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 忏悔录(译文名著精选)
- (法)卢梭
- 4931字
- 2018-05-11 10:29:37
我了解两种完全不同又非常真实的爱情,尽管它们都炽烈如火,但却几乎毫无共同之处,都跟亲密的友谊大相径庭。我整个一生遇到的就是这两种性质迥异的爱情,而且我甚至还同时经历过它们。因为,比方说,在我谈到的那个时候,当我公开地、专横地占有维尔松小姐,不允许任何男人接近她时,我还同一位小千金戈桐小姐幽会过。时间很短,但热烈似火,她像小学老师对待小学生似的待我,仅此而已。但我觉得仅此一点实际上就是一切,就是最大的幸福。我已经感到秘密的可贵,尽管我只是作为孩子去对待它。但当我发觉维尔松小姐对我的关怀只是为了掩人耳目时,我便以牙还牙了,这她可没有料到。但非常遗憾,我的秘密被发现了,或者说,我那位小学女老师没有像我那样保守住秘密,因为我们很快便被公开了,而且,不久之后,当我回日内瓦路过库当斯的时候,一些小姑娘还冲我悄悄喊:“戈桐、卢梭,两相好。”
这位戈桐小姐确实是个特别的人。她不漂亮,但脸蛋却让人过目难忘,而且,我还经常想起她来。对于我这么一个老疯子来说,未免过分了些。她的身材、她的举止,特别是她的眼睛,与她的年龄不相称。她那小模样既威严又傲气,很适合她的角色。我俩幽会时给我第一个印象的就是她的那副神气。但她最为怪异的是一种难以想象的大胆和矜持的兼而有之。她可以对我为所欲为,却不允许我同她随随便便。她完全把我当成小孩来对待:这使我以为,要么她已不再是孩子了,要么恰恰相反,她自己仍旧是个孩子,把身入险境视同儿戏。
我对这两个人,可以说都是全心全意的,而且是那么投入,以致我同她俩中的任何一位在一起时,从未想过另一位。但是,她俩让我感受到的却毫不相同。我可以同维尔松小姐过一辈子而不想与她分开。但是,在我走近她时,我的喜悦是平静的,不会冲动。人多的时候,我特别喜欢她。玩笑、挑逗、甚至嫉妒,我都感到高兴有趣。看见她好像冷淡那些年龄大的情敌,而对我情有独钟时,我便扬扬得意,神气活现。我常痛苦难受,但却喜欢这么痛苦。掌声、鼓励、笑容使我心里发热、劲头十足。我侃侃而谈,机智风趣;我在交际圈子里爱得她发狂。与她单独在一起,我会拘谨、冷淡,也许厌烦。但是,我温柔地关心着她。她有病,我难受,我真想用自己的健康换取她的康复,而且,请注意,我因为有亲身经历,很清楚什么叫有病,什么叫健康。她不在的时候,我想她念她;一见到她,她的爱抚使我的心而不是感官觉得温馨。跟她在一起,我心底坦然;她给什么我要什么;然而,她若对别人也是这样,我就会无法忍受。我像兄弟似的爱她,但又像情人似的在嫉妒她。
如果我一旦想到戈桐小姐会像对我一样地对待别人,我便会像暴徒、狂人、老虎一般的对待她,因为她所给予的形同恩赐,须下跪才能得到。我同维尔松小姐接触时,有着一种很强烈的喜悦,然而坐怀不乱。但我只要一看见戈桐小姐,别的什么也看不见了,整个儿地心荡神迷。我同前者亲近而不放肆;相反,在后者面前,即使是十分熟识了,我也既颤抖不已又骚动不安。我认为要是同她在一起待得太久,我就活不了了,心跳加剧会将我窒息而死。对于她俩,我都害怕得罪,但是我对一个更殷勤,而对另一个更驯服。我无论如何也不愿惹恼维尔松小姐;然而,如果戈桐小姐命我赴汤蹈火,我认为我会在所不辞的。
我同戈桐小姐的爱情,或者说幽会,时间不长,这于她和于我都是很幸运的。尽管我同维尔松小姐的关系没有这同样的危险,但经过较长的一段时间之后,也遇上了灾难。这一切的结局将永远带有点浪漫色彩,使人感慨不已。尽管我和维尔松小姐交往并不过密,但也许却更加依依不舍。我俩分手时总要流泪,更奇怪的是离开她之后,我就感到百无聊赖。我嘴不离她,心在想她:我的悲伤是真切、强烈的,但我认为,实际上这些英雄般的伤感并不完全是因她而生,而是以她为中心的娱乐占了很大一部分,但我并没有发现这一点。为了减轻离情别绪,我俩互相写了一些情书,真叫人肝肠欲裂。我终于胜利了:她再也受不了了,便前来日内瓦看我。