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战争的经过及其结果
穿鼻海战及此次海战以前的行动,皆为义律临机应变的行动。英国方面得到义律陆续的报告及穿鼻海战的消息后,朝野议论,渐趋喧嚣;政府党谓中国侵害英人生命财产自由,侮辱英国民族,主张向中国开战;反对党则责备政府对于鸦片贸易,不早取缔,使中国不知英政府真正意向之所在,此次事变,政府宜负责任,反对开战。但是伦敦各工商业团体,都想扩张新商场,和在中国的英商表同情,力促政府采用强硬敏活的手段,主战的空气渐浓厚。巴马斯顿遂承认义律的行动,到一八四〇年春初,在国会中经过一番论战之后,便得多数赞助出兵。中国方面,道光帝对于林则徐的处置行动也十分激励他,叫他不要畏葸,(道光帝对于林则徐上奏的朱批,有“朕不虑卿等孟浪,但诫卿等不可畏葸”,又谕言“该夷目自外生成,有心寻衅,既已大张挞伐,何难再示兵威”等语。)林于是大治战备,不过他所治的战备,只是防制夷船闯入的战备,并且实际上没有真能防制的效能。从开战到最后《南京条约》签订,前后约三年(一八四〇年至一八四二年),经过的事实,可分为三个段落:
一、由开战至琦善任钦差大臣,在广东与义律签订议和草约 一八四〇年春初,英政府特任佐治·义律为全权(George Elliot,中国官文书译为加至·义律或懿律,即甲必丹·义律之从兄弟),派遣多数军舰陆续东来,伯麦大佐(Sir. J. G.Rremer)为陆战队司令官,佐治·义律任海陆两军总司令官。六月,抵广东口外,(计军舰十六艘有大炮五百四十门,武装轮船四艘,军队输送及各种军需运送船二十八艘,武装完整之陆军四千人。)即下令宣告封锁珠江及广东海口;又由甲必丹·义律署名发布一道译成汉文的布告,大略说:中国大使林、邓等违玩诏旨,压迫英国商务监督及商人,以欺骗之词蒙蔽中国皇帝,故大英国主特命大员来中国海疆各境,畀将各项实情,上达中国朝廷,以求和平及商务之发达。……各地居民对于英国军民苟不抵抗,英军一律保护,其有携带货物接济英军者,尤必从优给价。且自林、邓捏词请停止英国贸易后,中外商人皆受亏累;现英国将帅遵国主谕旨,不许内地船只出入广东各海口,必候英国通商恢复后,始准各船出入,惟各处商船来英国船只停泊之所贸易者,一概无阻。这种布告是想把中国商民和政府分开,即所谓勾诱汉奸的术策;以违玩诏旨、欺骗皇帝的罪名加诸林、邓,使中国朝廷不信任林、邓,又是一种反间的术策(这两种术策都发生了效力)。中国的记载,往往说则徐设防甚严,英军无隙可乘,故舍广东而北进;其实英军最初不向广东进兵,而以封锁广东向北方进行交涉,为英军预定的计划。当佐治·义律由英出发时,巴马斯顿于训令外,附以外务部致中国大吏公函三件,并译成汉文:其一,使相机送交广东当局,如广东不能达目的,则北上,以第二函送交扬子江口附近的大吏;再不能达,则再北上,以第三函送交天津白河口附近的大吏。佐治·义律等至广东,知林则徐方在意气盛旺的头上,故即采封锁广东,向北方进行的政策。(刘彦《帝国主义压迫中国史》谓“义律遣使至广东议和,则徐不应”,似非事实。查林则徐奏牍中绝无此事,林氏在粤所办各事,即极细微者,亦据实奏闻,如有义律遣使议和之事,林必奏明。查外人记载,亦未有义律遣使至广州议和事。)