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资本制度的现代化
- 邹海林 陈洁
- 634字
- 2020-08-29 03:29:09
专题一 我国公司资本制度的变革
一 公司资本制度概说
公司资本制度是围绕公司资本展开的法律制度体系。公司资本,又称为股本或者注册资本。注册资本构成公司资本制度的基础,公司资本制度的起点为注册资本,归宿亦为注册资本。离开注册资本这一核心范畴,公司资本制度便无从谈起。依照通说,“公司资本制度”具有狭义和广义两个不同的含义。狭义的公司资本制度,是指公司资本的形成、维持、退出等方面的制度安排;广义的公司资本制度,是指围绕股东的股权投资而形成的关于公司资本运作的一系列概念网、规则群和制度链的配套体系。前者侧重于研究出资、资本的增减与资本的退出三个方面所涉及的问题。而后者,则不仅包括狭义上的公司资本制度,而且涉及资本的转化、公司利润的分配等方面的问题。
狭义的公司资本制度与广义的公司资本制度,在法律制度的体系结构上往往交织在一起,将之做学术研究上的区分,或许具有一定的意义,但对于公司资本制度的建构与运行,似乎并没有多少实益。我们不妨将公司资本制度归纳为“围绕公司资本”事项而建构的公司法上的制度构造,包括资本形成制度、资本运行制度和资本终结制度。在这个意义上,公司资本制度仅在公司法上具有意义,超越公司法的制度体系所讨论的任何与“公司资本”有关的事项,例如公司的资产信用问题、公司的独立财产问题,均不应当属于公司资本制度的范畴。在世界范围内,围绕公司资本,立法例以极为不同的方式或者立场对之予以规范,并形成了形形色色的公司资本制度。我国的公司资本制度,亦不例外;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曾实行不同的公司资本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