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平民与士兵

在人类最初的战争中,劳动者与士兵的身份同时标定在同一个人身上,以后因为战争的需要,在漫长的军事斗争历史中逐渐分离。美国军人职业发展的历史基本重复了这一过程,但由于这一移民群体的历史根源,保持了军人作为人更多的“生活者”本质。从踏上北美大陆的那一天起,殖民者就为了随时抵御野兽的袭击或者同印第安人搏斗,不得不在种田、伐木或者做礼拜时都随身携带武器以自卫,连妇女和孩子也不例外。同时,不同国家移民间的相互袭击也是经常发生的灾难,开拓者必须随时准备保护自己。为了同自然与社会的艰险环境抗争,平民必须做好军事准备,开始是出于自发,后来逐渐形成共识,殖民当局作出各种相关规定而逐渐形成制度。

1.危机四伏的荒原

最初到达北美的殖民者有三类主要的敌人——野兽、印第安人和其他欧洲敌国的殖民者。荒原上出没的野兽常常使垦殖者痛失亲人,然而野兽的袭击并不是最可怕的侵害。外来人对原住民的依赖与侵害,使殖民者与印第安人之间一直保持着极其复杂微妙的关系,他们之间的合作与冲突贯穿了整个北美殖民史。与欧洲其他国家移民之间的意识冲突与利益矛盾,也常常导致流血和牺牲。所有敌对的侵害,都使本来生存条件艰难的移民雪上加霜,不得不面对自然与人类的双重威胁,承担生产与战斗的双重任务。

与印第安人之间复杂的感情,贯穿美国历史,从登上北美大陆开始,就在友谊与敌对之间徘徊,表现为合作与冲突。蛮荒时代的北美大陆生存环境恶劣,使殖民者步履维艰,在很多方面,对原住民依赖很大;同时,彼此合作,还促进了交流。

从感恩节大餐,到价值40英镑的印第安人头皮

对上帝感恩,起源于印第安人的恩惠。清教徒刚刚上岸之时,就缺衣少穿,无法挨过漫长的冬季,得益于印第安人的赠送才生存下来,并逐渐站稳脚跟,流传后世的“感恩节”就产生于这一时期。除了现成的物资外,印第安人还把自己宝贵的粮食种子赠送给移民,并传授给他们适合当地地理特点的种植技术,使之获得长期生存的基础。其他英国移民在登陆初期也经常得到原住民的物资支援,而得以存留。

移民需要印第安人的同时,也给印第安人带来了先进的生产技术,帮助他们改进生产方式。这种物资与技术的交换,逐渐发展成彼此的贸易,有些贸易——如皮毛贸易,甚至在18世纪前占主导地位。不管这种合作的程度有多大,毕竟在移民与原住民之间形成了最初级的合作关系。

在物资交换之外,还有另外一个基础使二者和谐共处,就是那些为逃避欧洲思想桎梏漂洋过海的自由思想。无论是清教徒、贵格会,还是其他怀有自由梦想的团体,都认为人生而平等,须相互尊重。因此,在他们与原住民最初的交往时期内,二者关系尤其融洽。

这种平等认识在军事方面的最大意义在于,他们尊重原住民的智慧与传统,吸收了原住民在军事领域有价值的东西,将原始的、最纯净的军事民主思想与一种渴望强大的努力结合在一起,冲击了僵化的欧洲传统贵族思维,使美国军事思维一开始就种下了军事民主的种子。在欧洲人到来之前,在墨西哥以北的北美大陆上,居住着300个部落大约250万印第安人。由于部族之间为争夺地盘和财富经常发生战争,所以印第安人实行的是军事民主制。在作战中勇猛的人威信最高,被部落成员推选为酋长或首领。酋长和军事首领组成部落议事会,处理部族日常事务,决定战争与和平等重大问题。部族的全体成员都是自由人,均享有平等的个人权利,并不要求任何优越权。在战争时期的首领可经过或不经过选举产生,权力不大,仅在战时有发言权。这类似于军政、军令分离,与后来美军的文官治军制度极为相似。虽然这种认识被后来利益至上的野蛮殖民狂潮掩盖了,但是却在潜层保存下来,并在美国军事发展过程中不断发挥关键作用。此外,印第安人战术灵活,他们的散兵伏击战术和游击战术,不像欧洲人那样拘泥于排阵列队冲锋,而是善于利用地形地物,灵活机动地作战。这在后来美军不拘成法进行灵活的战略战术调整,而赶超欧洲列强的过程中可见一斑。