佐治·义律及甲必丹·义律于六月三十日,率舰队由广东海面北进,七月二日过厦门,命一快走舰树白旗,谋将第一函送达福建当局,厦门守吏开炮拒之(此时中国方面尚不知白旗为停止攻战的记号),英舰还炮应战,第一函不能达。七月四日,英舰队达舟山列岛之定海,该地全无战备,英军于次日占领。十日,进至宁波,复用小艇树白旗,谋将第二函送达浙江大吏;此次送函之船虽未遭抵抗,但当局得函后,照录一份,仍将原函拒却。(浙省当局亦未将函中内容奏明,但云“英夷勒令民船夫送书求奏朝廷许可通商,奸计叵测,故拒未收受,现已加倍防范”云云。)义律等于是又将宁波及扬子江口一带支配兵舰封锁。于七月二十八日向天津白河口进发。八月十五日,第三函始得由直隶总督琦善接受。琦善接受该函后,曾与甲必丹·义律会晤,经过一番谈判,并将英外务部原函的内容大略奏明朝廷,谓英吉利“递字诉屈”。他想用柔软手段,把义律兄弟及英国舰队弄回广东方面去,了事。原来自义律发出前记的布告,说林、邓捏词蒙蔽朝廷后,接着沿海各省,皆受英舰的侵扰,各省大吏,对于林则徐的行动都不满足,以为他邀功惹祸,蜚语四起;此时当权的军机大臣为穆彰阿,也不以林氏的主动为然,从中鼓煽,渐至道光帝对于林氏的信任也动摇起来,以为英人别有委屈,林氏或真有捏词蒙奏的处所(其实林氏在粤的行动,无一不据实奏明)。英舰队在白河口外示威,北京朝廷极感不安,琦善既居直隶总督地位,对于畿辅的安全负有重责,万一英舰闯入白河口,惊扰畿辅,他必受严重处分,故以使英舰队离去白河口南下为唯一要图。因此另简大员赴粤查办,成为当时的庙谟;对于义律,也便以事端真相,须往粤查明后方能定夺为词,请其率舰南旋,以广东为谈判地点。义律以为有谈判可能,于九月十五日离去白河,返舟山列岛之定海。前此定海失守后,伊里布被任为钦差大臣,驰往浙省查办,相机收回定海;至此复命琦善为钦差大臣,驰往广东查办(未几,兼任粤督),林则徐、邓廷桢皆革职交部议处。(林免职在是年九月,初命来京听候部议,旋命留粤备查问差委,旋又命赴浙效力,明年五月命从重发往伊犁效力,旋命赴东河效力,未几,卒发往伊犁效力。)义律在舟山与伊里布关于舟山方面休战事情,略事接洽后,便南下澳门。琦善于十二月十六日到广东,旋与义律从事谈判。琦善以为英人的目的,不过在通商,只要许他们恢复通商,便可和平了事。在天津时,百方敷衍义律,使他离开北方。及至他自己到了广东,仍想用敷衍手段了事,对于义律,表示十分和平的态度,尽反林则徐的强硬抵抗政策。惟对于义律要求割让香港一事,则以割让领土,不能得皇帝的许可拒绝他。义律见他不肯让步,便准备进攻,于一八四一年一月七日(阴历十二月十五日)攻陷虎门外的沙角、大角二炮台,并有进攻虎门之势。琦善大惊,遣使再向义律继续和议,旋于一月二十日与义律签订草约,其要点如下:
(一)以香港全岛割让于英国,惟商业上正当诸税,仍须纳税中国政府,如在黄埔时;
(二)偿金六百万元于英政府,即交一百万元,其余分年于一八四六年止交清;
(三)两国公事上交际用对等形式;
(四)广东通商于阴历新年十日后即行恢复。(琦善所奏呈之早约,与英人所发表者不同。第一条为:“准令英人仍来广东通商,并准就新安县属之香港地方一处寄居,应永远遵照,不得再有滋扰并不得再赴他省贸易。”第二条无。第三条:“所有一切贸易事宜亦应仍旧,与例设洋商妥为议办,不必与天朝在粤官吏通达公文。”)
