克思哲学的基点,并不是因为“阶级”“人民群众”“社会结构”等在马克思人学思想中是不重要的,而是因为以往的研究过分地强调了所有这些指向共同体的论断,以至于出现了萨特所说的个人在马克思主义中的“空场”。尽管一些马克思主义者意识到了这个问题,并试图通过对“主体性”“自由个性”等方面的研究来弥补这一不足,但这些研究至少存在两个明显的缺陷,一是常常基于一种人道主义的立场,极易背离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的原则;二是仅仅以马克思青年时代的文本为根据来肯定他在人学思想方面所做的贡献,这就相当于承认了阿尔都塞所言的“断裂”,即成熟马克思逐渐摒弃了人本主义的思想倾向。由此,系统地研究马克思的个人概念,一方面可以起到“纠偏”的作用,即纠正“马克思不重视个人”和“成熟马克思不谈个人”这两个误解;另一方面可以为理解马克思哲学提供微观基础,让“社会关系”“经济基础”“上层建筑”等宏大的与抽象的叙事在“个人”的意义上获得理解。除了这些理论意义之外,本书还将为诸多现实问题提供有益的思想资源——如何培育市场经济的微观基础——独立的个人和独立的个体意识、如何区别对待以个人为基础的社会主义文化价值观与自由主义的个人主义的价值观、如何解决个人的私人生活与公共生活之间、私人利益与共同利益之间的冲突以及如何构建和谐的社会,等等。
本书共包括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概述了马克思哲学的总体方法和总体对象,为论述马克思的个人概念提供总体上的理论背景。本书认为,马克思的哲学方法除了深受以黑格尔为代表的形而上学传统的影响之外,还受到以维柯为代表的人文主义传统以及以孔德为代表的科学主义传统的影响。马克思以自己的方式“消化”了这些传统的影响,并使之成为自身哲学思考的一个方面,特别是形成了自己的方法——辩证方法。概括地说,这一方法包括:感性材料构成马克思辩证方法的内在限度;矛盾分析法构成马克思辩证方法的内在灵魂;分析与综合是马克思辩证方法的基本形式;逻辑与历史相一致、历史说明与结构分析的统一是马克思辩证方法的内在尺度。除辩证法外,历史作为总体对象构成马克思哲学的另一个基本规定性。马克思在反对历史编纂学的历史观、旧唯物主义的历史观和唯心主义的历史观的基础上,提出了自己的历史观,强调历史就是个人的感性活动的一种连续表现、历史是人的历史与自然的历史的统一、人的历史突出地体现着辩证法的精神、历史是从未来到现在再到过去以及历史逐步转向世界历史。本书特别指出,在辩证方法的指引下,马克思的历史观不仅仅是为已有的历史事实提供一种科学的解释,而毋宁说是立足于未来批判现在与过去。所以,马克思的哲学既是一种科学的历史观或历史科学,又是高于此的社会批判与革命理论。
第二部分立足于马克思自身的思想史,在梳理其个人概念的发展变化的基础上,阐述这一进程的内在逻辑,并完整地勾勒出马克思个人概念的描述意义。青年黑格尔派哲学作为马克思的思想源头,构成这一动态考察的起点。青年黑格尔派的哲学主题先后有两个方面,一是宗教批判,二是政治批判。作为青年黑格尔派的成员之一,马克思最初也积极投身到宗教批判中,原子式的“个人”就是在这一批判中提出的。在对伊壁鸠鲁原子论与德谟克里特原子论的比较中,马克思指出,伊壁鸠鲁通过主张“原子偏离直线”使得“原子”成为自由的、个体化自我意识的化身,而“个人”则是“原子”的一种外化形式。本书认为,由于“原子”代表的是个别的自我意识,这种自我意识又是通过斥力实现自身的,所以作为原子的个人就呈现为相互隔绝的抽象个体。继宗教批判之后,马克思转向了政治批判。他在批判黑格尔法哲学的基础上指出:市民社会与国家的分离、个人作为市民与公民的分裂是历史发展的结果;在个人的这种分裂中,市民与公民分别代表着个体存在和普遍本质,其中,个人作为市民的存在才是真实的;只有人类的全面解放才能彻底地消除这种分裂,使个人作为市民的存在与作为公民的存在获得真正的统一。