很快,战争成了移民的家常便饭。好景不长,除了第一次的感恩节还有感谢印第安人相助的含义外,以后的感恩节都没有这方面的内容了,因为印第安人很快变友为敌,成了白种移民剿灭屠杀的对象,印第安人也毫不手软地以刀箭对付怀有敌意的白人。

生存空间和生产、生活资料是自由存在的物质基础;同时受后来加入者差异思想的冲击,这些追求自由的人们也不得不参与同印第安人的冲突。至于那些接受英王贷款或者自筹资金为淘金而来的财富向往者,就更加露骨地表现为掠夺。当然,出于自然法则而言,财富从来都不是固定属于某些人的,而是属于那些能够发现并且得到它们的智者和强者的结合体。来到北美的欧洲人正是如此实践了这条生物法则。

对于移民来说,属于个人的土地、财产和社会权利是联系在一起的。而对于印第安人来说,土地及其上的动植物是部落共同的财产,是上帝赐予的,神圣不可侵犯。而移民注定要侵犯,于是战争不可避免。移民开始不择手段地侵吞印第安人的土地和财富,使用暴力驱赶印第安人,实行灭绝种族的大屠杀;他们还挑起印第安人各部落之间的冲突,以便从中渔利。

由于大部分欧洲的殖民活动臭名昭著,残忍地对待印第安人,并不断地侵占印第安人的土地,压缩他们的生存空间,掠夺他们的生活、生产物资,致使印第安人奋起反抗,彼此残忍地攻击,战争规模越来越大。攻击以剥夺对方生存为目的,所以,方式极其残忍,充满血腥的杀戮司空见惯,屠杀、摧毁等行为贯穿整个冲突始终。

例如在佩科特战争中,移民与原住民相互屠杀和捣毁村庄。在梅斯迪克战斗中,殖民者将六、七百个佩科特人在一个小时内全部杀光,其中多为老人、妇女和儿童。剩下的人被贩运到西印度群岛为奴。一个殖民者描写了大屠杀的情景,称印第安人的尸体是很好的肥料。到1638年,佩科特人已经在北美大陆上消失了。佩科特人是第一个被灭绝的印第安人部落。1703年新英格兰规定每个带发头皮赏40英镑,1720年增至100英镑。弗吉尼亚议会还正式宣布对印第安人进行无限制的战争。殖民者开始对印第安人实行种族灭绝政策。印第安人家园被毁,土地被占,人口锐减。1676年以后,阿巴拉契亚山脉以东广大地区已无印第安人。

在殖民者的野蛮进攻面前,印第安人的反抗也日益猛烈,从17世纪50年代起,直至17世纪末,印第安战争的次数愈来愈频繁,规模越来越大,几乎每天都发生移民同印第安人的冲突。印第安人开始有了少量火器,作战方式也有了很大改变。他们开始结成部落联盟来共同抗击殖民者。作战时,尽量避免正面交锋,只靠奇袭,在条件有利时才和移民进行面对面交锋,并使用火箭来焚烧白人的木制房屋。印第安人的这种战术使殖民者胆战心惊,觉得好像到处都受到无数活生生的魔鬼的袭击。

在这期间,战争规模越来越大。1622年的包瓦坦战争,印第安人摧毁了弗吉尼亚88个移民定居点中的80个,几乎把首府詹姆斯顿夷为平地。移民死347人,印第安人死千余人。1644年印第安人又突袭新英格兰,杀死300多名移民。1675年,1100名殖民者发起了“大沼泽地战役”,他们进攻并杀死了近千名纳拉干人,印第安人的反击也使殖民者付出200多人的伤亡。1675~1677年,在新英格兰爆发了在殖民地时期规模最大的“菲利普王之战”。望潘诺格族酋长菲利普王联合周围的印第安部落共1万多人,起兵讨伐殖民者,他们摧毁了新英格兰90个定居点中的50多个,使殖民者伤亡惨重。殖民者血腥镇压了这次大起义,但也付出惨重代价,英国共耗资近10万英镑,有600多殖民者丧命。这场战争被称为“殖民地历史上代价最大的一次战争”。

