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 财务舞弊的风险特征

舞弊也是一项技术。在原则上,只要管理层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任何公司都存在实施舞弊的可能性,区别只是舞弊本身的复杂程度不同。在实务中,不同特征的公司发生舞弊的风险是不同的。对舞弊的发生有重大影响的,除了舞弊者对风险收益的衡量之外,最重要的是舞弊实施在技术上的难易程度。

在技术上,容易产生舞弊的领域有两个方面的特征。

(1)容易构造业务流程和财务流程。

重大的舞弊都是管理层组织的系统舞弊,整个过程都需要业务和财务两个流程的配合。业务流程,包括确定外部交易对手和进行内部的业务流转;财务流程,包括构造资金流转路径和处理虚构利润涉及的会计流程。

交易对手越配合、业务流转越简单、资金流动越隐蔽、会计处理越模糊,实施舞弊的难度就越低。

(2)容易产生最大化利润的业务。

不同业务和方法制造利润的“性价比”是不同的,毛利率越低的业务,其需要对应的收入越高,毛利率越高的业务,对应的收入就越少。增加边际成本为零的收入,或直接减少成本或费用,都可以直接增加利润,显然拥有最高的“性价比”。

具有上述全部或部分特征的某些行业、某些企业、某些业务和某些会计方法,在技术上更容易进行舞弊,其出现财务舞弊的固有风险更大,是我们在财务分析中必须重点关注的舞弊高风险领域。

9.1.1 高风险行业

交易对手不规范或不透明,业务环节简单或难以验证,资金流动缺乏痕迹,是判断高风险行业的核心要点。

9.1.1.1 交易对手不规范或不透明

交易对手不规范,主要体现在业务开展、发票开具、资金使用等方面。交易对手是个人、个体工商户、无资产无场地无人员的境内“皮包公司”、境外BVIBVI, british virgin island的缩写,指英属维京群岛。BVI公司泛指在海外避税地注册的离岸公司。公司,其不规范运作的可能性就会高。

交易对手不透明,主要指交易对手是数量庞大的个人消费者的情况。完全依赖于互联网的网络游戏、电子商务等B2CB2C, business-to-customer的缩写,指企业对消费者,是企业对终端消费者的一种网络销售模式。业务,交易对手是不可见的个人,也可能只是一个非真实身份的网络账号,所以很容易产生“自充值”或“刷榜”行为;除了线上的情况之外,线下的连锁零售行业,经常是直接面对个人消费者的门店销售,也往往具有不够透明的特征。

交易对手不规范或不透明,则存在更高的舞弊风险,主要原因如下:

(1)相对于规模大、知名度高、信息公开的交易对手而言,个人、个体工商户、“皮包公司”、BVI公司等对舞弊的配合度更高。

(2)舞弊企业更容易虚构或自设个人、个体工商户、各类“皮包公司”、BVI公司等类型的交易对手用于“自我交易”。

(3)如果以不透明的、数量巨大的网络账号、个人消费者或个人供应商作为交易对手,则查证其真实性的难度更大,成本更高,甚至是完全不可能的。

9.1.1.2 业务环节简单或难以验证

存在实物流转的制造类企业,业务环节复杂,往往涉及采购、生产、存储、发运等一系列流转过程,故虚构业务的难度较大。不存在实物流转的行业,往往业务环节比较简单,同时还经常具备以下两个特征:

(1)产品或服务的售价不是以成本为基础,所以其公允性不容易判定。

(2)产品或服务的收入和成本并没有直接的配比关系,甚至是零边际成本。

所以,不存在实物流转的行业更容易虚构业务和利润。例如,软件产品,可能交付一张光盘就完成销售,且没有直接成本;智力服务,除一些人力密集型的项目之外,大部分可能完成一个设计或策划一个方案就实现了销售,和成本没有规律性的配比关系;网络游戏,其通过出售虚拟道具获取收入,而道具的生产、出售和消耗均是系统虚拟的,根本不涉及真实流转和直接成本。

某些存在实物流转的行业,虽然业务环节并不算简单,但由于其流转过程、结余数量或结存价值难以查证,也容易虚构业务。例如,某些“农林牧副渔”行业,一方面,其产品或长在山上,或种在田里,或养在水中,其播种或育苗、种植或养殖、收割或收获的过程看不清楚,实物流转的追踪也就无从谈起;另一方面,其产品的结存数量不易盘点,还很可能由于存在稀缺性和不同成色之分,造成其结存价值也通常难以验证。在实物流转、存货数量和价值难以查证的情况下,就很容易把虚构的利润隐匿其中。