正是在研究市民社会的过程中,马克思开始转向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在费尔巴哈人本主义思想的影响下形成了异化劳动理论,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他关于个人的理解。本书认为,此时的马克思是从“类”(类本质)的角度来规定“人”的,或者说,人的感性存在特别是人的类存在是通过人的类本质的外化(劳动)得到确证的。因此,“类”尺度中的个人概念包括两个方面——个人的类本质与个人的类存在。通过比较作为类的“个人”与历史唯物主义中的“现实的个人”,本书指出前一种个人概念的理论局限性——当马克思以“类”为尺度考察“人”时,他就错失了对“个人”的真正考察,错失了对“历史”的实际考察,也使原本强调实践态度的马克思再次掉入理论态度的泥沼,从而把类本质的自我异化当做是资本主义社会中工人与资本家对立的根源,当做是人成为非人的根源。本书还特别提到,马克思在完成其异化劳动理论的同时,另一位青年黑格尔派的成员施蒂纳也完成了一部重要的著作,即《唯一者及其所有物》。在这部著作中,施蒂纳激烈地批评了费尔巴哈和黑格尔的哲学,特别是反对“类”对个体的压制,力图建立一种彻底抛弃“类”或普遍性、绝对立足于“个人”的哲学。尽管施蒂纳对国家、社会、民族等共同体形式的批判过于偏激,但就马克思自身的思想转变而言,却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
从异化学说到历史唯物主义的创立,马克思的哲学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其个人概念也不例外。在历史唯物主义中,马克思开始从感性活动的角度来理解“历史”以及作为历史主体的“个人”。感性活动概念是马克思在扬弃旧唯物主义的感性概念及唯心主义的主体概念的基础上提出的,它既强调个人的自然性及肉体限制又肯定个人的自由与创造性。物质生产和社会交往是感性活动的两种具体形式,前者建立起来的是个人与自然的关系,后者建立起来的是个人与他人的社会关系。本书认为,感性活动与“关系”之间的同一性,决定了马克思不再从“类”而是从“社会关系”的角度来规定人的本质。社会关系时刻受到个人历史存在的制约,这一点意味着它总是要随着历史的发展而发生改变。反过来,社会关系的历史性也决定了个人在不同的历史形态上具有不同的规定性。对此,本书分析了“现实的个人”的三种历史形式,即前市民社会中的“自然的个人”、市民社会中的“阶级的个人”或“偶然的个人”,以及共产主义社会中的“自由的个人”。在这三者中,马克思最关注“阶级的个人”,即资本主义社会中的个人。他在批判资本主义社会的过程中指出,货币与资本都是社会关系的物化形式,它们作为抽象的“物”总是控制和奴役着具体的个人。本书还指出,“阶级的个人”不仅面临着社会关系的全面物化,还面临着个体存在的全面物化,即个人成为原子式的、平均化的存在者。处于社会最底层的无产者个人,更是变成了一种抽象的“物”而与自身相对立。正因为无产者个人受到的奴役最深重,所以他们是推翻资本主义社会、摧毁一切抽象“物”的最彻底的革命力量。
在从思想史的角度完整地勾勒了马克思个人概念的描述意义之后,本书对马克思的个人概念做了一番总体的评价。首先,指出了个人概念在马克思哲学中的理论地位。个人概念不仅出现在马克思哲学的各个发展阶段,而且构成其中的重要线索和重要组成部分,它为理解马克思哲学提供了新的理论视野和坚实的微观基础。其次,指出了这一概念在西方哲学中的理论地位。马克思个人概念既是对西方形而上学传统的直接颠覆,也是对现代批判哲学的一种开启。另外,马克思个人概念同现当代其他哲学流派个人概念之间的区别也充分彰显了其独特性。
第三部分从规范意义的角度,阐述了马克思向我们所勾勒的一种朝向未来的、个人完满存在的可能性状态。马克思的哲学主题总是有关于人们的现实生活,它不仅试图客观地描述“现实是怎样的”,还突出地强调“现实在哪些方面是不合理的”以及“我们应当怎样改变这些不合理的方面”。这后一个方面所反映的正是马克思哲学的规范意义。个人概念作为马克思哲学中的有机组成部分,除了包括前面所谈到的描述意义外,相应地也包含规范的意义。一方面,马克思个人概念的规范意义突出地体现为马克思针对个人的种种现存境况所做的批判,包括宗教批判、政治批判和社会批判,特别是对“阶级的个人”的批判——无产者个人的解放是消灭一切阶级的前提,一切个人的解放是全人类解放的前提,因为作为共同体的阶级并不能真正地成为解放活动的主体,真正的主体只可能是“现实的个人”。