殖民者也改变了战术,他们把各殖民地联合起来,如组建了“新英格兰联盟”;焚毁印第安人的村舍、粮食和庄稼。并且开始收买利用一部分印第安人当向导和侦察员,制造印第安阵营内部的分裂和内讧。各殖民地还对印第安人实行武器禁运,违者严惩不贷。在战术上,针对印第安人晚上不放哨,不喜欢冬季作战的弱点,多在黎明向印第安人发动突然攻击。对印第安人作战多选在冬季,毁坏印第安人的住房,逼其逃往西部。

到18世纪初,阿巴拉契亚山西南大片地区也成了欧洲移民的天下。移民为了这一成就也不得不不断地重建被毁的家园,并付出死亡超过10万人的代价。由于袭击的目的是驱逐或消灭对方,所以是毁灭性的,双方所有死亡人员中包括老人、妇女和儿童;损失除了人的生命之外,还有房屋、田地和粮食。移民为生存和财富而挑起战争,又在战争中创造和享受生活,成了左肩扛锄、右肩扛枪的战斗的百姓,这一传统,后来被固化在美军的民兵传统之中。

欧洲其他敌国的殖民者,将母国间的矛盾带到了北美大陆。最早踏上北美大陆的西方殖民者是西班牙人。他们早在16世纪初便多次入侵北美。法国人16世纪中期也步西班牙人后尘来到北美,从17世纪起至17世纪中期,英国、荷兰、瑞典等西方列强也加入了争霸北美的行列。在开发新大陆的热潮中,西班牙人在南部,俄国人在北部,法国人在巴哈马群岛和路易斯安那,丹麦人和英国人在东北部沿岸向内陆扩张。

欧洲移民,出于各种原因,斗争激烈,逐渐成为斗争的主角

来自欧洲各国的殖民者,经常受母国意识驱使和因对资源的渴望而相互攻击。1701年西班牙王位继承之战就是最典型的例子。最早在北美进行殖民活动的是西班牙人,他们首先占领了墨西哥,并于16世纪早期开始绘制北美洲东南部的地图。1526年,西班牙的势力触及到南卡罗来纳,开始沿着切萨皮克湾建立定居点,逐渐占领佛罗里达;1536~1542年西班牙人又跨过密西西比河占据阿肯色和得克萨斯东部;1540年后,逐渐占领亚利桑那和科罗拉多。为了与来自英格兰的对手竞争,1598年,西班牙人唐·胡安·昂纳特划定一个地区为“新墨西哥”,地理范围大致为从得克萨斯延伸至加利福尼亚的一带地区。与英格兰移民的地盘接壤,矛盾不断,经常进行着各种理由引起的战争。当然,资源的争夺是最大的理由。从1610年到1763年,英国与西班牙移民在北美大陆上进行了多场战争,比较著名的冲突有1706年查尔斯顿战役、1739年圣奥古斯丁战役,1740年卡塔赫纳战役和1742年弗雷德里卡战役等,双方均付出了人员和财产损失的惨重代价。生产与生活资料被掠夺,村庄被摧毁,人口被屠杀,使本来艰苦的生存条件变得更加艰苦。

抢夺殖民地是导致冲突最直接的原因。英国在北美的殖民活动虽然较西班牙为晚,但是很快与另一个国家在殖民方面,超过了西班牙,那个国家是法国。当时,法国国王路易十四,为了增强在欧洲的竞争力,将目光投向新大陆,期望获得财富以支持欧洲的竞争。1604年,法国人尚普兰就在阿卡迪亚德罗亚尔港建立了一个小殖民地,后来逐渐在大湖区站稳脚跟。从1673年开始,展开了对密西西比河和密苏里河流经的广大地区的勘测,十年后开始在大湖区和密西西比河谷建立堡垒和布道所;此后的十几年,法国人获得并巩固了他们对北美中心地带和密西西比河下游河谷的所有权。

