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延续与潜动

提起近代小说,人们印象最深刻的常是光绪二十八年(1902)“小说界革命”主张提出后的图景。那时小说已摆脱遭人鄙视的状态而跃至受人尊崇的地位,创作与翻译都十分繁盛,新传播方式的兴起更使其如虎添翼。这幅图景描绘的只是近代小说最后十年的状态,它已临近行进的终点,已开始与现代小说系统自然地相衔接。近代小说在最后十年的能量迸发具有爆发性,之所以能突然迸发,则是因为此前曾有着较长时间的力量积累以及程度不同的阶段性变化,而若上溯到起点道光二十年(1840),其形态则与古代小说几无差异。

自小说发展到明清阶段,其创作面貌发生改变通常有两种形态。一种是创作观念不变,而具体内容与形式则依作者爱好,更重要的是随着读者的阅读趋向发生变化,出版环节择稿标准的决定,则是实现这种变化的主要调控因素。在明清小说史上常见这样的情形:创作总态势未有变化,但有的行时了一阵的流派开始衰落,而新的流派则在崛起,正如鲁迅先生所言:“时势屡更,人情日异于昔,久亦稍厌,渐生别流。”鲁迅:《中国小说史略》第二十七篇“清之侠义小说及公案”,《鲁迅全集》第九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80年版。创作面貌发生改变的另一种形态是因创作观念的改变而导致的变化,即使局部的观念变化,也会使创作的面貌异于以往。如自明初至万历年间,依据正史、戏曲、话本等改编是创作中的主导形式,它正与当时文坛上复古主义思潮相合拍。此后,独立创作的意识逐渐抬头,通俗小说的创作也就开始向独创的阶段迈进。若观念的变化涉及到对小说地位、作用等重大问题的认识,那么相应的变化就带有全局性。晚明时,李贽、袁宏道等人对小说地位、作用的充分肯定,在相当程度上消除了文人们对小说的偏见,不少文人受其影响投身于创作,或探讨与小说相关的理论问题,这就导致了晚明时通俗小说创作整体格局的扭转,这是当时小说创作繁荣的前提条件。

在小说史上,前一种变化是常态,持续的时间相应也较长;后一种变化一般和整个社会风尚的变迁或政治动荡相联系,这种变迁或动荡引起了包括小说在内的文学观念的变化,从而导致了创作面貌的明显改观。这两种变化并非相互隔绝,而是互有联系。在常态的变化中,已孕育着新因素的产生与积累,一旦发生社会风尚变迁或政治动荡,就会为文学观念及创作的变化提供支撑。纵观近代小说72年的发展历程,最后十年显然经历了后一种变化,而它之所以发生则离不开此前,即从鸦片战争到同治末年的常态变化。这里所谓的“常态”,更具体地说,是古代小说形态的延续,但历史毕竟已进入近代,故而其中相应地已有新因素的萌生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