此草约签订,同时义律允即交还大角、沙角二炮台及舟山列岛之定海。琦善希望以收回此等地方,缓和皇帝的怒气。于是于签订草约后,一面英人即撤退舟山列岛舰队,以定海交还伊里布,大角、沙角之兵亦撤退;一面即由琦善布告香港由英人管辖(一月十三日),义律便宣布组织香港行政厅,建屋开埠,视为己有了。是为此次战争经过的第一段。
二、由琦善签订草约至奕山任钦差大臣,第二次与义律签订休战条约 琦善与义律所定的草约,两方面的政府都不承认。英政府谓义律未能遵守政府训令的意思,偿金既太少,而香港的割让,尚须交纳诸税,则不能完全算为英国所有;故于接到报告后,即召还义律,另派璞鼎查(Sir. Honry Pottinger)为全权(璞氏未到以前,仍由义律主持一切)。中国政府方面,琦善虽为代表皇帝的钦差大臣兼两广总督,但他的主要任务是查办:“查”就是查探林则徐对于英人的处理是否失当;如有失当,即纠正之。所“办”的,只能办到纠正林氏的失当而止;即要增开商埠,亦所不许,何况割地偿金呢?(观道光二十年十二月历次批答琦善的谕旨可知。)琦善一面迫于皇帝的威压,一面迫于英人的要挟;起初以为英人可以敷衍搪塞,及到无可敷衍,始奏称:“英吉利……向共知其仅长水战。今讵料其并有陆兵,战船则大小悉备,火器则远近兼施,占夺炮台后,势将直击虎门,进攻省垣,拒守实难,不得已允其代为奏恳于外洋寄寓一所……”其实,此时已将香港让给英人了。皇帝接到他的奏折,大发雷霆,立刻任命皇侄奕山为靖逆将军,领钦差大臣,尚书隆文、提督杨芳为参赞大臣,调遣大军驰赴广东剿办;以为大军一到,可以立刻把英军扫尽。琦善得到派兵来粤的消息,十分狼狈,又奏称:“英吉利现已遣人前赴浙江交还定海,并将沙角、大角炮台及原夺师船、盐船,逐一献出,均经验收;兵船全数退出外洋;奴才查勘各情形,地势则无险可扼,军械则无利可恃,兵力不固,民情不坚,若与交锋,实无把握,不如暂示羁縻。”皇帝批谕说:“朕断不能似汝之甘受欺侮,迷而不返,胆敢背谕朕旨,仍然接受夷书恳求,实出情理之外,是何肺腑,无能不堪之至;汝被人恐吓,甘为此遗臭万年之举,今又摘举数端恐吓于朕,朕不惧焉。”未几,即将琦善革职,锁拿解京,所有家产查抄入官。
义律知道大兵将到,便以先发制人的策略,进兵虎门,于二月二十六日占领虎门诸炮台,关天培战死,珠江以内的防御工事为前此林则徐所设施的,悉被破毁。此时,提督杨芳所领的大军万人虽已到了广州,然珠江要害,已尽为英军所占,杨芳束手无策,由各国商人介绍请求休战,义律虽允许,战备未撤。到了四月三十日(阴历二月十三日),奕山、隆文及他们所率领的大军到了广东,又经营战备,义律来文诘问,不得要领,战事复起。到五月二十五日,广州城周围的炮台及各要害,悉被英军占领,广州城全被包围,大军数万人,都闭处城内,丝毫不能有为。奕山决计请和,英军初不听,后命公行商人某及广州知府余宝莼临英人阵地哀请,始允休战,成立休战条约如下:
(一)于一星期内,交纳英军费六百万元,签约日即交一百万(二十七日);
(二)官军退去城外六十英里以外之地;
(三)英军退出虎门;
(四)香港割让事,俟异日协定;
(五)交换俘虏。