他们与英国人的矛盾一开始就暴露出来,并在此后的几十年中愈演愈烈。英国人绝不满足于仅对北美东海岸的狭长地带拥有控制权,为财富和自由而来的人们渴望更多的财富和更大的自由度,新法兰西的广袤土地是其首当其冲的目标;同时,由于在欧洲大陆上延续已久的矛盾,使英国和法国移民之间并不友好。所以,他们为了母国的信仰和更大的利益而残酷的战斗。1689年,路易十四在西欧的侵略行径挑起欧洲战争,英法之间的冲突很快扩展至两个列强的殖民地,并掺杂着人类最直接的目的。在1689至1713年间,就爆发了两场战争。1689年,欧洲的大同盟战争促使北美发生了威廉王之战;1701年,欧洲的西班牙王位继承战争,促使北美发生了安娜女王之战,一直持续到1713年。这两场战争严重打击了英国殖民地,20%的殖民地健康男性参加了战争,其中25%没有回来,战争寡妇不计其数;经济损失严重,仅马萨诸塞的战争负债就高达5000万英镑,人均负担比今天的国债还大。

与欧洲其他国家殖民者之间的关系也以竞争为主,荷兰、瑞典等国的殖民者与英国殖民者之间的竞争与冲突也大体类似。总之,来到新大陆的英国人,面临着多重敌人的安全挑战。北美荒原危机四伏,自由、财富、生命随时受到威胁,移民们必须时时刻刻准备战斗。

2.孤立的处境

使英国执政者看上北美的直接原因,是英国当时不容乐观的政治与经济现状,急需新的经济输入以挽救本国的混乱与在欧洲的颓势。15世纪末期,英国国内为争夺王位,在兰开斯特家族和约克家族两个集团之间爆发了“玫瑰战争”,最终亨利七世获胜。其实,在玫瑰战争结束之前的相当长的时间里,当其他欧洲国家都在忙于建立强大的帝国之时,英国国内一直在进行着流血战争,并为此付出惨重代价,人力物力消耗殆尽。胜利的亨利七世决定巩固来之不易的胜利果实,为此而增强国力是必不可少的,于是发起对新大陆探险的号召。既然是以营利为目的,利益最大化是基本方针,减少投入,注重收益是基本原则。而且由于国内经济紧张,在这种情况下,拿出贷款资助探险者尚属不易,更别说以家长的姿态来支持移民的安全防卫了。所以英国政府对殖民地军事工作的支持极为有限。

在美洲大陆上,法国人和西班牙人是赤裸裸的为财富而来,不管其使用掠夺、奴役还是贸易,都是以经济利益为目标。与二者不同,英国人来到北美大陆,除了经济利益外,还有对自由的追求。由于清教徒和贵格会等宗教改革派的信仰与英国政府的主流信仰冲突,在国内遭到了残酷的迫害,而被迫背井离乡,寻求自由的国度。所以,他们与母国之间有着难以解开的意识疙瘩。对于这类移民,英国政府不继续追究就已经是开恩了,更别提什么安全防卫援助了。虽然后来由于利益而产生的不可抗拒的转变,使母国得到了他们的利益回报,但他们仍然是“异类”,不会轻易得到军事援助。对于这些自由斗士来说,安全就只能靠自己来维护了。

英国移民与母国的关系微妙

在这种情况下,英国政府既要利益,又要省钱,便只能采取相对折中的方式,参与北美的军事活动,而且常常帮倒忙。在英属北美殖民地内,英国军人主要负责领导工作。由于距离较远,交通不便,开始英国无力派出较多的军队到北美,仅在纽约有常驻的正规军。因此,各殖民地当局就把英国的军事制度移植到北美,分别建立自己的军事力量。英国对殖民地军事的管理通过陆军署和海军部实现。海军部领导美洲的英国舰队,任务是镇压海盗和执行贸易条例;陆军署则负责殖民地士兵的征集、行动及薪金发放等事宜。但是,由总督负责殖民地内的一切军事活动,包括委任军官、组织民兵、执行英国发出的命令等。