9.1.1.3 资金流动缺乏痕迹

真实的业务必然伴随真实的资金流动,通过银行转账形成的资金流动最具客观性,也最容易查证。对于主要采用非银行转账方式进行支付的交易,可以很轻易地掩盖真实的资金流动。实务中有两种方式:一是现金交易,现金流转显然没有非常可靠的流动痕迹;二是银行承兑汇票进行资金结算的交易,由于在背书过程中不需要连续性,故可以很轻易地掩盖真实的收款方、付款方以及资金结算的时间。

此外,面对终端用户的业务,即便每笔交易全部通过银行或第三方转账支付,但由于用户本身可能是不实名的,所以查证付款方和用户的一致性几乎是不可能的。在这种情况下,其资金流动在本质上也是缺乏痕迹的。

综合上述三个特征,我们来具体分析上述提到的具有“天然”舞弊基因的几个行业,参见表9-1。

表9-1 具有“天然”舞弊基因的几个行业

所谓“存在”或“不存在”上述特征,是指该特征在某个行业经常出现或基本不会出现,但涉及行业内的具体公司,尚需要分析其具备的个性化特征。软件产品“部分存在”交易对手不规范不透明的情况,主要是软件产品的销售模式中会存在一些不规范的经销商或代理商。

农林牧副渔行业和互联网(B2C)行业均具备上述三个特征。在实务中,这两个行业也是近年来财务舞弊最为高发的行业。

9.1.2 高风险结构

对于我们分析的标的公司而言,最简单的控制结构,即实际控制人直接控制该企业,且其未控制其他业务及相关主体。但实务中,上市实体往往是处于一个企业集团之中,集团结构可能体现为多元化和多层次两个方面。

9.1.2.1 多元化的业务结构

集团业务结构,指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集团内的全部业务和主体及其相关的结构。实际控制人如果实行多元化经营,则除我们分析的标的企业之外,还存在其他业务和其他多个经营主体。

9.1.2.2 多层次控制的股权结构

实际控制人只有标的公司一家实际经营实体,但却可能搭建了多层次控制的股权结构,该结构可能是在境内,也可能是在境外,每个层次都通过不同的境内或境外的SPV进行控制。

相对于最简单的控制结构,如果存在多主体、多元化经营,以及多层次控制的集团结构,则存在更高的舞弊风险。主要体现在:一方面,可能存在集团内的关联交易,在交易价格的公允性难以验证的情况下,很容易出现利益输送行为;另一方面,更容易出现关联方代为支付费用,包括支付员工薪酬、支付供应商款项、支付各类费用等行为。代付费用相对是最容易操纵且难以发现的舞弊方式之一,上述的集团结构有代付费用的天然便利条件。

9.1.3 高风险业务

高风险业务,指具备高风险业务趋势、高风险业务模式、高风险客户和高风险交易等四种特征的业务。

9.1.3.1 高风险业务趋势

主营业务所处的行业不够景气,行业整体已进入衰退期或处于下降周期,公司也不是具有支配地位的行业龙头。在这种趋势下,如果公司业绩实现逆趋势变动,则往往代表着更大的舞弊风险,需要进一步分析业绩变动的财务和经营原因。

9.1.3.2 高风险业务模式

产品销售模式可以分为直销和经销。经销商的经营规范性往往相对较差,通过与经销商串通,公司可以通过“铺货”填充销售渠道或操纵销售价格,所以经销比直销的舞弊风险更高。采用经销模式的,多层次经销比单层次经销的查证难度更高,境外经销比境内经销的查证难度更高。

9.1.3.3 高风险客户

包括不具有稳定性的客户、交易条件明显宽松的客户、毛利率超过正常水平的客户、既有销售又有采购的客户等,具有上述特征的客户往往意味着其与公司存在正常商业行为之外的关系,配合公司操纵业绩的风险较大。

9.1.3.4 高风险交易

常见的高风险交易包括:“突击性”交易,主要指集中于特定日期之前,交易量有违于正常周期性或季节性特征的交易;偶发的高毛利交易,主要指销售结构出现不正常变化,毛利率远高于其他产品的产品销售突然增加;偶发的无实物形态的交易,主要指销售实物产品为主的企业,忽然出现了毛利率极高的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等相关的非实物业务,且显然不具有持续性。

9.1.4 高风险会计方法

运用过程中缺少客观性的会计方法,容易被舞弊者利用,属于高风险的会计方法。缺少客观性,指某些对利润有重大影响的会计方法,其计量、确认的过程中只依赖于内部证据而无第三方证据,即刻意使用了不具有可控性的方法。

在财务分析的过程中,通过分析企业是否处于存在舞弊基因的行业、是否存在于复杂的集团结构之中、是否发生了明显有利于提升业绩的特别业务、是否使用了不具有可控性的会计方法,可以使我们更容易地找出可能存在舞弊的高风险领域,并集中力量进行进一步的舞弊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