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粮食统计分类方式的建议

方松海

科学界定粮食范围、科学设定统计口径,是准确判断粮食安全形势、科学制定政策、合理引导公众认知的前提。现在中央已经根据形势变化把粮食安全目标锁定为“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粮食统计分类方式也有必要进行调整。

在我国当前统计口径里,粮食主要包含谷物、薯类和豆类,其中,谷物主要包括稻谷、小麦和玉米,豆类包括大豆和各类杂豆。这种分类方式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分类与实际用途不符。豆类的主体是大豆,传统上,我国大豆主要用于制作豆制食品,比如豆浆、豆腐之类,是植物蛋白的主要来源。以前在统计上把豆类归为粮食,虽不是特别准确,但也基本符合国人饮食习惯,有其合理性和必要性。但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情况逐渐发生了变化,大豆作为植物油原料的比例越来越大。这些年我国持续大量进口大豆,几乎都是用于压榨大豆油,以弥补国内植物油缺口。进口大豆的属性跟其他植物油籽(如油菜籽、花生等)已经没有什么根本差别。现在大豆用于榨油的比例高达80%,延续既有统计方式,把用于榨油的大豆统计到粮食里面已不合时宜,而且会明显地造成粮食和油料统计分析的系统误差。

二是分类与国际统计口径出入较大。在农产品的统计分类上,各国都会根据本国的实际情况采用适合自己的划分方式。但我国在分类口径上,与国际通行标准差别较大。我国统计年鉴的粮食译为Grain,下一层级所含的谷物是Cereal,豆类是Beans,薯类是Tubers。美国的统计年鉴上,Grains与Beans(豆类)、Oilseeds(油籽)、Vegetables(蔬菜)等都并列为第一层级,Grains下面包含玉米、小麦和燕麦;在日本统计年鉴里,没有Grain这个分类,稻(Rice)、麦类(Wheat and barley)、豆类(Pulses)、果树(Fruits)和蔬菜(Green vegetables)都并列为第一层级。在联合国粮农组织(FAO)的统计分类里,谷物(Cereal)、油料作物(Oilcrops)、豆类(Pulses)、薯类(Roots and Tubers)、蔬菜(Vegetables)等都属于第一层级。把豆类归于粮食(Grain)这个门类,可能是我国所特有,国际上少见。进行国际比较非常容易引起混淆和误解。

三是分类误导公众认知。2013年我国进口大豆达6000多万吨,占国内大豆使用总量的80%以上。按现有统计口径,仅大豆进口一项,就极大地拉低了国家的粮食自给率水平,很多人容易由此得出国家粮食自给严重突破警戒线、粮食安全受到严重威胁的判断。而在计算植物油进口依存度的时候,人们多能注意到大豆的作为植物油籽的属性,也能做出植物油进口依存度高的判断。所以,关注粮食的认为粮食有问题,关注植物油的认为植物油有问题,公众还误以为两者都有问题。但这显然是出现了重复计算。根本原因在于粮食的内涵、外延和统计口径没有根据形势的变化及时调整,从而对公众的形势判断产生了误导。现在从政策层面上粮食安全核心已经回归到更准确的谷物、口粮上面了,统计口径也应该进行相应调整,让“粮食”、“豆类”回归其本义。

建议以下两种调整方案供参考。

方案1:在统计中取消“粮食”分类。直接把谷物、薯类和豆类作为主要农产品分类的第一层次,与棉花、糖类、油料作物并列。这样取消了“粮食”这项分类,在统计数据的处理上只是少了一个加总项,没有任何技术困难。好处在于,对于进行历史比较的,可以继续沿用原有口径直接加总;对于进行国别比较的,不会产生歧义。而且这种改变无需对“粮食”定义的调整做特别说明。问题在于,粮食主管部门、公众对“粮食”这个项目的取消能不能接受。

方案2:保留“粮食”分类,但把豆类独立出来。如果出于习惯,可以继续保留“粮食”这项分类。把豆类从粮食中剥离出来,作为与粮食、棉花、油料作物同一层次的分类。因为豆类身兼粮食、油料甚至蔬菜几大属性,用途广泛,单归于粮食、油料或其他种类都不太合适,最适合作为独立一项列出。这样一来,进口依存度问题出在哪里也可以一目了然。同时,把大豆按食用大豆(食品级)和油用大豆两类分开统计。问题在于,从原有粮食中减掉大豆,统计口径的变化容易引起误解,需要加以明确、详细的说明。

统计口径的调整可以较好地适应新的粮食安全理念要求,更好地与国际惯例接轨,更加符合粮食的内涵以及豆类的实际用途。当然,相比而言,方案1的调整更为积极,可以避免因“粮食”概念的争议产生后续的麻烦。

2014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