这一下,我便晕头转向了。她在的两天里,我如醉如狂。她走了之后,我真想跳河。我的哭喊在空中回荡。一个星期之后,她给我寄来了一些糖果和手套。如果我当时不知道她已结婚,不知道她那次有心看望我的旅行是为了置办婚服的话,我会觉得她的表示是极其多情的。可想而知,我真是气不打一处来。士不可辱,我发誓再也不见那个无情无义的女人,认为这是对她最可怕的惩罚。可她并没因此而死去,因为二十年之后,我去看望父亲,同父亲泛舟湖上的时候,我向父亲打听离我们的船不远的一条船上的几位妇人是谁。父亲笑嘻嘻地对我说:“怎么!你的心感觉不出来吗?那是你往日的情人呀。那是克里斯丹夫人,从前的维尔松小姐。”一听见这个几乎忘却的名字,我浑身一颤。我立即让船夫把船划开。尽管我很可以报复一下,但我觉得不值得违背誓言,去找一位半老徐娘算二十年前的旧账。
在家人安排我的前途之前,我少年时的大好时光就这么无聊地浪费掉了。经过长久地商量,为了适应我的天性,家人终于做出了我真没想到的决定,让我到城里法院书记官马斯隆先生家去,跟他学习贝尔纳先生所说的刀笔吏那有用的行当。我对“刀笔吏”这个称谓反感透顶。通过不正当途径去挣大钱,不合我高傲的禀性。我觉得干这一行厌烦乏味,难以忍受。持续不断,还得听人役使,更让我对这一行深恶痛绝。我走进事务所时的厌恶与日俱增。马斯隆先生对我也不满意,鄙夷不屑,老是骂我“木讷”,“愚蠢”,每天对我唠叨说我舅舅向他保证“我这也会,那也会”,而实际上我狗屁不懂;说我舅舅答应给他送一个漂亮小伙儿来,可送来的却是一头蠢驴。最后,我因愚蠢而被可耻地赶出事务所。马斯隆先生的文书们说我只配去握锉刀。
我的志向被如此确定之后,便被送去学徒,但不是去钟表铺,而是去了一个雕刻匠家。书记官的不屑极大地打掉了我的锐气,所以这一次我乖乖地去了。我的师傅名叫迪柯曼先生,是一位脾气暴躁的年轻人,没用多久就把我幼时的一切光华抹掉了,把我多情而活泼的棱角磨平了,在精神上以及境况上都把我弄成了一个真正的小学徒。我的拉丁文、古典文化、历史,全都被长久地忘却了。我甚至都记不得世界上有过罗马人。我父亲,当我去看望他的时候,认不出我是他的心肝宝贝了。对于妇女们来说,我已不再是那个风流的让雅克了。我自己都清楚地感觉到朗贝尔西埃先生和朗贝尔西埃小姐见到我也认不出他们的学生来了,以致我无颜面对他俩,而且自那以后,我也没再见过他们。最卑鄙的兴趣、最下流的恶习代替了我的那些可爱的娱乐,使我把它们忘得一干二净。尽管我受过最好的教育,但我一定是有一种极大的堕落的倾向,因为这一切变得如此之快,毫不费力,就连非常早熟的恺撒也望尘莫及。
这行当本身我并不讨厌:我特别喜欢绘图,摆弄雕刻刀也挺有意思;而且,由于雕刻匠与钟表匠相比,属雕虫小技,所以我希望达到尽善尽美。如果不是师傅的粗暴以及束缚太多,使我对这活儿感到厌恶的话,我也许是会心想事成的。我背着他偷偷干些同样性质的私活,因为没有约束,干起来很有趣。我雕刻一些骑士勋章,和伙伴们一起佩戴。师傅发现我没正经干活,给了我一顿拳脚,说我在练习造假币,因为我们的勋章上有共和国的徽记。我可以发誓,我压根儿就没想到过造假币,就连真钞我也知之不详。我对罗马阿斯[11]是怎么制造的都要比我国的三苏[12]分币的造法知道得更清楚。
师傅的专横终于使我对本会喜欢的工作难以忍受了,而且还使我染上了一些我所痛恨的恶习,如说谎、偷懒、偷窃。对这段时期我身上发生的变化的回忆比什么都使我更清楚地懂得了依靠父母与受人奴役的区别。我生性胆怯腼腆,我可以有任何缺点,但不会厚颜无耻。我以前所享受的正当的自由,只不过是程度上有所减少,现在却终于丧失殆尽。我在父亲那儿无所顾忌,在朗贝尔西埃先生家自由自在,在舅舅家谨慎小心;到了师傅家里,我变得战战兢兢的,从此,我便成了一个毁了的孩子。同大人们在一起的时候,我习惯了一视同仁的生活方式,习惯了想玩什么就玩什么,习惯了好菜好饭总有我一份,习惯了想要什么要什么,想说什么说什么。