这不过是将六百万元的巨款,延救广州城的生命,但是奕山奏上皇帝则说是英军请和。道光帝起初天天盼望捷报,当杨芳奏请休战时,尚严旨切责,说他迁延观望,有意阻挠;及接到奕山的奏请,虽知道奕山已迫于无可如何,但仍以为请和休战,真是出于英人的意思,批答奕山的谕旨谓:“朕谅汝等不得已之苦衷,准令通商,惟当严谕该目,立即将各兵船退出外洋,交还炮台,仍须懔遵前定条例,只准照常通商,不准夹带违禁烟土。”不知道还有割地的大问题留待解决。休战后一个多月,奕山对于割地的严重问题,还是迁延敷衍,不敢向皇帝道及一字,皇帝始终如在梦里,还要他“饬令英夷出具切实甘结,遵守约束”。(到是年九、十月间,皇帝屡下谕旨责问奕山何不收复香港,奕山奏报还说:“香港地方,洋人并不久居。”)英人对于香港的割让,虽知道中国皇帝尚未裁可,但已经组织了香港行政厅,颁布各种港务规则,作为大活动的根据地了。是为此次战争经过的第二段。到八月十日,英国新任全权璞鼎查抵澳门,开始最后一段的大活动。
三、战事再起至《南京条约》 璞鼎查由伦敦出发时,巴马斯敦授与他的训令,叫他对于广东方面,除保持香港作根据地外,不要在广东和中国大吏进行谈判,宜即向北方进展,将已交还之定海,再行占领,进据扬子江要地,或北达白河口时,方可开始谈判;谈判时要求赔偿,务须详细调查细目,获得满足的结果,对于将来英商安全的保障,商埠的扩张,香港的割让,务必达到目的而后罢手。故自璞鼎查到澳门后,广东方面反归无事。璞氏留兵舰数艘守香港,率领其余各舰,于阳历八月二十六日攻陷厦门,留兵据守鼓浪屿,再北进,九月五日达定海,定海自前次英兵退去后已增设防御工事,并驻重兵,但终无抵抗的力量,到十月一日卒为英军所占领;十日英军又陷镇海。十三日又陷宁波,钦差大臣裕谦投水死;于是浙东全被英军势力所宰制。
道光帝闻厦门及浙东各地失陷,异常愤怒,任奕经为扬威将军,征调川陕各省军队,并许招集江淮沿海义勇兵数万人,谋规复已失各地。英政府也于九月下旬,就印度方面增发海陆援军。璞鼎查于攻陷浙东各地后,援军未到前,乘机休养兵力,自回香港,处理香港及广东方面商务关系。(广东自奕山与义律订立休战条约后,即开始通商,此后广东以北沿海各省虽在战争状态中,广东与英人通商,并未停止。奕山惟填河筑堡以防英军再攻,其实英军已不理广东了。)英国增发的援军到后,(计有军舰二十艘,载炮六百六十八门,武装轮船十四艘,载炮五十六门,病院船九艘,以外尚有测量船、运送船多艘,陆军除炮兵外,步队达一万人以上。)再开始由宁波进军活动。奕经规复渐东的计划,完全失败。英军于一八四二年五月十八日攻陷乍浦,六月十六日攻陷吴淞,十九日陷上海,自此沿江西进,七月二一日便攻陷镇江。镇江是当日南北运道的要冲,被陷后,公私皆大受创痛。英军占领镇江后,进行还不曾停止;于镇江配置相当的守兵,便向南京进兵。八月十日,南京已在英军炮火威胁之下,和议的机会,至此始十分成熟。
此时江浙方面的重要大员为钦差大臣署杭州将军耆英、伊里布(前任钦差大臣,因定海失陷夺职,旋复授七品顶戴,令赴浙效力)、浙江巡抚刘韵阿、两江总督牛鉴等。自规复浙东失败后,这一班人都失了抵抗的勇气,极力运动讲和;但是他们求和的苦衷,一方面不易得英军的信任谅解,一方面不易得皇帝的许可。他们向英军求和的信使,由乍浦尾随至吴淞上海,英军并力西进,全然不为所动。