总督是英国政府委任的,是英王的代理人,代表君主政治,他所负责的军事工作存在一定的问题。首先,总督是军政合一的领导集权者,使军事受政治影响很深。民兵部队中的军官几乎全部来自上流阶层,人们可以轻而易举地从重要的政界地位转为高级军官,反之也是如此。这样的结果是导致军官的军事才华平庸,能力不足。其次,由于移民是得到英王许可才来到北美进行殖民活动的,有些甚至得到了英王的资助。因此,作为国王的代理人,总督认为殖民地的军事为英国服务,民兵被置于被英王利用的地位。而殖民地人民的军事目的主要是保卫自己的新家园,这在军事动因上与殖民地人民产生了不小的分歧,造成了军事活动质量的折扣,并最终导致源于英国的民兵在独立战争中击败了英国。

第三个影响在当时代表英国的军事行动中是不利的,而在后来代表殖民地人民的军事活动中是有利的:那就是英国当局重视正规军的使用,将民兵置于配属地位。他们更重视争夺土地与财产,关于保护移民,只是基于对英王财产的观点,所以大量自卫性的军事活动主要由移民自己承担。而且,由于正规军的专横跋扈,使殖民地人民对此颇为反感,产生了对正规军的厌恶与恐惧心理。

3.安全主要靠自己

既然对于英国移民,英国政府只希望殖民地带给他们财富,不愿承担过多的军事义务;且因在欧洲自顾不暇,所以希望远在西半球的开拓者们主要依靠自己解决安全问题。殖民者很清楚自身的处境,在来到北美之前,殖民者虽然不清楚有哪些危险在等待着他们,但是懂得未知土地内一定危机四伏,所以到达北美大陆的殖民者是全副武装上岸的。

殖民者一般都聘请一些有经验的职业军人或曾经的军人担任护送和军事指导任务。1607年来到弗吉尼亚詹姆斯敦的探险队就是由约翰·史密斯船长护送而来的。约翰·史密斯是经历过欧洲宗教战争洗礼的老兵,除了护送之外,还向詹姆斯敦的定居者传授军事技能、领导军事工作。在到达詹姆斯敦后的一个月之内,他们就建立了一座用于防御的简易三角形堡垒。类似行为同样存在于其他殖民群体。就连虔诚的清教徒也十分精明,除了依靠上帝的庇护外,还雇用了荷兰独立战争中的一位退伍老兵--迈尔斯·斯坦迪什上尉,来帮助保卫普利茅斯,培养军事技能、领导军事工作。在1622年以前,建造了一条长2700英尺的环形防御工事。在军事专业人员的帮助下,移民们除了拥有劳动技能之外,还掌握了一定的军事技能,可以应付面临的作战烈度,成为了真正的劳动者与士兵的结合体。

与母国的复杂关系、与原住民和其他国家殖民者间的利益冲突,使他们明白只有靠自己才能最有效地保证本身的安全。

英国移民继承了母国的部分军事传统。在1066年诺曼底征服之前,英国每个自由民都是盎格鲁-撒克逊民兵的成员。威廉征服之后,1811年《武器法》要求每个自由民必须自备武器,定期在当地民兵军官的指挥下受训,并时刻准备响应国王征召而服役。1285年制订的《温切斯特法》及1572年的《对全体应召人员之指令》,进一步详细规定和完善了这些要求。但是,在17世纪,英国的民兵制开始走向衰落,逐渐走上职业化道路。

英国殖民地人民一开始就重视军事制度。

而在北美,17世纪的殖民地十分贫穷,因而不可能供养一支由强壮男子组成的军队,专让他们习武作战。每一个移民必须尽其可能,为殖民地的经济生存而献身。但任何一块殖民地,都无力维持一支职业军队,为了建立一支由武装居民组成的军事力量,除了教友派居住地之外,每一块殖民地都借用了英国历史上全民服役的原则。