大家想一想,在师傅家,我该变成怎么样的一个人了:我有话不敢说;饭没吃完就得下桌;没事就得立刻到外面去;整天干活,只能看着别人玩,就是没有自己的份儿;看见师傅及伙计们自由自在,更增加了受役使的重负;争论中,即使我最清楚的事我也不敢插嘴;总之,我看到什么心里就想要什么,唯一的原因就是我被剥夺了一切。永别了,安逸、愉快以及从前使我犯了错而常常躲过惩罚的机灵话儿。有件事,我一想起来便忍俊不禁:有一天晚上,在父亲那儿,因为淘气,便罚我不许吃晚饭就去睡觉,当我拿着一小块面包走过厨房时,我看见并闻到铁扦上的烤肉香。大家都围着炉子,我得向大家道声晚安。向众人道过晚安之后,我瞟了烤肉一眼:色香味俱全。我忍不住向烤肉鞠了一躬,可怜巴巴地对它说:“永别了,烤肉。”这句天真无邪的俏皮话好像非常有趣,所以大家便让我留下一块吃晚饭了。也许,这句俏皮话在师傅家里也能产生同样效果。可我肯定是想不起来的,或者想起来也不敢说出来。
我就这样学会了暗自贪婪、隐瞒、遮掩、撒谎,最后还学会了偷窃。在这之前,我从未动过偷窃的脑子,可从此就怎么也改不掉了。贪婪垂涎而又无能为力必然导致这一步。这就是为什么每个仆人都是小偷骗子,而每个学徒为什么也该如此。不过,在平等和宁静的氛围中,看到什么有什么的话,学徒们在逐渐长大的过程中是会丢掉这种可耻的癖好的。我没有这样的有利条件,所以没能从中得到同样的好处。
几乎总是一些好的情感因没有正确引导才使得孩子们向邪恶迈出了第一步。尽管一无所有,还不断受到诱惑,我还是在师傅家待了一年多而没敢偷拿什么,连吃的东西都没偷过。我第一次偷窃是出于好心好意,但却给后几次并无这么可称道的目的的偷窃打开了大门。
我师傅家有一个伙计,名叫韦拉先生。他家就住隔壁,稍远处有一个园子,种着一些长得很好的芦笋。韦拉先生手头不宽裕,想偷他母亲的芦笋卖个时鲜,美餐几顿。由于他不想亲自出头,而且还笨手笨脚的,便挑中我去干。他先花言巧语了一番,把我弄糊涂了,看不出他的目的,然后,好像突然来了个主意,让我去干。我不干,可他非要我干。我听不得好话,便同意了。我每天早上把长得最好的芦笋割下来,送到莫拉尔集市上去卖。有个老太婆看出我是刚偷来的,挑明了要贱价买我的。我害怕了,只好任她杀价。我把钱给了韦拉先生。他立即去美餐一顿。钱是我提供的,吃饭的是他和另一个伙计。因为对我来说,有点残羹就很满足了,不会同他们去大吃大喝。
这种小花招我耍了好几天,并没有想到要去偷小偷一把,从韦拉先生的芦笋收入中弄点彩头。我忠贞不贰地耍弄这个鬼花招,唯一的动机就是去讨让我这么干的人的欢喜。然而,要是我被人发现,我得挨多少打,多少骂,会受到多大的虐待,而那混蛋会反咬我一口,他的话有人信,而我却因胆敢乱咬他人而加倍受到惩罚,因为他是伙计而我只是学徒!有罪的强者溜了,倒霉的是无辜的弱者,凡事皆这么个理儿。
就这样,我明白了偷窃并没有我想象的那么可怕,而且我立即把我的技能很好地付诸实行,以致凡是我想要的东西,我只要够得着,就跑不了了。我在师傅家吃得并不算太差,之所以耐不住节俭,是因为看见师傅并不能以身作则。当端上最诱人的食物时,师傅总是把年轻人打发走,我觉得这样做很容易让他们既馋又贪。我很快便两者兼而有之了。我通常是如愿以偿的,有时被人发现,就得吃些苦头。
有一件事让我想起来仍旧又害怕又好笑:那是因为偷苹果,可把我给害苦了。苹果放在食品贮藏室的顶里边,有一扇很高的软百叶窗可从厨房透进光亮。有一天,家里就我一人,我便爬上面包箱,想看看赫斯珀里得斯花园[13]里那我无法靠近的金贵水果。我把铁扦——因为我师傅喜欢打猎——接上。我戳了好几次也没戳着。最后,我喜滋滋地感觉到戳着一个苹果了。我慢慢地往回收:苹果已经碰着软百叶窗了,我正准备伸手去拿。真急死人了!苹果太大,没法从窗格中拿出来。我真的是绞尽了脑汁,非要把它拿出来!必须找些东西把铁扦固定住,还要找一柄比较长的刀把苹果切开,另外,还需要一根板条托住苹果。我费了不少的劲儿和时间,终于可以切苹果了,希望随后把两片苹果拿到手。但是,刚刚切好,两片苹果便又都掉下去了。好心的读者,分担一下我的苦恼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