他们向皇帝上奏请和,尤难措词,因为皇帝在盛怒之下,极难表示和意;牛鉴于吴淞、上海失守后,奏请仿照乾隆年间征缅罢兵仍许朝贡事,准予英人通商,皇帝批答他说:“朕之用兵实出于万不得已,若将征缅之事比拟,事不相类,拟甚不伦,想卿必为伊里布簧惑矣;朕愈加忧愤;倘将士有所窥伺,稍有解体,将成瓦解,可设想耶,总因朕无知人之明,自恨自愧。”牛鉴岂不自知以征缅相比,为拟甚不伦,因恐触犯皇帝的盛怒,故有此拟甚不伦的请求;但皇帝还是不肯表示和意。及到镇江失守后,皇帝才知道他自己的兵威是靠不住的了,对于牛鉴、伊里布、耆英等各人的奏请才有允许的表示。(但是那种允许和议的表示,还带有假装硬汉的声口,如说“万一仍不受抚,不得不大张挞伐,奋力攻剿”;又如说“如果就我范围,即可筹定大局……如情词恭顺,再遣职分较大之员,速行定议;倘竟桀骜不驯,难以理喻,现在兵力已集,地险可守,全在该大臣等激励将士,或竟出奇致胜,懋建殊勋,该大臣之功甚伟也”。)耆英等得到允许讲和的表示,再三向英人乞求,璞鼎查起初以他们没有讲和的全权,拒绝他们的请求;后经提出全权的证据(八月十四日),璞鼎查开出讲和最低限度的条件,限立即承认,否则即行炮击南京;耆英等无法,只得将各项条件全部承认。八月二十六日,议定条文,二十九日由耆英、牛鉴、伊里布往英国军舰“孔回利斯号”(Cornwallis)与璞鼎查签字。条约全文共十三条,其主要之点如下:
(一)中国政府纳赔偿银二千一百万元与英国政府——内军费赔偿一千二百万元,公行积欠债务三百万元(公行专利制度从此永远废止),鸦片偿还六百万元——分年交清。英军于第一年收到六百万元时,即退去扬子江各要隘驻军;舟山、鼓浪屿二处,须俟偿金全纳,通商五口岸开放后,方行退去。
(二)中国政府以香港全岛,永远割让于英国。
(三)中国政府将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五处开为通商口岸,许英国设立商馆,英商及其家族得自由居住往来。
(四)英商货物进出口税,应秉公议定则例;英商货物照例纳进口税后,准由中国商人贩运内地各处,不得再加税课。
(五)以后两国往来文书,用平等款式。
此次的条约真是所谓“城下之盟”;事先并未订有什么休战条约,英军开出条款时,只许有翻译文字及条文细目的商酌,不许有内容的修改变更;这就是不平等条约的“嚆矢”。后来英国人批评说:在欧洲的外交家,对于一种条约的字句命意,迟回审慎,不知如何的敏锐警惕;但当时的《南京条约》,定议于俄顷之间,不曾费中国当局片刻的注意审慎,因为他们全被那种惶恐不安的心理所宰制;他们的视线所集注的唯一重要点,就是如何使英军立即退去,这是很实在的情形。因为他们以免去英军的炮击及其退去为唯一的目的,故对中国所视为战争原因的鸦片问题,订约时除赔偿被销毁的鸦片价值外,关于以后贩卖应该禁止与否竟不涉及;而英国方面向来所不满足的皆一一满足,并且超过满足点以外,如香港的取得及关税协定权便是。割地偿金是战败国所应该忍受的,故香港的丧失,犹有可说,关税自主权被束缚的一点,实为中国的致命伤;但当时政府中一般的当局者,无一人梦想及此。他们所最伤心的,除割地偿金外,就是以后两国交际来往公文,须用平等款式的一点;以堂堂的天朝,须与夷人用平等款式,真是“冠履倒置”、“天翻地覆”了;但一时敌不住夷人的炮火,只好暂时忍受,再等机会罢了。