英国的第一批殖民地开拓者们深知美洲的艰难险阻。因此,从一开始,殖民特许状就授权殖民地可以建立防卫武装。抵达美洲的第一批船只就在货物中贮存了军事装备,第一批移民中就有一些具有作战经验的军人,如弗吉尼亚的约翰·史密斯上尉、普利茅斯的迈尔斯·斯坦迪什上尉,并让这些人对移民进行军事训练,教移民学习使用武器。在首批移民1607年在詹姆士城上岸以后,他们根据英国发起人的意见,立即划分成三组,第一组筑城设防,第二组耕种土地,担任警戒,第三组去作探险。在他们定居下来的第一个月内,印第安人向他们发动了猛烈的进攻,幸亏他们从英国开来的船只依然停泊在海边,船上的大炮帮助他们吓跑了土著居民。约一个月后,他们建立起一座三角形要塞,在要塞上设置了堡垒,并在每一个角落安放了四、五门大炮。在以后数年内,英国在北美的第一块殖民地,实际上一直是围绕着这一要塞而开拓的。

总督托马斯·戴尔爵士1612年来到詹姆士城。那时,由于饥饿的威胁,这块殖民地已陷入崩溃的边缘。为了对付这场危机,作为一名职业军人,戴尔根据“低地国家治军法律”,对每一个移民强行进行军事训练。此后,殖民地的军事力量空前加强,给印第安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一个种植园主约翰·罗尔夫曾经写道:“喜天下安宁,更喜持久太平。吾民年复一年,耕耘收割,享田园之宁静。可在林中猎禽,亦可持枪捕兽,来往安全亦自由。无有生命危险,无有变节背叛,犹如身在英格兰。”

随着殖民地的壮大和斗争的扩大,零散的军事准备已经不能适应保卫与掠夺的需要,殖民地人民开始着手寻求长效的解决办法——建立军事制度。首先建立的是兵员制度。基于殖民地简单的财政状况,无力供养一支昂贵的职业军队,只能用复杂的制度来给予弥补,民兵制度就属于这种复杂的制度。殖民地的民兵制度继承自母国,聪明与贫穷的移民将伊丽莎白王朝的民兵制度移植到北美的荒原上。虽然英国在北美的13个殖民地有其共同的利益,但是由于每个殖民地都有其各自思维方式和利益,并为其他殖民地所尊重,所以各殖民地之间的军事工作保持着一定的独立性,发展也不均衡。1631年马萨诸塞就颁布了《武装平民法》,规定在两周之内,每个市镇都要把成年男子(包括仆人,但推事和牧师除外)武装起来。而宾夕法尼亚直至1725年才建立民兵。但由于相似的处境和渊源,彼此的民兵制度并没有太大差别。各殖民地的议会都先后立法,按照英国民兵的传统建立义务民兵组织,规定16至60岁的健康男子都要自备武器参加服役(在不同的时期各殖民地偶有差异)。在平时,民兵要定期参加规定的活动,如训练、阅兵等,以保持战备状态。这些民兵在执行军事任务时是短暂的军人,其余时间则是劳动者。

在所有的殖民地中,基本战术单位是连或民兵队,但不同地区在细节方面差异较大,而且在不断发展变化之中。人数从60至200人不等;指挥官有民兵选举产生,也有总督任命;有的地方以县为基础组队,有些地方以村为基础组队。民兵人数的增加,促使民兵团产生了;兵种也有了变化,从单一的步兵发展为步骑混合编成。民兵团不是战术单位,而是作为一个军事人员培养单位而存在,一旦有战事,才从中抽选作战人员重新编组,这一制度是后来美军军政、军令分开的源头。

随着印第安人生存空间不断压缩、威胁逐渐减小,普通民兵制度也逐渐显得越来越没有用武之地。此时,一种新的军事事物产生了,即志愿民兵连部分地填补了殖民地军事空白。他们乐于从事军事工作,有自己的制服、装备、组织和集体精神。

志愿民兵连与普通民兵的区别是可以远征作战。一旦加入远征军,士兵就认为他们与政府达成了合法的协定,不能破坏。如果政府没有按照规定履行义务,士兵就认为自己可以不再履行远征职责,哪怕是酒类等生活用品不到位,士兵也会心安理得地开小差,更不用说服役期满就不顾战事未完而退出战斗、自动恢复平民身份了。这种行为看似荒诞,实际上是一种对协定的尊重和对个人与政府间处于平等地位意识的尊崇;有这种行为的人并不意味着不是爱国者,他们只是忠实的制度执行者罢了。