另一方面,这一意义也突出地表现在马克思关于个人的解放与自由的各种论述当中。在马克思看来,自由的真正实现,同个人成为“自由的个人”以及人类社会进入共产主义社会是一回事。因为具有真正自由的个人就是摆脱了一切阶级关系和阶级差别的个人,就是真正独立和有个性的存在者。而个人能够成为“自由的个人”的前提之一,就在于摆脱一切限制,摆脱一切局限性,在普遍的世界历史中彻底地实现自身。唯其如此,个人才能真正地占有自身的社会关系,个人才能在任何一种与他人的社会交往中实现自身;唯其如此,个人的自由才能在现实的层面上真正建立起来;唯其如此,人类社会才会进入“自由人的联合体”,才会进入“共产主义”的状态。
第四部分从理论和现实两个层面,概述了马克思个人概念的现代处境。从直接的角度来看,马克思的个人概念似乎并没有对后世产生多大的影响,有关的著述屈指可数。可是,如果我们把这一概念看作一个活的、面向现实的具体概念,那么,这一概念的具体规定性应当随着时代的改变而改变,而且通过这一概念力图说明和解决的问题也会因时代的改变而改变。由此来看,马克思个人概念对后世哲学的意义就在于,时刻从自身的时代背景出发来理解这个时代个人的生存处境。比如,马克思关于“阶级的个人”的批判性理解,即从资本、物化的社会关系的角度揭示个人的非自由存在的这种做法,极大地影响了很多当代西方思想家和知识分子,如卢卡奇、葛兰西、卢森堡、萨特、哈贝马斯、罗蒂、齐泽克、鲍德里亚、伊格尔顿等。他们对发达资本主义社会的批判,已经从一般的经济领域拓展到了政治领域、文化领域乃至日常生活领域,从而使现代个人的种种困境最大限度地暴露出来。对于曾经处于或正处于社会主义国家而言,马克思以“现实的个人”作为唯物史观的起点、对于自由个性与共产主义的论述等,在很大程度上可以对之前过分强调物质生产乃至经济决定论的做法起到纠偏的作用。苏联、东欧各国乃至20世纪80年代初的中国都曾经出现过人道主义研究热,则充分证明了马克思人学研究对于这些国家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建设的重要性。
以上为本书的主要结构和内容。本书的学术价值如下。
第一,明确将个人概念确定为马克思哲学一以贯之的主题,并首次对这一主题进行全面、系统和深入的研究。长期以来,国内外马克思主义哲学界一直未能对马克思的个人概念做深入而系统的探讨。虽然西方马克思主义很早就曾探讨和强调过马克思关于个人的个性和自由的见解,但他们将研究对象常常局限于马克思的早期哲学思想,因而忽视和否定了历史唯物主义以及马克思晚期政治经济学研究中所包含的关于“个人”的丰富思想。国内学界也曾这样那样地论及过马克思的个人概念,但往往只是把握了马克思思想历程的某一特定阶段上的个人概念并将其等同于马克思的个人概念。
第二,突破了以往人们研究马克思个人概念的狭隘视野和单一思路,沿着纵横两条线索即注重在历史与逻辑的统一中来把握马克思的个人概念。一方面,沿着马克思思想发展的历程,纵向地考察了马克思不同思想阶段上的个人概念;另一方面,又以存在与本质的关系这一贯穿于马克思的个人之思中的核心问题为横坐标,逐一探讨了马克思诸个人概念的思想背景、基本内涵、理论价值以及它们之间的内在关系。除此之外,还区分了马克思个人概念的描述意义和规范意义,注重阐发“批判”“解放”“自由”“平等”“共产主义”等与“个人”之间的内在关联,突出了马克思哲学面向未来而在的实践品格。
第三,提出了一系列的创新性见解。其中最主要的有:指出以往国内外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忽略了“个人”与“人”这两个概念之间的差别,从而无视马克思个人概念所蕴含的伟大变革意义的缺陷;概括总结了4种马克思的个人概念,即“原子式的个人”“市民与公民相统一的个人”“作为类的个人” “现实的个人”;参照马克思关于三种社会形态的划分概括了“现实的个人”的三种历史形式,即“自然的个人”“阶级的个人”“自由的个人”,并且指出个人在阶级社会(特别是资本主义社会)中不仅面临社会关系的全面物化,还面临着个体存在的全面物化,从而沦为平均化的和原子式的存在者,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