既然在一定的年龄段内的健康男子都是民兵,而且武器自备,那么也就是说民兵制度使殖民地近乎全民皆兵。这样的男子可以应殖民地政府组织而进行统一的作战,也可以在遭遇突如其来袭击的情况下进行即时防御,这正是北美危机四伏的荒原上所需要的。在时间允许的情况下,参加由当地政府组织的进攻和防御行为,是民兵的本职。而由于印第安人的袭击往往是零星的、突然的,无法预测,也由于通信手段落后,在遭到袭击时寻求政府的帮助是无意义的,所以,移民们必须具有一定的自我防护能力,民兵理所当然地承担了这一责任。

民兵和志愿民兵是北美的荒原上全能的战士,担负着殖民地多重军事任务。

作为本地的警察或常备武装力量,民兵所起的作用更好一些。他们维持地方治安,平息内部矛盾,经常执行镇压叛乱的任务。他们所执行的最著名的镇压叛乱任务是平息北卡罗来纳的“制约者”。在1771年5月的阿拉曼战役中,上千民兵击败了对抗政府的“制约者”。在南方,民兵经常用来监视和追捕奴隶;在北方,新英格兰人把民兵当作便衣警察守夜值更。志愿民兵则承担起了远征任务。在“法国和印第安人战争”和“菲利普王之战”中,志愿民兵挑起了大梁。

由于志愿民兵的骨干们热爱军事工作,正如乔治·华盛顿所说:有些人天生就喜欢军事阅兵,乐于从军,愿意在这方面花费时间和金钱。所以,无论在平时还是战时,总有些志愿民兵的士兵或军官在研究过去、现在和将来的军事问题。这些研究是对作战和战争机器的一种可贵的探索,为北美后续的军事事业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开创了美国军事科研工作。

在殖民地,虽然总督由英王委任,代表英王执行统治,但殖民地有居民选举产生的议会,议会有立法权,并在与总督的斗争中获得了更大的权力,其中包括军事权力。这就保证了由公民和文官政府控制军队和制订军事政策。1641年马萨诸塞议会通过了《马萨诸塞自由法规》,规定不得强迫居民到殖民地以外去作战,要经过居民及议会同意才能从事这种远征活动。陆、海军指挥官,要由殖民地自由民每年选出。议会对其他很多军事权力,如财政权、建设权、采购权等,也有相当大的决定权。甚至连英国政府提出的有关人力、财力、物力供应的要求,议会也有权拒绝承担。如在“七年战争”中,各殖民地都不配合英国的征兵工作,使英军兵力不足。

殖民地民兵制度的特殊性来自殖民地政治的特殊性。

文官控军在宏观层面上保证了殖民地的自由,确定了军事民主制度。在微观层面上,北美殖民地的宗教民主思想和移民的自由精神深深地影响着民兵和志愿民兵组织,同时,印第安人的军事民主也在发挥着积极的影响。部分高级军官由总督任命,部分高级军官和几乎所有低级军官都由士兵选举产生。这些军官和士兵彼此平等、关系融洽,相互尊重个人尊严和权利。可见,美国战争机器中的文官控军和军事民主,在殖民地时期就确立了。

从没落的封建文明和萌芽的资本文明的国度,来到近似原始社会的荒原,殖民地人民思想站在历史的潮头,身体重复在过去可以看到的历史岁月。为了保卫仅有的利益,殖民地人民凭借微薄的物力和聪明的头脑,找到了当时最为适合的军事制度。移民来到北美不是为打仗,打仗只为获得和保卫利益,这是人类的本能,没有附加的东西。

对于常规意义的战争来说,绝大部分殖民地民兵和志愿民兵,只在一小段时间内是军人,而在大部分的时间内是劳动者。对于危机四伏的荒原上的无时无处不在的冲突来说,所有的殖民地人民在绝大部分时间内是战士,劳动似乎只是抽空为之。所以,17世纪的北美可以说没有军人,也可以说全民皆兵,至少是全民可兵,每个人都有双重的身份——士兵与劳动者。这样特殊的历史场景,是美国战争机器发展壮大的雄厚基础,确立了为后世受益匪浅的诸多军事元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